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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五章 去广州

“我也正有此意,我决定回广州娘家去待产,但是不知道用什么借口走。如果老爷知道我怀孕了肯定也是不准的。”

四姨太想只有广州才是最好的去地。那里气候温和,她还能煲汤养胎不用时刻提心吊胆。

“这件事我来想办法。”

说话间沈轻欢心里其实已经有了打算。怀里的花彦本来睡得正香,忽然间不知道梦到了什么,脚一蹬瞬间惊醒了。

她撇着小嘴刚想哭,四姨太就将她接着抱了过来。花彦在四姨太的安慰下,慢悠悠的醒了。

她对四姨太笑得咯咯,四姨太也是满心欢喜。她生过一个女儿,所以对养女儿特别有经验。

她逗花彦,直到乳娘过来抱过去喂奶。

“花彦很喜欢四姨娘你啊。”

沈轻欢笑容甜淡,温柔舒缓。

“可能我们投缘吧。如果不是大了辈分,我真想收她做干女儿,现在只能当她外婆了。”

四姨太说完沈轻欢也被她逗笑了。

“干妈始终差了一截,哪里有外婆亲啊。以后花彦可是要孝敬你的。”

四姨太慌忙推辞:“哟,这我可不敢,我虽然是外婆,但是她可是督军与督军夫人的孙女,你可不是要折了我的寿了。”

沈轻欢见她惊慌失色的样子,也知道这话以后不能说,四姨太心领了就行。

“岳城是典型的江南天气,气候变化多端。花彦最近也总是哭闹不止。”

沈轻欢端起茶杯轻轻吹散里面的浮沫。

“花彦和四姨娘你处得不错,广州天气稳定,不冷不热,刚好四姨娘可以带花彦一同去住几个月,等到岳城春暖花开的时候再回来。”

四姨太听完鼻头发酸,沈轻欢居然给她找了个这么冠冕堂皇的借口。

“轻欢……”

四姨太的眼泪快藏不住了。她拿自己的女儿给她当障眼法,将来轻玥长大后都不一定有沈轻欢这么待她的。

“我觉得这才是最好也是最不让人怀疑的办法。我也的确是为了花彦。她没有骁远健壮,身上时常长湿疹,半夜啼哭不止。我给她换个环境,又不放心别人。四姨娘你刚好是最合适的人选。”

四姨太拖住沈轻的手:“轻欢,别说了。大恩大德永世难忘。花彦交给我你就放心吧。她本来就是我的亲外孙女,我是她的亲外婆呢。”

沈轻欢摇了摇头,笑:“四姨娘,我不是担心你照顾不好花彦。你自己都是孕妇,需要修养安胎。”

她都安排好了。

“乳娘会随你一起去广州,还有婆子,丫头,另外,我还会派一些亲兵随行,确保万无一失。父亲那边你把沈家当家人的位置辞了”

这样一来,是沈轻欢信任郭瑾曼,选择她去广州帮忙看孩子。梅映雪不会过多怀疑。就连保护四姨太也显得那么顺理成章。

少夫人派人保护自己女儿,军队随行广州,不会有任何人怀疑到四姨太的用心。

再说,相比较少帅的孩子,郭瑾曼根本微不足道。

“好,我本并不是为了这个当家人留在沈家。”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嫁得良人就是一辈子的幸福。沈世全对于任何一个女人来说都是良缘。

他在外面雷厉风行,很能挣钱。在家里即使不受宠的姨太太,起码衣食无忧。就算三姨太背叛了他。他也同样让她葬入沈家。

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心动?坏就坏在梅映雪进门。居心叵测,意图不轨。好端端的一个大家庭愣是被搞得乌烟瘴气,家破人亡。

“四姨娘娘家就不用回了,我会在广州给你安排一处宅子。那里环境清幽,远离尘嚣更加适合养胎。”

梅映雪是个多疑的人。她一定会想方设法打听四姨太在广州的事。人多眼杂,找个环境清幽的地方,不容易有陌生人也就少了危险。

“你怎么说我都就怎么做之前,我也只是觉得回娘家风险比较小,可以躲过大太太的耳目。”

她绝对相信沈轻欢。

“梅映雪比鬼还精。”

她看四姨太的肚子。

“现在你的肚子还看不出来。回广州一两个月肚子就大起来了。你玩十天半个月,就算再玩两个月梅映雪也不觉得什么。时间长了呢。”

时间长了不只梅映雪还有沈世全可能都会觉得不对劲。那有人回娘家一年半载不回来了。

除非是跟老公置气了,或者是打算离婚。否则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儿出嫁了又怎么会回娘家住这么长时间呢?

“是,还是你想的周到。”

时间长了她再抱个孩子回来沈世全都要怀疑她是不是跟自己的老相好生的。毕竟现在也不是告诉老爷她怀孕的好时机。

“等你在广州叫孩子安全生下来之后我会去告诉阿爸,为什么我们要这么做?”

也许用不了多长时间,等到收集完整梅映雪与人私通的证据,根本不用解释四姨太孩子的事。

意外之喜会让沈世全冲淡悲伤,让他高兴都来不及。

“那倒是。”

四姨太一脸惊喜。沈轻欢的确为她想了个万全之策,然后又免去了所有的麻烦。她的手情不自禁的放上了自己的肚子。

里面正在孕育着一个小生命。四姨太不是没生过孩子。然而对这一胎的期望她超过了所有。

“少帅怎么说?他同意花彦跟着我去广州吗?”

四姨太突然想到一个棘手的问题。

“为了女儿的健康,就算他不情愿也会同意的。”

这件事情她会拜托顾迟去敲靳敬骁的边鼓。为了花彦他不会不答应。

“路途遥远,带着花彦我心里还真有些过意不去。”

虽然四姨太知道沈轻欢是为了沈家,但是今后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才是沈家的继承人,沈轻欢把自己的女儿推出去帮她,何尝不是大恩大德。

沈轻欢各位少帅夫人,哪里又看得上沈世全那点家产。可要不要都在她的一念之间,就冲这次的这份恩情,四姨太决定,将来无论沈世全有多少家产她自己都要分一半给沈轻欢。

这也算是对她的报答。沈世全挣的钱够他们三辈子都花不完。四姨太不贪心。

“放心,我不打算让你们坐绿皮火车。岳城还有几架军用飞机,一架给你和花彦,其余的是士兵。”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三百七十五章 去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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