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我是小乞儿11
“你也要讨那个乞丐?”
拂柳越发觉得不可思议了,秦渊疯了也就罢了,如今怎么又来了一个疯子?
一个两个的平日里看起来都无欲无求的,今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争着抢着要一个乞儿。
拂柳上上下下将狗儿打量了好几遍,除了越发瞧不上眼也没看出来别的。
他想了想,这人看起来瘦瘦小小的,眼神瑟缩,一看就是个没什么出息的,量他也没有那个胆子敢找怜君阁的麻烦。
拂柳就是气不过,他瞧上的男人给不了他回应就算了,偏偏还看上了处处不如他的人,所以想给这个小乞丐一些教训。
但是现在忘忧和自己讨了他,事情就没那么简单了。忘忧算是怜君阁的头牌,就算是天大的事情,只要忘忧说出口了,他就得给这个面子,更何况这也不算什么。
虽然不知道忘忧的目的是什么,但是他要了秦渊想要的人,按照秦渊的臭脾气,他必是要与忘忧过不去的,定会处处找他麻烦,这也是拂柳想要看到的。
秦渊喜欢过忘忧,纵使现在秦渊还未表现出什么,拂柳也清楚忘忧对男人的吸引力,他就愿意看到两个人不和,绝了秦渊的心思才好。
将事情仔细分析了一遍,拂柳心里有了谱,他弯了弯眼睛,笑眯眯道,“既然忘忧都开口了,我自然是要答应你的,不过是一个乞儿而已,你想要便给了……不过我丑话讲在前头,今日的事情我就不再计较了,你将人带回去后好好调教,若是今后他再整出什么幺蛾子,我绝不会放了他!”
拂柳好像忘了狗儿根本就不是他怜君阁的人,又或者,他根本就不在乎,反正人在这里,他想打就打,想骂就骂。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警告的眼神看了忘忧一眼,里面的意思不言而喻,因为秦渊的阻止,他不好再对狗儿下手,但是还是气不过,便想着让忘忧帮他教训一番。
忘忧心思细腻,他又怎会看不出来,若是旁的,他还有可能依了拂柳的心思,但是这件事情不行。
忘忧不顾恶狠狠盯着他的秦渊与一脸不满的拂柳,将目光尽数放在了不远处的狗儿身上。
小乞丐正眼巴巴地盯着他,见他冷不丁地看过来之后像是被抓包的小猫,赶紧若无其事地把脸扭到了一边,极力营造出一种无事发生的样子,耳垂却慢慢红了。
有点儿可爱……
忘忧微不可察地抿了抿唇角,想要笑一笑,却不小心扯动了嗓子,单薄的身体颤了颤,轻轻咳嗽了几声,不一会儿,白玉似的面容就涨红了,眼眶里含着眼泪。
这样一副弱柳扶风的美人图一经展现,自然是又吸引了不少的关注,黏腻的窥视感从四面八方涌来,像是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将忘忧紧紧地裹在里面,他捏紧了纤细的手指,觉得好恶心。
昔日的他是堂堂世家公子,鲜衣怒马,意气风发,谁不赞他一句公子世无双?大酆都城里数不清的好姑娘喜欢他,媒人都将他家的门槛踏破了。
那时的他哪里想过,几年后的自己却会沦为一个以色侍人的小倌?他从来就不喜男子,他也不愿意将琴棋书画做了讨好他人的手段,偏偏世事弄人,现在的他哪里还有机会选择自己的生活?
说是卖艺不卖身,他掩耳盗铃般护着自己少得可怜的尊严,但是谁不知道,他如今就是一个陪笑卖笑的妓子,谁还信他干干净净?
忘忧,忘忧,取名忘忧的他注定不能忘忧,谁都能瞧不起他,他如今就是浑浑噩噩留在世上的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忘忧压下突然泛滥的恶心和自我厌弃,苦笑着对上一束担忧的目光,而后愣住了。
人人都看不上眼的小乞丐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眼里却没有令人反感的觊觎,而是如水洗过的干净纯粹。
忘忧甚至看到了自己随手救下的小乞丐只是因为自己咳嗽了几声都快急哭了。
已然被世俗伤得千疮百孔的心突然被什么温软的东西撞了一下,涩涩发涨。
这种纯粹的善意,他很久没有见过了……
确实,有很多人关注他的一举一动,纵使是他的手破了一个小口子,很快就会有数不清的男男女女贴上来嘘寒问暖,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并不让忘忧感到开心,因为,他从来没有感受到过他人的心疼,别人看着他时,眼里藏着的,是要将他拆穿入腹的欲望……
谁能想到,他求而不得的东西居然能在一个跛腿乞儿身上看到。
忘忧虽然不是什么坏人,却也不是烂好人,他之所以关注到狗儿并且将他救下来,无非就是他先前让侍女打探过了,狗儿正是因为帮他说话才得罪了那帮自诩清高不凡的书生。
他从小就懂得涌泉相报的道理,自然要厚着脸皮将小乞丐救出来,让他惊喜的是,小乞丐果然是个心思纯良的人。
忘忧僵住的笑又重新绽放出来,小乞丐呆呆地看着,一瞬间懂得了什么叫冰雪消融的盛景。
忘忧微笑着走近狗儿,让扛着他的人将他放下来,轻轻柔柔的声音让那人都醉了,晕晕乎乎地放下了狗儿,略带深意的目光将忘忧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打量了个遍。
忘忧却不在乎了,他看着害羞地低头的狗儿,认真道,“……你愿意跟我走吗,我会给你一个家,让你每顿饭都吃得饱饱的。”
狗儿也是晕晕乎乎的,忘忧公子身上实在是太香了,他又低头看看自己的褴褛破衣,忍不住往旁边缩了缩。
还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头顶就响起了忘忧轻柔却坚定有力的声音,狗儿惊得抬起头来,瞪大了眼。
他是在做梦吧,神仙似的公子居然想要收留他?
忘忧还在笑眯眯地看着他,近距离的美颜暴击让狗儿再次红了脸,他揪了揪自己的衣角,鼓足勇气道。
“……算,算了。我不能和你走……”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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