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那个大叔好像一条狗啊
“她中的都不是毒,而是蛊。”
吕凌似是并不担心曲无名会反悔,先是从储物戒中取出一个寸许见方的玉匣来。
轻轻推开玉匣的盖子,里面静静躺着一条粉色的虫子。
只见那虫子胖乎乎、肉嘟嘟,通体粉嫩,整个身体被封印在一团透明的胶质液体中,一动不动。
“此乃忘情蛊的母虫。”吕凌解释道,“听那媒婆说,林蔓露之所以拒绝城主府的提亲,是因为她早与她一位青梅竹马的师兄有了婚约,只不过一直未曾完婚。后来那甄才托人打探消息才得知,是因为他们所学内功心法特殊,不到第八段天璇境不得破了童子身,这才一直拖到如今。”
“我得知那林蔓露与大她十岁的师兄感情甚好,担心那甄才得到人也得不到对方的心,于是便给她下了忘情蛊。此蛊入体之后只需七七四十九天,便会使其最近的一段感情变得淡漠,与路人无异。”
吕凌看不到曲无名隐在斗篷之中已眉头紧锁的表情,自顾自在那儿说道:“此蛊对人体并无什么伤害,而且也十分好解。”
说着,吕凌抬起一根手指对玉匣之中的粉色虫子轻轻一点,那虫子在玉匣中猛然挣扎了片刻,啪地一声化作了一滩血水。
“母虫死了,其蛊自解。”吕凌将玉匣盖好,重新收入了储物戒中,随后双手掐诀,忽然抬起左手拇指对准自己心脏位置用力一按,脸上的表情也变得十分痛苦,就连脖子上的大筋都因为疼痛和用力而鼓胀了起来。
吕凌将拇指牢牢按在身上,从胸口缓缓移到肩头,又沿着手臂一直推到了右手掌心。
曲无名一眼便看到,在他的中指之上,似乎出现了一个东西正蠕动着朝指尖处爬行。
噗。
吕凌的中指被那东西顶破,原来是一只黑色的怪虫。
那虫子只有半寸长短,通体光滑,背覆虾子一样的鳞甲,而与虾类不同的是,那虫子腹部却长满了一对对纤长的细足,足有数十对之多,每条腿若是左右伸展,怕是能有寸许多长!
吕凌喘口粗气,似是将此虫逼出来耗费了不少法力,开口说道:“此蛊虫名为命魂蛊,可以影响中蛊之人的命魂,使其浑浑噩噩,记忆混乱,最后陷入深度昏迷之中,看似严重,实际上只要在八十一天之内解除,便无任何性命之忧。下蛊时只需拔下此母虫的一条腿,将其研碎成粉之后,下入人的饮食之中,十二个时辰之后便会发作。若需解蛊则十分简单,只需将与之成对的另一条腿拔下来,以精血为炉鼎,将其煮开后连同精血一起焚毁,其蛊自解。”
“你说这命魂蛊不会有性命之忧,可我见到林蔓露时,她已熬得骨瘦如柴,险些丧命!”曲无名忽然冷冷说道。
“嗯?不应该啊!这命魂蛊在我天毒宗乃是一种修炼至宝,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吕凌郑重其事地说道,“命魂者,魂之所系,命之根本。我天毒宗向来用命魂蛊来激发入门弟子的命魂潜力,我们谓之为‘养魂’——每个弟子在入门之后,都要经历命魂蛊的‘养魂’过程,所有经历过养魂之人,其未来神识之力的增长潜力将大大提升。据说若是能够经历九九八十一次养魂,其命魂将发生质的变化!当然,老夫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能抗到九九八十一次养魂的人了,大多数人只能承受八九次,最多十几次而已。再多便会有神智错乱、发疯的可能。”
“但是!但是!”吕凌一口气说了那么多,似是忽然反应过来并没有解释清曲无名所说的问题,忙正色强调道,“命魂蛊虽然会让人陷入昏迷无法饮食,但其本身却蕴含着大量的天地精华,对于一个普通人而言,别看只是这么细的一条腿,别说是三天、五天不吃不喝,便是三五个月不吃不喝,也不会让人掉半斤肉!你说的那种情况,真真与我这命魂蛊毫不相干啊,除非……除非是她命魂之中本就有异,有什么特殊的东西吞噬掉了命魂蛊中本应供给给她的能量!”
见吕凌表情不似作伪,且曲无名也确实对这命魂蛊有所耳闻,便不再纠结这个问题,只是开口道:“那就请你赶紧把蛊解了吧!”
“好说,好说!”吕凌将那蛊虫放到眼前仔细打量了片刻,神念一动,从一节只剩了一条腿的位置上,将剩余的那条腿轻轻拔了下来。
那命魂蛊疼的吱吱叫了一声,吕凌忙心疼地将其放到了自己的眼角旁。那命魂蛊百足齐动,扒开吕凌的眼皮,径直钻了进去,不多时便已消失不见。
曲无名在对面看得浑身难受,衣袍底下早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吕凌却好似没事人一般,恭恭敬敬地将那条纤细的虫腿隔空递给了曲无名,说道:“道友只需用足够多的精血将其全部包裹住,一起加热,待精血沸腾之后将其一同焚为灰烬即可。”
“嗯。”曲无名接过虫腿,抬手一挥,在吕凌昏迷时被拔下来的储物戒重新飞回了吕凌的手中,只不过,里面装着的甄不平等几人的储物戒早已被曲无名取走,只留下了大概属于吕凌的那些东西,“既然如此,那我们便后会有期了!吕长老,请吧!”说着,曲无名朝门外做了个请的姿势。
“多谢道友手下留情!后会有期!哈哈……”吕凌倒也光棍,朝曲无名拱了拱手,忽地化作一道遁光飞出了山洞,头也不回地飞走了。
曲无名眉心之中光芒一闪,那条纤细的虫腿已被他收入了紫府空间之中。
一小团精血一同凭空出现在紫府空间中,将那条虫腿团团包裹起来,曲无名不再耽搁,心念一动,紫府空间中已幻化出一团火焰。
那团精血在火焰的炙烤下,很快便开始沸腾起来,曲无名见状,忙继续加大火力,只见那团精血在火焰的焚烧下渐渐变小,不多时便连同里面的那条虫腿一起,全都化成了青烟,消散不见了……
而此时的曲无名,早已飞出了那座山洞,取出一架飞梭,辨清方向之后,直奔长安城的方向而去。
————
数日后,曲无名终于重新回到了长安城,刚刚转过街口,远远便望见福威镖局的大门口张灯结彩,高挂一对火红的灯笼,就连门口的石狮子身上也都缠着红色丝带。
“看来林婉清已经醒来了!福威镖局定是在庆祝!”曲无名见状,不由得加快了脚步,想到过不多时便能见到阔别已久的林婉清,一颗心也扑通扑通地跳得快了起来。
待到曲无名迈步跨过福威镖局的大门,绕过门口的影壁,不由得愣住了。
宽敞的院落之中,此刻竟然摆满了酒桌,一桌桌客人高朋满座,推杯换盏,好不热闹!
“这……”曲无名心中犯起了嘀咕,“这么庆祝是不是有点过了啊?”
“是曲前辈!曲前辈,您可终于回来了!”曲无名之前见过的那名十七八岁的青年男子远远看到曲无名,忙端着酒杯迎了上来。
“你们这是,在办喜事么?是你哥哥要成亲了么?”曲无名不解地问道。
“回曲前辈,是我妹妹蔓露。”青年男子笑道,“曲前辈有所不知,我妹妹早就与她师兄卢茂大哥有过婚约,几天前她醒来之后,恰逢她师傅带着卢大哥前来探望。听说我妹妹刚生怪病康复过来,她师傅便提议让她和卢大哥尽早完婚冲冲喜。我爹本想多等您几天的,可是……”
“可是她师傅是位宗师,我爹确实不敢得罪她,无奈之下只好答应了下来。”青年男子忽然凑到曲无名耳边说道,“不过幸好您及时赶回来了,现在他们正要拜堂呢,曲前辈快随我进来观礼吧……”
年轻男子说了很多,可曲无名却好像什么都没有听见。
最后听到的,只是“是我妹妹蔓露”那句,之后的话语,似乎都在脑海里嗡地一声响后,与周围宾客的叫好声、推杯换盏声一起,全都化作了嘈杂的噪音。
穿过乱哄哄的酒桌和晃动的人影,曲无名的目光终于落在了张灯结彩的前厅中,那一身红衣的女子身上。
曲无名的眼里,此刻也已没有了其他人的存在。
林蔓露曼妙的身姿在一身火红的嫁衣中若隐若现,一如当年那个身穿劲装、英姿飒爽的女子。
一块薄薄的红纱盖在她的头上,遮去了他那魂牵梦萦多年的俏丽容颜。
本应与对面的师兄行那拜天地之礼的林蔓露,此刻忽然心有所感,好像满堂的宾客中有什么在牵动着自己的灵魂一般,呼唤着她。
自从盖上这方红盖头,林蔓露一直都是羞涩、欢喜而又紧张的,纵使那块红盖头遮住了她羞得绯红的脸颊。
可此刻,林蔓露却突然觉得有些心慌,像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一般,惴惴不安。
盖头下俏丽的容颜也莫名变得有些不安起来。
林蔓露停下自己的动作,忽地转头向宾客之中望去。
只是一层薄薄的红纱,挡不住曲无名的视线,也挡不住林蔓露的目光。
两个人的目光就这样隔着一层红纱交汇在了一起。
迷茫,不解和疑惑齐齐涌上林蔓露的心头,远处那个孤零零地站在宾客中的男子为何让人感觉如此熟悉而又陌生?
那张粗犷的脸,明明从未见过,可却偏偏又感觉那么熟悉。
而那熟悉感之中,却又让人觉得有些心痛。
林蔓露忽然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
“他是谁?”林蔓露眉头微蹙,喃喃地自言自语道。
“他是谁?”身旁穿着新郎官大红袍的俊朗男子脸上早有了一丝不悦,顺着林蔓露的目光也看到了曲无名,却故作平静地问道。
“我不认识,但却好像在哪里见过。”林蔓露怔怔地答道,目光却始终未曾离开曲无名。
“你不觉得他身高、体型、甚至长相,都与我有些相似么?”新郎官忽然挺了挺胸膛,上前一步靠近了林蔓露,不顾这举动是否符合婚礼之上的礼仪,像是示威般一把搂住她的肩头,嘴角挂着冷笑看着曲无名说道,“我若是再老上十几岁,留起络腮胡,怕是与他能有七八分的相似了。”
“好像还真是如此……难怪看起来如此眼熟。”林蔓露的肩膀被他搂得有些疼,心底忽然莫名对这位向来亲近的师兄感到有些陌生,但却还是顺从地被他继续搂着。
“不过,我感觉自己还是比他俊朗多了。可能只是个来蹭酒喝的落魄大叔吧,你看他满身尘土、一脸沧桑的,好像一条狗呀。”新郎卢茂轻笑一声说道,“蔓露,咱们继续婚礼吧,师傅和老丈人他们还在等着呢。”
“嗯。”林蔓露抬起头望向卢茂师兄,这个即将成为自己丈夫的人,脸上满是柔情,笑容轻轻绽放,好像一抹阳光……
看着林蔓露的一举一动,曲无名的心也沉了下去。
三百多年,她终于如约回来了。
可是,她却也不记得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