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那是他
二十七年前的盘寿村。
南桃才四岁不到。
她的记忆也模模糊糊的,记不清的人和事儿太多了,比如说她会记混淆是妈妈跟大学生那些事儿,她也会记混淆那个时候自己挨的一些打是为什么。
但是有的东西,一旦想起,南桃就永远不会忘了。
那就是眼前这个男人,以前总是会揪着她的小辫子一遍遍的亲切的喊着她名字的,阿布叔叔。
没错,南桃记忆里的阿布叔叔,就是现在光鲜亮丽,坐拥顶级的财富跟权利的孙沈川。
记忆里碎片拼成的脸一旦跟眼前男人的脸严丝合缝的对上后,就再也错不了了。
他是南大壮当初最得力的帮手。
此人长了一张完完全全的好人脸,缝人总是笑眯眯的,一张巧嘴天南海北的跟你吹牛,或是跟你吐露心扉,等你放下戒备信任他的下一秒,你就完了,这一辈子就栽进了一个布袋里。
不到四岁的南桃,很难分辨纯粹的好与坏。
就比如对阿布,她见过他跟着南大壮,坏事做尽,见过他恐吓一个人不许再哭了,不然缝了他的嘴,然后言出必行了。
也见过他笑眯眯的玩弄一些人,让他们饿极,然后给他们吃包着沙子的包子,见到那些人因为饿极连沙子都舍不得吐出来的模样,他哈哈大笑。
长了张好人脸的阿布叔叔,肯定是个坏心坏肝儿的坏人。
但是他又对南桃特别好。
他会给南桃带来外面世界的玩意儿,有的时候是一个发卡,有的时候是一根粉笔,还有一本黑白漫画书。
他也会带南桃去山林野外,也只有那个时候南桃才会真的像是个孩子一样撒欢,没有烦恼。
他对南桃说话总是温温柔柔的,甚至有他在,南大壮都会减少呵斥打骂南桃的频率。
所以,那个时候的南桃觉得,就算阿布叔叔是彻头彻尾的大坏蛋,但是在她的世界里,他就是最好的人。
只要有阿布叔叔在,什么都不怕了。
而那个对她最好的阿布叔叔逐渐的就不怎么来南家了,每一次来都会跟南大壮发生争吵。
南桃记不清他们在吵什么了,只知道好像是南大壮弄来了大学生后,阿布叔叔就彻底消失在了。
再出现,就是此刻,弯着膝盖半蹲在她儿子面前,言笑晏晏,慈眉善目。
是西城很多人敬仰的存在。
却叫南桃心底发凉。
成年人已经能明辨是非了,南桃知道,孙沈川,是个不输于南大壮的恶魔。
她是绝对不允许他的脏手碰到一一的。
对上南桃满是戒备的目光,孙沈川有些诧异与疑惑,唇角始终保持着得体的微笑,他站起身,对着南桃伸出了手掌:“南小姐,我是小宝的父亲,孙沈川。”
南小姐。
这三个字,用的是他当年揪着她的辫子称呼她为“小桃子”的语气喊出来的。
南桃只觉得后背渗凉,他,认出她来了?
那他想干什么?
南桃没有去握是孙沈川的手,而是转身将一一抱起来,仓皇走向袁家的保姆车。
老保姆也赶紧推着轮椅跟上,她一个活了六十几岁的人了,不知为什么,在被孙沈川这个年龄上的小辈盯着笑的时候心里就直发毛。
就好像,他长了一副菩萨面容,身上渗透出来的气场却像个罗刹。
这样的人,惹不得惹不得。
老保姆赶紧把轮椅搬上车,从南桃手里接过袁一一:“这位小姐,时间不早了,要是没有什么其他的事儿,我就带着我家小少爷回去了。”
“南桃阿姨。”
一一满脸不舍。
南桃赶紧摸了摸他的脸,亲了一口:“一一,今晚阿姨要跟你舅舅出门应酬,等明天,明天阿姨放学还来接你,然后让你舅舅答应你去汀兰苑过夜,好不好?”
“好!”
“忘了告诉你,阿姨跟你舅舅还养了只猫咪,到时候介绍你们认识,你肯定会很喜欢他的。”
“我知道,我知道,叮当猫,舅舅给我发小视频了,好可爱的。”
陆野作为一个合格的猫家长,到处炫耀自己的猫咪是必须课。
曾经他还让身边的助手的头像都必须用叮当的照片做头像。
只是难逃没想到他宣传都宣传到一一这来了,有点哭笑不得:“你舅舅还真是,嘚瑟。”
“那你回去要好好的哈,明天阿姨来接你,一一,爱你。”
爱。
袁一一听到这两个字,羞赧的低下了头,眼里是掩饰不住的欢喜。
“阿姨,一一也爱你。”
饶是他的爹地妈咪都不曾像南桃这样充满感情的说过爱他。
袁一一的内心瞬间就被这些爱给填满了。
目送着袁家的保姆车离开。
南桃紧张回眸,才发现孙沈川也已经走了。
四周看热闹的人还在缓慢的散去。
有的还沉浸在刚在的好戏里,议论纷纷:“刚才孙家小少爷的话你们听到了吗?”
“为了女人不搭理孩子,啧啧啧,没想到孙先生也是个有红尘欲望的人呀,也太刺激了吧。”
“不得不说,他的隐藏工作做得也太好了,这些年你们听说过圈子里哪个女人跟过他吗?没有吧?一个都没有!”
“对呀,要不是今天听了孙家小少爷一番话,我还一直以为孙先生是个……那个呢。”
……关于孙沈川的议论,南桃不感兴趣。
她的年纪大了,是非观已然成熟,孙沈川这三个字能勾起的不再是童年时期被宠溺的温暖,而是那些叫人寒颤的罪恶。
南桃默默离开。
她的车还停在一个街区外,这一段路她的走过去。
为了不引起这些爱好八卦的富太太的注意,南桃选择从一条偏僻的小巷子穿过去到达那条街区。
只是刚走进小巷子里没几步,就听到身后传来了皮鞋踩在石子上的声音,咯吱咯吱的,却又清脆。
南桃心中一颤,赶紧回头,一眼就看到了巷子口那里出现了一道身影。
准确的来说,是一道逆光的剪影。
高大,优雅,被光包裹着,仿佛和煦又温暖。
那是孙沈川。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新
134:那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