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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她们也算女人吗

“这是吾阿哥…”

沈茹月气的还想解释,却被沈梦生拉到了身后,他眼神冰冷的看着面前的女人,嘴角边扯出一抹讽笑:“你有时间,还是多关心关心你相好的债务,至于别人的事情,多嘴对你没什么好处。”

来人正是沈梦生当初青梅竹马的未婚妻,文瑶。

她穿一身朴素的旗袍,手里挎着的篮子里放着的都是别人不要的便宜剩菜。

这段时间,她名声臭了,来提亲的少了,刘含芸看她也越来越不顺眼,总是明着暗着的给她气受。

若在往常,早起买菜这种事,一般是要交给二十多还没嫁出去的大姐做的,但现在却落到了她的头上。

她心气不顺,嘴巴头就越发的不饶人。

“什么相好,沈梦生,少在这血口喷人!不要以为侬巴结上几个地痞流氓,就可以在阿拉面前横着走!哼,一窝穷鬼,偷了衣服出来显摆,还不许人说嘴!尽管走着看好啦,侬一辈子都娶不着老婆,沈茹月,侬也一辈子别想嫁出去!”

说完,她翻了个白眼,扬起下巴故意撞了下沈茹月的肩膀,就径直向前而去。

“哎,侬…侬站住!”

沈茹月气的跺了跺脚,想要上前找她继续理论,却被沈梦生给拽住了:“算了,这种泼妇,你吵不过她的。”

“真是的,什么人啊!”

沈茹月皱着眉头噘着嘴,只觉一早晨出门的好心情都被破坏干净了。

沈梦生却注视着文瑶的背影,缓缓露出一抹讽笑:“对付这种人,最简单不过,你在这等我一下。”

他飞快的跑回家,打开包袱,拿出剩下的三件旗袍中的一件,追上了文瑶。

“侬干什么!”

文瑶被拦住,还以为沈梦生是追上来找她算账的,不禁有些害怕的往后退了两步。

“吾告诉你,不要乱来!侬知道杜明的事啦,侬要是敢乱来,当心吾让伊去拆了侬的家!”

沈梦生勾起嘴角一笑:“别紧张,我来,只是想送你一件衣服。这衣服其实是老板夫人跟别的女人争风吃醋扔掉的,被我捡了回来。一共两件,给了茹月一件,这件送给你。”

文瑶一怔,不可思议的看向他手上的旗袍。

眼珠子一转,娇俏的脸上顿时露出了一抹笑模样,原来,沈梦生还惦记着她呢!

呵,她摆出架子,上前接过那件旗袍,拿在手里一摸,那柔软丝滑的料子瞬间就惊艳了她的眼眸。

这旗袍是墨绿色的,上面绣着细致的白梅,看起来典雅精致,一看就价格不菲。

“真给我?”

沈梦生把旗袍交到她手上,便笑着道别:“一点心意,我妹妹还在等我,先走了。”

说完他便转身找沈茹月去了。

文瑶抱着旗袍,怔怔的站在原地,怎么都想不到天上竟然能掉下来这么大的馅儿饼砸在她的身上!

她根本看都顾不上看沈梦生一眼,抱着旗袍,匆匆忙忙的就跑回了家。

回到家之后,怕刘含芸和两个姐姐看到,做贼似的先把旗袍藏进了自己的衣柜,这才挎着菜篮子进厨房。

哪知道刚进厨房就被刘含芸在脑门上拍了一巴掌:“买个菜怎么也这么慢!笨手笨脚的,怪不得嫁不出去,好不容易找个主儿,彩礼还被人家抢回去!我要你还有什么用?”

文瑶抬手揉了揉自己的脑门,咬牙转身冲进了自己的房间,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外面传来刘含芸的吼声:“你冲谁发脾气?哎呦,还说不得啦!真以为你是大小姐呀!你出去问问,像你这个年纪的姑娘,哪个不是天天聘礼聘书一大堆,就你连个问的都没有!还好意思发脾气!我怎么就生了你这么个赔钱货!”

文瑶用力的捂住耳朵,气的发疯。

等到声音好不容易平息下来,她立即委屈的趴到桌子上哭了起来。

可是哭着哭着,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忽然起身打开衣柜,拿起那件旗袍,抱在怀里宝贝了一会儿,就脱下身上的衣服换了上去。

当她对着镜子照去的时候,霎时间,满屋生色!

这旗袍不但布料缝制的精美,就连款式也做的格外新颖,竟把她的水桶腰勾勒出来了诱人的曲线。

好美。

她对着镜子左照右照,自己看着自己,竟看痴了。

痴了好一会儿,她就坐到镜子前,开始抹着发油盘自己的头发,等把头发都盘起来,整个人更是干净靓丽,像是刚刚卸了妆的富家小姐。

只可惜,身上实在是太素,既没有首饰,脚上穿着的,还是跟这秀美旗袍完全不相称的灰布鞋。

要是穿着这样的旗袍和这样的布鞋上街,只会跟沈茹月一样,被人怀疑这旗袍是偷来的!

这时候,外面传来了开关门的声音。

刘含芸和两个姐姐都出去做工去了,文瑶猛地起身,直接冲进刘含芸的房间就开始翻箱倒柜起来。

屋子就这么大,刘含芸会把钱和首饰放在哪,她一清二楚。

找出来她的小金库之后,文瑶深呼吸了几口气,抱着就跑了出去。

用刘含芸这些年辛辛苦苦攒下的钱,文瑶先是买了一双精美的皮鞋,换上之后,又用刘含芸的嫁妆首饰,换了个精美的发卡。

如此一来,她走在街上,也十足是一个阔家大小姐了!

可是她刚走了没几步,就看到一辆车停在了银行门口,车门打开,一位真正的富家小姐走了下来。

只见她画着精美的妆,戴着翠玉的耳坠,踩着高跟鞋咯哒咯哒的,手里还握着个精美的挎包。

文瑶低头看了眼自己这一身,和她相比,什么都有了,就是缺一个包。

她立即打开刘含芸的小金库,发现里面的东西被自己倒腾的,只剩下一套金首饰了。

心里不禁一阵后怕,万一刘含芸发现,会打死她的!

可是花都花了,现在怕也晚了。

想到此处,她干脆一咬牙,跑到当铺里,把那套金首饰换成三百块钱,拿着这三百块钱去店里,买了个名贵的挎包。

当她从店里走出来的时候,只觉得自己像洗尽了纤尘,终于脱胎换骨,做起了人上人似的,整个人从里到外的散发着莫名的自信!

尤其当她看到大街上那些行色匆匆忙忙碌碌的年轻女人,心中更是充满了鄙夷和怜悯。

她们也算是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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