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总把新桃换旧符
刘屠狗独自一人,惬意地坐在一家僻静的小酒馆里,眼前摆着两只菜碟。
一盘翠绿欲滴、晶莹鲜亮的竹笋,色泽鲜艳的红辣椒点缀其中,在这色彩单调的冬日里尤其让人眼前一亮。
一尾刚从结冰的河水中捕获而后新鲜出锅的蒸鱼,鱼身上浇了厚厚一层鲜美的浓汁。
他低头深深嗅了一口,只觉香气扑鼻,胃口大开。
“如此佳肴,岂能无酒?”
刘屠狗用力地拍了一下桌子,豪迈道:“小二上酒!”
他与裴洞庭硬拼一剑,虽没有缺胳膊少腿,但周身灵气乱窜,脏腑经络皆受重创,着实伤得不轻。
不得已就近找了个小县城修养,刚有好转,狠心的慕容小娘儿就借口有事,抛下了可怜二爷,快马加鞭直奔京师而去,当真丝毫都不拖泥带水。
重伤未愈的刘屠狗独自上路,一路游山玩水,走走停停,倒也逍遥自在。
对于有卸磨杀驴之嫌的慕容春晓,他其实并无不满。本来就是各取所需,真说起来,刘屠狗虽然冒了些风险,却实打实换来了多少修士梦寐以求的灵感妙境,还有啥不知足的?
身边没了那貌美腹黑心思难测的紫衣小娘儿,二爷又过起了信马由缰的懒散日子。
这个小酒馆是熟悉市井的狗屠子穿街走巷时的意外发现,店里每天做啥菜全凭大厨个人的喜好,而且只用最新鲜的食材,若是没买到,干脆就关门歇业。
店中藏酒更好,掌柜的却生怕巷子不够深似的,从来不乐意多卖。
刘屠狗左右无事,又财大气粗,没事儿就来小酒馆吃喝厮混。
小二很快递上一坛泥封的陈年老酒,刘屠狗很有豪侠风范地伸手接过,一巴掌拍开,小酒馆里立刻酒香四溢。
不理会一旁赖着不走陶醉地嗅着酒香的小二,刘屠狗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酒水淋漓而下,沾湿了衣襟。
曾几何时,这就是只存在于狗屠子想象里的快意江湖。
别看活阎王在天水乃至甘州凶名远播,在更加渊深难测藏龙卧虎的中原江湖里,病虎山二爷依旧只是个无名小卒。
即使是前些日子西北白狼公西氏大动干戈,几乎动摇偌大一座边州,也并没引起中原百姓的太大兴趣。
巍巍大周坐拥五十四州,甘州在其中并不起眼,甚至很多平民百姓还是头回听说公西氏的名号。
这也是大名豪族与圣人高姓之间最为直观的差距,没有出过圣人,影响力就只能局限于一隅,号令不出自家领地。
刘屠狗大闲人一个,一路穿州过郡,屁股后头没人追杀,也没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之下遇上不平事。
于是,在没机会祸祸人也没机会被人祸祸的懒散日子里,二爷心中一种名为寂寞实为犯贱的情绪如野草般疯长。
连通后厨的门帘被人从里面撩开,小酒馆老王掌柜迈着悠闲步子溜达了进来。
他六十多岁的年纪,颔下留着一缕稀疏胡须,后背已有些佝偻,腿脚倒还利索,身上穿着半新不旧的绸缎衣裳,掌中小心翼翼地托着一个紫砂小壶。
刘屠狗知道这枚小壶是老王的心头肉,咧嘴一笑,故意调侃道:“老王啊,说你啥好,又不是金又不是银,几两土也宝贝得跟亲儿子似的?”
老王掌柜不出意料地吹胡子瞪眼道:“二十年的西凤老酒也堵不住你的嘴?真真是暴殄天物。”
他温柔地抚摸了一下掌中紫砂壶,满脸的褶子都舒展了开来,看得刘屠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你这夯货知道甚么,我这可是曼声大师的手笔,岂是金银那等俗物可比?”
老王掌柜在刘屠狗对面坐下,得意道:“说多了你也不懂,单只瞧瞧这壶身上的铭文,‘注以丹泉,饮之延年’,字好,意思更好!”
刘屠狗嘿嘿一乐,端起酒碗豪迈道:“嗯嗯,老王你一定能长命百岁。来,我酒你茶,咱爷俩走一个!”
刘屠狗说着就要碰杯,老王掌柜可舍不得,连忙伸手拦住,面颊上已经泛起了红潮,气急败坏道:“小兔崽子,你再敢使坏,以后别说陈年老酒,清水都没得喝!”
一老一少打打闹闹,倒也其乐融融。
“屠狗啊,眼瞅着这就到年根儿了,你既然不急着赶路,不如留下跟老头子一起过年?”
老王掌柜如同看待自家儿孙一般,满脸慈祥地问道。
刘屠狗有些恍惚,放下酒碗,拿筷子夹起一片冬笋,放进嘴里道:“这城里我待得都有些腻了,过年时节能有啥新鲜玩意儿不?”
老王掌柜闻言毫不犹豫地点点头,答道:“那当然有了,别的不说,过年时候城中的庙会最是热闹了,什么好玩的好吃的都有。尤其啊,今年的谷神大祭将由一位红衣神官亲自主持,不瞧瞧就太可惜了。”
“红衣神官?真的假的?”刘屠狗惊讶道,这消息他倒真是头回听说。
谷神是整个大周都要建庙祭祀的正神,掌管周天万物繁衍,威能广布,仁爱普照,在大周百姓心里,其地位几乎与天子并列。
甚至大周皇城中都有一座谷神殿,殿中除去德高望重的大祭司与左右祭酒,就属为数不多的红衣神官最受世人尊崇。
不同于不涉红尘的三位巨头,这些着大红袍的虔诚神侍偶尔会出殿巡视地方,只要出现一个,必定被百姓视为神灵的地上行走而竭力供奉,连州牧总兵这样的封疆大吏都不敢稍有怠慢。
而新年谷神大祭作为一年中最为盛大的祭祀谷神的典礼,上到朝廷下到百姓都极为重视,通过祭祀祈求来年风调雨顺,本固邦宁。
若能请来一位红衣神官主持地方祭祀,当真算得上一件难得的盛事,甚至会被写入地方志里永久纪念。
老狐狸曾说过野狐一脉不拜佛不求香火,禅门对神道教派的态度就可见一斑。
作为老狐狸的开山大弟子,刘屠狗见到瘟神天尊神座时,尚且大逆不道地口出狂言道“他日我终当坐此”,就更加不会对所谓的神使顶礼膜拜。
只不过说起这谷神大祭,他虽然从小到大在兰陵城参加过许多次,却从没见过传说中的红衣神官,心中难免有几分好奇。
于是,刘屠狗勉为其难道:“留下过年也不是不行,只要老王你把那坛六十年的……”
“没门儿!”
刘屠狗话还没说完,老王掌柜就以绝不符合他年龄的敏捷蹦了起来,怒道:“那坛状元红是镇店之宝,你想也别想……”
见老王掌柜气得跳脚,刘屠狗乐得哈哈大笑。
恰在此时,一个伙计模样的小厮走进了小酒馆,手里捧了一个包袱。
他张望了一下,看到刘屠狗时眼睛一亮,三步并作两步小跑了过来,脸上已经乐成了一朵花:“小的见过二爷,您要的衣裳做好了,小的去客栈没找见您,都说您来这儿了。”
小厮说着将包袱放在桌上,顺手打了开来。
老王掌柜闻言不由地看了一眼刘屠狗的衣着,虽然华贵,却已经破旧不堪,一副落难世家公子的打扮。
他又看向摊开的包袱,里面是一套最普通不过的粗麻布衣,甚至没有染色,半白不黄的,说好听点儿叫月白色,此外还有两双黑布白底的千层底布鞋,样式简单而质朴。
这套行头,别说与刘屠狗身上的白皮裘相比,连自己这个小掌柜的衣裳都比不上。
刘屠狗笑笑道:“有心了,二爷先上身儿试试,看看你家的手艺如何,若是好,少不了你的赏钱。”
不提小厮满口称谢,刘屠狗拿起包袱自来熟地进了小酒馆后堂。老王掌柜孤家寡人一个,让一个后生小子随便进出后堂倒是没啥忌讳。
不多时,焕然一新的刘屠狗就回来了。
他摘下了束发紫金冠,不输女子的飘逸黑发随意披散,再加上眉心那道嫣红竖痕,虽不见了世家子的富贵气,却多了几分少年人特有的潇洒不羁。
他身上月白色的粗麻衣裳式样奇特,介于劲装与袍服之间,下摆较短,利于腾挪;袖口却很宽大,是一个椭圆形的截面,既不影响出刀,又能将屠灭的刀身藏在其中。
此外他在腰间系了一条青色的腰带,脚上是一双简单的黑面布鞋。
一身新衣的材质虽然粗陋,但胜在针脚严密、剪裁得体,配上少年挺拔而略显瘦削的身形,竟穿出了一种洗尽铅华、返璞归真的清新味道。
这样一打扮,刘屠狗原本算不上如何俊俏的脸庞骤然生动起来,让老王掌柜与裁缝铺小厮都是眼前一亮。
刘屠狗咧嘴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问道:“如何?”
在绸缎衣裳里裹着棉袍的老王掌柜乐呵呵应道:“屠狗啊,你不冷?”
刘屠狗还真就不冷,一来中原不及西北寒冷,二来以他的境界,本就不需要穿得那么臃肿,当日入甘州的裴洞庭不也一袭青衫就顶风冒雪面不改色?
刘屠狗倒没跟不懂修行的老王掌柜吹嘘,大大咧咧地摇头道:“正好正好,不冷不冷。”
他很爽快地打赏了小厮,赏银之巨充分体现了二爷的财大气粗,也让老王掌柜确信,这位小爷不是没钱,明显是锦衣玉食腻了想换个口味。
刘屠狗给冷清的小酒馆带来了许多生气,他自己也很享受这种淡淡的温馨。
随手将旧衣服扔给当铺,一身新衣迎新年。
爆竹声声,欢声阵阵,万家皆团圆,总把新桃换旧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