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皮肤类外附魂骨
“这威力很强,而且技能还是瞬发的,墨儿你这第一魂技真是不错。”陈父夸奖道。
陈默本人也很是满意,而且这个魂环还给他的铁剑填上一丝土属性,对他未来的谋划有重要的作用,而且这铁背剑棘龙不仅让他的精神力突破灵通境,还让他的魂力直接达到了14级。
几人来到猎魂森林的目的既然已经达成,就不需要在这里多做停留,迅速向森林外走去。
回到了猎魂森林外的集市,热闹祥和依旧,和猎魂森林里的静谧危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陈父去租车行租车,陈默一人就在这条街上闲逛了起来。
“还有随便拿一块骨头冒充魂骨的,这集市滥竽充数的人不少啊。”
“赤金铁母,挺不错的矿石,可惜我既不会打铁,也不会做暗器。”
………………
陈默逛了整个集市,还想着有没有捡漏的机会,可是好东西怎么可能哪里都有,大多都是假货,偶尔有几件真货,还都是漫天要价。
陈父租车回来,陈默也不再闲逛,坐上车,和陈父几人一起返回诺丁城。
返回诺丁城之后,陈默与陈父两人向林重,李煜告辞,陈父表示隔天一定会与两人聚聚,好好感谢两人的助力之情。
陈父与陈默回到家中,陈父关上门窗,对陈默说:“小子,你是不是有什么事要跟我说。”
“老爸,你怎么知道的。”
“你小子可是我生下来的,你什么样子我还不知道,你一撅屁股……”
“老爸,停停停,您可真是明鉴,嘿嘿,您绝对想不到我得到了什么。”
说完陈默催动了体内那块魂骨,陈默身体的每个部分的皮肤上都浮现了一片又一片的铁质龙鳞,闪着金属光泽,看上去就防御力惊人。
陈父震惊的眼睛都要突出来了,大声惊呼道:“魂骨”,之后又连忙用手捂住了嘴巴。
陈默嘿嘿一笑:“皮肤类外附魂骨,铁棘龙鳞。”
“这是之前那只铁背剑棘龙产出的吗,还好是外附魂骨,要是普通魂骨,被他们两人发现,咱们爷俩就不一定能回来了,墨儿,记住,在你没有足够实力的时候,绝对不要让人知道你有魂骨。”
陈默点头回答:“知道了,爹。”
陈父召唤出铁剑,说道:“墨儿,我来帮你测试一下你这魂骨的防御力,如果撑不住就告诉我。”说完一剑砍在陈默手臂上。
只听见一声金属碰撞的声音,一丝火花闪过,陈默的手臂一点事都没有,
“小心,我要使用魂技了”第一魂技·剑气刃,陈父用铁剑挥出一道剑气,半月形的剑气向着陈默的手臂斩去,噗呲一声,陈默的衣服都被斩碎的漫天飞舞,但是陈默的手臂上却只有一道白印。
陈父看着陈默这惊人的防御力,也放下一直悬着的心。
陈父说道:“原本打算让你在诺丁城上中级学院,但现在你既然已经突破10级,不如就去天斗皇家学院试试吧,万一能入学,也是对你十分有好处的,原本还担心你的安全,但现在看来你已经超越我了,只是可惜你的母亲了,刚回来没几天,就要走,我怕你母亲不会给我好脸色看啊,这几天你就好好陪陪你母亲吧!”
陈默也是舍不得父母,毕竟天斗城离诺丁城非常遥远,不像在诺丁城中随时可以回家看看。
之后的几天里,陈默也不再修炼,而是陪着父母到处闲逛,游玩,品尝美食。
平静祥和的日子总是过的飞快,转眼间,陈默就到了该出发的日子了。
陈默这次并没有选择乘坐家里的马车,而是选择自己前往天斗城,毕竟陈默现在也是一个魂师了,脚力不慢,还可以欣赏沿途的风景人文。
这天斗帝国虽然名为帝国,实际上已经早已分封成四个王国,这种分封制本身就存在隐患,否则也不会在后来分裂成天斗帝国和斗灵帝国。
陈默所在的法斯诺行省就属于希尔维斯王国,陈默只要向南走上不远,就能到达巴拉克王国的索托城。
但陈默要去的天斗主城远在天斗帝国的最北边,陈默想要见识一下索托城大斗魂场的愿望恐怕要押后了。
陈墨一路向北,路过山林,渡过河流,欣赏了不少风景,也遇到不少人和事。
终于进入天斗帝国境内,距离天斗城已经不远,陈默在路上遇到一队去往天斗城的商队,成功用帅萌的脸庞混入车队。
和陈默坐在同一个货车上的老哥叫丁生火,据他说他原本在附近的绿林城里也算是一个小有薄名的富商,奈何突遭横祸,家道中落,于是变卖家产,大量进购绿林城的特产去往天斗城贩卖,以求东山再起。
“陈小哥,你去天斗城做什么呢?”
“我啊,我就是去看看我天斗帝国的主城是如何繁华的。”
“去看看好,趁着年轻多看看,等你长大了,就没有机会了,就要为生活奔波了。”
陈默是万万没想到,他都穿越到异世了,还能有人提醒他生活的艰辛。
这里的天气潮湿,看起来阴云密布,果然不久就下起了大雨。
商队里的人纷纷支起了帐篷,陈默也不例外,在帐篷里等待雨停。
陈默也是不着急,毕竟离天斗皇家学院的招生还有一周多时间。
陈默在帐篷里看着雨一时半会也不会停,于是打坐运行起了无名功法,修炼起了魂力,再次睁开眼睛,雨也已经停了。
雨水冲刷的地面泥泞不堪,商队决定原地休息一下。陈默独自一人走进丛林,看到一只野鸡,就上去抓住了它。
下过了雨,刚刚冒出头的蘑菇看上去让人垂涎欲滴,陈默采摘了一些无毒的蘑菇,拎着野鸡一起返回了营地。
拿着石头围成一个圈,点燃火,向丁老哥借了一个锅,把处理好的鸡和蘑菇放进去炖了起来,只是简单的放了点盐。
这斗罗大陆的野鸡大的惊人,皮肥肉嫩,香味飘香十里,陈默和丁老哥吃着鸡肉,喝着鸡汤,偶尔叼一块蘑菇,就一个字,鲜美。
旁边的几名壮汉嘴里啃着干粮,看到陈默两人喝着鸡汤,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扔下粮食,向两人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