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别客气
“要是没有这神龙雷雨祭,这灵雨的效果,比那龙角泡的水都要好,小爷我都想试试了!”
李铮暗戳戳的想到。
不过李铮也突然发现,自己的身体素质,似乎又得到了提升。
李铮细细的感受了一下,兴奋地发现,龙角传授自己的神龙雷雨祭这功夫,可不是仅仅只能用来施展那天雷和灵雨,
修炼的同时,能不断的强健身体。
毕竟,收摄灵机凝聚灵机这个过程,可是十分艰难的,而在这个过程中,也会有一些灵机残留在李铮的体内,对身体有着莫大的好处。
为了验证这一效果,李铮站起了身,正好瞧见身侧有一块山石,原本是用来固定这葡萄架的,足有百八十斤重,
当时搭建葡萄架的时候,还是和自家老爹一起抬过来的,以李铮的自小柔弱的身体素质,根本抱不动。
但眼下,李铮却盯准了这颗石块,身子蹲下,双手抱住,然后腰马合一用力,顿时这石块就被李铮给抱了起来,
并没有吃力的感觉!
这让李铮欣喜不已。
“才修炼过神龙雷雨祭不超过三次,身体素质就能有这么明显的提升?要是多修炼一段时间,那不得厉害成啥样啊?以后一定得多练啊!”
想清楚了这一点,李铮除了下定决心,多多修炼这神龙雷雨祭外,也有些为自己刚刚的想法感到羞愧,
自己根本用不着,和大黄这家伙一样去喝这灵雨啊!
正好这时候,大黄好死不死的抬起了狗头,跟李铮的视线对了个正着。
眼瞅着自家主人盯着自己,大黄也大方的往后退了两步,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似乎在邀请李铮一起:
“别客气!”
这下,李铮可就恼羞成怒了,直接一脚踹在了这家伙的屁墩上,嘴里也骂骂咧咧的说道:
“你真是烂泥扶不上墙,土狗就是土狗,竟然舔地上的脏水?脏不脏啊!”
被踹了一跤的大黄也是委屈地呜咽了一声,随即,眼睛里露出了一股疑惑之色,
刚刚,自家这主人分明就是想舔啊?
而且自己是土狗啊,土狗不舔地上的水?再说了,自己以前也不是没干过这事,也没见自家主人这么生气啊?
“人类,真是奇怪的生物,还是我大黄大爷干脆,想舔就舔!”
大黄心里一阵画外音。
瞧见李铮那有些愠怒的神色,立马站起了身,低下高贵的狗头,表示不敢对自家主人有任何鄙视的想法,
李铮这才满意的哼了一声,转头往山下走了,嘴里哼着欢快的小调。
等到了山下自家院子外的时候,李铮发现老爹老妈已经回来了,估摸着是忙完了,这加工厂里头的活计说来就来,就得随叫随到。
不过,等到进入院子后,李铮讶异的发现,老爹老妈正端着一碗米糊在喂着什么。
等到凑近一看,发现原来老爹老妈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捡回来一只翎羽艳丽的鹦鹉来。
这家伙,身上湿淋淋的,还缠着一两块破烂的渔网,双眼紧闭,浑身上下只有肚皮处微弱的起伏,证明着它还有一口气。
不过,李铮估摸着这家伙也就一口气了,当下冲着老爹老妈问道:
“这鹦鹉哪来的?都快死了!”
老爹李卫民头也不回,说道:
“把你那张乌鸦嘴给我闭上,这还有气呢!”
而老妈赵青岚则说道:
“我和你爹回来的路上,就瞧见这么个小玩意被冲到岸上了,估摸着遭了不少罪,这不带回来,用米糊喂喂,看看还能不能救活。”
听了这话,李铮也点了点头,这是老爹老妈善心又发作了。
在李卫民夫妇这老一辈的思想里头,米糊这种东西,那就是万能的,那可是大米熬出来的精华,连小孩子没奶粉,都能靠喂米糊养活,那就跟仙丹妙药似的。
不过李铮却没啥信心,不过老爹老妈要试试那就试试呗。
“愣着干啥,还不来帮手!”
随着李卫民一声喝骂,李铮赶紧上手,帮着掰开了这只鹦鹉的尖嘴,
老爹把用稻秸秆吸饱了迷糊,然后一滴滴的,滴了这小家伙的嘴里头。
喂进去的米糊,大部分都溢了出来,李铮也不知道这家伙到底吞没吞进去那迷糊。
“只能看这小家伙的造化了!”
干完了这一切,李卫民夫妇站起了身来说道,随后又给这只鹦鹉用稻秸秆铺了一个干燥的窝,放了进去,
剩下的,也没什么能做的了。
然后,李卫民夫妇就忙活晚餐去了,晚上还得去加工厂做工呢!只有凌晨回来之后,才能休息。
吃完饭后,李铮主动承担的收拾洗碗的工作,让老爹老妈休息一下,而老两口领走之前,也是没忘了那只鹦鹉,冲着李铮吩咐道:
“你小子,别忘了到时候再给那鹦鹉喂一道米糊,要是死咯,老子饶不了你!”
说完,李卫民夫妇就转身出去了,留下一脸懵逼的李铮。
这他娘的,咋成了自己的事了!
愁眉苦脸的李铮,走到了院子角落稻秸秆铺成的简易窝旁边,瞅着那只才喂过米糊没多久的鹦鹉。
“完了完了,这他娘的连肚皮都没动静了,这算怎么回事啊?”
眼瞅着这鹦鹉只有进气没有出气了,这架势,是要玩完啊!
李铮一下子就慌了,老爹老妈刚走就玩完,这他娘的,不是给自己出难题吗?
想到老爹的警告,再加上李铮自己心里的那一丝善心,瞅着这只已经不行了的鹦鹉,说啥,自己也得想办法抢救抢救啊。
就在思虑之间,李铮脑里闪过了一道灵光,随即嘴里喊了一声:
“龙角出来!”
神秘龙角出现在李铮的手掌上,李铮连忙用水瓢舀了一瓢水,将龙角泡了进去。
“这龙角泡过的水,功效那么神奇,用在这濒死的鹦鹉身上,说不定能管用,”
总之,李铮也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大黄鼻子最灵,立马凑了过来,被李铮一脚就踹开了:
“滚开,没你的份!”
经过这两天的摸索,李铮也掌握了这龙角泡水的一些诀窍,
比如,水太多的话,这龙角的功效,会被无限稀释,甚至一点效用都达不到了。
但是水要是少的话,这龙角浸泡的时间,就可以大大的缩短,所以,李铮才只舀了这么一瓢水。
要不是,今天已经修炼过一次那神龙雷雨祭,李铮的神识已经十分疲倦了,无法再度施展,
不然的话,那神龙雷雨祭凝聚出来的灵雨,效果会更好一些。
稍稍等了一会,李铮估摸着时间差不多,将龙角给再度收了起来,随后端着那一瓢泡过的水,到了自家院子的角落里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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