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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千章 梦境第一届软饭王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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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说吴老弟,你刚来就吹响战斗号角,全员嘲讽,是不是有点过分了?”

“话是这么说,但事实也是事实,论起吃软饭,我吴凡一生,从不弱于人。”

“老弟,话可不能说的太满。”

“我不止吃我老婆的,还吃我青梅竹马的。”

高特拉尔(稍许动摇)。

“我不止吃我青梅竹马的,连青梅竹马的妹妹也没放过。”

高特拉尔(脸色一变)。

“另外,我还吃我小姨子的。”

高特拉尔(大受震撼)。

“以后,还得继续吃女儿的。”

“我也有女儿。”

说到女儿,拉尔不能忍了:“昨天你也看到了,天下第一可爱,我女儿!”

“我有四个。”

“我女儿天下第一可爱!”

“一个是小天使。”

“我女儿天下第一可爱!”

“一个是小恶魔。”

“我女儿天下第一可爱!”

“还有一对双胞胎。”

“我女儿……对了,你玩的这是什么游戏?”拉尔指着屏幕问道。

“哦,这呀,暗黑呢。”

“我记得了,以前玩过,挺老一个游戏了。”

“既然大家有缘相见,不如联机?”

“走起走起。”

“我选圣骑士。”

“我也是。”

“那我们选野蛮人。”

“我选德鲁伊好了。”

“兄弟们,随我一起冲!”

“不好了兄弟们,我被硬皮老鼠干死了。”

“我也是,我被沉沦魔包围了!”

“这里是哪,黑乎乎的,怎么一堆弓箭手在射我?”

“太容易死了,我记得好像可以学技能,先点几个技能吧。”

“我学牺牲。”

“真巧,我也全点牺牲了。”

“我要支配一切。”

“我也要支配一切。”

“那我……专精召唤乌鸦吧。”

“百样通,不如一样精,看来大家都是会玩的,好了,技能都学完了,我们的实力强大了好几倍,继续出发!”

“唉,我死了。”

“唉,我也死了。”

“怎么感觉更弱了?”

“不,应该这样想,是敌人变强了,这游戏,超级魂系的,我们最好将敌人一个个引过来,比如说前面那只血鹰,然后大伙一拥而上,乱棍打死。”

“好消息是,我把钱全部买了回城卷轴,这样大家就不用频繁跑尸了。”

“话说回来,大家用的都是什么武器?”

“我好像是一开始自带的。”

“我也是。”

“巧了,我也是。”

“看来大家都一样。”

“这游戏好难,都到修道院了,竟然没掉一把好武器。”

“我这刚掉了一把蓝装,兄弟们来个辨识。”

“鹰之法珠?好东西,虽然大家用不上,但可以卖个好价钱,辨识了是什么属性来着?”

“+1法力,能卖多少钱?”

“……”

“好了,终于要见BOSS了。”

“我的隐形破碎的手斧已经饥渴难耐了。”

“我的牺牲也点到十级了,一刀子下去,既分胜负,也决生死!”

“我全二级支配,十八般武艺精通了,所向无敌啊兄弟们。”

“不急,先让我的五只乌鸦打先锋,我殿后放个四级火风暴,很好,火焰完美的绕到了敌人背后,大家冲啊!”

“BOSS已经被我们包围。”

“BOSS已经把我们全部击杀。”

“这个剧毒新星有点意思。”

“伙计们,我去买几瓶解毒药。”

“伙计们,我去买俩抗毒戒指。”

“伙计们,我学了圣光弹给大家加加血。”

一通乱哄哄的操作下来,大家和安达利尔和解了。

五个人在战火中加深了友谊。

简直双赢。

“咻~~~真是一场畅快淋漓的战斗。”

高特摘下耳麦,俨然进入贤者模式一样,仰天发出一声叹息。

“我的圣骑士,十几年没玩了,威风依旧不减当年。”拉尔露出高手寂寞的唏嘘姿态。

“好想学跳斩。”道格格夫带着几分意犹未尽。

“我只能说,乌鸦已经不适合这个版本了,火风暴yyds,有机会一定要专精毁天灭地,光听名字就知道,那才是真爷们的技能。”

五人发表完了感想,相视一笑,感觉已经是亲兄弟了。

“说起来……”高特又拿出一串香蕉,挨个分给大家,然后擅自展开了新话题。

“其实我这次来网吧,除了因为只会在局里给大家添乱子以外,还有另外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

“我觉得……第一个原因是不是应该也很重要?”

“今天啊,带了一个属下来报到,是新上任的派出所所长,然后呢……被打击到了。”面无表情的嚼着香蕉,高特娓娓道来。

“就是那种……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体验过,超威风凛凛的美人,站在她身边,感觉对方才是领导,自己只是一个小跟班那种感觉,啊,应该她来坐我这个职位……不,应该她来做我的领导,会不由自主的产生这种念头。”

“别灰心,高特老哥,或许是那位美人警官给你的感觉太过强烈了,其实仔细想想,会不会你遇到的每一个下属,都会觉得,或许由对方来做自己的位置和工作更加合适?”

“好像……也是这么回事。”高特琢磨了一番,回过神来,感觉很有道理。

“那就对了,经常的事,习惯就好,就好比我,也是时常觉得,啊,这么乖巧可爱的女儿,我这个父亲配吗?不配,或者应该这么说,世界上任何一个父亲,都配不上我的宝贝女儿,却也在这般痛苦的自我质疑的煎熬中,逐渐习惯了父亲的角色。”

“拉尔老弟,没想到你也会有类似的遭遇,真是我的好兄弟。”高特哭了,刚认识的好兄弟,他真温柔。

“乖,乖,别哭了,对了兄弟们,等会大家一起聚个餐,咱也来学学桃园结义,外号我都想好了——网吧五连坐,从今以后,高特老兄就是我们的网吧一哥。”

大伙纷纷附议。

“那咱们去哪里吃?”

“废话,自然是桃园大排档了。”

“对了对了,你们听说过没有,美食街上有两间超级神奇的店。”

大嘴巴道格说到这里,压低声音,语气透露着一股惊天秘密:“其中一间,大家都在相传,表面上是一家烤鱼店,其实是某个特殊团体的总部,里面的侍者全都是这个,这个懂不,老大据说是个女的,视人命如草莽,总是对食客露出看到爬虫一样的嫌恶狠毒目光,根本不在乎生意好坏,超级可怕有木有,但据说味道方面很有一手,所以深受不怕死的饕餮食客和体质特殊爱好者的欢迎。”

见大家一个个全神贯注的在听,道格更加来劲:“另外一间同样神奇,四处可见的手抓羊肉,被那家店做出了不同,波斯风味的,怎么样,感觉立刻就不一样了吧,店里两个老板娘,不得了,均是天姿国色,其中一个好似真的波斯舞女,热情妖娆,天真烂漫,却又高贵不可言喻,据说哪怕是抑郁症患者,只要看上她一眼,就觉得日子又有判头了,在饭点时间,排队人数常年高居三位数,号称是你永远等不到的手抓羊肉。”

“当然,这都是明面上一眼就能看出来的东西,我这有更加劲爆的内幕。”道格买足关子,深呼吸一口气,好似要透露世界末日一样的口吻。

“据说,据说啊,这两位年轻漂亮的老板娘,好像是某国的公主,不是KTV啊,是真正的一国公主,那隐约透露出的高贵高雅气质,八九不离十。”

这样的内幕消息,自然是引得大家纷纷感叹,再结合高特刚才那番话,网吧五连坐的中年大叔们纷纷发表了一番针对年轻人的时评。

“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得了啊,感觉快要让我们这些前辈无地自容了。”

“对对对,不说高特老兄说的那位威风凛凛的警官后辈,还有黑道烤鱼大姐头,以及疑似手抓羊肉公主,就拿最近的大新闻来说,那才不得了,腐国那位有着第二骑士王美誉的新任王陛下,以及罗马第三帝国那位铁血的暴君女王,那才叫一个厉害,才让人绝望,你们说,为什么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差距,会比人和狗的差距更大呢?”

长吁短叹一番,大家打起精神,又开始讨论桃园结义之后的内容。

“酒吧,我们去酒吧混混,我听说过附近一间酒吧,超级出名的,里面有三大看板娘,个个才色双绝,坐拥无数粉丝。”

“哼。”高特莫名的神气起来,双手抱胸,翘起二郎腿,语气带着一股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巧了,你们说的那间酒吧,我是常客,顺便一说我是菲妮粉,菲妮殿下万岁!”

大家纷纷惊叹:“不愧是你,高特猩猩!”

“那还等什么我的兄弟们。”

“出发!”

最后的结局是,刚在大排档嗨完,准备赶往第二场,高特大猩猩的老婆卡丽娜准时出现,笑眯眯的和大家打完招呼后,小鸡似的将高特领走了。

“一位兄弟阵亡了,但我们还有四位,莫要怕,兄弟们随我上。”拉尔露出一往无前的气概。

“哥哥,真巧呢,我们一起回家吧。”

黑色高级轿车沐浴夜色,神秘现身,车窗半开,露出雪白无垢的少女那一双星空皓月似的眸子,轻轻一招手,老幺便立刻乖乖钻了进去。

“就只剩我们三个了,但是没关系,哪怕只剩下一人,我们也要勇往直……等等,我接个电话,是,是,我知道了,丽莎,半个小时是吧,不不不,用不了半个小时,十分钟,给我十分钟,我保证回到家。”

放下手机,拉尔深深注视着两兄弟,语气带着托孤意味:“就算只剩下你们两个,也一定要勇往直前,兄弟,我去了。”

说完拦了一辆出租,百元大钞一甩:“师傅,十分钟把我送回家,它是你的了。”

目送出租一个漂亮的漂移消失在转角,道格和格夫面面相觑。

“去么?”

“两个人没意思,还是算了吧。”

“那回家?”

“回家吧。”

闲着也是闲着,兄弟俩一路散步回去,忽然,道格好似想到什么,猛地一抬头,目光久久注视着那色彩斑斓的霓虹夜色,目光迷离的喃喃自语道。

“网吧五连坐,从来没赢过。”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四千章 梦境第一届软饭王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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