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321
但真实的原因,是因为丛珊知道李寻欢是个狠人。
他唯一的柔软只有对着林乐祺的时候才有。
更准确的说来,换肾之后,李寻欢才变成了一个狠心的人。
丛珊初识李寻欢是在m国的大学校园里。
外形高大俊朗、个性阳光的李寻欢,无论走到哪里都是自带发光体,吸引无数女孩子的眼光。
自然也包括了眼高于顶的丛珊。
丛珊是个骄傲的女孩子,从小被别人追捧惯了,一般的男人入不得她的法眼。
没想到一见李寻欢误终生,竟再也瞧不见其他男人。
丛珊自认她与那些妖艳贱货不同,不仅如此,她甚至有比其他女孩子更高的智商和手段。
表面上她对李寻欢一视同仁,但在她内心深处,李寻欢还是不同的。
他的外形,他的学识和才华,甚至他的性格在她眼里都是上乘之选。
至少与丛珊所有追求者相比,他比排名最靠前的都高出许多分……只可惜,他不像其他人那样追求她……
或许最重要的原因,就连丛珊自己也没意识到。
那就是李寻欢自始至终对她都没有表达过欣赏和动心……
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丛珊大费周章的筹谋了一番。
她不动声色的吸引了李寻欢的室友——阿布拉汗的注意,成功的出现在了他的身边。
为此,她研究了许久的战术。
终于,得知李寻欢要在圣诞舞会上当众向自己表白,丛珊雀跃了很久。
可是她怎么都没想到,从天而降的林乐祺破坏了所有的计划。
看着李寻欢从派对上拖着发酒疯的林乐祺离开,丛珊不死心的追了上去。
他们在人来人往的广场上拥抱,林乐祺张扬的跳到他身上,用中文对着所有人大声喊:“李寻欢,你终于是我的了……”
看着李寻欢虽然装作一脸嫌弃,却悄悄的翘起很高的嘴角……
丛珊用力的攥紧了拳头,力气大大,折断了两根精心修饰的指甲。
她用了这么长时间,步步为营、暗自筹谋,眼看着距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
如何能受得了被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截了胡。
第二天,她破天荒的主动出现在李寻欢教室外。
假装不经意的问他:“昨天晚上你怎么跑那么快?究竟想跟我说些什么?”
李博士一脸害羞的挠了挠头。
他说昨晚只是个玩笑,他只是想要逗女朋友的。
这个答案让丛珊明白,自己自始至终只是一个笑话。
她如此稳重又老谋深算的人,在那一刻也没忍住愤怒。
她微笑着对他们表达了祝福,却没忍住在转身离场的刹那留了句话:
她告诉李寻欢,他一定会后悔的。
同时,告诉他:终究有一天,他会明白这辈子只有她丛珊才是最适合他的女人。
尽管放了狠话,但她自己心里是清楚的,李寻欢这样的男孩子,要么不动心,动心了就是一辈子。
可惜,他的这辈子与自己是注定有缘无分了。
要说之前她对李寻欢,或许纯粹是欣赏和好感。
被拒绝后,丛珊竟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
竟然,爱上了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