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正事
南星村旁,一条二十米宽的河流默默流淌,仿佛承载着千年的使命,自拥有第一个从陆地中心迁至南方的定居者开始,这条河就未曾干涸。
“一千六百年间,此地遭受旱灾无数,方圆百里曾滴水不可见,千万农人北徙江河源地。然每灾起数旬,此河之源必先出活水,凡有幸存者,滴水竟解渴,数日无水亦安然也。”
河边的一块残缺石柱上依稀可见古人所刻字迹,都表明着此河的神秘。
最令人称怪的是,当年此水源由水汽而化,水汽一出,一日之内可以凭肉眼见,三日之内成雾,五日凝聚成水,不过半月必能恢复灾前景象。
这些文字都被亲身经历者刻于河边的巨大岩石上,站在这里的邹养心和庄瀚纵使每日都能见到这神奇之源,却也将信将疑,毕竟依常识,这河水应当只是峻江的支流,所谓水源之地不过是河流最浅最窄之处。
“按照这石刻的深浅、文字的模样以及模糊不清的朝代标记,最早的大概有一千六百年历史,或许就是那块石头。”邹养心望着那石柱说道,“但距离今天最近的也得有三百余年,所以说,是真是假,在当今几乎无人能知。”
“的确,最近一次旱灾是七十年前,老一辈的人都没觉察到有什么异常,认为是一场大雨过后山上的积水流下来的,并不是源头处水汽聚成的水,那么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疑点,经过千年依旧毫无其他方式的记载呢?”
庄瀚好奇的同时便将所见文字大致地记载脑海中,自己在部队几年有幸能接触到来自世界各地的古籍,可是如今却找不到任何能与眼前相匹配的内容。
“不过有一点猜测我想告诉你,这个世界一定还有这样的水源,无论它多么神奇,多么诡异,咱们说高不高的申山也没有到能凭此独一无二的地步。简单而言,越是深山老林,越可能出现这样的状况。”
“难道这就是你让我出去的原因?可我就不信你活这么大岁数都找不到的河,我就能找到!不去不去!”
话音刚落,邹养心招呼不打一声,一脚将庄瀚踹飞在石头堆里。
“小兔崽子,出不出去还由得了你?你真当我天天在这小村子里混吃等死不成?你出去了,我自然也有事要干!”
“哎呦呦.……你能有什么事?徐大爷还不是我来找?”
庄瀚艰难地从石缝里爬出来,小声嘀咕道,但还是被他师父听见,“我的事情你就别管了!以后有你忙的,要是能想起我这老头子,我还高兴嘞!”
“回房间!跟你说正事!”邹养心自顾自地走回小屋。
“疼死了!”
嘴上虽念叨着,庄瀚仍一步作两步地跟上去,心中一阵疑惑:水源的事也不算正事吗?
不过分分钟的功夫,他便知道了一个“好消息”。
“什么?我哪里来的未婚妻?”讶异的声音充斥着整座房子,让人听不出什么情绪,“我可从没在国外执行过‘特殊任务’,洁身自好二十多年,怎么可能跟别人有这种关系?”
“呵呵,别急嘛!这可不是你们这一辈的决定,你的父亲与你的泰山大人商量好的,我就是转告一声而已。”邹养心一小口一小口地品着乡间清酒,仿佛里头有满满的故事。
“我父亲的决定?可我……从没见过他!”说到这里,他的语气有些低沉。
庄瀚略显无奈地躺倒在师父对面的的椅子上,沉默了好一会儿,叹了一口气便又看向师父,等他继续说下去。
“他的朋友叫洛玉华,是他几十年来唯一的生死之交,那老弟的父亲洛秉筝,也算忘年交,总之这样的关系堪比手足,小姑娘还没见影子呢,就定下了这桩亲事。
“话说你岳父岳母走到一起,还是你老爹的功劳呢。我跟那妹子不怎么熟悉,更别提他们这个女儿了。”
“她女儿叫什么?你让我找人家,也得给点基本的信息嘛!”庄瀚似乎恢复了神采,追问道。
“应该是叫洛芙语,听玉华小子吹牛说挺漂亮,整个九黎市追她的人十个南星村也放不下。啧啧啧!”邹养心转眼间陷入“美妙”的臆想。
“老色批!把话说完!漂亮的人哪儿没有?”庄瀚看见师父极尽猥琐之态,简直气不打一处来,一把抢过那小酒壶,谁知一看,早就被喝的一滴不剩!
“切,没喝完还能被你抢走!”邹养心斜着头打趣道,“诶,你别说,这小姑娘当真不凡,二十来岁就能接管他老爸的公司,前些日子还飞到英顿,好像是发展分部,这经商能力确实了不得!至于公司名字,叫‘黎画集团’。
就说这么多,等你到了九黎,自然能知道。你现在就可以收拾收拾了,赶紧的给老子滚蛋吧!”说完,邹养心挥挥衣袖,就回自个儿房间了。
“你慢着!既然未婚妻是不假,我要那么着急走干嘛?我还可以再修炼几天啊!”
“不是我急,是他们家急喽.……”随着声音远去,房间里只剩下一脸疑惑的庄瀚。
他只好走回自己房间里,不过这房间……很不寻常啊!
抬头便是一套军装与数枚金光灿灿的勋章挂在墙上,它们的存在与这间简陋的小院格格不入,足够旁人仔细端详一阵。
与其说它是军装,不如说是套战斗服,深色迷彩在外,式样显得宽松,却仍透着些威武凛然,适合正面对抗用;玄黑色在里,显然可辨的紧身装束,即使房间灯光充足,它也仿佛有释放黑暗的能力,虽然只是挂在那儿,却给人一种肃杀与悸动,这一件一定为暗杀而出!
不过庄瀚只是瞥了它们一眼便走进屋,眼中丝毫不见与军装相合的严肃,但他眉头依旧皱着,翻箱倒柜了好些时候。
“这可怎么办呢?马上要去见那位总裁未婚妻,可是我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啊!难道要穿着军装去?”
庄瀚咕哝着,又接着摇摇头,显然弄不好就会暴露自己的身份。
“要不……就这件了吧?”
过了好久,他手里多了一件极其极其普通的白色棉质短袖,由于放了太久而泛黄,不过比他此时穿着的布褂子好多了。
艰难地做好第一个决定,他又赶忙收拾起其它用品,几乎扫视完所有旮旯角落,结果可以带的连一个旅行背包都没塞满。
“如果姓洛的那家人不肯留我岂不尴尬?不管了,我堂堂五阶高手,还怕无家可归不成?”
当屋外的夜色深重如墨时,庄瀚终于停止收拾。这时,他站在原地愣了会儿,才转头看向那些不平凡的物件,尤其在玄色战斗服的前面他伫立良久,眼神中变化着光彩,时而黯淡,时而有神,不时地竟有一丝哀伤,转而却被一抹愤懑自责所取代。
不知他的内心经历了怎样如过山车般的变化,连房间里的氛围也被影响得一会儿压抑,一会儿轻松。等到一切风平浪静,庄瀚慢慢取下了那件战斗服,仔细折叠成双拳大小的黑方块,塞进了背包里。
而那些勋章、锦旗,他只是收进一只半米开方的保险箱,不过当他的手触及一块刻着“金师”的七角形勋章时,发出一声叹息,没有跟其他勋章一样放进箱子里。
“金师”对他来说意义非凡……
这是他在国家特种队里的荣誉代号,而与众不同的是,他所在的这一支特种队完全由他组建起来,取名“金龙”,他既是首领也是冲在最前方的战士。而说及进入部队的根由,还得从他成为一名武者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