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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混混

打断谁的腿?少女似乎是被郑瑞的话逗乐了,她捂着嘴强忍着笑道:“你知道不知道周少是谁?周家大少爷周子鸣,玉城最大的二世祖,在这玉城的一亩三分地上,就是市长都得给他三分薄面!”

郑瑞无所谓的摇摇头,脚步不停大步朝靶场外走去。

少女见状,秀眉一皱道:“什么时候了你还耍帅,周少的人已经在外面等着你了,只要你出了这个门,他们真的会打死你的。”

郑瑞闻言后脚步一顿,眉毛一挑道:“打死我?这可真有意思,我倒是想看看他们能不能真的打死我。”

现在郑瑞属性解放达到了15%,配合钢铁身躯的被动以及天赋的加防,他就是站那让人打,普通人都不一定能打掉他的血皮。

说完后他头也不回的大步走了,那少女眼睛一瞪,一口白牙都要咬碎了:“你这个……唉!快追出去,不能让他被人给打死了!”

她身后一群男男女女顿时应和一声,连忙跟了上去。

但谁知出了门后,就失去了郑瑞的踪影,就连周少安排的那堆打手就消失不见了。

少女急的直跺脚,她掏出手机拨打了一个电话,电话那一头几乎是在响起的瞬间就秒接了起来。

“人找到了吗?”电话那头的人问道,却是一个好听的女声。

少女嗔道:“没,他跑了,周少的那群打手也不见了。”

“……我马上带人过去,你不要乱跑。”说完那边就挂断了电话,只留下嘟嘟的忙音。

少女将手机收了起来,好看的眉毛皱起,牙齿咬着红唇,又生气又委屈的骂道:“这个人怎么那么自大啊,姐姐怎么会看上这么个家伙!真是气死我了!”

这时人群里有一名看起来颇为俊秀的少年举手问道:“芊芊姐,大姐大不是讨厌男人吗,中间是有发生什么故事吗?”

被唤作芊芊的少女挑眉道:“你想知道啊?”

少年点点头,一脸八卦模样,就连周围的人也是同样的表情,对于八卦的求知欲都挂在脸上了。

“想知道想知道,大姐大看上的男人肯定不一般,中间肯定有很多故事。”这时有一名挑染了一头红发的少女双手捧在胸前,一脸沉醉的模样:“说不定又是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啊,我已经迫不及待想看到他们两人见面了。”

芊芊翻了个白眼道:“想知道就去问我姐去,我怎么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本来今天我准备去做头发的,突然就被我姐赶出来到这荒郊野外找人。”

她顿了顿,然后咬牙切齿道:“找的还是个目中无人的自大狂!”

去问大姐头?一群男男女女顿时脑袋摇的和拨浪鼓一样,给他们十个胆子也不敢去啊。

先不说一群男男女女在枪爵门口叽叽喳喳,在远处的一个角落中,几名身穿宽松t恤,染着一头花花绿绿头发的混混正聚在一起,一名染着黄色头发,口中叼着一根香烟的男人吐掉嘴里的烟头道:“目标出现了,比想象中出来的要早,跟上去,周少发话了,一条腿二十万,一条胳膊十五万,谁打断了算谁的,今天我们就要废掉他!”

在金钱的刺激下一群小混混顿时发出刺耳的怪叫声,这时突然有人道:“花哥,我们为什么不直接进去枪爵干掉他,反正有周少兜底,怕什么。”

被唤作花哥的黄毛抬手一巴掌就扇在那人的后脑勺上,一双狭小的吊角眼瞪大怒喝道:“你tm是不是脑子进屎了,枪爵是深哥开的,谁tm敢进去闹事!你想害死我还是怎么的!”

听到‘深哥’二字,挨了一巴掌的人顿时缩了缩脖子,尴尬的笑了笑:“原来是深哥的地盘,我就说呢……”

“别哔哔了,人都走远了,我们也跟上去,找个没人的地方就动手!”花哥大手一挥,十几个混混顿时浩浩荡荡的从角落里走了出去。

今天出来的早,郑瑞一看时间,不过是下午三点左右,太阳还高悬在天空中,但周围颇为冷清,毕竟是城郊,地广人稀。

“去找点东西吃,中午都忘记吃饭了。”郑瑞摸了摸肚子,早餐饕餮的食物早就消化干净,现在他可饿的很。

“在那之前,先吧那堆跟屁虫解决掉。”

他的脚步不快,慢悠悠的像是闲逛一样,不知不觉就走进了一条颇为阴暗的小胡同里。

吊在他身后的那群混混见状顿时一喜,花哥抬手一挥道:“走!我们进去堵他!阿熊你去堵那一头,别让他跑了!”

一众混混顿时齐声应诺,一个个都从身上掏出了家伙,有人带着弹簧刀,有人拿着甩棍,还有人居然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一把杀猪用的剔骨尖刀!

胡同不深,也就十来米,一群混混冲进胡同时却发现郑瑞好整以暇的靠在墙壁上,整个人十分的放松。

花哥见状眼睛一眯,带着人走进胡同,他也不急缓缓开口:“喂小子,周少花钱买你手脚,你老实点,我们打完就走,还能给你叫个救护车。”

郑瑞呵呵一笑道:“那我要是不老实呢?”

花哥吊角眼一提,他阴沉笑道:“嘿,那可由不得你了,兄弟们下手重,要是伤你太重可别怪我没提醒过你。”

这时堵胡同的那几个混混也到位了,几个人提着甩棍从胡同的另一侧走了进来。

见状郑瑞微微笑道:“你这个小混混还有点心眼,知道找人堵路,还会拖延时间。”

花哥却没理会他,手中西瓜刀一指骂道:“兄弟们上!砍死这个沙比!”

一群混混口中骂着污言秽语冲了上来,很快一个干瘦的混混就已经冲到了郑瑞面前,他赤红着眼,仿佛看到了红彤彤的钞票在朝他招手。

“死吧!”混混手里的弹簧刀猛的朝郑瑞身上刺来,但他眼前突然一花,这一刀居然刺了个空,然后就后脑一疼失去了意识。

收回砸下的右手,郑瑞躲过一边砸来的钢管,反手一拳砸在那混混身上,恐怖的力量直接让他大半个拳头都没入混混的腹部。

只见那混混眼睛暴突,口中噗的一声喷出一口腥臭的呕吐物,整个人滚到一旁,捂着肚子不断抽搐。

接下来郑瑞又三拳两脚干翻了几人,这时那花哥才反应过来,点子扎手啊,果然钱没那么好赚。

“别tm送了!你们是tm葫芦娃吗!一起上!老四,老五去抱着他的手!”花哥啐了一口唾沫,提着西瓜刀大步朝郑瑞走了过来。

顿时几个混混怪叫着一起冲上前去,两名看起来有八分相似的壮汉丢掉手里的甩棍,张开大手一人一边抱住了郑瑞的胳膊,那个手持剔骨尖刀的混混顿时兴奋的冲了上来,手中尖刀朝着郑瑞的肚子就猛的扎了下去。

他仿佛已经看到到鲜血喷洒在他脸上,郑瑞在痛苦的惨叫声中倒地的样子,就像是他以前杀死过的那些人一样!

尖锐的刀锋轻而易举的撕开了衣服,锋利的刀尖刺入皮肤,但随即那混混就感觉到一股莫大的阻力。

像是强行将两块同极磁铁按在一起一样,越往前阻力越大,刀尖只是刺入郑瑞皮肤不到半公分就完全不动了。

混混甚至感觉自己刺到的不是人,而是一块坚韧无比的橡胶。

“怎么可能!刺不进去!”混混惊慌的尖叫道。

一点殷红从刀尖上溢出,那混混茫然的抬起头,但与他对视的则是一双冰冷的眼眸。

呼!郑瑞脚下一踏,另一只脚宛如冲天巨柱抬起,直接踹在了那混混的胸口,伴随着清脆的骨裂声,那混混倒飞出去五六米远,滚动了一圈后面朝上的躺倒在了花哥面前。

那混混瞳孔涣散,粉红色的血沫不断从口中溢出,他挣扎着想抓住花哥的裤脚,但抬了几次手都没抬起了,最终就这么在花哥面前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死了,死的干脆,死的利落,只是挨了一脚而已,胸骨就碎成了渣!

花哥瞳孔微缩,此时他已经心生退意,整个人都忍不住微微颤抖了起来。

郑瑞反手挣脱了两名壮汉混混的手臂,一手一个抓着他们的头猛的朝胸前一合。

咚!这一下撞的结实,两名壮汉头顶着大包瘫软在地晕死过去。

见血后似乎激起了郑瑞的凶性,他放开手脚不再收敛,一拳一脚之下威力大的惊人,甚至一拳将一个混混打来的钢管给打折了!

惨叫声此起彼伏,但很快就化作一堆痛苦的哀嚎。

三拳两脚将剩下的混混都给放倒,郑瑞抬眼看向花哥露出了一个笑容道:“就剩你一个了。”

花哥顿时浑身一软,整个人瘫倒在地上,手的西瓜刀也掉在了一旁。

“大哥!大哥!别杀我,我上有老下有小!都是周少逼着我来的,不管我的事啊大哥!”

郑瑞抬步朝他走来,在越过那具尸体时眉毛微微一皱。

当时郑瑞见血兴奋了,一时间没收住力量,一脚就把人给踢死了,有点不好收拾了。

当然郑瑞可不是圣母,对方明显是奔着杀他来的,杀人者人恒杀之,他不觉得自己杀人有什么错,只是烦恼后续可能出现的麻烦罢了。

“求求你了,别杀我!”花哥人都软了,他挣扎着想爬开,但双手双脚都使不上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郑瑞走到他身旁。

“你叫什么名字。”郑瑞低头问道。

“花……呸,我叫吴华。”吴华本想报上自己的名号,但猛的甩了自己一巴掌,连忙将自己姓名说了出来。

郑瑞站在原地思索了片刻后突然道:“你的小弟被我打死了一个,你有什么看法?”

“没,没有看法!”吴华连忙说道,心中却大骂神经病,人是你杀的,你问我有什么看法,我敢有看法吗!

郑瑞却不是很满意,脸色阴沉了下来道:“没有看法?那你以后也不需要有看法了。”

“不!不要!有看法,有看法!”吴华见郑瑞脸色阴沉顿时冷汗直流,连忙开口说道:“他,他死有余辜!连续通宵,又嗑多了药!现在走两步脚软,自己摔死了,还脏了大哥的眼!死有余辜,死有余辜啊!”

“行了,留个电话,把这里收拾干净,我会找你的。”郑瑞随手记下了吴华的电话,然后摆摆手离开了这个阴暗的小胡同。

在郑瑞走后,吴华脸色几次变换,阴狠与愤怒的表情不断浮现,但最后却化作了一抹恐惧。

他是真的怕了,吴华不是没有见过狠人,也不是没有那个胆子,他们这些混社会,一瓶白酒下肚,就是天王老子都敢拿刀比划比划。

可是面对郑瑞,他是真的怕了,他能感觉到,郑瑞身上散发出的杀意,那是真真正正的杀过人,见过血流成河的场面才会拥有的气息。

当时自己如过没有回答好,郑瑞是真的会杀了他!

他颤着手拿起手机,几次想要拨出一个号码,但却迟迟没有下手。

最后吴华突然将手机摔在地上,砸了个粉碎,口中破口大骂着,也不知道是在骂谁。

碎裂的手机屏幕上那电话号码的署名则是周少,过了好一会,吴华才想起什么似的,连忙上前将手机捡了起来,他小心翼翼的取出了里面的电话卡。

他想过逃走,但如果郑瑞再次找上门,他绝对死定了。

而且这次他把周子鸣发下来的任务搞砸了,以周子鸣的性格,绝对会让其他混混替代了自己的位置。

混社会的,失去了靠山后就等于失去了一切,他需要一个新的靠山!

离开了那巷子,郑瑞伸了个懒腰,他抬手摸了摸腹部的伤口,那不到一公分的刀口已经愈合了,抬手将一丝血迹抹掉后基本看不出有受过伤。

就是他的衣服上多了几个口子,看起来颇有股早年犀利哥的风采。

郑瑞想了想菜场那边有两家服装店,刚刚好可以把他身上这一身来历不明的衣服给换掉。

城郊虽然地广人稀,但菜场这种地方还是人流量比较大的,甚至还有一个中型的商超。

郑瑞挑了两身衣服,加起来都没超过一百,他又顺手买了两双运动鞋,替换掉了自己脚上的人字拖。

一顿消费后郑瑞顿时改头换面,把破衣服换掉后整个人看起来精神了不少,至少是告别犀利哥形象了。

这时天色渐暗,不少店铺前都亮起了灯,郑瑞随便找了家卖牛肉面的店就坐下。

老板卖的面条是自己手工擀的,每一根都有小指宽,吃起来劲道爽滑,牛肉面的汤底也是直接用煮牛肉的汤汁浇的,简单的咸鲜味带着牛肉的醇香。

牛肉是拇指大小的骰子牛肉粒,肥肉已经被炖化了,筋膜也被炖的软弹可口,吃起来满满的胶质感。

这样一碗牛肉面才十块,加肉也才十五,郑瑞一连吃了三大碗才满足的拍了拍肚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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