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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章 任务

陶新初坐在六福酒楼大堂,一个靠路边的窗口座位。这是中午过了饭点的时候,酒楼里的人都是泡着茶休闲,有的人桌上还摆着一两样小点心。

陶新初面前就摆着一碟瓜子,比起大多干喝茶的客人,他能添上一碟瓜子已经很得小二的欢心。门外进来一个人,四十来岁,读书人打扮,手里轻轻摇着一把扇子,扇子下挂着一个红玉做的知了。现在已经是深秋,虽然汉国这个季节不像北方那些国家已经大雪漫天,但这个季节人人也穿着夹衣。那读书人一进来,大堂里人看到他手中摇动的扇子,内心窃笑:真够装的。

陶新初好像不经意的看到书生上了楼,然后看着窗外继续喝茶,然后开始嗑瓜子,不时注意楼梯口,上上下下的不多的客人。碟子里的瓜子,还剩下三五颗时,陶新初缓缓站起来,拍拍手,顺着大堂边上走到楼梯口听了听,然后向楼上走去。

在楼梯上的转弯处,上楼下楼都看不到他的地方。陶新初几乎在一瞬间,将外衣脱下翻过一面穿上,竟然成了另外一种颜色的外衣,一个灰布帽子戴在头上,两手在脸上,轻轻的揉动,从脸上掉下一层泥灰模样的物体。那些泥灰很精准的掉在了袖子里,陶新初脸上的胡子没了,圆鼻子也变成了挺直,下巴也变得尖了起来。

刘老二坐在三楼的雅间里很是无奈的等待着,听到门外轻轻的敲门声,三长两短,刘老板没好气的说:“进来吧,进来吧,敲什么敲?”

从门外进来扮做酒楼伙计打扮的陶新初。刘老二想难怪我在大堂里没看到他,原来他装扮成了伙计,早就藏在楼上。

“飞虎兄,开始做生意到今天,六年有余,你的生意一直是我帮着穿针引线。我的外貌,形象,就是烧成灰,你也认识。何必搞这些没用的,我拿把扇子,一边走一边摇,走了半个城,这种天气摇着扇子反而让人注目。”刘老二第一次认识陶新初开始,就只知道对方外号叫飞虎,真名从来也没问过。

听完刘老二说话,陶新初看看扔在地上的扇子和挂坠,正色说:“地上的东西可不能留,刘老二,咱干的是掉头的买卖,做的是杀手,杀手就要有杀手的规矩,不能乱,一点也不能乱。”

刘老二负责穿针引线的杀手也有好几个,就是这个飞虎,尽是些乱七八糟的规矩,也不知从哪一本书上看来的。有一个冬天,两人约好在河边见面,在那个整天不见人影的河边,竟然要求他做渔夫打扮,露着大半截的光腿,自己白生生的双腿,怎么也不像打渔夫,没办法,只好糊了些泥。会面之后,刘老二回到家,被冻得病了半个月。

“说说吧,这一次给我接了什么活?”陶新初靠着窗口边上的墙,好像看风景一样看着外面的街道问。

说到买卖,刘老二顿时兴奋起来“这次接了一个大买卖,赵国公知道吧。刚刚死了的是老赵国公,汉国还准备举行大型葬礼来着。这次是新的小赵国公,也不知道哪打听到的,飞虎兄是一个守规矩人,特别指定这个买卖一定要有飞虎兄来做。”

陶新初当然知道赵国公,赵国公是镇守边界,掌管汉国三分之一兵马的大将军,手下能人无数,不知道为什么就找上自己了。

“说吧,这次要杀谁?赵国公的敌人,可不是一般的人,如果强的太离谱,让我去送命,我可不干。”自从踏入真气境,陶新初对杀人,突然有了特别的爱好,特别是对那种实力相当的人,偷偷摸摸的一击而中,每次做完,都兴奋的浑身发抖。每次做完,自己的功力就提升一截,踏入真气境九年了,陶新柱觉得自己再做一单,一定能冲入五层境界。

刘老二拿出一支蜡烛点上,滴了一点蜡油在桌上,把蜡烛稳稳当当的,粘放在桌子上。

从怀里掏出一张叠放整齐的纸,轻轻把纸上的封蜡剥掉,在蜡烛的火苗上方打开纸张,有字的一面对着飞虎。刘老二心中暗数五个数大概四五息后,就那张纸点着。这一切,都是陶新初给他的规矩。纸上有字有画的一面对着陶新初,表示刘老二也不知道里面的内容。其实每一次的任务,作为中间人的刘老二对内容都明明白白。要知道只有身份很高的人才特别隐藏自己,普通的任务雇主一般都不太严谨,大多都是口头发布任务,没有办法,按陶新初要求必须的字和画,只好由刘老二来动手,每次都要费尽心思的改动笔法,画功,让刘老二的文墨大有长进。

陶新初在数到四个数的时候,已经把这张纸上的内容记了下来。从十七八个数才记下内容,进展到现在五个数以内,陶新初刻苦练了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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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云在外办完了事情,回到京城相府,还没来得及歇息,相府大总管已经来到他面前。交给他一个任务,保护昨天离开京城的雷侯爷。相府里有两名真气境高手,张春云,真气境六层,是相府里实打实的第一高手。

张春云走出相府时,大总管把相府里最好的三匹马交给了他。

张春云走出京城六七里地,看到一个骡马店。京城人都称它为大骡马店,因为门口,旗子上挂着一个大字,这是一个遍布各地的消息买卖中心。张春云进了这个院子不大的骡马店,不一会就买到了一份价格不菲的情报,情报里有两个预判,雷生有可能在大行山脉里,也有可能已经进入了渭水郡。

这两个地方紧挨着,离京城有四五百里。张春云决定到下一个骡马店再打听消息,说不定到了下了一大骡马店,随着时间的变化,新的消息就会出来,到时消息就更确切了,到时候再确定行进的方向。

张春云一路换马,马歇人不歇,即便如此,每过二百里地,还是要让几匹马回回气,休息两三个时辰。紧赶慢赶,三天后来到了渭水郡的红烛县。情报显示,雷侯爷被红烛县的木偶戏吸引,在这呆了一天多了,估计还得呆几天。

小弦戏班的班主白玉琼,有点后悔。最开始,接到一单大生意,是很兴奋的。客人出了两倍的钱包场,虽说是包场,但还不禁其他人入场。这两天戏园子里,坐得满满当当,前面四五排,坐着的全是平常没钱看戏的孩子。这些个孩子,一大早门还没开,就守在了门口。

坐在后面的看客,大多是平常很少进来的女看客,因为没花买票的钱,一个个出手也蛮大方,几乎人人手上拿着吃的零嘴。小弦戏班这两天挣的钱,抵得上平常两三个月的。

即便如此,白老板也很着急。平常日子里,戏班子说是早上一场,下午两场,晚上一场若有客人多晚上会加一场。但大多数时间早上那一场,是没有人看的,基本来说上午不表演。每天里,也就是三场戏,过节时偶尔能加一场,一天中四场的木偶戏顶天了。也是自己被钱迷了心,竟然答应了客人,每天十场。客人从小弦戏班的戏单里,挑出了四十七场,全是些人间的悲喜剧,那些展现仙人的故事一场也没有点。这些木偶戏时间长的,需要两个时辰,短的也在半个时辰左右,要求五天看完。每天早晨,辰时刚过一盏茶时间,那个近六尺高的客人便带着早餐吃食,往第一排正中一座,一边叫着开戏啦,开戏啦。

木偶戏才演到第二天下午,白玉琼和他入赘的丈夫,还有从小带着的大徒弟,三个人是戏班的主角,个个嗓子已经冒烟。小一点的徒弟虽然在戏路里没有多少戏份,到第三天中午上也说嗓子疼。看看天色将晚,白玉琼只盼着客人不要像平常一样,叫人把晚餐送到园子来吃。这样大伙就可以趁晚餐的时候,休息休息嗓子。

这时大女儿白玉珍趁着换场景的中间走过来:“妈,我去跟他说说,再这样下去,咱小弦戏班子全毁了。”大女儿学戏不认真,平常里只能打点下手,偶尔搭个腔,嗓子倒还好好的。

白玉琼哑着嗓子:“这客人不知哪来的达官贵人,惹不起啊,别说给了钱,就算没给钱,咱也得卖力气。”

顺着幕布的缝隙,白玉琼向外看。只见那个客人,正和旁边的小孩子们在聊天,那些个小孩站起来也就跟他坐着一样高。大概正聊着看过的剧情,一个个眉飞色舞。这时只见自己十岁大的儿子,端着卖小吃的百宝盒,走到客人面前,不知说了些什么?那客人面色有点惊愕,然后不好意思的笑笑,站了起来,对着台上大喊一声:“老板,今天就这样了,明天再看。”

说完这句话,客人转身领头走出去了。整个戏院里大的小的,老的少的,纷纷说,哎,怎么就不演啦?还有一小段就演完啦。

儿子来到白玉球身边说:“妈,我刚才求客人了,说连演几天,嗓子受不了了,大家想歇一场半场的。”

在一个小巷子,张春云看着斜对面小弦戏班里走出来的雷生,顿时提高了警惕。虽然他一直在这盯着,路上行人,人来人往,一切都平平常常没有发现可疑情况,但是不能掉以轻心。看见雷生向左一转,心想他应该是,和平常一样,到隔壁的酒楼吃饭。正打算跟上去,就近保护,这两天他有意无意的,在雷生视线所及地方露过面,雷生肯定应该看见过他。只要到时跟着丞相大人身边再让雷生看到,雷生自然会明白大人的好意。

张春云正在为轻轻松松完成了大人的任务高兴,突然感觉,后腰上被一个尖物刺入,钻心的疼痛,让他竟然喊不出声来,手上也使不出力量,只是浑身发抖。

张春云努力扭头,眼角余光看见一个老头,不正是经常在路上,拖着腿,走路都有点困难的那个老头吗?这老头怎么也全身发抖?哦、不是老头发抖,是自己已经迷糊。

陶新初把张春云拖进巷子里的墙角,在迷糊中被扭断了脖子的张春云倒在地上,脸上留着不解的表情。陶新初在他身上翻找着,不一会,竟然翻出他的身份证明,原来竟然是相府的护卫大人。

陶新初在酒楼看完任务要求就想回绝,但刘老二已经收了钱了,而且是大笔的定金,光定金就是他以前做三单生意的全额。任务并不是叫他去杀人,而是去保护刚才走出来的雷侯爷。陶新初不能和刘老二说,我是一个杀手,干不了护卫的事,这样刘老二就知道,任务的秘密了。最主要的是这一条,任务上是这样写的,杀死所有暗中对雷生不利的人。说起来,这也是一个杀人任务。

张春云是陶新初杀掉的第三个,准备下手的杀手,也是来头最大的一个。看来这个雷侯爷的仇人很多嘛,汉国好多大官都派了杀手来对付他。杀掉这一个后,陶兴初觉得,回家只要打坐一回,必然冲入五层境界。只是现在受保护的人,还处于危险之中,淘新初觉得自己,不能有半点放松。

陶新初又来到酒楼,上上下下,慢慢的走了一趟,这才放心的走到酒楼门外。凭他杀手灵敏感觉,周围没有那种实力超过普通人的厉害人物,现在没有什么危险。

陶新初正打算离开,这时远远传来,一支马队奔来的声音,声音在入城后不久就停下了。其中一匹马从马队中分离出来,向这边缓缓跑来,在离酒楼四五十米外的豆腐店停了下来。

马上坐着一个让陶新初差点露出惊讶表情的女骑士,从盔甲上的标志看出算是个偏将军级人物,年龄也就二十七八这样,脸蛋五官长得还算周正,只是身材比大多男人还男人,像这等强壮的女人陶新初还是第一次见到。

陶新初暗中估了估,这女人身高比他还高一些,脖子和脑袋几乎一样粗,粗壮的四肢因为都比较长,看起来还不算吓人,但那粗腰就太不女人了。

陶新初早在马蹄声传来的时候,就慢慢的迎了上去,这时站在离豆腐店六七米远的地方。

豆腐店老板跑了出来,和那位女将军说着话。陶新初暗想,我怎么没发现豆腐店老板也有来历?看来我的本领还得加强磨练。凭着超人的耳力,陶新初大致听到了两人的对话,原来,女将军要安排一些人到豆腐店里,远远的保护雷侯爷。

陶新初顿时松了一口气,刚才还心想,如果一大堆人马上来,自己是否敌得过?是不是就此放弃走人?实力对比太悬殊的任务,如果放弃了,是不坏规矩的。

就在这时,陶新初看到一个手提篮子,上街购物的大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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