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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比鬼还精的大太太

原来在沈媚馨心里梅映雪是像主人般的存在。沈轻欢鼻头有些发酸,同时心中升起一股怨怼之气。

梅映雪得了父亲的喜欢,沈媚馨可以顺势而为,但是为了她去谋害自己的亲生父亲,这不叫审时度势,这叫为了自己不择手段。

“所以,她就帮着一起隐瞒?”

沈轻欢对沈媚馨彻底死心。

“不,是她将女婴送走的。至于送去了哪里,恐怕也只有她和表姐两个人知道了。连落儿都没过问。”

沈轻欢的指甲深深掐进肉里,疼不自知。沈媚馨这个畜牲,为一个跟自己毫无关系的人来残害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人。

她到底图到了什么?

哦,不对,上一世她的确成了名正言顺的督军夫人。不管靳敬骁到死都没碰过她,她依旧顶着督军夫人的风光。

而她的亲姐姐,亲生父亲都为她的这个称号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他们成了她虚荣的踮脚石。

“那孩子梅映雪可有去看过?”

真说起来,那个被遗弃的,也算得上是她的亲妹妹了。

“没有,表姐怕会引人怀疑,从来没去看过四小姐。”

四小姐?她老大,沈媚馨老二,还有四姨太生的女儿,梅映雪这个不就排行老四了。

至于沈奇和沈煜已经是一年后的事了,他们连沈家人都不是,只跟梅映雪前面那个被遗弃的女儿是同母异父的姐弟。

“你知道她在哪?”

小宋犹豫。本来他是不知道,后来不小心听到梅映雪跟沈媚馨的对话,算是知道吧,这几年他还去看过几次。

会这么做,小宋是有私心的。梅映雪道不是完全对这孩子不闻不问,只是托别人看管,不着痕迹的询问。

小宋想着有天若是受到梅映雪的威胁,自己手上琮会有张牌可以出。不管这牌有没有用,能挡一时是一时吧。

“少夫人想去看,我可以带您去。”

小宋以为沈轻欢也想将梅映雪的女儿握在手中。

“她叫什么?”

“什么?”

小宋一时反应不过来。

“她叫什么名字?”

梅映雪的女儿叫什么?

“露华。”

露华?露水的露?

“名字是梅映雪取的?”

小宋答:“是。”

沈轻欢明了,梅映雪竟然只当与沈世全的这场婚姻是露水姻缘,所以这个女儿的名字里含了一个露字。

不过,清泉雨露,露这个字又暗含纯情善良之意。这样想也未尝不是个好字。

“找个时间带我去看看她。她送的是怎么样的一户人家?”

“不是什么好人家,山野之人,露华将来长大了也只能是个农妇。”

若她长得好还好,长得不好梅映雪怕是更不会多看她一眼,梅映雪只对有利用价值的人和事有兴趣。

“也好。”

总比像她这个娘的好。沈轻欢达到了目的,不再在小宋的病房久留。

小宋在医院里住了几日,由于他也不是什么好品性,喜欢去歌舞厅跳舞,又喜欢去赌坊财钱,经常三天两头看不着人。

他替梅映雪办完事消失个几天也是正常的。小宋只敢把伤养好个七七八八,穿了衣服看不太出来才敢回沈家。

梅映雪比鬼还精,小宋不用点脑子还真糊弄不了她。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百七十二章 比鬼还精的大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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