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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程木槿回到羊角巷家里的时候,齐婶子正在织布。

织布机转得飞快,人也只有手脚动,别处纹丝不动。

木槿只看了一眼,便径自放好车,往下卸东西。

齐婶子听着动静,眼皮也没瞭一下。

早间的事儿让她明白,这个小娘子实在是隔人难相处,她处不来就不处,躲着总行了吧。

要说事儿真不算事儿,可她这心里就是不受用。本来好好的心气儿都被磨坏了,憋闷得慌。

昨晚是大儿回家住的日子。

大儿齐鸣在京城里有名的白山书院进学。

白山书院本就管的很严,又因去年考中的秀才人数几乎与国子监相等,院长大人就更加管理的严格。即便是像齐鸣这样已经考上了秀才,今年参加州试会试的,也只每五天有半下午的时间可以回家住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就必须要回到院里去进习。

那天给她过生儿,齐鸣是向先生请了假出来的。母子两个就着糊掉的鱼吃了一盘饺子后,他便又急匆匆地赶回书院去了。

昨天又恰好是回来住的日子,他早早地就回了家,和自己一起吃了中饭,又帮着打下手忙活了一阵子,就又被自己赶回去继续读书了。

晚上吃过饭他又继续读书。因为书读的太晚就睡得很沉,等到闻到饭菜香味儿醒来的时候,天光已经是半亮不亮的了。

等齐鸣起床洗漱收拾完毕时,恰好赶上她端上早饭。

齐婶子本来起的就早,每天天麻麻亮就起,今儿就更是天还黑着鸡叫头遍就早早地起了身,为儿子做早饭。

活得软软的杂粮面,加了小葱儿,搁了点儿猪油,烙的酥酥的,再喝上一碗热乎乎的油渣杂菜汤,这肚子里就熨熨帖帖地舒服。

齐婶子只管笑眯眯看着儿子吃,待看到他额角冒了汗,就连忙拿出一块儿布巾给他擦了。

齐鸣便对着母亲笑笑,埋头接着吃。哎呦,可了不得,齐婶子这颗当娘的心顿时便化成了一滩水儿。只恨不得把大儿一把揉进怀里,揉搓揉搓。

只怨他已经长大到了该娶媳妇的年纪,唉,只得作罢。

直等他吃过了饭,便急着要赶回书院,却又被她拦住了。

齐婶子又拉住他坐回去,直到看着他凉好了汗,浑身上下干干爽爽地利索,这才一直把他远远地送到巷口去。

顺着弯弯曲曲的巷子张望,一直等到再看不见儿子的身影,她这才笑着快步回家。

刚一开院门,一打眼就看见,不知什么时候西厢房的门已经打开,程家的那个小娘子正蹲在井边打水。

井绳咕噜噜地响,钓上来半桶水。两条细细瘦瘦的胳膊就使劲地摇摇晃晃地往上提,好几次都差点儿撒出去。

齐婶子就不由得摇头:亏得当初郝婆子回来的时候为了做小买卖方便,在这院子里打了一口井,要是像其他的街坊邻居们一样,每天用水都要到巷口的井里去取,那恐怕这个小娘子就连活都活不下去了。

她顿了一下没有过去,而是站着打了一个招呼:“槿娘子今儿可是大好了,这是要出去?”

这一次退了烧,又连着躺了四天,也该出去做生意了。这也就是她这样的,这要是别的人家,退了烧的第二天就忙不迭地出门讨生活去了,哪里还会躺多几天。

程小娘子听到话音儿,就抬起头来,对着她露出一个淡淡的笑来:“好多了,多谢您惦记。”

说着就放下桶,轻轻福了福身。

齐婶子当下摆手:“当不得,一个院儿住着,顺便搭把手的事儿,你好了就成。”

程小娘子笑容依然淡淡的:“还是要多谢您。”

说到这里就又福了福身。

齐婶子就皱起眉头:小娘子恁地客气。

穷人家都讲究个互相帮衬,越是穷就越是要互相帮衬。

为什么?

因为穷呗。

因为在这世上活着本就不容易,有银钱有事儿自然可以雇人帮忙,没银钱就自然要拼人了。婚丧嫁娶哪里不需要人了?自家有事儿街坊邻居招呼一声,大家帮个手。下次别家有事的时候,你帮人家,都是一样的。

正因为需要别人帮忙,自然平日里关系就要处的好。要不然到了真需要人手的时候,自家又哪里好意思张口?

就像她自己,明明跟这小娘子也没说过几句话,心里也不见得多喜欢她,可是知道她病了,也还是上去敲门关照,还连着几天每天都拿了饭菜过去敲门。

小娘子呢,门是一次也没有开过。只是说多谢她,她自己可以做的,也没什么胃口,喝点粥就行了,就不劳烦婶婶了。

这话说的客气,齐婶子做邻居的,意思到了就行了,也没有人家不要自己强留的道理,也就作罢。

齐婶子自问自己能做的都做了,任谁也说不出来什么。

她倒也没指望小娘子能对她怎么样亲近,她也不稀罕那个。可是像现在这样的做派,就难免让她气闷了。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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