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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如说想做我女朋友吧

罗纹并没有把此事声张。

有的人一旦你撕开他伪善的面目,他就会露出青面獠牙。那是会咬人的。所以惹恼了班主任对她没有一点好处。

而且,如果同学们有看不惯的,不敢去招惹班主任,反而去招惹顾曼曼,最后告到班主任那里,吃亏的还是罗纹。

所谓胳膊拧不过大腿。落后就要挨打。罗纹已经想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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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物理老师,形象亦非常猥琐。个子很矮,瘦瘦的身材,却有一个大肚子。因为青光眼,所以一直带着一副类似墨镜的东西。经常上课的时候隔着裤子抓腿。极为同学们嫌弃。

最让同学们崩溃的是,他每次来上课时,因为讲桌上已经飘了很多的粉笔末,他把书往讲桌上放之前,都会拿书先使劲地拍一拍讲桌,再用黑板擦将粉笔末扫为一堆儿。使劲朝同学们一吹。整理干净了才开始上课。

前三组的同学,备受其苦。

这个时候罗纹才深深地体会到,往前挪了一排,还有这样的不一般的感觉。还好物理老师的肺活量不够大,否则以往她坐第四排的时候,也是要遭殃的。或许顾曼曼也是粉笔末吃怕了吧。

这天物理老师来上课的时候,刚刚走进班里,坐在第一排的宋小磊突然站了起来,拿着自己的物理书使劲拍了拍讲桌,并用黑板擦将讲桌上的粉笔末扫为一堆儿,使劲朝讲台上一吹。吓得物理老师赶紧朝旁边一躲。

宋小磊说:“老师好了,现在可以开始上课了。”

物理老师以及全班蒙了至少有十秒钟,才开始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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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都被宋小磊的举动震惊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学霸,或者是因为物理老师意识到,是自己无理在先,所以此事并没有继续追究。

但是宋小磊却成为了全班同学心目中的英雄。像这样有学问,有胆量的同学,确实值得大家顶礼膜拜。

这个时候,大家仔细看一下宋小磊。自然眉,霸气狭长的眼睛,高挺的鼻子,轮廓清晰的唇形,竟是这样俊逸迷人。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人格魅力吧。

不过欣赏归欣赏,偶像归偶像。如果追求学霸或者以其它方式耽误了学霸的学习,一定是一大罪过,而且是极为可耻。

罗纹也对宋小磊充满了感激。改观了她的偏见认知。罗纹一度认为,人就如路鹏程、顾曼曼一样,有勇则无才,有才便无德。身上哪一处强了,就一定有一些缺陷、短板。或者如她自己一般,各处都平庸。

优秀的人还是有的,虽然凤毛麟角。

如果换一个学渣朝着老师吹粉笔末,恐怕是要遭受受处分的,所以优秀才有特权。

加油吧少年!

物理老师以往在年级其他班也是这样,整理讲桌。而从宋小磊事件以后,可能是害怕再受一次攻击吧,竟改掉了这个坏习惯,而是带一块湿抹布,先擦擦讲桌,再开始上课。

于是宋小磊突然成了全年级的传奇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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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你知道吗?明天要下雨……”大家讨论着。

罗纹心想:还好我有大外套御寒,可以配合校服一起挡风挡雨。

汤莎莎由于终止了和顾心悦、李冰洁一起去继续骚扰别人的计划,正愁无计可施。一听要下雨,感觉机会又来了。

其实她自己早就打听好了,她所追求的学长姓韩,有较为冷酷的名字,叫韩峰。

不论是韩峰的年龄、属相、星座、爱好、宿舍楼、宿舍号,以及宿舍楼走廊里的公共电话号码,她都已经拿到手了。这在她的《韩峰档案本》里,是记得一清二楚。

行动不行动,只是她想不想的事情。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追求偶像也要讲究天时地利人和。看来这场及时雨,是为她而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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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汤莎莎拉着陆春、周舟还有罗纹,去自己宿舍楼走廊的公共电话旁,拨通了韩峰宿舍楼的电话。

“喂。”不知道对面谁接的电话。

“我找高二二班!210宿舍的韩峰!”汤莎莎扯着嗓子,好像一个耳背的老奶奶在和一个耳背的老爷爷通话。

“等会!”对方也扯着嗓子回应道。

“喂。”过一会儿,对方接通听了电话。是那个让她激动的声音。

汤莎莎捂住电话筒,双脚跺地,一只手拿着电话,另一只手激动地画圈圈。像一个溺水的人,在大海里拼命挣扎。

她整理了一下声音,又继续说:“韩峰,明天要变天了。要下雨,注意穿厚一点,记得打伞。”

“好,你也穿厚一点,记得打伞。”对方回道。

汤莎莎又一次用手捂住电话筒,激动地游起泳来。

“嗯。你对我真好。”汤莎莎说道。

“你是谁?”对面问。

“汤莎莎”。

“滴滴滴滴……”电话被挂断了。

“可能是别人急着要用电话。”汤莎莎自我安慰道。

旁边的罗纹她们早就知道汤莎莎这厚脸皮,坚若磐石,刀枪不入,压根不用劝,绝对不用安慰。即便给她这样的打击,只会让她越挫越勇。直到遇见下一个目标,才会放过嘴里这只可怜的小羔羊。在她们看来,更可怜的是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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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上一次电话沟通不成,汤莎莎又决定再次面对面交流。毕竟距离上次去他班上,已经好久没有近距离接触了。想想都激动呢。

老汤要拉上陆春、罗纹和周舟陪她一起壮胆,她们三个本打死也不去的。想到既然大家一起,那无所谓了,众人拾材火焰高,人多力量大,出事了也是法不责众。毕竟姐妹嘛,一定要相互帮衬,相互扶持。主要是汤莎莎许诺要给她们刷一星期的碗!

其实在打电话之后,汤莎莎又陆续地派好朋友去给韩峰送过袜子、护腕之类的东西,只是,被拒收了。

她本想着:“只要你朝我走一步,我就朝你走99步!”

现在已经转念为:“只要你站着不动,我就朝你走100步!”

这天她们四个水壮英雄胆。每人都喝了半茶瓶的温水,撑着咕咚咕咚响的饱肚,晚自习一下课,就冲去韩峰的教学楼,在教室门口等着他。

喜欢就是这样,有男生主动的,有女生主动的,什么样的都有。可能这就是青春吧。

汤莎莎截住了韩峰,指了指旁边一块较黑的地方,“咱们去那说句话吧。”

这地方都是她事先踩好的点。她自己已经在脑海里彩排十八场了,每场韩峰都是不同的表现。相同的是,场场最后都是牵手成功。也不知道汤莎莎哪里来的自信。

“就在这儿说。”韩峰回道。

他旁边还跟着自己那个大嗓门儿的男同桌。同桌笑嘻嘻的,这样的情况他早就见多了。

“这儿人多。”汤莎莎说道。

“不说我回去了。”韩峰边说边向自己的宿舍楼走去。

“那我送你。”汤莎莎就是这样所向披靡,天下无敌。只是辛苦罗纹三个要屁颠屁颠地在后边跟着。

韩峰并不理会这一套,只管径直往宿舍楼走着。

“我想当你,我想当你妹妹。”汤莎莎说道。

这个妹妹,大家都能理解是什么意思。

“我有妹妹。”韩峰边走边回答道。

汤莎莎继续无趣地在后面跟着,不再说话。

突然韩峰站住了,对着汤莎莎说:“你不如说你想当我的女朋友吧。”

一丝微风吹过。直接吹进了汤莎莎的眼睛里。她抬头,对上韩峰俯视下来的目光,似乎他的眼睛里,此刻似乎也是同样的温柔如水。

“我想做你的女朋友。”汤莎莎着魔一样呓语着。

“不!行!”韩峰坚定地回答完,直接大步流星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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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汤莎莎还要跟。罗纹三个一把拉住了她这匹脱了缰,中了咒的小肥马。

“宿舍快关门了,先回去,从长计议。”罗纹几个不由分说,把她押回了宿舍。

汤莎莎还跟个被绑架的大小姐一样,两步三回头地看着远去的韩峰。

“他刚才说的是‘不,行!’还是‘不行’?”汤莎莎推敲着。

“有区别么?”周舟问道。

“区别大了!‘不,行!’是先拒绝,又同意,‘不行’是……”汤莎莎认认真真地给周舟分析着。

“是‘不行’,‘不行’,‘不可以’,‘不能够’,‘不要你做女朋友’!听明白了吗?”罗纹和陆春果断地打断了她。

汤莎莎还是心有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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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个人放下一段感情,最好的方法是开始另一段感情。让汤莎莎松开嘴里的肥肉,最好的办法是再给她另一块肥肉。

尽管陆春想过,假装神秘暗恋者,给老汤写一封情书,引开她的注意力。

但汤莎莎还是坚定地表明:“我不喜欢喜欢我的,我只喜欢我喜欢的。”

所以她们也干脆撒开了手,任由她自己折腾去吧。只是下次再让跟着一起,是不能够了。

“除非汤老鸭答应给我们刷一个学期的碗。”罗纹说道。因为汤莎莎有点微胖,兴奋时爱摇摆。所以她们又给了她一个新外号——汤老鸭。

汤莎莎平常比较外放,说话比较张扬。屡屡被魏小林嗤之以鼻。而每当他吐槽汤老鸭的时候,路鹏程就在后边踹他的凳子。

“我说为什么,我一说汤莎莎,你就这么激动。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魏小林扭头。

“我是没看上,只是不喜欢男人背后说女人。那你为什么老是咬着汤莎莎一个人不放,是不是‘爱之深,责之切’啊?”路鹏程不急不躁,歪着嘴角,坏坏一笑。

“切。”魏小林扭过头,不再理他。

“高中生!不想着多看点书,学点东西,满脑子什么情啊,爱呀的,有意思吗?”旁边的张超不屑地说道,翻了一页自己手里的《金庸全集》,继续认真啃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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