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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向北

长安城皇宫内,一名身着金玉华服的年轻男子端坐在大堂之上,他的下首则站着一名同样年轻的男子。

金玉华服的男子怒拍桌案,朝下首站着那名男子喊道:“这都过去快两个月了,怎么还没有她们的下落。连两个弱女子都找不出来,你们鹰犬卫都是吃干饭的吗?”

“殿下息怒。”见对方生气了,那名男子也是立马解释道:“回殿下,现在上头已经下令让我们不用去追查了,所以我们也没敢刻意去……”

“混账!”被称为殿下的男子怒斥道:“你是听我的命令还是听卫恒的?”

这位殿下,正是当今圣上的二子沈机。自从太子沈椿死后,原本是被誉为最有能力当太子的皇子,只不过因为六皇子的出生,他便与那太子之位失之交臂了,毕竟那六皇子,可是当今皇后卢剑芯的儿子,也是圣上最宠爱的儿子。

即便如此,沈机自身也依旧有亮光点,不仅文武双全,能力也十分出众,只不过有个缺点就是太过于好色了。凡是他看上的女子,他能够不择手段的得到她,被他宠幸过的女子,也并不能当上什么皇子妃,他玩腻了之后就会把那女子遣送回去,或者赏赐给下人。对于他的作风问题,圣上也多次严厉批评过,之后他虽有所收敛,不再那般高调行事,可却是在背地里进行,这鹰犬卫,也正是他强抢民女最得力的助手。

见二皇子怒斥自己,身为鹰犬卫小统领的宋轻舟心头一惊,立马跪下道:“尔等自然是听命于殿下的。”

“哼。”二皇子冷哼一声道:“既然明的不行,你们不会暗地里干活吗。我再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如果再让我看不到那两人,你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臣,遵旨……”宋轻舟虽十分无奈,但也只能依旨办事。

待宋轻舟离开后,二皇子沈机望着桌案上的一幅仕女图愣愣出神,而画中画的,正是颜重惯的两个孙女,颜奚凤与颜珞凰。

当初沈机曾有幸在颜重惯六十大寿的宴会上见过二女,立马就被她们的美貌所折服。一番打听过后,发现是颜重惯的孙女,对于这位朝堂重臣,内阁首辅,他知道强抢是不行的,所以他便打算拿着重礼去登门提亲。

若换成寻常王公贵胄,颜重惯还能够为此好好商量商量。可一看到是这位好色闻名的皇子时,他便对其毫无颜色可言。当下便以小女尚且年幼,还未到婚配年纪为由,拒绝了他。而这也令沈机心生怨恨,发誓一定要得到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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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颜重惯被捕入狱后,圣上的圣旨上虽没明确表示要放过他的家人。沈机便收买了一部分人,让他们再去收买抄家的官员,打算灭了颜家,他好趁机虏走颜家二女,只可惜机关算尽,还是让她们给跑了,这使沈机心中莫名生出一团怒火。

……

出了青州城往北走就能出川蜀道,而与青州接壤的是隶属于茂陵道的庐州。从庐州一路向北走,就能到燕京之地的晋州,以及都城燕州。

吴桐早在青州的街坊茶楼里,就听闻燕州长安城,是整个冀国最繁华最热闹的地方,比旧西蜀的神武城和旧南楚的临安城还要热闹许多。

虽然他连神武城和临安城都没去过,但第一次独自走出家门,他还是想去看一眼最繁华的长安城。

第一次出远门,而且还是走那么远,徒步肯定是不现实的。他也想学故事里面的大侠一样,单骑闯江湖,所以在离开青州城时特意去马市买了匹马。

不过吴桐的骑术是公认的差。每回余霖约他骑马游玩,没走多久就要被马给撅蹄子颠下来,为此他还经常受到余霖的取笑。

所以他这次不买壮实的高头大马,倒是与一匹温顺的老马看对了眼,当即便买下了它。

虽说这老马,脚力和体力都不如年轻骏马,但胜在稳当,至少不会再被甩下马背。再说了,俗话说得好,老马识途。万一走远了不记得回家的路,这匹老马也正好可以把自己驼回来。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吴桐背上了木剑,骑上了老马,就这么悠哉悠哉的往北去了。

出了青州城往北走,还要途径应衡郡、白沙郡、过沧江,翻过小西岭方能抵达茂陵道。

吴桐不识路,就一路走,一路问,只要方向不错,总能到长安城。

这一路走来,所见所闻也是十分的丰富,因为在余闯将军的治理下,青州地界的治安有很明显的改善,至少不会在途径荒无人烟的地方遇到强盗、山匪之类的。

在应衡郡,吴桐见到了书本中说过的绣球招婿。他远远看去,那扔绣球的富家千金长得着实漂亮。为了凑热闹,吴桐甚至挤进了抢绣球的行伍中,与那些千金小姐的追求者们一同抢起了绣球。只不过遗憾的是,什么也没捞到,倒是让一个看起来敦厚老实的公子哥给意外拿去了,在众人一阵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中,那公子哥也是一脸兴奋和害羞的走向了千金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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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沙郡,又碰到了擂台比武。一名汉子守着擂台,应邀场下所有好汉,赢者可得五十两银子,即便是败者,也有一两银子的安慰奖。

这种看起来稳赚不赔的比武一下子吸引了一大批人,擂台下围观群众数不胜数,不断有人囔囔着要挑战壮汉。

只可惜,在第一名上台挑战的汉子被那守擂壮汉打的昏迷在地,口鼻流血时,周围活跃的人群顿时安静下来了。大家一看,乖乖,怪不得输了也有一两银子的安慰奖呢,这哪里是安慰啊,分明就是汤药费啊。

这也难怪,世上没有傻子会干这种亏本买卖。虽说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输的代价,大部分的人都主动退却了,可还是有一些自持本领不弱的青年走上台去想会会那壮汉,可无一例外都被壮汉给打下了擂台。

壮汉连赢了几场,围观的观众纷纷应声喝彩,并赏了一些银两,加一起也足足有五六十两了。就连吴桐,看到尽兴处也是给汉子赏了一两银子,毕竟这种靠打擂台赚钱的活计,也着实辛苦了些。

那壮汉一连撂翻数人,吴桐看到这一幕,也惊叹没点本事还真摆不了擂台。那壮汉虽样貌平平,可看模样至少也有七品境界的实力,哪里会是寻常百姓打的过的。再加上他光着上身,胸前和背后几道触目的伤疤,也可以断定早年间肯定是在哪个行列中当过兵,如今退下来的,要不然哪有这番身手和气魄。

虽说郡县当中也不乏一些隐匿高手,可那些高手也绝然不可能去市井小巷里打擂台,这样有损高人风范。况且打赢了打输了对自己都不讨好,打赢了会说欺负“弱小”,打输了更是名声扫地,所以一般会上擂台的,都是些籍籍无名,又有几下把式在身的人。输了继续做个籍籍无名的路人,要是侥幸赢了,那便是名利双收。

吴桐从下午一直看到壮汉收摊,来挑战者至少也有十几人,可全都无一例外的打擂失败了。随后大家在看到壮汉透露出来的实力之后,也纷纷打消了“挨揍”的念头。之后的一个时辰里,一直都没人敢上台挑战,壮汉便索性坐在擂台中央闭目养神起来。

直到黄昏时分,周遭看热闹的围观群众开始渐渐散去,那壮汉也开始动手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吴桐透着黄昏的落日,看着这人来人往的一幕,心中百感交集,自己的一生,会不会也如他们一般,平凡的过完呢……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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