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三拳打樊少皇
吃完饭,朱茵收拾着桌子,江疏影进来汇报工作,徐光直接把江疏影叫到卧室的沙发上。
两人并排而坐,就这么谈事情。
外间都是饭菜味,还是里面好点。
外面朱茵收拾完饭菜就把门带上出去了,然后回到了自己的董秘办公室。
董秘办公室就相当于自己的门卫室,一般情况下,除了江疏影这个常务副总外,其他人都要先到她这里报道一下才能进到董事长办公室。
两人近在咫尺,空气有些暧昧。
江疏影脸色微红,汇报道:“徐总,股权收购已经完成,体育公司也注资完成。下面办公楼本身因为经济环境不景气就有很多空办公室,与物业沟通了下,出了点协调费,给我们协调安排了下面连着集团的三层,已经全部腾了出来,投资公司、体育公司和拳馆下午就可以搬过来了。”
徐光微微点头,这个常务副总用得是真顺手,效率又高。
徐光注视着江疏影,越看越喜欢,深情道:“疏影,这辈子都做我的常务副总,好吗?”
江疏影娇笑道:“徐总这么帅,我有得选吗?”
徐光坏笑道:“是不是体会到我身体太好了,离不开我了?”
江疏影喘息道:“没有。”
徐光:“真没有?”
江疏影:“没有。”
徐光:“还没有?”
江疏影:“有了,有了,董事长大人!”
……
江疏影是徐光两世为人都非常喜欢的明星,而这个江疏影更是出色,除了具备那个明星的性感、可爱与美丽,还是一名优秀的企业管理者,合格的常务副总,完全可以代替徐光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这样徐光就可以集中精力去做更重要更有价值的事。
叮!系统任务发布:完成两小时拳击训练。系统奖励:战力值提升到10000点。
徐光倒吸一口气,我的个神!
一万点战力值!
虽然这次系统奖励没有直接翻倍战力值,但一万点战力值可是非常逆天的!
徐光信心爆棚,现在够村田谅太这小子喝一壶的!
但目前还有两件事必须完成,一是与村田谅太的比赛要尽快敲定,装逼不能没有配角。
时间不等人,自己是要站在巅峰的男人,一场拳赛不必磨磨唧唧,尽快开战!
二是战力值提到一万点,这个好说,下午直接训练就是了。
徐光从床上翻身起来,该忙正事了。
江疏影早就去忙工作了,而自己在江疏影出去后又睡了个午觉。
真是个大佬,人生就是躺赢!
徐光在心中又自我吹嘘了一番,走出办公室,坐电梯直接到了31层。
现在29层到31层也都属于光哥传媒的办公区域,按徐光的指示,拳馆直接安排在了31层。
经常要用的地方,离自己越近越好。
进到拳馆,见到樊少皇。
这是昨天按徐光的指示从海市高薪请过来的,75公斤级的全国拳击冠军,技战术特点与村田谅太非常相似。
本来樊少皇的经纪人还扯各种理由说档期比较忙,释小龙按徐光的指示直接报价100万。
只是做2个小时的陪练,这个价格大大超出了樊少皇目前的身价,连拒绝的理由都没有。
钱的力量是巨大的,不管你信与不信,服与不服,它都在方方面面支配着你的生活。
徐光安排这场对练并非预感到系统任务,
而是与村田谅太这一战势在必行。
不管有没有系统,徐光都要进行训练,做好比赛的准备。
废话不说,直接开干。
没有任何寒暄,徐光直接示意安排对练,双方走上擂台直接开战。
杨幂举了个1号牌子走了一圈,比基尼着装有点耀眼了,围观的集团同事们都忍不住上下打量。
集团员工也不是闲着没事跑来围观,不少人是来参与办公室安排和搬运等工作,直播公司的相关人员在陈乔恩的带领下也顺势做起了直播。
江疏影也下来看了一分钟,看到自己男人生猛的身影,就兴高采烈地帮他管理公司去了。
两人对战都戴着头盔,要是在对练中造成了误伤,两人的时间成本都耗不起。
尤其徐光这种大佬,那是分秒必争的。
双方你来我往,你进我退,你退我进,对攻,拼拳,矫健的身姿不停在拳台上游走。
时而稳如山,时而如下山之猛虎。
几回合下来,徐光气喘吁吁,喝着佟丽娅喂的饮料,迅速地补充着体能。
杨幂给徐光擦着汗,陈彪、成龙、李连杰、甄子丹和吴京等人则在一旁出谋划策,给徐光鼓劲。
樊少皇那边带来的团队也做着相同的事情,从他们的气场可以看出都是行业内的顶尖人物。
徐光点了点头,全国级的冠军跟一个省城的拳坛高手相比,确实高出不少层次。
据说,村田谅太比樊少皇的战力还要高一些。
两人虽然没有比过,但樊少皇与国内一名顶尖拳手上半年打过一场,樊少皇只是以微弱的争议点数优势胜出了这场比赛。
争议点数,就是3名裁判中大概2名判樊少皇点数胜出,一名判那名拳手胜出,并且三名裁判判定2人的点数非常接近,就一两个点左右。
而那名拳手在去年下半年跟村田谅太比了一场,被后者直接KO。
不过徐光有绝对的信心。
系统在手,一切我有!
随着比赛的进行,徐光的战力值还在不断攀升。
刚开始两人还能战成平手,后面越打,樊少皇越觉得不可思议。
他能明显感觉到随着时间的推移,徐光的拳击技巧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提升!
各大直播平台的小视频果然没有说错,这真是个奇才!
徐光看了看旁边的挂钟,到了2个小时了,系统任务也可以交差了。随即一个左手阻挡防住对方的进攻,接着一个侧闪后手重勾拳。
樊少皇倒地。
裁判读秒:“10,9……1,徐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