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一章 要翻天了
靳敬骁扶沈轻欢进入车厢,四姨太一直目送他们的车消失在夜色里才回去。
“今天累不累?我听青岚说你这段时间一直在忙,生完孩子才几个月,就能让你闲不下来。我看有必要再生几个。”
沈轻欢被靳敬骁的话吓了一大跳。
“你可饶了我吧,就花彦这个病就让我操碎了心,我可不想多生几个来要我的命。”
为了花彦,沈轻欢也是彻夜难眠。就拿这次去广州,要跟花彦到底分开多久她也拿捏不准。想到要跟女儿分开,她的心都快碎了。
“哼,我看你有空得很。你跟四姨太在密谋些什么?说来听听。”
靳敬骁似乎并不买帐,沈轻欢暗自叹他就是太精明了,怎么什么都瞒不过他。
“没密谋什么,不过四姨太怀了我阿爸的孩子,所以趁这次花彦要治病就一并让她去广州有个照应。刚好她也可以养胎。”
靳敬骁以手轻轻弹了沈轻欢的额头,宠溺里有隐约的威仪。
“沈轻欢,你下次有事能不能跟我商量?四姨太怀孕这件事你阿爸知道吗?”
沈轻欢知道瞒谁都不应该瞒他这种比猴还精明的人。她只能乖乖问。
“你怎么知道我阿爸还不知道四姨娘怀孕的消息?”
他难道是神算子,还是他在沈家安插了眼线?两个答案都不太合适。
“我也是男人,哪个男人会让自己妻子在怀孕期间离开自己。在身边可以多个照应,孕妇你也拿来开玩笑,要是四姨太有个三长两短,你看你阿爸怎么收拾你。”
靳敬骁半带心疼半宠溺。
“你是舍不得花彦,不然我去陪她吧。把她小小的一个人丢得离我们千里之外我也的确不放心。”
沈轻欢说完靳敬骁的脸就黑了。
“你想抛夫弃子吧。”
真正的抛夫弃子,她一走不就要把他和骁远扔在岳城了。
“那怎么办,花彦的病总要治吧。你总得让我选一个,要么让四姨娘去,要么就只有我陪了。”
她反搂着他的腰撒娇,前面的虞副官目光直勾勾的盯着前方的路,充耳不闻后车厢里两个亲亲我我的少帅和少夫人。
“你这是在威胁我。”
靳敬骁无奈,在她的红唇上轻啄了一口。她是他此生最大的软肋,她想做什么,他剁了自己的脑袋也要支持她。
“没有,我怎么敢威胁我们的少帅呢?”
沈轻欢在他怀里笑得像刚偷到油的老鼠,但她的心却很沉。花彦从生下来开始就没离开过她一天。
这次去广州至少要等四姨太瓜熟地落才能回来,那可是大半年的时间。
“爷爷也会跟着去,我有两个至亲的人在照顾花彦,我很放心。”
靳敬骁扣着她腰的手紧了一下,沈轻欢发现了。
“怎么了?”
“没什么,你动一下心思,爷爷也要陪着你一起胡闹了。”
老爷子是真的喜欢这个孙媳妇,居然要亲自陪曾孙女去广州。他只担心爷爷年世已高。希望一切顺利。
“我也没想到爷爷会执意去。如果你不愿意我真的可以去劝爷爷。”
沈轻欢最过意不去的就是把靳老爷子也扯了进来。“算了,不用了。爷爷的脾气我了解。他自己决定的事天塌下来也要做。如果我们去阻止他只会生气。”
到时候老爷子要是耍了脾气,可是十天半个月都哄不好了。再说有飞机,广州天气也好,是去享福不是去受罪的,靳敬骁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沈轻欢准备两天后就让四姨太,老爷子带着花彦出发去广州。
这事不知道怎么的被徐西雨知道了,她快一点找到靳宇琴。
“二姑姐,这事你可真要管管了。本来我就不喜欢这个沈轻欢,长得妖媚还迷惑人。老爷子快九十了,被她忽悠去广州,你说这事可怎么办?”
徐西雨上次去看骁远与花彦被老爷子骂了心里一直不痛快,就是找不着沈轻欢的不是,怀恨在心。
靳宇琴丈夫如今的官职大有超越靳盛年的趋势,也令她在自己父亲面前越来越旁若无人。
“去广州?沈轻欢的提议吗?”
靳宇琴秀眉微蹙。沈轻欢生了骁远与花彦她只是让管家跑一趟送了点孩子戴的银饰,长命锁,自己不曾去看过。
沈轻欢对靳家的这些三姑六婆也是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然而靳宇琴身为老督军的女儿,督军的亲姐姐自然生就一股傲气。
她的丈夫前途光明,就更加助长了她的气焰了。
“除了这个狐媚子还能有谁。二姑姐,靳督军走了,现在没人管得了沈轻欢,敬骁也被她弄得五迷三道的,你再不出来说句话,我们靳家就要让这狐狸精搅得天翻地覆了。”
徐西雨最讨厌的就是沈轻欢,王锐芸是个寡妇,老爷子向着她,自己不嫉妒。
周容容平时不声不响,靳家的事不太理会,老爷子对周容容也是不冷不热。而督军夫人前生不过是个洗脚的,就徐西雨觉得自己在靳家也算是有点地位。
老爷子对所有人都一样的爱与骂,她也不争什么。直到沈轻欢出现打破了所有平静的局面。
沈轻欢还是个年轻的小辈,能得到老爷子的宠爱凭什么?说明白点还不就是她那线脸生得好看了。
徐西雨要是不拔掉沈轻欢这顶眼中钉,真是死不瞑目。女人都见不能有人比自己招人喜欢。
靳宇琴还是老爷子的亲生女儿,也不见老爷子对她像坦护沈轻欢那样,简直就是护短。
“她能把我们靳家搅得天翻地覆?我还没死。”
靳宇琴的手掌重重的拍在桌子上。她认为自己阿爸也跟着去广州而且还是照顾曾孙女,光这件事就够离谱了。
老爷子身娇肉贵,在岳城前呼手拥都是管家佣人忙前忙后的侍候着。沈轻欢这该死的女人,居然哄得老爷子去帮她看孩子?
果然是要翻天了,不,是真的想翻了靳家的天。有她靳宇琴在的一天,她决不允许这事发生。
“我现在去一趟阿爸那里,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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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一章 要翻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