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自从十四岁出去住以后,齐胜回家的次数便逐渐减少。什么时候家里有了这么样一个年轻的小娘子,他还真不知道。
这时,里面的声音又问:“你娘的闺名是什么?”
齐胜既是莫名其妙,又有点儿恼怒:怎么他回自己的家来却还要被不相干的人盘问他娘的闺名?
他就下意识地左右看看,当眼睛扫到西厢房的时候,便猛然一下子灵光一闪,忙问道:“你是程家的小娘子?郝婆婆的外孙女?”
他想起来了,他搬走前,好像家里确实是也搬过来祖孙俩。听他娘说起过,似是以前的街坊,搬走好些年,这次家里遇到了事,从老家又搬回来了。
至于这祖孙俩是租住还是借住,齐胜便没在乎。之后偶尔回家来,也远远地见过一两次,只是不是背影,便是在窗户下挡着脸,他还真没有正经见过,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现时看眼下大半夜里她出现在自己家里的这个情形,便猛然想起来,应该是那个小娘子没跑儿。
里面这次没有答话,紧接着便是门插轻轻一拨,两扇门就被从里面轻轻打开了。
齐胜一怔,顾不上其他,直接一步跨进门,直奔炕头蹿过去。
嘴里还喊着娘。
昏黄的烛火下,他娘正平躺在炕边儿,额头上搭着手巾,紧闭着双眼,轻轻发出鼾声。
齐胜一把扒拉开手巾,拿手轻轻附上去贴了贴娘亲的额头,又返回手来放到自己额上比较一下,一颗悬吊吊的心这才放下来:只是稍微有点儿热,应该是没什么大碍。
他一屁股坐在炕沿上,这才感觉到外面的小风儿吹在身上凉阴阴的,一路疾赶过来出的汗瞬时便清爽了不少。
此时,一个身影来到他身边,蹲身捡起那块被拨拉到地上的手巾,叠好,递过来。
齐胜就抬头去看。
美人面映得烛火亮堂堂的:柳叶眉,杏子眼,直鼻小口,面皮白的像过年吃的糯米糕,又细又软。
他就是一怔,心想:这就是那个程家的小娘子?在他娘嘴里又懒又馋,整日里只会吟诗说酸话,任事不干的小娘子?咋长得这么好看?
美人看着他。
齐胜不由耳根一红,连忙起身,轻声道一声‘多谢’,便伸手接过手巾,左右看看,这才转身俯身给他娘重新盖到额头上。
身旁的人一言不发,只是安静地站着。
齐胜顿觉手足无措,又暗骂自己一声‘废物’,连忙又把手巾来回动几下,端端正正地摆好。
这才重新定住了心神,大方地回过身来,正式施了一礼,又道一声:“可是程家娘子?我是齐胜。”
他抬起头,正色道:“多谢小娘子照顾我娘。”
眼前的美人儿轻轻福身,声音淡淡的:“不必,同居一处,不得不为之罢了。”
齐胜无语。
他虽少年心性,可毕竟也在街面上厮混了许多时日,见的人也不少,虽说不能讨得人人喜欢,可像小娘子这般冷淡不会说话的,却还是头一遭遇到。
却听小娘子又轻声道:“齐婶婶刚刚醒过来一回,问了今日是州试的第几日,便又睡过去了。”
齐胜听了便知道他娘这是在担心哥哥的州试,心里不由一酸。
他娘命苦,他爹走得早,他们兄弟又是一个住宿读书,一个整日不着家,这个家里其实就是靠着他娘才能撑到现在的。现如今他娘都病的这样了,却还是心里想着他们……
齐胜第一次觉得自己不但很无能,还很不孝。
他的头低的抬不起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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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