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重生妃仙 第17节
李亨在处理李林甫一事上的表现可圈可点,颇有他当年的风采,让他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自豪感。李亨出于孝顺对他表现出的各种讨好一点都不逊色于当年的李林甫,而且让他更为受用。
既然儿子让他放心,反正他想把政事交一些出去,不想成天累于案牍之间,为什么不交给自己的儿子,而要交给外臣呢?
明皇和太子李亨齐心协力,李林甫一事所造成的朝堂动荡很快平静下去。大唐内政安稳,各行各业恢复欣欣向荣的局面。李林甫所余下的祸患,也就一个安禄山了。
安禄山是李林甫的死忠粉。
李林甫虽然有一定的文化素养,但是由于出身所限,文化程度不高,弄权多年,常常被士林大儒嗤笑没文化,因此他不喜欢用有文化的聪明人,反而喜欢用那些看着就很粗俗的有明显缺点的人。
安禄山本身是一胡人,没有什么文化,不爱受什么礼节约束。又长了一身肥肉,看着就粗笨无比,蠢呆蠢呆的。但是又骁勇善战,野蛮贪婪,在边军多年,也混得有些名气。后来遇到李林甫,俩人简直是一拍即合。
李林甫收服安禄山的过程并不复杂。
他喜欢耍小聪明,故弄玄虚,每次跟安禄山谈话,总能摸透这个单蠢的胡人的小心思并抢先一步把他想要说的话说出来。安禄山很吃李林甫的这一套,几次三番下来,就奉之为神仙一般的人物了,见了李林甫就有点怕。李林甫又对他照顾有加,多方拉拢。安禄山虽然桀骜不驯,但很信神仙,很快就成了李林甫的死党。
李林甫事发后,安禄山惴惴不安,若不是他在边疆,对京城的事鞭长莫及,他就直接起兵拥护李林甫了。他可不管好神仙、坏神仙,只管这个神仙跟他有没有关系。若是没有李林甫,他深知自己一个胡人,是不可能做到平卢节度使这样一方要员的位置的。既然这个神仙帮过他,他就和这个神仙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现在李林甫死了,大概他也要被收拾了。这让他每天过得提心吊胆的。后来打探到明皇并没有将李林甫一系的朝臣借机全部处理,但是陆续有人案发被查。他觉得自己也许早晚也会有被处理的那一天。如果真的有那一天,他就带着边疆的这帮兄弟们自立山头好了!虽
然做好了最坏的准备,安禄山心底仍然还存着一分侥幸。
然而现在,安禄山盯着面前宣旨的内侍,眉毛拧成了一股绳。
“皇帝老儿真的这么说的?”一股暴虐的气息在军帐内蔓延。
“放肆,竟敢这么称呼陛下!”老内侍吓得两腿发抖,仍然强自镇定,大声呵斥道:“陛下命你即刻交出兵权,进京述职,你身为臣子,照做就是了,还敢有异议?你这是想要违抗皇命吗?”
“进京述职?是想把我骗到京城杀了吧?你当我是傻子吗?”安禄山挪动肥硕的大象腿,面目狰狞地走到内侍跟前,一把捏住他的脖子,提到半空,“违抗皇命?我今天就违抗一个给你看看!”
安禄山狠狠地把这内侍掼到地上。
老内侍只觉身上一阵剧痛,眼前一黑,就晕倒了过去。
安禄山扬起肥腿,又踢了这内侍一脚。本来还要再踹几下,结果看那内侍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已然昏死过去了。
安禄山意犹未尽地冷哼一声,“太不经打了,就这么点本事,还敢到我面前叫唤!”
随后命人将这内侍关了起来严加看管。
半夜的时候,有一道声音在这内侍被绑的帐篷里轻轻响起。
“王公公?王公公?你醒醒!”
王公公被人摇得醒了过来,扬起疼痛不已的胳膊,揉了揉酸胀的眼睛,“你是……史将军?”
“正是在下!”来人语气中有一丝欣喜。
“史将军,安禄山那里可有异动?”
“他今晚召集众亲兵开会,已经决定要反叛了。”
“史将军,陛下的密旨我已带到,平卢的安危就全仰仗你了。若是你能擒杀安禄山这逆贼,陛下必定会重赏于你,到时候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一生都享用不尽。小小的一个平卢节度使算什么?”
王公公来平卢见安禄山之前先见了安禄山的心腹大将史思明。没错,就是历史上和安禄山掀起“安史之乱”的那个史思明。
史思明和安禄山算是发小。他本来之前和安禄山一起,都很巴结李林甫。李林甫也不是不喜欢他,只是更看重安禄山一些,让安禄山做了平卢节度使。本来□□一样的人,一下子拉开了差距。这让他心里产生了些微的不平衡。
所以李林甫倒了之后,他就立马调转枪头,偷偷地给明皇上密奏,说安禄山是李林甫的死忠,意图叛乱为李林甫报仇。
明皇前世的时候在李林甫的频频诱导下偏信了安禄山、史思明等胡将,认为他们单蠢鲁莽,长相忠厚,不像聪明人,反而不会起异心。于是对他们一力放权,任由他们做大,最终导致了“安史之乱”的发生。
若不是李林甫的原因,他本身其实是不喜欢胡将的。明皇的文化素养很高,比较喜欢有才气的官员,这些胡人没有文化,不知礼数,很难讨得他的欣赏。
对史思明这种往朋友背后插刀的行为,明皇特别鄙夷,是当做笑话讲给玉环听的。明皇虽然觉得安禄山不会安分,但也不认为在自己还没什么动作的时候他会贸然反叛。只是怎么处置他的问题还真是让人有点头疼!
玉环听了之后,灵机一动,就想出了这个“以狼吞狼”的计策。
明面上让人来平卢宣召安禄山交出兵权进京面圣,背地里偷偷接触史思明,给他密旨让他见机行事拿下安禄山,瓦解安禄山的势力,允诺事成之后将安禄山的“平卢节度使”的职位交给他做。
安禄山若是乖乖领旨进京,他进京城后直接控制住他即可。然而更大的可能是安禄山抗旨不尊,直接反叛。到时候就看史思明怎么做了。
不管这两人怎么斗得你死我活,都在平卢这一块地上,不会造成更大面积的动乱,影响到其他地方的百姓。
若是史思明干过了安禄山,就把平卢节度使的职务直接给他,明皇也可以多多表达对他的宠信恩赏,半年后他进京述职必定不会有什么防备。这种胡将个人素质都不高,要想抓他们的把柄简直太容易了。到时候直接在京城宣布他的罪状抹去他的实职,给他个俸禄高的闲职就可以了。
胡人不讲信义,不能让他们担任重职。明皇不费吹灰之力就可除掉两个实权的胡将。
若是安禄山把史思明打败了,他自己也必定会元气大伤,到时候让周边的范阳节度使、辽东节度使合兵围剿,也不会费太大力气。
玉环把自己的意思表达给明皇后,就不再提这件事了。明皇知道她是避讳朝政的意思。这个聪慧的女人,总是能够出其不意地帮到他,表面上又一副不动声色的样子,真真是让他觉得感动!
明皇很快把这件事情吩咐下来,原封不动地按照玉环的意思办。
于是就有了今晚这一幕。
史思明听到王公公的话,也是笑得见牙不见眼。高官厚禄就在眼前,只要除了安禄山,他就飞黄腾达了。
为了防止被人发现,这个帐篷里没有点灯。王公公没有看到史思明猥琐的表情,但是听他的语气,王公公就知道自己这次的任务完成了。
“多些公公带来陛下的密旨,请您转告陛下,我一定不会让他失望的。”史思明信誓旦旦地保证道。
“可惜呀!我这小老儿的命要交代在这里了。安禄山肯定不会放我走的。”王公公假装哀伤道。既然任务完成,他要考虑的就是怎么安全脱身的问题了。以眼前的情况,他不得不借助一下史思明的力量。
“公公放心,我这就派两个人乔装打扮送你出平卢。这里的事你不用担心,我宰了个安禄山的人装扮成你的样子,明日大清早就做出你逃跑被乱兵砍死的假象,把他脸部砍得面目全非,谁也认不出来。你就安心回去,让陛下等我的好消息吧!”
开玩笑!王公公可是皇上派来联络他的人,还要回去替他向皇上表达忠心呢,怎能让他出事呢?史思明老早就想好了这个替身计。
于是,王公公安全地回到了京城。
安禄山明目张胆地扯旗作乱,所有官兵百姓都对这个破坏大唐盛世的人深恶痛绝。虽然平卢军营中大部分都是胡人,是安禄山的亲信,但没多少人对这场战争抱有多大期望,都是被动地造反。
先不说大唐正值盛世,国力强盛,就说平卢旁边的范阳节度使、辽东节度使手中的兵力也都比安禄山手中的平卢军多,打垮他们是早晚的事。
平卢军中还有一些忠于大唐的人死活不愿跟着作乱。史思明成功地联络了这帮人,给了安禄山反戈一击。
安禄山和史思明斗得你死我活,最后还是史思明差了一招,被安禄山所杀。但是安禄山右胳膊也被史思明临死前的反击砍掉了。灭了史思明后,安禄山手中兵力所剩无几。范阳节度使、辽东节度使合并围击安禄山,很快就把他的平卢军全员消灭,安禄山也死于乱军之中。
这场叛乱在大唐没有激起什么浪花,就很快破灭了。
明皇虽然不喜欢史思明这种两面三刀的人,但是他毕竟是为大唐平叛而死,为了收抚胡人民心,追谥史思明为“平虏将军”,以国礼葬之。将其作为边疆少数民族的精神榜样竖立起来。
胡人一向不服教化,但是有这么个榜样在,他们觉得给谁打仗不是打?给大唐打仗,皇帝也不吝于嘉奖赏赐,一不小心还能青史留名,简直是最实在的事情了!于是胡人对大唐的向心力大增。
前世轰轰烈烈的“安史之乱”,就这样在玉环的几句话中被消解掉了。
第28章 杨玉环之妃子无恨(十三)
处理了李林甫,消解了可能出现的“安史之乱”,大唐不会再出现前世那样的乱局,这一辈子,自己和明皇应该可以安享终生了吧?玉环默默思忖。
如果非要说还有什么隐患的话,大概就是叔伯家的几个兄弟姐妹,和杨国忠这个表哥了。
玉环斜倚在湘妃榻上,羊脂白玉般的双指夹起一颗水晶葡萄轻轻放进嘴里。真甜~~~
玉环边吃葡萄,边听着殿下坐着的的杨钊噼里啪啦地拨打算盘。
自从杨钊做了她的财务总管,每月月末都要进宫会账一次。玉环作为一个大家闺秀,懂得账务是必须具备的素质。不过要像正儿八经做生意的人那么专业,也是不可能的。但是玉环身体里住着的可是菡若。菡若作为一个现代高知女性,虽然不是财会专业的,但是应付一个千百年前的古人还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每次会账时,玉环都把杨钊叫来当着她的面核算账目。钱财倒是小事,主要是检验他会不会糊弄她,从中作梗。在这种有求于人的情况下,还见钱眼开,管不住自己手脚的人,以后也不必再帮扶他什么了。
杨钊本来就是投奔贵妃来的。想他作为玉环的一个远房表哥,拐了好几个弯的亲戚,家道没落之时能够攀上贵妃,实在是不幸中的万幸。
本来他想从明皇身边的亲侍做起,以他笼络人的本事,一定会讨得陛下喜欢。再加上贵妃娘娘帮忙说话,飞黄腾达不是不可以期待的。但是娘娘直接让他帮忙管理账务。
虽然对娘娘不让他做明皇亲侍有些疑惑不解,仍然让他喜出望外。
在古代嫁妆是一个女性最重要的财产,是她立足于世的全部身家所在。所以即便是丈夫也是不能染指的,以后也只有自己的子女才能继承。历来帮一个女人管理嫁妆的,无不是心腹中的心腹。贵妃娘娘虽然与普通女子不同,但是能以嫁妆相托,可见对他是多么的看重。
所以杨钊一点都没觉得玉环不喜欢他,反而觉得玉环非常信赖他、倚重他。能成明皇最宠爱的贵妃娘娘的亲信,以后万一有了什么事情,娘娘肯定会、也有这个能力保住他。那他以后在长安城里横着走也是可以的。
杨国忠非常认真地发挥自己的才干,把玉环的财产努力往大的经营着。虽然他看着那些金银美玉、宝石珍珠会忍不住心花怒放,但是他还是有自制力的,知道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的钱可以拿,什么样的钱不能拿。
娘娘既然信任他,还愁以后没有钱花?若为一些蝇头小利失了娘娘的欢心,那才是脑袋里装浆糊了。
玉环看似漫不经心地听着,其实一边听杨钊报账一边在心里核对。杨钊目前看来还挺老实,这段时间没有做过什么手脚。
“今年的收益,约莫比去年翻了两番。我准备在京郊买一块土地做马场,再引入一些西域的优良种马。我们大唐虽然处于太平盛世,但是周边有契丹、回纥、吐蕃、南诏等国环绕,这些小国民风彪悍,野驯不化,对我国边境时有威胁。且这几十年来休养生息,兵力充足,难保不会骚扰我国边境。
我大唐虽兵良将广,但没有好的战马,始终是一大弊端。所以我打算养一些战马品种,以后必要时售与国家充做军备,到时候即可解国家燃眉之急,也可平添一大笔收益。娘娘以为如何?”
杨钊侃侃而谈。这是结合他多年阅历想出来的生财之道,虽说不能很快见利,但是种马的问题若能解决,以后必能一本万利,说不定还可以以马入仕,跻身军途。
杨家虽世代为官,但在军中并无势力。到时候自己在杨家的地位将有机会变得举足轻重。
历史上又不是没有这样的例子。
杨钊没打算这一下子就说服贵妃娘娘,只是先提一下,以后找机会多讲几次,她才会慢慢接受。毕竟比起其他的赚钱方式,这个点子常人实在难以想到,不一定能理解其中的妙处。
玉环一听,就顿住了拈葡萄的手,心中感慨:杨钊真不愧是年少时四处经商,眼界高,见识广,在经商一途上可谓天赋极高、胸有丘壑。这个眼光,非百年以上的经商世家不能企及。
前世“安史之乱”后,大唐边境也动乱不堪,前后动荡几十年,使得泱泱大唐虽未直接覆亡,却从此走上了衰败之路。杨钊以一个商人的眼光能看到十余年后的事情,并为之未雨绸缪。若是能加以善用,未尝不能让他为国效力。
门口明皇停了半晌,忍不住击掌叫好。
“善哉!善哉!爱妃家的一个总管,就有这样的眼光、魄力,真是厉害!”
杨钊没料到明皇会来,当即吓得伏地拜倒,“草民拜见陛下!不知陛下到来,草民唐突,礼仪不周之处,还请陛下见谅!”
“无妨,平身吧!”明皇心情甚好地一挥手。
“陛下,这不是什么总管,是臣妾的表哥,在帮臣妾管理下在宫外的田产铺面。”玉环袅娜娉婷地行完礼,娇声道。
“哦?杨家还能出一个经商奇才?真是人物辈出啊!”
“陛下,您又打趣臣妾!商人都是被人看不起的,您还拿来夸臣妾的表哥!表哥家虽然败落了,可也是正儿八经的仕林之后。”玉环撅着樱桃小口,娇嗔地轻跺了一下脚。
“为商者有何低贱的?朕的户部不就是专门管理钱财收支的吗?朕看你这个表哥颇有能耐,不如来给朕帮帮忙如何?”
“陛下就知道欺负臣妾!臣妾的嫁妆都好些年没人好好帮忙打理了,好不容易来个表哥帮帮忙,陛下还要把人挖走!”玉环继续撒娇。她也拿不定主意现在把杨钊交出去合适不合适。只是明皇都开口了,恐怕杨钊也动了心思,怕是这人要留不住了。
“你还需要嫁妆吗?想要什么朕不能给你弄来?”明皇捏捏玉环的琼鼻,眼神中满是宠溺。
高力士在旁边听得只想抚汗。他是打明皇十来岁的时候就开始伺候他的,见过他对别的宠妃的样子。即便是当年宠冠后宫的武惠妃,明皇也没对她说过这样的甜言蜜语。
每次听到明皇这么说话,高力士就觉得自己在旁边站着特多余,只想找个凉快地儿自个呆着去,免得碍着人眼。
杨钊可没这个觉悟。他听到明皇有意要用他,就感觉自己的机会来了。又看到明皇对贵妃娘娘这么宠爱,就更加觉得自己的靠山硬气,飞黄腾达之日简直是指日可待了。
玉环侧过脸颊躲过明皇的“□□”,想着既然留不住杨钊,就主动把他安排到合适的地方去,免得明皇不明就里,只管封他高的官职,倒把他的野心培养出来了。
“陛下既然要用表哥,那您可不能亏待他!表哥对理钱会账很有一套,不如封他做个户部的员外郎如何?”
“户部的员外郎?会不会太……”明皇要问的是这个官职是不是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