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4章 生而有翼,为何竟然愿意匍匐,甘为蝼蚁
傅老夫人这一次的确是动了气。
其实,她并不是那种思想很束缚没有高度的老太太,毕竟自己的丈夫就是在前线峥嵘一生的老将军。
几年前,她也曾为自己的小孙子惋惜过,可那毕竟是几年前了,而且这一两年来的确是发生了太多事情了。
老一辈的人年轻时难凉热血,到了老的时候就希望儿孙绕膝,平安健康。
尤其是,傅斯年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曾经三进三出icu,在最安全的地方都能几度送了命,现在还要自请赶往祖国最危险最艰苦的边疆地带。
自古以来,边境就是最危险的地方,那里充斥着有些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生死和黑暗。
老太太不是自私利己,说实话她活到这把年纪了,什么事情都看透了,但正是看到了太多的事情,越是到了这把年纪才会越珍惜。
在她心里,时浔已经受了那么多的苦,好不容易苦尽甘来,爸爸回来了,伯父回来了,所有亲人都团聚了,正是该好好放松的时候,可傅斯年却又要离开了,这不是往时浔心上扎刀子吗。
说句不中听的话,当年傅老爷子为国捐躯,傅山鹤又几十年如一日的兢兢业业,就算现在她的小孙子想要在家族庇护之下偷得浮生,也不算是什么罪过。
更何况,时浔的父亲和母亲……
先辈们已经饱受痛苦历经风霜,前人栽了树,想要给后人乘凉,也勉强能说得过去。
傅老夫人心中一时气急,结结实实地抡了小孙子几拐杖。
这是傅斯年二十一年来第一次挨打,其实一点都不疼,老太太的手劲儿能有多大,更何况还是哭着打的。
傅斯年和时浔哄了奶奶好久,但却没有松口,最后老太太气得一挥拐杖,让傅斯年去外面罚站。
傅斯年上前抱了抱老太太,转身就出去了。老太太哇的一声就哭了,时浔简直哭笑不得,赶紧和傅予一左一右抱着哄。
傅山鹤和傅夫人也都被逗笑了,笑完了又不免唏嘘。
容墨和黎然各自缩在角落里装透明,看热闹,一句话都不帮腔,免得引火烧身。
时京墨看了几天热闹,眼见着老太太气还是不消,终于也开口认真劝了几句。他心里看得明白,傅家人这样坚持反对,其实是觉得没办法对他和囡囡交待,心中有愧。
“奶奶,吓吓小孩子就好了呀,真哭得伤心了伤身体的呀。”
时京墨亲自拿了手帕给老太太擦了擦眼泪,哄着劝说:“跟小孩子计较什么呀,斯年想去你就让他去呀。少年人啊,心比天高,就是要锐气蓬勃,怕来怕去的算什么少年人啊,你说是吧奶奶?”
老太太被他一句一句的奶奶逗的哭笑不得:“你这孩子,你就……你就一点不担心吗?”
时京墨笑了笑:“担心嘛,我小儿子怎么可能不担心,可是有些事他不去做,他会一辈子不甘心的。奶奶,您也是从年轻过来的,那种心情,也应该明白的吧。”
老太太被他一句话说得心里又酸又疼,忍不住又掉了眼泪:“我就是心疼两个孩子,好不容易……好好地过两天安生日子又碍着谁了,但是我也知道,孩子们都是有自己的理想的,不能束缚着他们,唉……”
时京墨看到老太太眼底的心疼,知道她其实是在担心斯年和浔浔会重蹈他和倾倾的覆辙,只是心疼他不敢说。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有些事情就算是前路漫漫,他们也是一定要去做的。”
“而且,傅斯年不是时京墨,时浔也不是倾倾。一个能在海外搅弄风云还能全身而退的人,会在自己的家门口出事吗?”
“奶奶,您可能还不知道您的小孙子有多优秀。”
时浔坐在一旁,两眼放光的看着爸爸,心里是满满的崇敬和感动。
她曾以为,爸爸会不同意的,毕竟这太像是又一个悲剧的轮回了,但是爸爸……
时浔双眼微红,抬手抹了抹眼泪,抱住了时京墨的手臂往他身上一靠,声音嗡嗡却带着笑:“谢谢爸爸。”
时京墨揉了揉时浔的脑袋,看向客厅门外,让人把傅斯年叫了回来。
方才里面的动静,傅斯年站在外面听得清清楚楚,此刻看到时京墨,也不禁有些动容,心中有些愧疚,但更多的是尊敬和感动:“谢谢爸爸。”
时京墨嗯了一声,笑着看向他:“我能听听你的想法吗。”
时京墨一直就知道傅斯年是绝对有思想有智慧的人,尤其在知道他和囡囡曾经的那些经历之后更觉得他万事心中都有宏观大局脉络,是个绝对智慧型的管控型人才。
“我想站得更高,站得更稳。”
“我们想借请家族之力在各个领域走得更远,走得更稳,未来有一日才能倾七大家族之力竖起一道铜墙铁壁。”
“我们想在还能保持热血和纯粹的年纪去看一看这世间,看这世间悲欢离合世情百态,经历这世间穷凶极恶歇斯底里。”
“我想……”
傅斯年眼梢一垂,看向时浔,眼底铺满了闪烁银河。
“我想让浔浔看一看,她的斯年哥哥是少年天才,年少有为,未来一定前程万里。”
“我想让浔浔看一看,这一次,斯年没有再为任何人放弃自己,他要去完成自己的志向,带着傅家上下的殷殷期盼,去实现他的抱负。”
“我要让浔浔看一看,她认识的傅斯年是天之骄子,他纵横捭阖,心有抱负,内有乾坤。”
“他毕生所求,不止一个时浔。这一次,他不会为了任何人埋没。”
“我要让她看一看,她爱的男人,注定会光芒万丈。”
傅斯年眼底一片温柔和坚定,他轻声一笑:“浔浔,我不会为了你放弃,我会为了你,所向披靡。”
时浔鼻尖很轻的抽动了一下,眼泪瞬间滑了下来,心中是满满的悸动:“……你还记得,你都记得。”
“我记得。”傅斯年眼里也有些发红:“浔浔心中,斯年哥哥是皎皎君子,泽世明珠……浔浔说的话,斯年都记得。”
“天赋决定上限,努力决定下限。”
“受天之祜,於万斯年。我于万千宠爱之中出生,自小被赋予天赋和智慧,既有天赋,为何不能再努力一点?”
“没有激流就称不上勇进,没有山峰则谈不上攀登。我想努力,想跑起来,跑啊跑啊,想努力追上曾经被赋予众望的自己。”
“时间宝贵,如果浪费了,那就是更大的浪费。之前欠的我总要补上,现在,还来得及。”
傅斯年看向站在远处的容墨和黎然,笑了笑,又转头看向时京墨。
“须知少年凌云志,曾许人间第一流。爸爸说得对,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我们永远臣服于上一代人的革命感和使命感,我辈为之感到崇高的敬意,并始终愿意为之肝脑涂地,奉献一切。”
时京墨看着眼前的少年,又看了看站在一旁的几个少年人,恍惚间,隔着他们锐气蓬勃的脸,仿佛看到了二十多年前的那一群少年。
“生而有翼,为何竟然愿意匍匐,甘为蝼蚁。”
时京墨低声喃喃,淡淡一笑,笑容里尽是怀念。
“说得好,少年凌云志,誓争人间第一流。”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去吧,担负起你们的使命。”
“时间如斯,不舍昼夜。少年人,做该做的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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