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山坳
迷迷糊糊间,也不知道过了多久,脸上突然被搭上了一条又软又湿的东西,还不停的舔来舔去。
“舌头!”
反应过来之后,我在睁开眼睛的同时一拳朝着那条舌头打了出去。
只听到一声凄惨的嚎叫,同时看见一条半大黑狗夹着尾巴夺门而逃。
天都已经大亮了。
……
“小黑都回来了,又被你打跑了……”
丁先生和我坐在火塘边,阿生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个把月前,这家伙大概是嫌弃我这没肉吃,大清早跑出克就没回来过了”
丁先生边摇头晃脑的跟我讲着话,边往锣锅里下面条。
他说早上挨了我一锤的那只黑狗之前是他养的,跑出去一个多月没回家,谁知道刚回来就挨揍,这下不知道什么又才能回来了。
正说话间,阿生突然从屋外的墙角冒出来,怀里抱着一只半大黑狗,看着丁先生问道:“这狗你的?我房背后尿个尿捡到的”
被打跑的小黑居然失而复得。
我忍不住大笑,手里的汤碗都差点掉了。
拴好小黑之后,丁先生,阿生和我开始吃面。
今天的油水倒是非常充足,面汤上的腊肉大块大块的,我能料到这是丁先生这次出去楚雄地界办事赚的酬劳。
但是趁着没人注意,我偷偷把那些肉块都扔给了小黑。
我不能不去想起昨晚那个塑料袋里的东西,虽然丁先生说那东西是非常好的药引子。
吃完面之后,我给丁先生递了一根烟,他可能是没功夫给草烟锅填充烟叶,倒也接了。
我给他点上火,然后把半年前那件事又重新提了一遍。
虽然上次在县城里,我就跟他说过,但是这老头像是忘了一样只字不提。
看起来小锅酒确实损伤脑细胞。
就在我边说这事时,丁先生边扒拉他从楚雄背回来那只白糖口袋,找出来一个1.5升那种饮料瓶,把里边的酒给我和阿生一人倒了一杯。然后自己就着饮料瓶灌了一大口。
“一天四公两,不能多不能少”丁先生拧上饮料瓶的盖子,满脸心满意足。
看起来昨晚他没喝酒是因为喝够了四公两。
“你们那个事,说难办也难办,说好办也好办”
听我重新说了一遍关于s村的事之后,丁先生模棱两可的回答了我一句。
这让我突然想起当年丁先生在s村挖干尸破蛊咒,然后索要劳务费的事。
所以我也就开门见山的说,替我们解决了这件事之后,红包是一定会封一个的。
阿生听我这么说,也点头附和。
“那个么就不用了,互相帮助嘛~”
我没想到,丁先生居然拒绝了劳务费。
但是后边一句“互相帮助”是个啥意思?
果然不出所料,还有下文——
接着,边喝酒,丁先生边跟我们说,他会跟我们重新去一趟我和阿生夜宿过的那个s村,但是要先麻烦我们跟他去一趟隔壁县。
就称之为J县吧~
他说那里有位他的故交好友,也遇上了类似于我和阿生这样的麻烦,给他打过好几个电话求助,但是最近几天都没有消息了。
再不去看看,怕是要凉了。
我和阿生听丁先生说到这份上,也不好拒绝,毕竟我们有求于他,而且谁的命不是命,我们也不能太自私。
但令我没想到的是,丁先生这个老狐狸,竟然有利用我们,或者说明白点,就是利用我的意图。
只是在跟他去J县之前,他把这个阴谋隐藏的非常好,所以也让我差点在J县把小命给玩脱了。
当然这是后话。
眼下的我和阿生,在答应了丁先生的请求,不对,准确的该说要求之后,阿生跑到山梁上找了半天信号,然后给家里人打了一通电话。
怎么评价我这个发小呢?
要说懒惰也倒不是,一天到晚跑几山几坳都不在话下,但就是在家里呆不住,不喜欢干农活。
所以他在山梁上那通电话,无外乎就是扯白撒谎骗家里父母,他出门找财路了什么各种乱七八糟的,然后在父母的骂声中借着说信号不好听不到挂了电话。
那时的阿生还没有结婚生子,所以我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游荡在哀牢山的卡卡角角里,身边始终都有个作伴的人。
等阿生打完电话之后,丁先生也差不多收拾好了他的家什。
这是第一个真正颠覆我对阴阳先生认知的人,甚至让我一度怀疑当年在s村开坛做法的那位丁先生是不是眼前这位快六十岁,干瘪黢黑,一天要喝七八两小锅酒,老草烟锅不离嘴的小老头。
但是后来在某次夜谈时,这老头好像感觉到了我的质疑,跟我说了一句话——“大道至简”
我不知道这句话的可信度有多高,因为我除了那一点点因为冒险精神带来的勇气和热血之外,对阴阳堪舆一窍不通。
我所知道的就是丁先生每次出门办事之前,收拾的东西全都与我们在电影电视,或是小说里描写的没有半毛钱关系。
譬如我少年时大火的僵尸道长九叔。
道袍罗盘墨斗铜钱剑,诸如此类的,丁先生统统没有,也或许是藏着掖着不让我们看到,又或许是用不上。
总之我能看到的他那些家什,除了烟锅酒壶,就是一个上边印着年代标语和领袖头像的军绿色挎拉包,里边放的都是些他的日用品。
没有一件是阴阳先生的法器。
言归正传。
等丁先生收拾好东西之后,我提议我们三个人从我和阿生来时候的路返回主干道,因为我的摩托车停在路边,以我的驾驶技术,虽然只是辆200cc排量的小摩托,但还是可以载着丁先生和阿生一路去到J县的。
当然我不保证路上一跤不摔。
但是丁先生否决了我的这个提议,而理由居然是他会晕车。
尼玛了……摩托车,晕车……
但是没办法,拗不过丁先生,也只好遵从他的意见。
他的想法是我们沿着西北边的小路,然后一直走乡村小道,大概二三十里之后,跨过一条山箐,就可以到达J县地界。
“路上还会路过前几天我克办事那家人,还能讨碗饭吃吃”丁先生咧开黄到发黑的一口烟牙,笑着对我和阿生说。
“好吧~”
我突然就有些期待起来,因为这意味着会经过那个丁先生收拾舔鬼的山坳,说不定那狗东西还会守在那里寻仇,那可就太刺激了~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的拍了拍腰间的一把战术刀,阿生看着我撇撇嘴摇摇头,故意摆出一副不屑的神态。
他说我这把小刀用来砍松树帮遮(方言——小树杈)都砍不断,没什么卵用。
就这样,我们跟着丁先生,离开了他那间裂了墙缝垮了灶台的小破屋,向着西北方向的垭口走去,小黑狗跟了一段路,被我轻轻踢了一脚,又惨叫着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丁先生叼着他的老草烟锅,笑着看着我唱“雀伯雀伯(方言——缺德缺德),三天养不活”的民间调子。
早晨的空气非常新鲜,心情舒畅,脚步轻盈,我和阿生不得不走一段就要停下等丁先生一段,这种感觉多少让人有点不爽。
但是我没想到的是,更加不爽的事还在后面……
一路走走停停,丁先生一路吧咂着他的草烟锅,抽几口烟,喝两口酒。
我抬头看着火辣辣的太阳,提醒了他好几次,这样的天气喝酒很容易上头,稍微控制一点。
但这老头完全把我的话当做了耳边风。
阿生可能是实在受不了丁老先生一步三停的步伐,干脆也加入了酗酒的行列,两人一路喝,一路唱些不堪入耳的荤调子。
其实这倒并不太惹人反感,山区文化形式嘛~能有多阳春白雪。
我只是隐隐的有种不好的预感,这样子喝酒怕是不行……
终于,到了下午四点多的光景,进了楚雄地界之后,丁先生撵上我,把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一只手指向不远处一个黄墙青瓦的自然村,说他上次帮忙办事的人家就是其中一户。
阿生对着我挤眉弄眼,揉着肚子说饭点到了。
跟着丁先生进了村子之后,推开一户人家的木门,因为正好是劳作的时间点,这户人家好像并没有人。
丁先生在院子里绕了两圈,突然从牛棚下边冲上来一只脏兮兮的大黄狗,龇牙咧嘴,气势汹汹。
我担心丁先生被这狗咬伤,刚下意识的跨出去两大步,想挡在他面前,但是没看清楚这老头抬起胳膊做了一个什么手势,那黄狗突然就站住,从一副要吃人似的凶样,变成了一只摇着尾巴的狗奴才。
“克,克地头叫你家主人,说来客人了,回来搅白酒(白酒——类似大部分地区统称的“醪糟”)招呼客人”
那大黄狗就好像听懂了丁先生说的话一样,立马冲出大门,朝着村子对面梯田的方向跑去。
我和阿生先是面面相觑,然后暗自竖了一下大拇指——丁先生这一手确实有点出乎我们意料,看起来是真的掌握一些秘技的。
两支烟的功夫之后,男主人果然小跑着回来了,一进门就忙不迭的给我们看茶递烟。
说要不是大黄看家,贵客临门都不知道了。
我突然有些好奇,大黄又不会说话,它是怎么传达丁先生的话的?
当我忍不住把这个疑问提出来之后,主人家先是稍微愣了一下,然后笑着告诉我,他家大黄已经养了十来年了,从五六岁的时候就学会了这个技能,万一全家下地干活去了,只要家里来人,都会飞速冲到地里狂吠,不管来的是什么人,从来都是这个反应。
……
……
……
不管怎么说,主人家确实非常热情,女主人和家里的小儿子,一个十八九岁的小伙很快也都从地里赶了回来。
我看着那小伙,虽然脸色还不是很好,但是帮着洗菜做饭还算是手脚利索,看起来被舔婆娘祸害了的大病基本算是痊愈了。
难怪全家子对丁先生这么热情。
过了大概半个小时,不得不说农村人的脚手就是麻利,一大盆大公鸡煮腊肉,还有一碗油炸花生,一锅青菜汤,一啰锅红米饭就上了桌。
另外女主人还在火塘子的火灰里垉了一堆干辣椒,连着嫩姜巴小香蒜和粗盐一起放进对窝(对窝——当地一种用来捣舂的容器)里舂了一碗蘸水。
味道好的上天。
饭席间主人家并不提及他家小儿子的那件事,但是字里行间面部表情都难掩对丁先生的感激之情。
丁先生边享受着来自这家子人的感恩,边一直说红米饭没有苞谷饭好吃,白酒不够烈。
男主人马上吩咐他的小儿子到地楼搬了一小坛荞麦酒,倒进碗里时酒花差不多像啤酒一般细腻丰富,我尝了一口,又烈又淳,确实是好酒。
吃完饭后,已经是下午六点多,太阳也差不多有下山的趋势。
丁先生在路上喝了四两酒,加上款待我们这家子人饭桌上喝的两杯,我估摸着替他算了算,差不多就是八两。
然后这老头果然不喝了,只喝了两杯烤茶,抽了两锅烟,就向主人家告辞。
此时我们距离J县地界大概还有十几里地,距离县城六七十里。
虽然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但是我和阿生觉得没有任何问题,从小野惯了的娃娃,怎么走怎么跑图的都是个好玩,就如同阿生说的——饮马江湖,快意人生!
因为很喜欢这句话,我还截取了其中一个词,加上我的姓,在某个时间段里当做过笔名——李饮马。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和主人家都觉得丁先生好像喝多了。
大概是因为度数的原因。
但是不管主人家怎么留宿,丁先生就是不妥协,把主人家拉到堂屋里小声交待了几句什么之后,拉起我和阿生就向着村口走出去。
这个时候夕阳差不多快要碰到哀牢山最高那只山头的山尖尖。
等我们走到一个山坳口的时候,暮色已经临近。
“喏!你们望”
我和阿生在山坳口上的一个小土坡边蹲着抽烟时,丁先生一步三摇的走过来,指着那个山坳说,“你们不是想认得我收拾那狗东西的地方是哪里吗?”
我扔掉半截烟头,站起身来向着那个山坳看过去,虽然隔着很长一段距离,但还是能感觉到那个区域又阴又冷,特别当一阵带着凉意的暮风吹过来时,赶马雀又开始在那个山坳子里怪叫。
“这种叫舔婆娘的东西,到底是个什么物种?”
我看着山坳的方向,有些情不自禁的自言自语。
“一种母猴子”
丁先生听到我的话,走近我两步,在我旁边的一个土疙瘩堆上坐下来,边用火柴点燃手里的烟锅,边头也不抬,莫名其妙的回答了我一句。
“猴子?!”
“咋又成猴子了?!”
我和阿生看着坐在地上抽烟的丁先生。
舔婆娘这个狗东西,从我小时候黄大妈嘴里的女鬼,到后来丁先生含糊其辞的定义为山精野怪,到现在又变成了猴子,还是母的。
“有一种猴子,其实也不算猴子吧~”丁先生仰起头,吧咂着烟嘴,看着远处“算是一种什么灵什么长(chang)”
“灵长类动物”我点点头,稍微纠正提示了一下丁先生。
“嗯~大普气(方言——大概)是这种”丁先生也点了点头,然后告诉我们说,这种似猴非猴的东西,据说只有母的没有公的(所以因为无法繁殖导致非常稀少?)。
这东西其实跟人长的反而比较像,体毛很少,头发旺盛。
但是没有牙,只有一条长舌头,喜欢舔食腐烂了的动物内脏,这倒也没什么。
但是这种东西,万一谁家死了年轻女人,没有选好日子下葬,寄棺(民俗:以后的章节会讲到)在深山里,被它发现,它就会舔食这具尸体——内脏脑浆,甚至把长舌头伸进尸体中空的骨骼里,把所有骨髓都舔的干干净净。
这样一来,这东西就会具有了一点人类年轻女子的心性,但这东西不会学好,反而吸取的是那些人性深处的**。
所以但凡舔食过女尸的这东西,往后就会窃取死者身上的衣物,学着人类穿着打扮,万一某个倒霉男子跟这个东西不小心撞到正,就会被按在地上用舌头捂住口鼻,导致窒息之后,吸食肾血。
然后这东西尝到甜头,就会像发了失心疯似的四处物色年轻男子,甚至装成女人的模样接近目标。
所以民间就依照形象,把这东西叫做“舔婆娘”
“这么说来……”听丁先生讲完后,我突然想到了他之前说过这东西身上的一个特征。
“那东西装扮成小婆娘的模样时,身上的怪味,是……尸臭?!”
“那可不就是了!”没等丁先生回我,阿生就抢答道。
“可是,丁老先生,你咋现在才给我们讲哩~”阿生挨着丁先生坐下,问道。
丁先生又咧嘴一笑,眼睛依旧看着那个黑漆漆的山坳“这里讲更有气氛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