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我是小乞儿24
长乐的目光微微有些躲闪,“没,没有啊,听到你叫我,我马上赶过来了……或许是我腿脚不利索,走得慢了些……”
小骗子,如今还学会和我撒谎了。
不是碰见拂柳了吗,你们到底谈了些什么,为什么不愿意让我知道?难道,我耗费精力养大的小孩儿最后竟然也会走上厌我弃我的路吗?
他看着心虚就会眼睛乱瞟的长乐,心里竟像是被针扎了似的疼。
越说越觉得自己说不清,长乐索性转移了话题,“公子,大夫来的那么快,说起来还是要感谢秦大哥。我出门之后遇到一些麻烦,也是他帮我解决的,而且听说你生病了之后,他担心的不得了,赶紧去请大夫了,还说要我赶回来好好照顾你呢!”
长乐勾唇笑了笑,他的本意是帮助秦渊在忘忧面前美言几句。
秦渊这个男人不错,又对自家公子一往情深,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好男人。他想撮合撮合两人。
殊不知,他的这番表情落在忘忧眼里,更让他恨得咬碎了牙。
拂柳,秦渊,还有那帮该死的小倌们,全都是恶心的贱人,一个个都想把乐乐从自己身边夺走!
就算……就算乐乐真的背叛了他也不是乐乐的错,都是他们,都是他们教坏了乐乐!
忘忧忍了好久才勉强控制住自己快要暴虐的脾气,反握住长乐的手,“乐乐,我忽然有些头晕,许是刚才为了找你起猛了些。你将我扶到床上吧,我想躺一会儿。”
长乐赶紧点点头,心里十分愧疚。都怪自己和拂柳谈的时间太长了一点儿,才让公子担心了。
将人扶到床上后,长乐把被掀到一边的被子拉了过来,严严实实得给忘忧盖上。
恰好这时,大夫开出来的药也抓回来了,长乐和忘忧打了一声招呼,赶紧拎着小药包出去煎药了。
看着长乐匆匆忙忙远去的背影,忘忧目光晦暗了些。与他柔柔弱弱的容貌不同,他的眼神犀利,像是一匹看到合胃口的猎物时跃跃欲试的狼……
……
这次忘忧的病确实有些来势汹汹,过了小半个月了,他总算恢复了些,只是身形消瘦了不少,看着也没什么精神了。
长乐开始研究菜谱,变着法子给忘忧准备补身体的食物。拂柳那边也在催了,长乐偷偷跟他见了面。拂柳将人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暗中思㤔:容貌算是过关,但是那人毕竟不是平头老百姓,他自然需要多花些时间调教调教这小子,将来也能让那位大人舒服些,说不定怜君阁还能借势更上一层楼呢。
拂柳将人带去了一个小倌房里。
那个小倌长相柔柔弱弱的,床上功夫很好,眉眼之间楚楚动人,虽看起来和忘忧是同一款的,五官比不上忘忧,但却比他多了几分风流。
他叫南意,也算是怜君阁近日来风头正盛的人物,许多客人都喜欢找他。
拂柳领着长乐进来的时候,南意正窝在一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怀里。男子看起来对南意喜欢的紧,握着他的手把玩,末了还凑在他耳边,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引得南意羞红了脸,假意去打他。
两个人笑着闹成一团。
跟在拂柳后面走进来的长乐嗅着刺鼻的胭脂香气,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头。
漂亮的小少年,丑陋的中年男人,两个人展现在他面前的关系不言而喻,长乐能看出表面娇羞的南意眼神里藏着的冷漠,毫无疑问,他不爱这个男人,更甚者,他讨厌这个男人,偏偏还能装出一副情深似海的样子。
这是长乐第一次感觉到反胃和恶心。
拂柳敲了敲门,打断了两人的调情。
南意本来有些不耐,但是见是老鸨,立刻换了一副表情,软绵绵的身子也像是有了骨头,赶紧从男人腿上站了起来。
“拂柳公子……”
拂柳微微颔首,将不在状况的长乐揪了过来拉到南意面前,“这是我给你找的小徒儿,将来是要侍奉大人物的。你伺候人的功夫上很不错,好好教一教他,我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里看到效果。”
听了他的话,南意有些不乐意地撇了撇嘴,但这毕竟是拂柳吩咐的,还亲自将人带到了他面前,他就算有一百个不乐意也没用,只好忍着不耐冲那人笑了笑。
“我叫南意……”
南意伸出手打算虚虚地握上一握,却在看见那人的脸蛋时失了声,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长乐?”
长乐赶紧伸出手回握住,闻言疑惑道,“……你认识我?”
手里抓着的手忽然颤抖起来,长乐吓了一跳,赶紧将他的手放开了。
怜君阁的长乐谁不认识?本来是个跛子的他却生就了一张好脸蛋,竟连忘忧都比下去了,凭借着好相貌可以轻而易举得到他人的爱慕,别说别人,就连青楼里的小倌都恨不得将其占为己有。
若是这样一个人做了怜君阁的小倌,其他人怕是只有等着饿死的下场。
初听这些话时,南意心里很不服气,他偷偷嘀咕,这人传的神乎其神,说不定是怎样一个丑八怪。
直到他远远地看见长乐之后,便是一眼万年……
南意确实擅长勾搭人,但是放在长乐身上,他像是丧失了一切天赋,像是任何一个有了心上人的普通人一样,只敢偷偷地跟在他的后面看着他……
谁能想到,终有一天,竟然有人将他心心念念的人送到了他手里,和自己学习那勾引人的本事?
南意兴奋地浑身颤抖,眼神闪着亮光,灼热的视线一动不动,将人死死锁在中央,要把人生吞活剥拆吃入腹一样。
被人遗忘在旁的中年男人也变得傻愣愣的,被几人一齐看着的长乐浑身不自在地抠了抠手指,深吸了一口气。
那个男人像是突然醒过来了一样,一溜烟地冲到长乐面前,就要去抓他的手,“你值多少银子,我要你!”
长乐还未反应过来,呆呆地看着男人,南意的脸却倏然沉下来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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