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天蒙蒙亮的时候,齐胜便推着独轮车一直把程家姐姐送到了巷子口,直到看不到她的身影,这才返身回院子。
若不是因为今日要伺候母亲服药,还要去府衙一趟,他定是会跟着一起去的。
经了程家小娘子今早那一番话,他反而想明白了。他是想听从母亲的话远着人家,可是该报的恩还是要报的。即便是因此惹母亲不高兴,他也要去做。
男子汉大丈夫正该这样。若不然,还不如干脆留在家里守着过穷日子呢,出去闯荡干什么?
齐胜进屋,看到母亲已经醒来了,看着精神头也好了许多,他这一颗心才彻底放下来。
又跟母亲说了几句话,问她身子舒坦不舒坦,头还疼不疼?
幺儿这样挂念着自己,又孝顺嘴儿又甜,齐婶子一时心都化了。
连声说着‘没事了,没事了’,便又拉着儿子的手让他坐在炕沿上,连着摸脸摸手,脸上都是笑。
齐胜本不耐烦这个,可是念着他娘刚刚生病了一场,再有,他这一走就是大半年,心里既有点儿愧疚,又有些想念,便耐着性子由着她摩挲了一阵儿。
等到看时候差不多了,这才扶哄着他娘重新躺下歇息,自己则出门去了巷子口土大夫那里取药。
土大夫早已经煎好了药等着,齐胜便连忙上去施礼打招呼。
大家都是一个街坊住着好多年,土大夫又是个孤老头儿,也是看着齐胜长大的,打小就喜欢他,此时见了更是笑的翘起山羊胡子。
老头儿也是个戏谑的性子,硬是把那几根胡子按下去,又板着脸教训了几句‘父母在不远游’之类的话,让他以后多留在家里看顾着母亲,莫要像这次这样云云。
齐胜在外面学的是英雄好汉,大块吃肉大口喝酒那一套,可是在家里街坊邻居们面前却很乖巧,很得老爹老娘们的心意儿。
此时他便是笑嘻嘻地听着,也不嫌烦,直到老头儿说到实在是没什么可说的了,这才笑着拉着老头儿说甜话。
直哄的土大夫笑哈哈,他这才羞红着脸说下午才能送银钱过来,要先拿药走,还让老头儿先把那半钱银子给他拿回去,他好还给程家小娘子。
齐胜很会说话。
他说:“小娘子一个人不容易,我是个爷们儿,哪能用她的银钱?我也不会那些婆婆妈妈的事儿,拿着零零碎碎儿的铜板算来算去,倒不如直接把她的直接拿回去痛快。”
土大夫自然是应允的。
少年人好面子,不想在小娘子面前丢了份儿,即便是这样做属实多余,也不过是博得他老头儿一笑罢了,谈不上是什么事儿。
且,别的不说,齐家的家境他还是知道的,虽然不富裕,可是吃几副药的钱还是有的。至于为什么得下午拿钱来,老头儿也猜到了几分,应该是这小子不好意思跟他娘要,他娘也忘了给,这才拖欠了,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便直接让他拿药走人,少在这里碍眼。
齐胜便嘻嘻笑着谢过了土大夫,回转家门。
等服侍着他娘服下药,齐胜便跟她说要出去一趟。
齐婶子便问他要去做甚?
齐胜瞒着不告诉她州衙的怀疑,只说朋友也来了京城,平日里对他多有照拂,他要去看看打照一下。
齐婶子有些许不相信,便狐狐疑疑的。
她一生只得两个儿子。大儿子自是不用说,从小就懂事听话,书又读的好,肯定有出息,她自是爱到心坎儿里去。
这个小儿子则不然,打小儿调皮捣蛋,又不爱念书,早早地就出来街面上厮混,着实交了不少狐朋狗友,让她操碎了心。
老话儿说的好,皇上爱长子,百姓疼幺儿。齐婶子对这个小儿子却是又疼又爱,因怕着他学坏了,平日里便总是打骂着管教。
谁知,这小子也是嘴儿甜主意正,时候长了,便总是撒些小谎哄骗自己。
这会子不会又是骗自己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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