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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你说我们这算不算约会。

魁梧男子躺在地上。

“喂医院么,麻烦来天御城的中心广场一趟,有人晕过去了。”梦鲤好心的给这魁梧男子打了的通讯。

在雅莉的见证下,他和古月这个城市的任务算是完成了。

堆在这里的钱被银行重新存了回去。

解决完这件事情梦鲤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下,快速驶离中心广场。

天御城的传灵塔一堆围满人的地方。

“我刚刚好像见到梦哥了。”

谢邂在最外面的位置,余光刚好瞥见行驶而过的白色越野车,见到了上面的梦鲤和古月。

还有坐后排的天凤斗罗和圣灵斗罗,这配置简直封顶了,安全感十足。

“不止梦鲤,还有古月,圣灵斗罗冕下和天凤斗罗冕下!”谢邂补充道。

“可能是你看错了,一般情况圣灵斗罗不会出来。”舞长空否定道。

圣灵斗罗长年居住在海神岛,几乎不出来,而且还和冷遥茱这个情敌在一起,他作为过来人自然不信。

“我真见着了...”

......

白色的魂导越野车上,古月含着一块巧克力单手开着车,速度几乎拉满,她想快些到下一个地点,车上显然没有在外面自由。

今天的计划就是到达下一个城市结束,

和梦鲤一起出来旅游是件让人愉悦的事情,反正十五天,一天一座城她的嫌快,有的是时间。

至于其他人能不能及格关她古月什么事,都是自己不努力造成的...她只在乎梦鲤。

梦鲤道:“古月,听说武南城名叫花城,明天我们不走,难得来一次,时间也不赶,我们在这里逛逛?”

这是促进两人关系的机会,武南城又被叫做浪漫之都。

冷遥茱这个时候笑道:“正好,我也好久没看过了。

“雅莉,明天我们两个去逛逛。”

特别宅的雅莉想了想,点了点头。

.......

武南城,一座三线城市,房屋普遍稀少,而且偏矮,人烟稀少,武南城可以算一座奇葩城市。

之所以奇葩是因为,联邦说了,怀着这对自然友好的心态。这里的房子除了传灵塔,其他房子不能超过三层。

超过了影响自然景观,这里没有任何工业园,也没有什么大型的污染环境的机器,这里最多的就是单车,连魂导摩托车都少。

因为一辆魂导车的停车费高的吓人,几乎没有人买。

这里独特的管理方式也造成了不一样的生活环境,平常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

鲜花满地,到处都是清新的空气,鸟语花香,被誉为最美城市。

众人一到这座城市就被眼睛的景象迷住了。

真如传言中介绍的那般鲜花满地,牛羊成群,还有各种的庄稼,人们悠闲的工作。

世外桃源这四个字出现在梦鲤的脑海。

他看了眼古月,不禁感叹道:“要是能一直住在这里就好了。”

“为什么?”

冷遥茱搞不懂,向梦鲤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更加在意功名,为何会有这样躺平的想法。

“这里这么好,与世无争,空气清晰,又这么漂亮,满山的鲜花。”梦鲤道。

“是比海神岛好。”

雅莉认同的点了点头,出来一次,她见识到了以前没有见过的世界从神秘组织出来,她就一直呆在那个地方清休。

似乎根本就没有见过真正的世界。

古月将车停进武南城的传灵塔,时间也来到了晚上七点,吃完饭更是到了八点多。

“武南城除了花城,还有个名称,不夜城,我们出去逛逛吧。”古月拉着梦鲤的手兴奋的说道。

“好啊。”梦鲤露出感兴趣的神色,紧紧的握住了古月的手。

正是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死亡会降临在他的头上,所以他特别珍惜与古月每时每刻。

武南城为什么叫做不夜城呢梦鲤不太了解,不过一出门就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武南城不是说整个城市路灯多,实际马路上一个路灯都没有,点亮夜空的是飞在天上的萤火虫。

太多了,几乎到处都是,他们散发着绿色的光芒,谱写生命的意义,也点亮了整座城,点亮了生长茂盛的满天星。

打开窗户的冷遥茱也看见了,听过满天星花语的她摸了摸眼下那颗落泪痣!

甘愿做配角,瞒着所有人去爱你,我携满天星辰赠于你,仍觉满天星辰不及你...

古月和梦鲤在花海边的石路上走动,两人赤着脚,吹着秋风,脚下传来温热的感觉。

“你说我们这算不算约会。”梦鲤笑了笑。

“什么约会啊,想多了吧你,我们就是单纯的散步。”古月脸一红,心里是接受的,可现实却不能让她接受。

梦鲤看过去,不禁觉得脸红,嘴硬的古月变的更可爱,更好看了。

“单纯的散步谁拉手啊。”梦鲤故意说道。

古月微微害羞,手用力挣扎,却挣脱不开。

“你放开。”古月羞愤道。

“不放。”梦鲤道。

“你信不信我咬你。”

“呀,呀呀,月儿生气了,我是该哄哄呢,还是该哄哄呢。”梦鲤嘿嘿一笑。

“谁叫月儿,你要为你说的这句话付出代价。”古月用魂力挣脱梦鲤的手。

两人光着脚穿梭在花海追逐打闹,像是扑闪的蝴蝶,周围的一切都与他们无关。

古月快步上前,一把抓住梦鲤。

“我很生气,你说怎么办?”

“那我请你吃东西?”梦鲤说着,摊开手掌,一根五颜六色的棒棒糖浮现。

“呵,你又拿这个忽悠我!”古月白了梦鲤一眼。

“这个不一样。”梦鲤的脸上浮现认真的神色。

抱着好奇的心态,古月拿起来尝了尝,又尝了尝,发现和平时的没什么区别啊。

“多吃几口,你就明白了。”梦鲤又说了几遍。

“没什么不同。”

梦鲤想了想道:“嗯,你是不是比原先高兴了不少?”

古月回想了下,而后点了点头。

梦鲤解释道:“吃糖可以让细胞快速产生血清素,进入大脑之后呢,让人产生,心情愉悦,幸福满满的感觉。

“其实吃糖还有两个好处,暂时记不起来了。”

“你还是在忽悠我...”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111章 你说我们这算不算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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