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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彷徨

谭河街道紧邻学校,狭窄而又细长,大概只有三十步左右的宽度,长度却足足有一里路。街道两侧盖满了小民房,全都是小贩的商铺,每月的“一”“四”“七”日大家都会来赶集,所以这几天就被定为赶集日。

每逢赶集日,街道两旁的铺面都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整条街道都被男女老少挤得水泄不通。不管他们是来买东西还是凑热闹,能逛一天也是件开心的事情。谭河街道是附近十里八乡最热闹最繁华的地方,街道上有卖玩具的,有卖水果蔬菜的,有卖衣服的,也有卖各种杂货的,还有收购粮食的。

街道尽头的一条小巷子里面进去又是另外一番天地,那里有一个很大的牲畜市场,专门买卖牛羊猪鸡鸭等牲畜,都是活物,谭河街道没有屠宰场。五岁的时候,父亲带我去过牲畜市场一次,买了一头小猪仔,带回去才两天那个小猪仔就开始拉稀不止,找兽医开了药还是不见好。最后没办法,父亲就带着那头小猪仔又去了谭河街道的牲畜市场,用它倒换了一个牛皮大鼓,那个鼓质量很好,用了很多年。

谭河街道对我来说有一种熟悉的亲切感,因为父亲带我来过很多次,而母亲很少带我来赶集。我上学之前就知道“赶集”的含义了,每次逢集,母亲和村里其他妇女一起去赶集的时候都不带我们,她把我们锁在家里,让我们在院子里玩。她知道如果带上我们,她就不能好好地闲逛,我们对一切新鲜好玩的东西都感兴趣,会缠着母亲让她给我们买玩具和好吃的,这是每一个小孩子的天性。

而当时家里的经济实在太拮据,没有多余的钱给我们买东西,甚至连一些生活必需品都没有钱购买。母亲去赶集的时候,经常会背半袋子玉米或小麦到集市上卖,换点钱了再买其他东西。每次我们想跟着母亲去赶集,纠缠不休的时候她就会说:“你们就在家里等着吧,我去集市上给你们买一个‘耽搁娃’回来”。等她回来我们才知道所谓的“耽搁娃”就是什么都没有,我们被“耽搁”了。长大一点就渐渐明白了生活多艰难,也就不会每次都死乞白赖要跟着母亲去赶集了。

学校大门在校园最东边一排的正中间,大门是两扇刷了银白色乳胶漆的铁栏杆。两扇大门上面各开了一扇小门,平时大家都走小门,只有周末或者放假的时候大门才会打开。校门口出来就是繁华的谭河街道,门口正对太阳升起的东方,背靠神秘的野狐屲。校门两侧各有一个小商店,正对街口的是商店的正门。

两个商店的老板都是学校的民用老师,是学校花了极低的工资请来的代课老师,非正式编制的临时工,他们的工资大概不到正式编制的三分之一。进校门右手边商店的那个老师叫鲍鹏程,个头瘦小,说话慢吞吞的,声音有点沙哑,做事不紧不慢,脾气不急不躁。而他妻子又胖又高,脾气暴躁,和鲍鹏程形成鲜明的反差,我们去商店买东西经常会看到鲍鹏程万被他老婆骂得一声不吭。

进校门左手边那个商店的老师叫李治学,他身材高大魁梧,脾气温和,说话稍微带点结巴但语言表达准确。他妻子脾气温柔,性格开朗,处事圆滑,对每个顾客都有礼有节。所以很多人都喜欢去她家商店买东西。

每到赶集日,这两个老师都会到自己的商店去帮忙卖货,如果这一天有自己的课程,他们会和其他老师换一下上课时间。这两个老师虽然分属同行,但毕竟是竞争对手,所以他们俩平时在学校很少说话,在生意上明争暗斗,互不相让。

学校不大,大概占地五十亩,南北狭长分布,坐落于野狐屲底下的是一排整齐的教师宿舍,宿舍北边不远处是公共厕所,宿舍南边是水房和小食堂。水房的正东面,也就是整个学校的最南面一排也是教师宿舍。这一排宿舍紧邻乡政府大院,我们的教师宿舍和乡政府大院共用一堵后背墙。

小食堂是老师吃饭的地方,其实也就一间不到五十平米的单间平房。因为教师不多,大概三十人左右,很多老师打了饭就去自己宿舍吃了。小食堂开了一学期就关闭了,可能是成本太高经营不下去,大多数老师都在宿舍自己做饭,很少去食堂吃。宿舍下面就是校园,校园里面盖了四座大房子作为三个年级的的教室,每一座房子被分割成了三个小教室,一个教室里面大概可以容纳七十人左右。

学校大门和西面的教师宿舍之间隔着一块小花园,花园里面种满了松树和柏树。其中一棵松树已经有几十年树龄,树身高大,枝叶茂盛,树干粗壮挺直,显得有点沧桑古朴,很多学生都在这棵松树底下读书。松树后面不远处就是升旗台,旗杆在一个水泥砌的高台子上面,台子上面有两根细长的钢管旗杆,一杆升国旗,一杆升校旗,旗杆是学校的地标。

旗杆在小广场的最中心,广场两边各有两座教室,教室和广场边缘接壤的地方种满了柳树,每年三月,红墙灰瓦的教室加上绿意嫣然的柳树,让整个校园充满了生命的气息。柳絮飘飞,撒满校园的各个角落,也落在那些在柳树下面读书的学子头上。

学校最北边是一块很大的土操场,操场里面有两个篮球场,三个乒乓球台,两个羽毛球场。每个篮球场里面栽了两个篮球架子,篮球架是粗壮的钢管,篮板是笨拙的柳木板。乒乓球台的支柱是小红砖,上面是水泥抹平的台面。羽毛球场两边各栽了一根木杆,羽毛球网子是两根木杆之间的一条长绳子。操场每天都尘土飞扬,尤其是春天刮沙尘暴的时候,操场里面黄土满天,飞沙走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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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简陋的操场承载了多少学生的快乐和回忆,那时大家都处在青春期阶段,精力旺盛,活泼好动,一下课就直奔操场占位置去了。

初中开始就要住校,大多数学生都是寄宿生,只有学校周围几个村落的学生住在自己家里,他们中午和晚上都要回家。寄宿学校意味着我们要正式开始独立生活,每天要自己做饭,自己洗衣服,自己收拾卫生,还要学会和室友融洽相处。

很多学生还来不及学会自理生活,就被现实的洪流打翻在地,只能硬着头皮爬起来继续向前。没有人会可怜你,也没有人会同情你,相反,可能很多人都会鄙夷你。大家已经是十三岁左右的小大人,最起码的生活自理能力还是要有,不能永远都活在父母温暖的羽翼之下,做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点风吹雨打。鸟儿长大了都要离巢,学会自己飞翔。

我想尽快适应并且融入到这种全新的生活当中去,这里的一切都那么与众不同,一切都要重新开始,包括学习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同学之间的友谊,所有这些都让我充满了好奇和渴望。

到一个新的班集体,大家刚开始就认识自己的几个小学同学,慢慢才开始认识新同学。首先从自己的同桌开始,大概每个人刚到初中的第一个朋友都是自己的同桌。我在班里结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我的同桌,他叫李高庆,是一个性格内向的“蔫”脾气男生,个子不高,不喜欢说话,很多时候都笑眯眯的。

刚开始我们也不怎么说话,直到有一天我去操场占乒乓球台子,下课就冲出教室跑了过去,结果到操场还是晚了一步,发现三个乒乓球台都被别人抢先一步占了。我垂头丧气,正准备回教室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在背后喊我的名字。我抬头一看,原来是我的同桌李高庆,他和他一起的三个小学同学已经占了一个乒乓球台,李高庆喊我一起玩,就这样我们慢慢熟悉了。慢慢我发现他的乒乓球打得很好,原来他在小学就经常代表学校到其他地方参加乒乓球比赛,得过不少奖。

经常和李高庆一起来打乒乓球的还有一个女生,是他的小学同学,到初中他们又分到一个班,她的名字名莞萍。她很喜欢打乒乓球,我们是在操场打乒乓球的时候通过李高庆介绍认识的,久而久之大家就熟悉了。

莞萍坐在我的左前方,她很健谈,性格豪放不羁,大大咧咧,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传神动人,嘴角两边挂着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圆圆的脸蛋上有两个明显的红坨坨。她为人善良正直,可谓刀子嘴豆腐心,就是脾气有点暴躁,动辄出口伤人,这是她唯一的缺点。即便如此,我们俩的关系还是很微妙,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她经常会转过头跟我说话,问这问那,我也希望她能时常接近我,慢慢地就产生了一种若隐若现,若即若离的情愫。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传说中的“爱情”,就算是爱情,也不过是萌芽状态,不久就被扼杀在了摇篮里,或者根本不是爱情,只是一种专属于这个年龄段的心理情绪。

我不知道她怎么理解这种情绪,我想她也是迷迷糊糊,云里雾里。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们交往得很频繁,走得很近,可能班里有些人会在背后议论纷纷。但是这种关系持续的时间很短,一方面是因为她的脾气,二来是我在背后听到了一些关于她的闲言碎语,我的好友李高庆也曾经劝我不要太靠近莞萍。从此以后,我们互相之间慢慢变得疏远了,终于两不相欠,各自安好,相忘于江湖。

虽然我和莞萍渐行渐远,但她毕竟在我的人生中来过,也在我平静而又枯燥的生活中激起了阵阵涟漪,泛起层层波浪,这已经足够了。并且通过她我也结识了一些朋友,当时和她关系很好的一个小学同学名叫马林儿,她分在了隔壁班。有一次马林儿要参加学校的一个舞蹈演出,领队老师要求每个人必须穿豆绿色迷彩服,很多人都没有这种衣服,尤其是女生,马林儿也一样没有。当时我正好有一套,莞萍知道了就从我这里借去给她同学用了。

演出结束以后,马林儿亲自把衣服还给了我,从此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这是我第一次认识她,高挑的身材走起路来仪态万千,油光闪亮的的长发披在肩上,微风吹过,一股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她脸色红润,皮肤细嫩,一对细密的罥烟眉下面闪现着一双聪明伶俐的大眼睛。她给我还衣服的时候我们才算是真正认识了,我当时还有点害羞。虽然平时看着天不怕地不怕,但基本上都是和男生打交道,很少和女生交往,所以对女生有一种天然的羞怯感。我们熟悉了以后就交往得比较频繁了,她还戏言说收我做“拜弟”,她做我“拜姐”,因为她年龄比我大几个月。我们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句玩笑话,但还是很开心,这样的友谊既单纯又神圣,没有掺杂任何世俗名利,也没有任何利益纠葛。

或许这就是青春该有的样子,可以肆无忌惮地笑,也可以撕心裂肺地哭,安静的时候像一只沉睡的雌兔,放开的时候像一头奔跑的骏马。

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学校的集体宿舍不够,我们所有人都在校外住宿,租的是谭滩街道那些村民的自建房,我当时住在街道入口处的一个老婆婆家里。

她家还是以前那种土堡式的深宅大院,院墙很高很厚,都是用黄土夯实垒建起来的。院子坐落在陀螺河畔上面的一块平地上面,院基要比大门外面的小巷子和麦场高出一米左右。进大门要上六七级石板台阶,大门是一块经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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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风吹雨打的暗灰色柳木板,感觉像是镶嵌在院墙里面一样,门廊上面搭了遮雨的雨棚。门口进去右手边建了一个小高房,高房的土台地基要比普通房子高两三米,以前很多人家都有这种小高房。大门右手边靠南面一排是厨房和偏房,大门正对面就是上房。

这个老婆婆当时已经七十多岁,满头灰发,步履蹒跚,但是说话铿锵有力,精神抖擞,她是我小学同学士奇的外祖母。她的老伴已经故去多年,家里只有一个三十岁还没有成家的儿子,她儿子相貌清秀,一表人才,听她说是因为他儿子眼光太高,别人介绍的他都看不上,总是挑三拣四,所以一直都没有成家。

我就住在她家上房,上房盘的是一张大通铺土炕,住着我,士奇以及另外四个一年级男生。士奇外祖母也住在上房,她睡在上房地上一张双人软沙发上。冬天,那个土炕经常是不温不火不冷不热的状态,因为家里就她一个老人,儿子不在家,她没时间也没精力去收拾那么多烧炕的燃料。幸亏我们人多,加上青春期的火气大,精力旺盛,也就不会感觉太冷。

我们做饭的屋子是一间杂物间,小房间又窄又小,只有不到两米的宽度,里面放着一条长凳。我们五个人的小煤油炉子都放在凳子上面,士奇有她外祖母做饭,所以不用和我们一起挤在这间小房子。我们五个人勉强能够挤在这里面做饭,刚开始做饭的时候,五个煤油炉子同时打开,一股强烈的煤油味一下子溢满整个小房间,一会功夫就飘到院子外面去了。做出来的饭都是一股煤油味,前面两个星期简直是难以下咽,后面慢慢也习惯了。

刚上初中的时候,我和小学同学陆斌两个人合伙做饭,他也住在士奇外祖母家。他个头不高,但是胖嘟嘟的,有点鬼灵精怪,他和我一样属于“调皮捣蛋”一类,在班里也算是一号“人物”。最让人羡慕的是他那一手好字,他写字很快但很匀称,带有一点行草的感觉,经常会被老师叫去黑板上面抄写授课笔记或者作业之类。另外他还有一副“好嗓子”,他唱歌很好听,每次需要表演节目的时候,他和我们班另外两个同学“马宝”“谭平”三人组成铁三角,一起合唱一些经典老歌。

李高庆当时住在谭河街道中间的一个小巷子里面,他的房东是谭河街道的生意人,经营着一间磨坊。他和其他几个男生就住在磨坊后面一个院子里面,他们的宿舍也是一张大通铺,不过不是土炕,而是支起来的木板床。冬天的时候,他们都用电热毯取暖,因为房东自己有磨坊,用的是三项动力电,所以电费便宜。我经常会跑到他宿舍玩,我的宿舍他来的很少,因为毕竟在人家上房里面,还有房东一起住,很不方便,他那里只有几个学生,房东平时很忙,根本不管他们。

当时谭河街道有一个非常出名的“烟馆”,这个烟馆坐落在谭河街道正中间,就在我们学校大门斜对面。烟馆隐藏在一个杂货铺里面,杂货铺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经营,大家都叫她“老婆子”。老婆子把一盒盒香烟拆开一根一根卖,价钱从一毛到五毛都有,分不同的档次,学生一般都抽一根一毛钱的低档香烟。每天晚上放学以后,这个杂货铺里面就挤满了抽烟的学生。杂货铺靠窗户边放着一套铁架子高低床,可以坐五六个人,其他人都坐在凳子或蹲在地上。烟馆里面烟雾缭绕,我们平时也经常去那里凑热闹。

我们去的最多的地方还是木器厂大院,木器厂大院就在磨坊正对面,是李建明带我们去的,李建明是李高庆的小学同学,也是和他关系最好的兄弟。李建明的三叔是这个木器厂大院的看护,也是这个木器厂的管理员,这个木器厂是谭河街道最大的老板苟文明的产业之一,也是谭河街道唯一的木器厂。木器厂里面有一间很大的房子,是李建明三叔的宿舍,他就住在他三叔这里。

建明三叔要去县城采购新木料或者给大客户运送木材,晚上经常回不来,每当这个时候,建明就带我们去他那里玩个透夜。去的时候,我们大家一起凑点钱买一些啤酒零食香烟瓜子之类,我和李高庆两个人不抽烟也不喝酒。偌大的木器厂大院就建明三叔一个人,这里晚上很安静,不怕被人打扰,也不用担心打扰到别人。我们尽情玩乐,打牌,喝酒,抽烟,唱歌等等。

有一天,凌晨五点不到,建明三叔突然回来了,他进到屋子来的时候我们正在打牌,屋子里面乌烟瘴气,一股香烟啤酒的味道,地上到处是瓜子皮和烟头。他一看就火冒三丈,把我们全部赶走了,我们就去了学校,校园一角有光亮的地方已经有人在早读,从此以后我们再不敢轻易去木器厂大院了。那个时候大家精力充沛,熬一晚上夜不睡觉,第二天去学校还是感觉游刃有余。

初一,我们要学习七门课程,平时有很多作业,作业一般都是中午休息时间或者上晚自习的时候写。而我又太懒,不想写那么多作业,就让别人帮我代笔,我前面坐着一个叫刘艳梅的女生,她也是李高庆的小学同学。她的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说话语速很快,学习一般,但是写字很快,并且很工整。她模仿别人的字体惟妙惟肖,基本上可以以假乱真,所以我就让她帮忙给我写一些抄抄写写的文科类作业,这样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去玩。后来初中毕业以后不久,听说她就嫁人了,算是我们班最早结婚的同学。希望她有一个和和美美的家庭,得到属于她自己的幸福。

初中的第一学期我就这样“混”下来了,认识了很多人,有同年级的,也有高年级的,不知道称呼他们为同学好还是朋友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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