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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爱侣

魏书贤直言实情后,眼睛还是一眨不眨地,看着张霄云。

蚕丝越缠越多,张霄云微皱眉头,露出痛苦的神色。

“公子,别怕。”魏书贤第一反应,还是软言安慰。

可他已没有了手,甚至不能帮张霄云抚平眉间的褶皱。

他只能用马嘴亲吻他的脸颊。

可一不小心,没沉住气,反倒吐了张霄云一脸口水,还害他剧烈地咳嗽起来。

简恒不想看他们你侬我侬,引魏书贤继续说话:“你不能接受背叛,要赌最后一把,所以才利用了‘马头娘’的传说?”

魏书贤回过神来,点了点头:“正是如此。”

养蚕的商户,大多都听过“马头娘”的故事。

起因源自一位女子的父亲外出,迟迟未归。

姑娘十分想念亲人,可家中唯有一匹公马相伴,所以她每天都在喂马时,诉说思念之情。

有一天,甚至还说了句:“要是谁能把爹找回来,我就嫁给他。”

那匹公马听了后,立时狂奔而出,没过几天就女子的父亲找回来。

当爹的听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狠了狠心,残忍地杀死了马,还把马皮剥下晾在院中。

不料过了几天后,那块马皮突然飞了起来,还把那姑娘卷走。

又过了几日,有人发现那女子和马皮悬在一棵树间,化身成蚕。

人们取了蚕拿回去饲养,还将那棵树取名为桑树。

自此以后,那身披马皮的姑娘被奉为蚕仙,因蚕头像马,有时也唤做“马头娘”。

据说这马头娘极为爱蚕,曾经严惩过杀蚕过多的商户。

魏书贤为了引她现身,易容过后,在城内到处走动,买了几百条蚕。

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后,他依样画葫芦,杀了匹马,把自己裹在马皮中,开始生吃那些蚕。

蚕没有骨头,拿在手上是软软的一团,可他却不敢咀嚼,只一股脑往喉头里塞。

吃着吃着,一团浆糊似的肥腻,在他胸口,泛起恶心。

他不免有些心虚,甚至还有了幻觉,生怕这些蚕像啃桑叶那样,吞食着他的胃,在他身上咬出个大洞。

于是干脆拿了把短刀,一次将几百条白蚕剁成白泥后,再往嘴里灌。

整个胃逐渐膨胀到快要炸开。

他记不清过了多久,身体里忽然冒出一种奇怪的蠕动感。

他死死捂着胃部,仍然抵挡不住这种不适。

忽然间不知从哪里,飞来细细的蚕丝,捆住马皮,让他浑身不能动弹。

魏书贤的眼前赫然出现一个女子。

她黑发垂髫,身上同样裹着一马皮的女子,想必就是蚕仙。

那蚕仙抬了抬手,魏书贤的胃里,就如翻江倒海一般搅动着。

那些被他吞到胃里的蚕,一个个浑身像长出锋利的锯齿,咬破他的胃和肚子上的皮肤。

它们浑身上下都沾满了血,叫成“血虫”更贴切些。

蚕仙再一抬手,手上多了个白色的瓷瓶,将那些白蚕统统吸入瓶中。

她冷声质问道:“我从没见过你这样残忍的人,不仅剥了马皮,杀了这么多无辜的蚕,还要吃了他们?”

“因为不够残忍,不能引你现身。”魏书贤心中这样想着,面上却不动声色。

他汩汩流血,痛得面部扭曲,边抽气边开口诉苦:“我所求不得,一心寻死,才用了个最残忍的法子,我知错了,求您网开一面,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那位蚕仙不由摸了摸身上的马皮,想起自己在人界时,种种求不得的经历。

她本就是仙力最低微的那一类仙人,没有处置他的权利,所以一通小惩过后,就治好了魏书贤肚子上的伤,也松开他身上的蚕丝。

蚕仙摆了通架子,威吓了句:“你的伤就当是个教训,以后如果再犯,我必会严惩。”

“多谢仙子手下留情。”魏书贤连连磕头。

蚕仙身影一闪,已然消失不见,留下他一个人在原地,封存马皮上的仙气。

那之后,他又去了烟花之地,寻了个身患花柳病的女子。

他一定要染上病,还要把病过给他最爱的张霄云。

因为他始终觉得佟志远的爱始于见色起意,是为了张霄云的皮相。

可他魏书贤不同。

他爱的永远是张霄云的本质。

即使张霄云身患重疾,容颜不再,即使张霄云自私怯懦,忘记誓言,他也会爱他到地老天荒。

张霄云已是满脸青紫,面目丑恶。

魏书贤看他如此痛苦,露出复杂的神色:“公子,刚才我给了你机会的。要是你心里还有我,就会在人前维护我,但你没有。”

他只能自说自话。

因为张霄云已经开不了口。

可魏书贤对这样一个他,还是流露出无限爱意:“现在好了,你终于只属于我一个人了。”在蚕丝快要没过张霄云脖子前,魏书贤郑重地问道:“公子,你可愿做我的妻,从此与我生死相随?如果你愿意,就对我眨三次眼睛。”

到这个地步,他仍然希望两人在共同赴死前,心里只有彼此。

张霄云只是睁着眼睛。

他用尽力气,歪过头颅,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后,他的颈骨已是断了。

“公子!”魏书贤惊叫一声,凑着一张马头去试探张霄云的鼻息,发现他已经去了。

他没想到,张霄云竟然宁死都不肯跟他再有纠葛。

“你想躲我。”他凄楚地一笑,“你躲不掉的,我会跟着你去的。”

魏书贤生了死志。

他的仙气本来就所剩不多,最后的部分,正好卡在脖子那里,他本想主动散了,迎面却忽而飞来一块四四方方的木印,让他一口气提不上来。

扔木头的,自然就是简恒。

她忍了这么久,终于等到合适的时机动手:“仙气用完了就想死,没那么容易。”

接二连三的事情过后,她已经明白,让魏书贤直接死了,实在太便宜他:“觊觎佟家的家产,骗人成婚,现在还在这演恩爱情深,真是好厚的脸皮。”

一想到此时可能还没收到消息,还在新房里候着的佟绍宁,她不禁骂得更狠了:“如果是真心的,大可找个地方隐居,一辈子也能过得很好,何必要拉无辜的人下水?”

魏书贤始终保持沉默,仿佛那些指责对他而言,不痛不痒。

简恒冷笑一声:“这喜宴还没结束,怎么能放你走呢?”

魏书贤心中惶恐,害怕这女子会做些什么,脖子后的鬃毛晃得更加厉害。

简恒从身上拿出两根针,施了个放大诀后,原本细小的针,立刻变得像铁杵一般粗。

他把那根针捅入已死的张霄云胸口,隔空画了个“融”字后,那根针就进入张霄云体内,再也看不见踪迹。

一回头,果然看到魏书贤惊慌失措的表情。

他试着提气,嗓子却堵得更加厉害,只有颈上的马头还微微摇晃着。

简恒心中有了些快感,脸上扬起一抹微笑。

那笑容的弧度有些怪异,陆笙不禁握住了她的手腕。

简恒只是淡淡地道:“放心,我自有分寸。”

她伸出手,在魏书贤用仙气凝成的蚕身上,摸到了他心脏的位置,以同样的方式,埋入另一根针,然后把稍许松了一点,卡在他脖子上的木印。

魏书贤充满恨意,断断续续地道:“你……你究竟做了什么?”

“心中有刺,如隔山海,我在你们身上施了放罗术。”简恒悠悠地道,“你和他以后,永远都离心离德了。”

放罗术是种少有人得知的巫术,其目的就是致使夫妻失和。

正常施术时要从夫妻二人祖坟的篱笆上,取下两片竹,用血刻字后,埋入对方宅下。

但她眼下先用神印暂缓魏书贤神气流失,再用他最害怕的事,动摇着他的心神。

即使是欺瞒,也足够击毁他对感情的信心。

她在魏书贤无比惊恐的眼神中,取回了神印,还故作不屑地耸了耸肩::“不信,你试着去抱他试试看。”

神印一除,魏书贤吊着的那口气突然散了很多。

一瞬间,蚕丝消失不见,他变回原来的容貌,原本悬空的身体,更是狼狈地砸在地上,整张脸先着地,砸得血肉横飞。

“公子,我……我来了……”他依旧固执地要喊旧时的称呼,匍匐着往前爬去。

就要触到张霄云时,不知怎的,他突然看见横插在张霄云胸口上的针。

“啊……”他低吼一声,身上传来一阵剧痛,身子软绵绵的朝相反的方向歪,成了背对着张霄云的姿势。

“公……子……”他还想努力掰正身子,脖子一梗,最后的那口气也散了。

他一双眼大睁着,显然是死不瞑目。

简恒心中暗道:“果然对付这种人,攻心才是最好的折磨。”

一时间,满室的“喜”字显得有些刺眼。

任谁都没有想到,这一晚波折重重,从大喜之日,变成大悲之日。

地上的三具尸体,在简恒看来一样丑陋:“嘴上说什么情爱,不过是借着姻缘的壳子,榨取别人的血泪罢了。”

来观礼的宾客们,哪管得了这些,只想打道回府。

他们大多恨不得拔腿就跑,只是有的人实在是不争气,要么腿还是软的,使不上力,要么就是□□濡湿一片,吓得失禁,实在是有失颜面。

但生怕夜长梦多,他们还是想尽快离开。

旭央自然不会这样放人。

徐浩言领会了她的意思,已经一个闪身挡在门前。

宾客们见他们也堵着门,很是不满地吵嚷着:“你们这是干什么,要设鸿门宴吗?”

旭央摇了摇头:“鸿门宴自是说不上,只是希望今天的事,各位都守口如瓶,不要走露半点风声。”

厅内的宾客闻言,全都松了口气。

那几个醉酒时特别强硬,求饶时最是发憷的几人,这时又跳出来,说了些客套话:“您大可放心,我们都是佟……佟大人的旧友,定会为维护佟家的颜面,尽绵薄之力。”

“是吗?”旭央一句反问,直接驳了他们的脸面,“刚才不知是谁,沾了点酒,就满口胡言的?”

那几人脸色瞬间变得难看:“小姑娘,你说话不要太难听了……”

眼看着又是要吵起来,简恒忽然向前走了几步,问了另一件事:“要瞒住一件事,威吓固然有用,但只有死人才能真正做到守口如瓶,大家说是吗?”

厅内骤然间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她,心中不约而同,闪过一个念头。

这女子看来纤纤弱弱,实则比魏书贤还要可怕。

起码魏书贤当真遵守诺言,没有伤及他们的性命,而这女子行事果决,学识渊博,只怕真能用什么邪术,就要了他们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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