第7章 礼尚往来
张司九想了很久,也没找到合适的回礼。
作为一穷二白的穿越人士,她啥也没有,啥也不懂。
最后,张司九的目光落在了那一堆被抱出来的草上。
那堆草已经有些杂乱了。
张医生冒出了一个念头来:不如……
当壮姑娘背着背篓,脸蛋红扑扑跑回来时,张司九已经将那一堆草又壮大了一圈。
张司九跟壮姑娘一起将那堆草放进她的背篓里,然后各自背起背篓,准备回家。
背篓装了东西后,有点沉,拽着人往后仰,让张司九想起了书包最重的那段上学时光。
她伸出手,学壮姑娘一样用双手拉住背带,缓解肩膀压力。
太阳已经出来了,还不算特别热辣,但已经能感觉出威力。
壮姑娘显然特别爱说话,她一路不停的说着话,大多数都是家里的鸡毛蒜皮。
包括不限于她娘又偏心弟弟妹妹了,她家的狗怀孕了,母猪也要下崽了。
张司九只需要听着就行了。
她不由得沉思: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穿越后我和话痨特别有缘分。
张司九更沉默了。
一路将她送回家,壮姑娘却不肯进她们家门,难为情的扭着手指:“我娘不让我上你们家。我就不进去啦。”
张司九看着她愧疚和小心翼翼的样子,露出个笑容:“没关系。你也该回家了。你娘不让你上我们家,那你以后还来找我玩吗?”
她强调一遍:“不能来也没关系的。”
然而壮姑娘却毫不犹豫:“当然来啦!九娘,我们可是最要好的!说好了一辈子当好朋友的!我娘只说不让我上你们家,没说不能一起玩。”
张司九点点头:“那就好。你快回家吧。草你背回家去。”
壮姑娘一愣:“为什么?”
张司九笑眯眯:“因为你帮我背草,我就想谢谢你啊。”
壮姑娘连忙摆手:“不行不行,我帮你忙,怎么还能要东西!”
张司九按住她的手掌,不让她把背篓卸下来,“可我们是好朋友。好朋友应该共同分享。”
壮姑娘最后被说服了。高高兴兴的回家去。
张司九背着半背篓草进了家门。
轻手轻脚的将草倒在平时徐氏堆草的地方,张司九洗干净手,去看自家妹妹。
小南瓜还在睡。小嘴巴时不时还动一动。
张司九就没动她,又转身出去找杨氏。
杨氏也正好打算找张司九,看见她,就招招手:“今天就开始教你做饭。”
张司九闻言就往厨房走:“好。”
杨氏掀起满是褶皱的眼皮,看了张司九一眼,多少有点惊讶。
随后,杨氏就进了厨房,“打火你还记得不记得?”
张司九很干脆:“不记得了。”
杨氏就先从打火开始教。
先用火折子吹出红红的火星,再用火星点燃容易燃烧的干草,最后在加一个树枝疙瘩。
树枝疙瘩就是干枯掉落的树枝,捡回来后,折断成差不多的长短,松松的用稻草捆起来。
这样的柴,比草耐烧。
一个教得耐心,一个学得认真。
很快张司九就掌握了要领,开始进入下一步学习。
煮饭她其实是会的。但仅限于电饭煲。
所以这会儿,张司九面对大铁锅,多少还是有点好奇。
做早饭是煮粥。
比蒸干饭容易。水开后下米,然后时不时搅动防止粘锅就行,等熬到米汤浓稠,就用勺子舀起来起来,放进陶盆里。
杨氏沉默的示范,张司九认真的看。
等着米粥熬好的时候,杨氏终于张了张口:“九娘,以后你要勤快些。”
张司九盯着红彤彤的火苗,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嗯。”
她答应得太干脆认真,反而让杨氏剩下的话说不出来了。
最后,杨氏干巴巴说了句:“以后让着你两个弟弟。”
张司九大概明白杨氏想说什么了。她抬起头,眼睛清澈而明亮:“奶奶你放心吧。我会听话的。多干活,替二婶分担。”
就算不考虑寄人篱下这个问题,也要考虑作为一家人,所有家务压在徐氏身上,是不是太不合适的问题。
杨氏叹了一口气:“九娘懂事了。”
张司九低下头去,不想就这个问题多讨论。
说实话,她甚至都不太想和其他人聊天。毕竟已经换了人,肯定是不一样的,万一露出异样就不好了。
米粥还没煮好,徐氏已经回来了。
还顺路去将两个儿子接了回来。
徐氏大儿子张松今年刚六岁多,长得像爹,虎头虎脑的,一看就知道特别皮实。
小儿子张柏四岁多,还穿开裆裤,白白净净,脸上还有点嘟嘟肉,乖乖的坐在背篓里被背回来。
而且嘴巴很甜,看见杨氏就喊奶奶,看见张司九就喊姐姐。
张司九喜欢这样的小朋友。
徐氏进了厨房,先灌一肚子水,这才有功夫说话:“今天运气好,碰见了我娘家村里人杀猪卖,我割了一条五花肉。可肥了!那猪也不知道怎么养的,膘这么厚!”
她伸出巴掌来,四根手指头并拢,露出浓浓的羡慕。
然后她将肉从背篓里提出来。
张司九看了一眼,就被惊了一下。
嗯,真有那么厚的脂肪层。
徐氏用手比划一下:“从这里切一刀,留下来的肉,回头炖上,我们自家吃。其他的一会儿我送小南瓜去喂奶,给二壮媳妇送去。她人好,自己奶都不太够,还让咱们抱小南瓜过去吃。咱们也不能光占便宜。”
杨氏没意见,“行。你做主。”
小松咽着口水大声提议:“炖莴笋吃!我要喝三碗汤!”
小柏也亢奋:“炖莴笋!”
张司九有点难以想象,这么肥的肉炖成汤,是个什么样儿。能好吃?
不等她想象出来,杨氏又从背篓里摸了个猪脚出来,喜滋滋道:“这个猪脚用盐抹了,明天煮着吃。虽然不好吃,但也勉强有点肉味。”
张司九一愣。总觉得杨氏买这个猪脚,是因为自己。
她干脆问了:“二婶买的?”
杨氏乐呵呵道:“两个钱!我买五花肉,让卖肉的便宜搭的。”
张司九对钱有点模糊的概念:一口棺材要好几两银子,但是一只鸡才卖几十个铜钱,一千个铜钱才折算成一两银子。两个钱,的确是不算贵。怪不得杨氏这么高兴。
想了想猪脚黄豆汤,张司九是真的有点馋了:穿过来这么几天,自己就没吃过肉。白米饭都没吃过几回,虽然办丧事准备了肉菜,但那是给客人吃的,他们家自己根本不舍得吃。大多数时候都是喝米粥,吃点简单的油水煮菜。
但,杨氏会同意她来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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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不易,九娘叹气:小孩子没人权啊没人权~
不过有一说一,炖猪脚真的好吃的!我们那边有个卖蹄花的,一口气卖了三十多年,蹄花又软又糯,汤色雪白,好吃到念念不忘!大家明天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