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亲亲
顾廷源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一条黑色的大狗上,带着两个粉红色的蝴蝶结,脖子上有个粉红色的饭兜兜,而大狗的身上,全是晚晚贴的贴纸。
至于哮天犬,正双眼无神地瘫倒在了草坪上生无可恋。
顾廷源嘴角一抽。
于是,男人掏出自己的手机,对着生无可恋的大狗就是咔咔咔地拍的几十张照片。
紧接着,顾廷源又看了看自己的儿子。
今天天气格外地热,顾方池只穿了一件短袖在外面,而此时,自己儿子的手臂上,竟然满是“花臂”,甚至脖子上还挂着哮天犬平时带着的金链子。
噗——
顾廷源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音。
“晚晚,你画的是什么?”
晚晚转过头:“我画的纹身!”
顾廷源眉头一挑:“哦,这纹身是小猪佩奇?”
晚晚双手交叉在胸前:“不是,这个是弟弟乔治。”
顾廷源也只是听说过小猪佩奇这头猪深受小孩子喜欢,但是的确分不清楚乔治还是佩奇。
“那你为什么给你小池哥哥画一头猪?”
晚晚认真说:“因为我只会画猪呀,而且网上的人都是这么画在手上的。”
晚晚说着,指着顾方池的手臂道:“干爹,你觉得我画的好看吗?”
顾廷源没话说。
毕竟晚晚这画吧,说是猪也能看出来,说不是猪吧,又觉得哪哪都不像。
但是自己干女儿这么期待的小眼神,顾廷源怎么可能说一句不是。
于是点了点头:“好看。”
说着,顾廷源看着自己儿子,眉头一挑:“你小池哥哥平时可喜欢看小猪佩奇了,你给他多画点,画个大花臂。”
晚晚也正好有这个打算。
不过小团子想了一下,好东西就要一块儿分享,于是抬起头,问道:“干爹你要去上班吗?”
顾廷源一愣,摇了摇头:“不上班,怎么了?”
“那我也给干爹你画一个佩奇吧!”
晚晚说着,抱着自己的水彩笔,开始挑选颜色了。
小团子嘴里面念叨道:“我要给干爹画一个手臂的小猪佩奇!”
顾廷源听见后,下意识地吞了吞口水,转身就想跑。
这时候,顾方池站在哮天犬的旁边,眼眸中带着一点点嘲讽,无情地开口道:“晚晚,让我爸爸把衣服脱了给你穿吧,到时候你还可以让他顶着大花臂上班。”
晚晚眼神一亮,但是这次还算反应快,犹豫了问道:“这不合适吧?”
顾廷源正觉得自己干女儿还是为自己着想的时候,顾方池却突然开口道:“没有什么不合适的,你刚才也听到了,我爸爸说他喜欢小猪佩奇。”
“对哦。”
晚晚挠挠脑袋,眼神赤裸裸地看着自己干爹:“那我要给干爹画好多好多的佩奇~”
顾廷源:“……”
[绝望]jpg
最后,等晚晚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顾家父子二人在洗手间里疯狂的搓着手上的大花臂,一直到两个小时后才出来。
另一边,哮天犬不知道什么时候爬上了别墅的阳台,此时它的两个耳朵旁边,还分别有个粉色的蝴蝶结,粉色的饭兜兜好系在它的脖子上。
好不容易小团子睡着了,哮天犬可算能清静了一会儿。
这几年被晚晚“折磨”这么惨,哮天犬不禁对着天空哀嚎了两声。
周围的邻居还以为附近着火,119出警呢。
——
五一节过后,苏乘岐和苏兴满申请了休学,自己在家学习。
还是普通的学生学校当然不会同意,但是耐不住二人在学校名列前茅。
再加上两兄弟态度十分坚决,老师还是同意了。
晚晚得知以后每天都能看见自己的五哥六哥,心里面别提有多开心了。
晚晚叹了一口气:“如果四哥也能回来就好了。”
苏兴满摸了摸晚晚的脑袋,轻声细语地哄道:“四哥封闭式训练,再过两个月就训练结束了。”
晚晚虽然没有跟自己四哥见过面,但平日里还是会给自己四哥打电话还有视频。
虽然相处少,但是晚晚和自己四哥相处得非常愉快。
晚晚做梦的时候都在想他。
五一节结束后,小团子又背着自己的小书包上幼儿园了。
只不过这次晚晚是主动要求去上学的。
苏寄舟早上都还没起来,晚晚就已经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背着自己的章鱼小书包就下了楼。
苏寄舟醒来后在晚晚房间摸了一个空,结果在楼下的餐桌上看见了正对着包子流口水的小团子。
“晚晚。”
小团子听见有人叫自己名字,赶紧回过头,看见是苏寄舟,甜甜的喊了一声爸爸。
苏寄舟有些惊奇小团子今天竟然起来这么早。
要知道每次放假结束的时候,小团子不管怎么哄都不会从床上挪一下的人。
可是现在,不仅自己收拾好了书包,而且还一脸期待的样子。
“爸爸,快吃饭吧,吃完饭我就可以和小池哥哥一起去上学了。”
晚晚坐在凳子上,小短腿一晃一晃的。
苏寄舟可算是明白小团子为什么这么喜欢了,没想到竟然是因为这个原因。
一时间,老父亲心情复杂的同时,还松了一口气。
“快吃吧,吃完了送你去上学。”
晚晚嗯嗯两声,补充道:“不对不对,是送我和小池哥哥一起去上学~”
苏寄舟:“……”
最后苏寄舟还是亲自送两个孩子上学的。
到了学校,老父亲看着女儿蹦蹦跳跳地身影,竟然有些不舍起来。
男人蹲下身,喊住了晚晚。
“怎么啦?”晚晚偏着头,不解地问道。
“爸爸想你了。”
晚晚眼神无奈,在老父亲的脸上吧唧一口,奶声奶气地道:“真拿你没办法,这样吧,晚晚亲亲就好了。”
苏寄舟:“这边也要。”
最后,在晚晚嫌弃的目光中,老父亲得到了两个亲亲。
这一天,苏寄舟心情大好。
在公司准备工作日第一天加班的员工惊奇的发现,群里面一大早就发了正常上下班的消息。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董事长家的小宝贝给了自己老父亲两个亲亲,老父亲心里一高兴,大手一挥,不用加班了。
——
ps:
员工:麻烦晚晚多给自己老父亲几个亲亲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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