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渣了死对头 第51节
薛岚都惊呆了,宛平城小霸王在千里之外的彩云城,竟也能享受到万众瞩目,吃饭不要钱的待遇,不仅如此,还得到陌生人珠宝相赠。
岂有此理!
太没天理了!
薛岚不嫌事大,“雁回,你的情敌遍布天下。”
雁回,“……”
凤凉筝也难得心情好,打趣说,“若他日雁回吃不上饭,带着锦书来彩云城转一圈,又能撑一年。”
雁回,“……”
雁回挽尊,淡淡说,“彩云城里的珠宝本就不值钱。”
年锦书开心极了,得到旁人的喜欢和肯定,本就是她的一大心病,陌生人的善意和喜欢让她整个晚上都很愉快。
“还喜欢什么?”雁回看着她愉悦的脸,心底也有淡淡的欢喜,“我给你买。”
年锦书摇摇头,“不用,阿岚有钱。”
雁回的脸瞬间黑了。
薛岚趴在年锦书肩膀上,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兔子灯。”年锦书路过一个花灯铺时,看上了一盏兔子灯,兔子灯用祥云纸所制,兔子画得栩栩如生,粉白可爱。
年锦书一见就喜欢。
雁回却是一痛,想起了年锦书送他的兔子。
摊主也是一名小姑娘,声音爽朗地推销着花灯,年锦书付了钱,买下了兔子花灯。
薛岚去了另外一个摊位买药材,雁回陪着年锦书慢慢地逛。
她爱不释手地挽着花灯,问雁回,“好看吗?”
“嗯。”
年锦书做过一盏兔子花灯送过雁回,可那是十年前的事情,花灯应该也坏了,那时候她刚学画,兔子画得最好。
元宵节时,送了雁回一盏兔子花灯。
还送了他一只兔子。
花灯就是照着兔子画的。
“小粉是不是有很多子孙后代了呀?”年锦书问。
雁回怕什么来什么,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小粉是年锦书送给他的兔子,兔子繁殖能力强,若是正常养着,的确有很多子孙后代了。
然而……
小粉被红烧了。
他被逼着一口一口,全部吃下去。
吐得昏天黑地,半条命都没了。
“我院内有三十多只兔子,都是小粉的后代,它活了九年,寿寝正终。”雁回声音微哑。
年锦书知道十年了,小粉应该不在的,也有心理准备,她提着花灯问雁回,“雁回,你看,它和小粉像不像?”
雁回,“……像!”
年锦书小时候为了刷他好感,送了他很多东西,花灯,风筝,小风车,文房四宝,剑穗,一对泥人,小粉等等。
他一样都没能留下来。
全被毁了!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突生变故后,他心如死灰,已把她驱逐出他的世界,他度过了一段很阴暗的岁月。
这些不值钱,却对他而言很珍贵的小礼物,被珍藏在一个谁也看不到的角落,在他低落时,绝望时,睹物思人,撑着他走过一段很黑暗的岁月。
第133章 不夜都不穷
这些不值钱,却对他而言很珍贵的小礼物,被珍藏在一个谁也看不到的角落,在他低落时,绝望时,睹物思人,撑着他走过一段很黑暗的岁月。
可他费尽心思隐藏的小圆满,最后都被毁了。
毁得一干二净。
年锦书侧头看着惊鸿影,迟疑着想问,又不敢问,当世名剑惊鸿影,剑穗都没有。
剑对一名修士而言,宛如命一样。
所有修士都会好好珍惜自己的神兵,她所见到的每一把宝剑,都有漂亮的剑穗,就是芳菲也有她精心编织的红绳挂着一块玉佩当剑穗。
可幼年时,惊鸿影是有剑穗的。
惊鸿影是雁回继承的宝剑,当年不夜都刚出事时,雁回心情低落,天天抱着惊鸿影睹物思人,思念雁门主。
惊鸿影的剑穗上,全是血迹,被雁回解开丢弃了。
小锦书笨手笨脚地编了一个剑穗,串上了年君姚送她的蓝晶石,赠予雁回。
雁回和她反目后的两年里,惊鸿影的剑穗,仍是她送的。
可有一天,剑穗突然没有了。
那一年在凤凰城学堂,雁回过来时,惊鸿影上的剑穗就没了,那一堂课,她心思根本不在课堂上,绞尽脑汁地想,她送的剑穗呢?
那堂课上,老师提了几个简单的问题,她却答非所问,闹了笑话,事后还被年君姚用戒尺打手心,所以印象很深刻。
年君姚就轻轻地打她掌心,她却哭得委屈,撕心裂肺,也不知道是学堂上出了丑难过,还是哥哥打她难过,又或者是……惊鸿影没了剑穗她难过。
她哭得过于夸张,吓得年君姚打了掌心,事后又带她出去玩,哄了三天才哄好。
年锦书很想问他,我送的剑穗呢?
你丢了吗?
那剑穗虽丑了点,和惊鸿影一点都不配,可你也系了两年,怎么突然就丢了?
彩云城内灯与星光交汇,温柔万千,人和影子相随,生生不离。
星光太好,花香太浓。
她不想提起这么煞风景的话题。
然而……
雁回说,“阿锦,再送我一个剑穗吧。”
年锦书,“……”
哪壶不开提哪壶,年锦书就有点小小的不爽,我都决定释怀,不追究这件事,你非要问,一问她就想起当年因惊鸿影剑穗没了,她在学堂出了丑,被人嘲笑,被哥哥打手心等一系列的伤心事。
“我当年送你的剑穗呢?”
雁回眼神一闪,“被小粉咬坏了。”
“啊……”年锦书想过无数种可能,万万没想到,竟是这么随便的理由,被小粉咬坏了?
“我以为剑穗太丑了,你小时候没审美,长大后总算发现它配不上惊鸿影,所以你丢了。我以为你讨厌我,我送的剑穗,你也不想要了。我还想过,不夜都太穷了,你出门历练没饭吃,拿蓝晶石换吃的……”
雁回,“……”
他顿了顿,前面两个理由,他还可以接受。
“阿锦,不夜都不穷。”
“哦。”年锦书内心毫无波动,薛岚说,男人都是要面子的,不要戳他的痛处,一个男人太穷了,在女人面前是很没面子,很伤自尊的。
第134章 大佬一掷千金
这一趟出门,衣食住行都是凉筝哥哥付钱的。
他的钱都拿来送聘,要理解。
“行吧,我给你买一个剑穗。”
雁回得寸进尺,“你自己编。”
年锦书油盐不进,“我自己编的太丑。”
“我不嫌弃。”
年锦书,“你这人讨要礼物,还挺不要脸的,要求真多。”
雁回含蓄一笑。
年锦书看在七彩灯的份上,略一思考,“行吧,再给你编一个剑穗,若是再丢了……”
她的威胁还没说完,雁回轻声说,“不会了。”
他的眼眸幽深,又静又沉,就这么定定地看着她,眼底是她看不懂的情绪,却认真又坚定,“阿锦,不会再丢了。”
年锦书看着他乌黑幽深的眼眸,眼尾那一抹泪痣在夜色中越发浓艳,年锦书心跳漏了几拍,匆匆避开了他的目光。
她的耳朵仿佛被一阵火光掠过,热得滚烫。
美色误我!!
对!
一定是美色误我!
凤五推着凤凉筝经过一个珠光闪闪的珠宝摊时,轻轻抬手,凤五停下来,凤凉筝看着满铺晶莹剔透的珠宝,目光带起了一丝温柔。
彩云城的周围珠宝山脉多,的确不值钱,都放在摊位上贩卖了。
可质量都是上乘。
凤凉筝看中了一款粉色宝石打造的珠钗,珠宝精致,宝石晶莹剔透,色彩润泽。
他倏然想起白天里,鸢儿趴在他身边,艳羡地称赞锦书头上的珠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