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美味
贵人们出行游猎,其实更像是一次大型娱乐活动,集打猎、郊游、踏青、喝大酒、吹牛逼、露营烧烤等于一体,很是受社交达人们的喜爱。
既然有如此丰富多彩的活动,自然就少不了做琐碎杂事的仆役下人。曹佾一行虽只是数个贵人,可每人却又带了或五六个、或十余个仆从,有负责饮马的,负责露营的,负责做饭的,还有负责赶大车的,端的是训练有素,有条不紊。
曹佾打马缓缓而行,刘珞打起精神缀在其后,那大狗前前后后跑来跑去,时不时对刘珞投以好奇的眼神,似乎是在担心这人会不会抢自己的岗位。
要说刘珞当初之所在,离曹佾他们露营的地方还真不远。步行也就一刻钟的功夫,便见数十个营帐搭建在一条溪水边,炊烟袅袅,显然是在准备晚饭了。
一堆升起的篝火前,围坐的几个人见曹佾打马从林中出来,都连忙起身相迎,待见到后面的刘珞,不禁纷纷笑道:“国舅不是说要去打几只兔子烤来吃么,怎么带回个大活人来?”
曹佾下马,自有人牵去喂料饮水,又有人接过弓箭送上毛巾水囊,体面的一塌糊涂。
曹佾匆匆抹了一把脸,无奈道:“某随着大金的吠声而去,本以为会有什么大猎物,不想却发现了这个少年。此人路遇强人,被裹挟抛弃在林中,若是不救,某于心不忍。”
众人又赞道:“国舅仁德!”
刘珞只听过守株待兔,没想到自己守着棵树却守来一个皇亲国戚。嗯,大家都是奔着兔子去的,也算缘分了。
姓曹的国舅?上下两千年应该不老少,但能让刘珞有印象的,也就八仙里那位了。再听得几人话语中谈及范仲淹、文彦博什么的,哪还不知道自己当真回了北宋...
这么巧?这位爷还没飞升?
曹佾没有注意到刘珞古怪的表情,随意指了指周围对他道:“看看自己能做些什么,自去。”
刘珞抱拳应下,就在营中溜达起来。
虽然并未痊愈,但经过和那位大金的一番对峙,又走了这三四里路程,最主要是整颗心放了下来,刘珞此刻竟感觉周身上下舒坦了不少。
营中的帐篷已然搭建完毕,除了照顾马匹的几人外,仆从们大多在忙着整顿晚间的饭食,捡柴火的、担水的、炖煮的、整理食材的,格外忙碌。
也有几人站在那里谈笑,并不干活,显然是管事之流,阶级立场分明。
走到一口大锅前,见锅里烧着水,两个仆役抬着一只剥了皮已经认不出模样的东西就要放进去煮,刘珞好奇问道:“这是何物?”
两人之前未曾见过刘珞,看他模样穿着就知道不可能是贵人,但他又能在营中到处乱窜,一时反倒吃不准他是什么人物,又该以什么态度对待。
好在两人手里都抬着东西,想行礼也不能,面面相觑下,一人答道:“乃是下午间打到的一只麂子。”
麂子是体型较小的一种鹿,很是胆小,有点动静就跑的没影,所以很是不好逮。上辈子动物保护法的实施还没有那么严格的时候,刘珞也曾在以野味为噱头的饭店吃过,味道着实不错。
但野生动物有个通病,就是腥气偏重。
所以要么下重料,葱姜蒜花椒辣椒高度酒烧起,以味压味。要么就干脆拿来烧烤,最后撒上一把孜然辣椒面,图个野性。
刘珞很难想象这么一整只麂子丢进锅里煮,出锅时会是个什么味道,
到底是弃肉饮汤,还是弃汤食渣?
刘珞便问道:“这只麂子,让我来料理可好?”
二人一时无语,敢情这是新来的厨子?
但又不敢自专,这是今日猎得最大的家伙了,是当大菜来的。
其中一人只好向几个管事那边喊道:“曹管事,有个少年说要料理这麂子!”
其中一个管事闻言,朝同行们拱拱手,便朝这边来了。
诸位贵人以曹佾曹国舅为首,管事众人自然就都捧着曹管事了。
对自家阿郎捡回来的这么一号人物,曹管事方才也是思量过的,若是阿郎要收为仆役,那自然是直接交给自己处置,然而阿郎只是放任他在营地内走动,并未招呼自己。
作为管事,首先就要懂事,家主没有吩咐,自己不能太过主动。
但这时刘珞主动要做事,曹管事就可以借此请示阿郎了。
曹管事朝刘珞和两名仆役道:“先不忙,我先去问过阿郎。”
“阿郎,那少年说要料理那只麂子,您看?”曹管事在篝火旁伫立良久,直待到几位贵人一个话题落停,这才恭敬的上前一步问道。
曹佾朝那边望了一眼,笑道:“随他吧,你们也带着下人们各自去吃了。”
曹管事点头应下,又招呼了两个曹家的仆役好生伺候好贵人们,这才来到刘珞这边,朝那两名仆役道:“你们听他吩咐便是。”
刘珞看看天色已经不早,就对一人道:“你将这麂子的四肢砍下,再斩了小块,婴儿拳头大小就好,然后放进锅里去煮。”
又对另一人说:“你去找了葱姜蒜,还有油来,还有什么其他香料,也都拿来给我选用。”
他自己则寻了一把菜刀,待那麂子被分去四肢,便把躯干上背部和肋下的肉给剔了下来。
这两个部位放牛身上,那就是菲力、西冷和眼肉了,甭管什么动物,都是最嫩的几个地方。
只可惜没有铁板,不然刘珞倒也能弄个麂排出来,三分熟五分熟任君挑选,童叟无欺。
等刘珞把肉切成薄片,又用溪水淘净了血水,撒了微微一点盐,打了两个蛋清进去拌匀,最后加入一点油再次搅拌,静置腌着。
那边在锅里煮了一会儿的腿肉也有了八分熟,水面上已经飘着厚厚的一层白沫。
刘珞把腿肉捞出到一个已经兑好温水的大盆里——焯过水的肉必须用温水洗才好,若是用凉水,滚烫的肉会立即收缩,既影响口感,烧制时也难以入味。
大锅也被洗刷干净,刘珞趁着这点时间切了葱姜蒜。他本以为宋朝并没有后世那么多的香辛料,却也见到了桂皮、花椒、紫苏等熟悉的身影,甚至还有用陶罐装着的黄豆酱...
刘珞本来是打算做个红烧麂子腿,问了问那两人,此时并没有酱油这种东西,只能作罢。谁知两人听到酱字,却找来了黄豆酱,问刘珞可能用得上。
刘珞乐了,那就做个黄焖麂子吧。
待锅烧热,倒入不知什么油,刘珞闻了闻,并无菜籽油那种略微刺鼻的味道,倒有点像麻油。不等油温升高,旋即下入葱姜蒜和桂皮。
因为是在野外搭的锅灶,通风条件好的过头,又是大支的柴火,不怕火力不旺,反而怕火控制不住容易糊锅。
不一会,葱姜蒜和桂皮就被煸出了香味,颜色也开始变深,刘珞赶紧撒入一把花椒,不到一息功夫,就倒了麂子腿入锅,赶紧翻炒起来。
火大的好处就是能够快速让食材外部产生美拉德反应,产生让人难以抗拒的香味的同时,也能锁住内部的汁水,达到外焦里嫩的效果。
为什么饭店做出来的菜往往口感比家里的更好,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人家灶台的火够大!
等到麂子腿渐渐被油煎炒成金黄色,刘珞再加入几大勺黄豆酱炒匀,倒入开水没过食材。因为本就焯的熟了大半,所以也不需要去管火候,什么时候水烧的差不多快没了就是好了。
另起一口锅,倒油,等油锅烧热,把滚烫的油用铁勺舀出,再次倒入大量凉油。
刘珞不知道的是,他的迪拜用油手法看的旁边两人直咧咧,心里大骂败家子。盖因这年头因为生产力低下,植物油又只能靠人力进行压榨,所以分外金贵,倒是动物油脂反而便宜很多。-
这次不等油温升的太高,便加入腌制好的肉片。
随着油温的上升,刘珞用铲子慢慢将肉片滑散,等肉片的颜色由红转白,立即捞出备用。
这时锅里的油又已经再次滚烫,只能再次倒出,换上少许凉油。加入葱姜蒜爆香,等油温升起来,倒入浸炸到大半熟的肉片,等肉片开始卷曲,加一点盐,撒把葱花,随即出锅装盘。
刘珞见两人看着自己,就朝曹国舅那边努努嘴,催促道:“等啥呢,赶紧上菜去!”说完也不等两人应声,就往地上一坐,好像累坏了一般。
天可怜见,他除了下食材、动铲子、出锅,诸如斩件、生火、换油、加水这些费力的事儿,都是那两个仆役干的,后世的厨师长也没大牌到如他这般只动动锅铲的...
他这边休息不提,那边几个贵人看着这盘肉,不得不说,却是有些意外。
“咦,这是...炒菜?”在座的都是吃过见过的主儿,炒菜虽然只有汴梁几个名楼有,但对他们而言着实不算新奇,让他们意外的是,国舅随便在林子里捡回来的一个少年居然会做炒菜?
在场以国舅为尊,曹佾当仁不让的先行提了筷子招呼:“都先尝尝看。”
“嘶...嫩!”
“不光嫩,还滑,比矾楼不差!”
“这手艺,可以啊!国舅,你知道的,我家还缺个好厨子!”
“国舅好眼力,随便捡个人都是有才的,慧眼呐!”
“国舅,不是我多嘴,这少年,怕是身上有事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