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欢 第16节
说到末了,她竟有些哽咽。往事被岁月蒙上一层尘,昔日倾国倾城的女人已化作一捧骨灰,爱也好,恨也好,都不再重要。
她掩着脸,被他拥进怀,宽大的手掌轻抚着她瘦弱的脊背,一下轻似一下,承载着无法言明的怜惜。她反手抱住他,沉醉于这一瞬的温暖。
“你找过你的父亲吗?”
林初戈闷声道:“没有找过。”
他下颌抵着她额角,似是在劝诱,声线低而柔:“不管怎样,他是你的父亲。你不想知道他是谁,过得怎么样?”
“不想。”林雅季在世时经常念叨那个男人不认她,不认又怎样,她仍旧健健康康地活了二十多年。
既然那男人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也未留下一分钱财,她好端端地为何要耗财费力寻找一个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人,凭空多出一个闺女,人家说不准不乐意当爹。
她伏在他胸口,仰头自下向上看他,狐疑道:“你知道他是谁?”
莫行尧摇摇头,垂下眼睫:“我在找。”
“不用找。”她从齿间迸出一句话,“他死了我也不会给他上一柱香。”
每个字都浸着浓浓的恨意,他轻叹一声,将她抱得更紧。
☆、第20章 密云暗涌(4)
灰白大理石砌成的墓碑前零零散散堆着几捧白菊花,风吹雨打,碑上的黑白相片已泛黄,相中的女人面颊消瘦,颧骨高凸,被病痛折磨得窥不出往昔一笑倾城的风情。
风声飒飒,卷起似雪的花瓣,在灰蒙蒙的空中飘飘拂拂,最终落在林初戈的衣襟上。
方苓哆嗦地裹紧大衣,说:“回去吧。”
林初戈望了望天色,回头便见一双眼睛睁睁地看着她,与她相像得让她以为自己在照镜子。那双勾魂夺魄的眼却永远固定在照片中,不再眼波流转。
已然十年,还有几个人记得她林雅季,漂亮又如何,敌不过“死”一字。
昔日的裙下之臣结婚的结婚,老去的老去,山盟海誓如晨雾般消散,人人的生活都在继续,浩荡人生里似从未留下一笔名为“林雅季”的墨痕。
值得吗,林初戈想问母亲,回应她的只有凉飕飕的风,刮得脸颊生疼。
“下次再来看您。”她说。
墓地建在郊区,紧挨着一座山,车开不进来,两人与来时一样步行下山。公墓外有寸土寸金的住宅区,有富丽堂皇的酒店,有逼仄狭窄的小巷。
爱车停在巷口,方苓踱入巷子,搓着两手道:“想想就憋屈,阿姨只要勾勾手指,一大把男人为她做牛做马。”
方苓的母亲是林雅季为数不多的朋友,诸多往事就是由她透露的,每每讲起林雅季的“堕落史”,她便会连连叹道“不值得”。
方苓往掌心哈口气,继续道:“听我妈说,阿姨年轻时,追求她的人多如牛毛,有位富豪在游艇会上当众表示愿意分给她一半的身家,只要她点头。”
不立字据签合同谁相信他愿意分,仅凭一张谎话连篇的嘴么。空头支票就能骗倒一群女人,是该说金钱的魅力无穷,还是该叹女人太容易轻信男人。
人人都懂权衡利弊,林雅季再爱她生父,也不会跟钱过不去。若真有为讨美人欢心而将半壁江山拱手相让的傻男人,她母亲晚年就不会沦落为廉价妓-女。
在她的印象里,林雅季总是披头散发衣衫不整,大喊大叫撒酒疯,或者用不堪入耳的言辞讥讽自己。有时是为了那个男人,有时为了她的姘头,总之是因为男人。
她从未在母亲口中听到她父亲的名字,像被禁止提起般,方苓的母亲来规劝林雅季时,她躲在门后偷听,也只听见无数的“他”,他他他,谁知是哪一晚的哪个他。
她勾唇笑,她的生父也许正躺在炕上抓紧时间与不知名的寡妇偷情,梦都不会梦到这个可怜又可恨的女人。
林初戈笑着问方苓:“如果你爱的男人不爱你,你会怎么做?”
方苓不假思索:“强取豪夺!打晕他,把他带回家——”
“哟,老——女——人。”一语未毕,就被一道清脆的女声打断。
二人同时回头,先入目的是那一头玉米须般的黄发,只不过这一次跟在她身后的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高中生,而是六个虎背熊腰的壮汉。大姐大派头十足。
林初戈波澜不惊地说:“我惹的祸。”
方苓隐约有些兴奋,天知道她夜夜都做着女侠梦,千秋万载一统江湖,再娶一个细皮嫩肉的小侠士回家生几个娃。
她严肃道:“七对二,打不过——看在我们认识二十多年的份上,我要是被打傻了记得买k家的脆皮鸡去医院看我。”
林初戈忍笑答应了她。
黄发女生没空听她们姐妹情深诉衷肠,对身旁的高个男使个眼色,六个男人狞笑几声,围了上来,光线被一点点遮掩,男人们的身影将她们密密实实笼罩,淫猥的目光流连于胸脯间。
女生一口脆脆亮亮的金嗓子,烦恼道:“是先扒衣服拍照再揍呢,还是先揍一顿再脱衣服?两位师姐选一选吧。”
一位黑皮勇士的手已搭上林初戈的肩头,手掌肥厚,指缝间尽是泥垢。她不慌不忙,淡定得叫人恼怒。
幽静凄冷的巷子里响起两双皮鞋敲地的声响,一快一慢,由远至近,伴随着清淡的烟草香。
利落的过肩摔,他将发愣的男人摔到黄发女身旁,摔得男人痛呼呻-吟,摔得女高中生惊慌失措,弹簧般弹到墙角。
迟疑一霎,一声骨骼被折断的脆响,黑皮男的手臂像漏气的气球般,软趴趴地垂在肩上。
颀长挺拔的身姿立于人堆,莫行尧出拳凌厉,抬腿迅猛,游刃有余,帅气而不凶煞,雪白高墙甘当幕布,衬他黑衣如暮,似黑白默片,一帧帧地在林初戈的视网膜上呈现。
他只字不语,勾着头望向她,灼灼的目光穿过人群,仿佛天地间只剩他们二人。她冲他笑,有他在她就能安心。
一连被撂倒四个弟兄,中等身材的男人慌张地看向身后壮硕的高个男:“大哥——”
“我不当大哥很多年了。”是姗姗来迟的陆江引,攫住男人的肩膀轻轻松松将他摔倒在地,然后自得地大笑。
他笑自己神勇无敌,一分钟干倒两傻蛋,只长肉不长脑的傻蛋。
再看小师妹,哭得梨花带雨,期期艾艾求饶。
陆江引蹲下身,擎住女高中生的下颌,黑色眼线在眼眶周围晕开,双颊淌出两道淡灰色的泪痕,冲淡红艳艳的腮红,脸上的颜色深一块浅一块,如同画家手中的颜料盘。
转一转温柔多情的桃花眼,陆江引厌弃地把指腹的粉底抹在白色衬衫上,不满地嘀咕:“惨不忍睹。学什么不好非学打打杀杀,惹了事又吓得屁滚尿流。”
他们几个朋友聚在弥赛亚俱乐部最顶层的包厢,坐下来才打两圈麻将,临窗而坐眼尖的好友就瞥见后巷黑鸦鸦一片人。认出林大小姐,莫行尧怎么坐得住,有人在他的地盘闹事,还欺负他朋友的女人,他这东道主不出来也说不过去。
他背过身问莫行尧:“怎么处理?”
“随你。”
“那就交给你了,人民公仆方同志。”陆江引卸下担子,止不住地抱怨,“待会警车来来去去,搞不好人家会以为我俱乐部涉黄涉毒,真是的。”
方苓真心实意地称赞:“你们两个白斩鸡看着油头粉面雌雄难辨的,没想到这么能打。”
陆江引低头瞅一眼自己白皙的手背,嘴角一提,笑眯眯回敬:“母猩猩。”
莫行尧一贯懒得理会方苓,确认林初戈没有受伤后,拉着她上了车。
关上车门,林初戈边系安全带,边含嗔带怨道:“莫总果然在陆老板的俱乐部,你们两位整日窝在包厢内做什么,找里面美丽的女招待寻乐子?”
“打麻将。”他答。
“你们这些大少爷的消遣居然是麻将,怎么跟姨太太一样。”
他笑,捏捏她的手指,劲儿有点大,看她疼得皱眉,教训道:“知道疼?有人上来不知道躲开,傻站着让他碰你?”
林初戈笑盈盈:“你就在附近,随时会赶来,你这么厉害,那些男人只有挨打的份。”
莫行尧被她哄得丢了魂,回到林初戈的公寓,他脸上都还挂着浅笑。
偏有一位不速之客要破坏他的好心情。
方苓进门就嚷“饿死了”,眼珠随便一溜,瞟见莫行尧,失声尖叫道:“你们同居了?!”
林初戈想了想,说:“不算同居,偶尔借宿。”
方苓戒备地看他两眼,莫行尧眼皮一掀,静默地转身进厨房。
“他没有对你做什么吧?”方苓同林初戈并肩叠股坐在沙发上,手拿一个金灿灿的橘子,一面剥一面问。
“现在没有,”林初戈唇边泛开极淡的笑意,“以前有。”
“……我就知道,”方苓痛心疾首,“好后悔当年没把你看牢点。”
“有那么夸张吗。”林初戈头也不抬地削着苹果,“二十岁跟男人上床就是放荡下贱不知廉耻,三十岁未婚就成了老处女,你也这样想?”
方苓拨浪鼓般摇头:“不是,我只是不理解你为什么会喜欢莫行尧。”
“那你说我该喜欢谁?”
方苓沉思一会,掰着手指头道:“陆江引太轻浮,又爱装,我的一个师妹因为工作和他接触过,夸他温文尔雅,演技真好!周远宁也爱装,花心大萝卜,听方予说他脾气很差,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莫行尧——算了。”
她沉沉地叹气,总结道:“我们身边长相勉强及格、稍微年轻点的,也就这几个人。不是我不想结婚,是好男人太少。”
晚饭由莫行尧掌厨,食遍大街小巷的方苓虽对他有成见,但也客观公正地称赞他厨艺好。
莫行尧置若罔闻,默默收拾碗筷。
林初戈正欲帮忙,被方苓拉住,凑到她耳边说:“你就是看上他会做饭?”
林初戈拿着抹布擦饭桌,笑说:“会做饭是锦上添花。”
“那是相中他那方面的能力?”方苓别扭地问,“他二十八,还是二十九?快三十岁的老男人,嫁了他也许二十年后就得包养小白脸慰劳你空虚的身心。”
“男人三十一枝花。”林初戈乐不可支,头枕着胳膊趴在桌上笑,红唇颤颤巍巍如风中摇曳的樱桃,“二十年后我也不小了。”
莫行尧走出厨房,如画的景致映入眼中,他看向全身散发着黄光的六十瓦电灯泡,假意关心道:“时间不早了,方小姐不回家?”
“我晚上留宿,莫先生慢走。再见。”方苓挥挥手,不像告别,更像赶苍蝇,她向着林初戈道,“有酒吗?我想喝。”
林初戈点头,起身想去拿酒,被莫行尧制止。
“她有脚,让她自己去拿。”他反常得很,赌气道,“我回去了,你送送我。”
林初戈无可奈何地睨他一眼,告诉方苓厨房里有一瓶红酒,跟随他出门。
电梯门打开,梯内只站着一个中年男人。
莫行尧改变主意说:“我们走楼梯吧。”
林初戈深感莫名其妙,愣神间,他已拉着她拐进楼梯口。
“你别喝酒。”他语气接近命令。
“为什么?方苓又不是男人,而且她晚上要值班,不会真留宿。”她怏怏然道,“莫总想让我怎么送你?陪您走楼梯?”
莫行尧忽然站定脚:“我今天又是打架又是下厨——”说一截就吊胃口地停住,直直看着她,目光如炬。
林初戈嗯一声,笑道:“所以呢?”
“奖励。”他无限暗示地扬眉。
幼稚,三岁孩子么,她腹诽,却依然踮起脚送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