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首战大捷
佟玉书走在罗嫣的旁边,心里想着出门前好兄弟说的话。
乞巧节这日,要是喜欢一个女子,就要送上一份礼物以表达自己的心意。
真是含情脉脉,又默而不语,古人表达情意既是直接又含蓄。
佟玉书跟罗嫣已经走了许久,等走过江尽头后,越过去再走,就是将的另一边。
所以佟玉书要想在鹊桥上送礼以表情意,就要在这段路上找到一份罗嫣心宜的礼物。
一路看来,小摊上有香囊,扇子,胭脂,各种各样的小吃。
他觉得很是平淡且了无新意。
此时,已经走到江边的尽头,佟玉书被一声稚嫩的叫卖声吸引住了,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让他觉得眼前一亮。
粉嫩的桃子做成一束鲜花的样子,配上绿色的花草点缀,很吸引人的眼球。
佟玉书朝着二两角落的摊子走过去,临近时看到桃子花彩带上面的诗句。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好诗!真是秒呀!”
佟玉书难得遇到一句好诗,当即站在摊子前细细的品味起来。
二两撇了撇嘴,《诗经》出品,能有差作,这可是流传千古的名句。
话又说回来,二两看着一直站在摊子前回味的佟玉书,好看的新月眉微微皱起,郁闷地看着佟玉书,心里想着他到底买还是不买?
佟玉书是第一个客人,做生意就要讨个好意头,这货究竟买不买!
二两按耐不住了,张着小嘴巴用软糯的童声道:“大哥哥,买束桃子花送给心仪的姑娘吧。”
听到二两的声音,佟玉书才从诗句中醒悟过来,拿起扇子一把拍在自己的手心上,对,差点就忘了正事,都怪这诗句太美好了。
刚才陶玉书已经细细品味出诗句中的含义,想到此,顿时脸微微的发烫,耳根染上一抹嫣红。
“买,小姑娘,这花多少钱一束?”
“二十文钱。”
二两见生意就快成了,此时心中一堆小鸟在雀跃地欢叫。
佟玉书顿了顿,并未拿钱出来。
二两心里咯噔一下,把欢快的小鸟又关了回去,这是?她卖太贵了,二两犹豫着正要减价喊十五文钱时。
佟玉书很可惜地道:“好句配好花,价格便宜了。”
二两.........
丫的!原来是条大水鱼,此刻二两的心里被一群小鸟给堵住了,闷闷的。
佟玉书拿了桃子花,小心翼翼地把花藏在背后,然后朝着在一个小摊上看胭脂的罗嫣走了过去。
两人继续往前走,佟玉书拿着桃子花走得可是心急又心累。
急是怕路上被罗嫣发现了,累是怕把桃子花弄折了。
鹊桥上,年轻的男男女女在桥上互述衷肠,表达爱意的礼物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一中年汉子拿着一个猪肘子伸手递给他的娘子,“娘子,吃个肘子补补身子吧。”
憨厚实在的汉子惹得桥上的旁人一阵哄笑。
只见他娘子娇羞地拿过猪肘子小口地咬上一口,眼里尽是甜蜜的笑。
罗嫣看着那对中年夫妇,心底浮出丝丝的期待,不知道,玉书会送她什么呢?难道也是个猪肘子,即便是,她也是不嫌弃的。
佟玉书有些紧张地咽了咽口水,等走到鹊桥中间时,轻轻地唤了一声。“罗嫣。”
罗嫣转过身来,与佟玉书四目相对。
一束带着芳香的桃子花呈现在罗嫣面前,罗嫣看着粉嫩好看的桃子花,心底里泛起丝丝甜蜜,好在,不是个大猪肘子。
罗嫣娇羞地接过桃子花,当看到彩带上面的诗句时,刚才微红的脸瞬间变得通红,然后羞涩地低下头来。
鹊桥上有拿着香囊,拿着胭脂,拿着小玩意的公子哥,当看到佟玉书拿出粉嫩大气的桃子花时,顿时觉得手上的小玩意不香了。
对比起来,佟玉书的桃子花既好看又讨姑娘欢心。
别问他们是怎么知道的,因为他们心仪的姑娘的目光就没离开过那束桃子花!
就差脱口而出:我也想要。
这四个字了。
罗嫣的桃子花惹来周围一群姑娘的羡慕,对比起自己手上常见的玩意,桃子花可谓是用心多了。
随即便有公子哥悄悄靠近佟玉书的身边去询问,他们知道,今日这花不买,以后逢想有好日子过。
在江边的角落里,仅仅卖出一束花的二两看着街道,心里不由得焦急上几分,因为在二两的摊子前面的路口,大家就顺着江边拐过对面江去了。
也就是说,基本没多少人会走到角落这里来。
赵羽看见二两有几分焦急,于是停下手中的毛笔,站在摊子前学着二两的话大声的叫卖着。
“快来看啊,好吃又好玩的桃子花,鲜花赠美人!”
正在寻找桃子花的众人,一听到赵羽的叫卖声,赶紧顺着声音的方向寻去。
为了博得美人一笑,众人争先恐后拿着桃子花就要付钱,七嘴八舌的让二两和赵羽呆住了。
难道?小帅哥就比小美女有魅力?
“小姑娘,多少钱啊?”
钱!
二两立马回过神来,管他的帅哥美女,钱才是杠杠的第一位。
“二十文钱一束桃子花。”
“特别订做的,数量不多哦。”
二两就是要营造一种数量稀少的氛围,物以稀为贵,自古以来都如此。
公子哥们一听,抢得可慌了,就怕自己的手慢了别的公子哥一步,美人要为此皱眉。
桌子上的桃子花很快被抢得一空,二两喜滋滋抖了抖腰间的钱袋子,“咣当咣当”的声音听得真是让人愉悦。
等这波公子哥离开后,二两咧着嘴,笑着从桌子底下把做好的桃子花拿到桌子上摆好,然后笑眯眯地等着下一批顾客。
赵羽甩了甩僵硬的手,瞄了一眼笑得合不拢嘴的二两,认命地低头继续书写,心中闪出一句话:这莫不是传说中的奸商?
不!
赵羽甩甩头,嘴角勾起一丝浅笑,是聪明伶俐,他家的二两向来聪明,配上伶俐正好。
有了满街的活招牌,二两做的桃子花迅速地卖空了,放眼望去,每十位姑娘手里,就有八位拿着粉嫩的桃子花。
这一战,盆满钵满,满载而归。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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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首“战”大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