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章 我是小乞儿18
从这之后,谈过心的两人解开了心结,变得越发亲密起来,让小乞丐彻底放下心结的是忘忧公子对他的态度,三年如一日,他像是把自己当成了他的家人。
小乞丐慢慢蜕变成了终日开开心心的长乐,他渐渐忘记了自己以前的痛苦经历,在忘忧的细心呵护下,他不用整日忧心自己的下一顿饭究竟要怎么得到,也不用时时刻刻将弟弟的病放在心上,因为他知道,忘忧会将他担忧的一切全都处理妥当。
他不再将忘忧当成他的主子,而是发自肺腑地将人当成亲人好友,在他的心里,公子的地位仅次于自己的弟弟小猫儿。
所以他现在敢笑敢闹,当忘忧不爱护自己身体时,他自然也是真的生气,埋怨他身体不好,偏偏和小猫儿一样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若是没有自己在身旁盯着,他们的身体还不知要变成什么样子。
说完这些话,长乐再也不理忘忧了,急急忙忙地推门出去找大夫了。
“乐乐……”
忘忧想要拦住他,因为盖着厚厚的被子,还没等到他坐起来,长乐就不见踪影了。
忘忧想到方才长乐说过的话,终是不敢再见到他生气,只好乖乖地躺了下去,好好地盖着被子捂汗,等着长乐回来。
他不想让长乐去找大夫,他也有自己的苦衷。
忘忧今年二十有五了,虽然是一个男人正正好的年纪,但是放在吃年轻貌美这碗饭的青楼小倌身上,他的的确确老了。
虽然他的容貌几乎没有变过,但是他确确实实算是怜君阁的老人了,人们都喜欢新鲜事物,就算忘忧的容貌再漂亮,他们也看腻了,更何况这人只会弹弹琴,作作画,连手都不给摸,没意思得很。
近些年来,忘忧的客人越来越少了,再加上这两年怜君阁来了很多小倌,他们虽然比不上忘忧好看,但是胜在年轻,一个个的也很放的开,床上功夫很好,很擅长抓住男人的心。
和他们相比,忘忧简直木讷又侮无趣,先前爱慕他的人也渐渐歇了心思,毕竟谁也不愿意把大把的银子扔给一个终日只见得到却摸不到的人,有这个钱,他们还不如多包上几个小倌,反正他们也是身娇体软的主,再说了,天黑了看谁都一样。
怜君阁也开始铆足了劲培养这些新人,所有的资源都向着他们倾斜,一个个的如雨后春笋迅速成长了起来,反倒是几年前怜君阁的头牌忘忧公子彻底落没了,人们渐渐忘记了怜君阁曾经还有这样一个世家公子模样的小倌存在过。
最重要的是,怜君阁的人病了是需要禀告老鸨的,他们需要时时刻刻将小倌的情况掌控在手里,自然生病了这样的大事也需要通过他们去请大夫。
忘忧知道,因为自己最近没有给怜君阁带来过收入,更重要的是,他的客人好像都把他忘记了,拂柳认为他大概起不来了,便想着最后压榨他一番,让他打破自己的规则出去接客,能赚多少银子便是多少。
忘忧自然不可能答应,他毫不犹豫地将拂柳拒绝了,当时拂柳的脸色很是不好看,依照他那个睚眦必报的性子,估计要明里暗里地给他使绊子才会消气。
这样的话,忘忧自然不愿意长乐出去受气了,便想着咬咬牙将这次发热扛过去,没想到还是被乐乐发觉了。
说是懊恼,但是忘忧还是觉得高兴的不得了,他就喜欢有人能够站在他旁边关心他的感觉,更别提那人还是他心心念念的乐乐了。
忘忧的心里现在矛盾的很,他一方面担忧乐乐去找拂柳肯定会遇到什么麻烦,一方面又忍不住觉得这正是乐乐关心自己的表现,他很想看到乐乐为了自己能够忍受多大的委屈。
他知道自己很恶心,但是不知怎么的,有了这个想法之后,忘忧越来越一发不可收拾,有了乐乐之后,他的阴暗面开始逐渐壮大了。
他渐渐疯了,或许自从自己家破人亡成为小倌的一刹那,他就已经不正常了吧……
……
长乐风风火火地走在怜君阁的走廊上,他的腿脚不好,声音也是一轻一重的,很是明显,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是他来了。
一时间,走廊里的门开了七七八八,年轻的小倌们陆陆续续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他们的长相各有千秋,有的小倌是服务女子的,容貌俊美;有的是服务男子的,身材纤弱,容貌秀美,漂亮的不得了。
他们向来是互相看不顺眼的,平日里见了不掐上十句八句不算正常,万万没想到今日却像是约好了似的,穿的花枝招展的,挤在走廊里皮笑肉不笑地寒暄几句,若是有人能够仔细听听,很容易就能听出他们的话里全都是明里暗里地贬低对方。
一轻一重的脚步声渐渐走近了,小倌们的脸色立马就变了,像是演练了千遍百遍一般,一个个勾着唇,笑的像朵花似的。
长乐走进了这些奇怪的人群里,大家自发地排成两排,好像是专门过来看他的。
长乐并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了,自从他在怜君阁落脚之后,为数不多的的几次出门全都会被其他小倌拦着挡着,还跑过来问他的名字。
他当然不会上当……
公子说了,是因为他们都知道自己是公子的人,他们早就看公子不顺眼了,嫉恨他们的客人都是奔着他来的,他们只是客人退而求其次的选择而已。
他们讨厌公子,自然跟着公子的自己也会遭殃。
长乐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了,当初的他鼓足勇气帮着公子出来办事时,就遇到了一个脾气恶劣的小倌。当看到自己的脸时,他大概是觉得他长得很丑,惊得瞪大了眼睛满脸写着不可置信,再然后就是脸蛋红红的询问,听说他是公子的侍从后,眼里像是喷出了两团火,恶狠狠地询问他的名字和其他情况,还在自己面前暗戳戳地辱骂自己公子是个伪君子,让自己跟着他,保管会吃香喝辣的。
长乐当然不会同意了,他恶狠狠地瞪了那人一眼,踢了他一脚就跑了。
后来也不知道这人有什么毛病,像是赖上了他一样,变着法子说公子坏话,然后想把自己要过去,弄得长乐烦不胜烦,忍不住和公子说了这件事。
又过了几天,那人因为得罪权贵被活活打死了,长乐才算得了片刻宁静。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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