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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1封勒索信

夏洛克一边喝着茶,一边听着葛莱森向他讲述他所遇到的案件。

简单概括一下,这是一起绑架案件,而被绑架的人质是财政部长的儿子,现在已经收到了绑匪的信件,要求交付一万英磅的赎金,否则就撕票。

交付赎金的时间也已经定下了,就在后天。

因为财政大臣掌握着所有行政机构接下来一年的经费开支大权,所以在接到这起案件时,整个苏格兰场都被调过来处理这起案件了。

如果案件不能尽快有所突破,那么人质就依然处于危险当中。

听完了葛莱森的简述之后,夏洛克很真切的建议道,“说真的,你真的不来一杯甜茶试试看吗?”

“我现在哪有心思喝茶!”葛莱森现在现在急得都快冒火了。

“光着急也没用,还是先冷静下来,梳理一下现有的情报!”

“首先把案件发生的过程说一下吧!”

案件发生的时候是在一周前,财政大臣的儿子劳伦斯在里面输光了很多的钱。

在将带过去的钱都输光了,并且打下了许多的欠条之后,仆人开始催促劳伦斯回去,因为再不回去,他的母亲就又该找借口惩罚他们这些仆人了。

在仆人的再三催促下,他才不情不愿的离开。

当劳伦斯坐着马车中在经过海德公园附近的时候,突然说尿急,于是便让车夫停了下来,便独自一人钻到了海德公园之中。

“他喝了酒?”夏洛克问。

“是的,他喝了许多的酒,因为那天他输了许多钱,心情非常不好,所以便喝了许多酒。”

然而在劳伦斯钻进海德公园之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还是等在原地的仆人发现劳伦斯长时间没有出来,便找了过去,这才发现劳伦斯消失的事实。

仆人沿着周围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劳伦斯的身影,便急忙回去,将这件事情通知了劳伦斯的母亲。

第二天,他们组织人手,将整个海德公园都翻了一个遍,但是都没找到劳伦斯的身影,于是他们便在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示。

等到录人启示刊登后的第二天,劳伦斯的母亲收到了一封勒索信,与之一起送来的,还有劳伦斯消失当天戴的帽子。

“我能看看吗?”

葛莱森将那封勒索信和那顶帽子一共递了过来。

夏洛克看了一下帽子,信封的纸很粗糙,使用的是格林威治的邮戳。

他将信件展开,里面写着。

Ikidnappedyourson.Ifyouwantheback,paper1000pounds.

(你的儿子在我的手上,如果想要让他平安回家,用纸包着一千英磅来赎人。)

Don'tinformthecopper,orYouwillneverseeyoursonagain

(不要报警,否则你将永远也见不到你的儿子。)

在看完信件之后,夏洛克让葛莱森帮他取来这几天的报纸。

这两天,他因为钟塔的任务,还没来得及阅读这几天的新闻报纸。

在翻了几份报纸之后,他基本有了结论。

“这就是个骗子。”夏洛克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

“收信的时间对不上,如果你是绑匪,你会不会在绑架后的第一时间也就是第二天,

将信寄出。”

“以格森威治到伦敦的距离,基本上第二天就能够收到信件,然而这封信却是第四天收到的,时间上就对不上,除非这个劫匪有拖延的习惯。”

但那样的可能性极低。

“但如果是在第二天,看到报纸刊登的寻人启示之后,才将信件寄出,时间上就对得上了。”

所以他才说这是一封诈骗信件。

“而且你相信一个绑匪,会为了一千英磅就去绑架财政大臣的儿子吗?”

那可是财政大臣的儿子啊,只勒索一千英磅,说得过去嘛!

人家少办几场舞会,少订几件衣服着饰就能补回来了,看不起谁呢!

然而一千英磅对于一个普通的民众而言,几乎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一个初级的行政人员的年收也不过是一百英磅左右。

“寄信人应该是个赌徒,同时很爱喝酒,居住在伦敦东区,受教育水平不高,在劳伦斯消失的那天,他应该与劳伦斯出现在同一店赌场。”夏洛克继续总结道。

第一,这封勒索信中所使用的句子都非常的简单,甚至还用错了一个单词,原本应该想写的是prepare(准备),却写成了paper,所以可知写信人受教育水平不高。

第二,在写“警察”时,他使用了copper这个俚语。

而这是一种伦敦方言,被称为考克尼英语,多流行于伦敦东区,而格林威治恰好就在伦敦的东南方向,正好对应上了这个身份。

至于他是怎么知道对方是个赌徒的,那当然是与这顶帽子有关。

“这顶帽子,这顶帽子有什么问题吗?”葛莱森问道。

“上面有着很浓肥皂的味道,这证明它最近刚被人洗过。”

“你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突然清洗一顶帽子?”夏洛克问题。

“当然是在帽子脏了的时候啊!”葛莱森一副这还要问吗的表情。

帽子这种东西与衣服不同,不会经济清洗,一般只有弄脏的情况下才会清洗。

“问题就在这里,这顶帽子曾经脏到必须要被清洗的程度,以财政大臣儿子的这种身份,你觉得他会在帽子脏了之后带回去让人清洗吗?”

当然不会,而是直接扔掉。

而且这顶帽子的材质也算不上是最上乘,扔掉他也不会觉得可惜。

“于是这顶被随手丢掉的帽子就这样落到了写信人的手中。”

“这顶帽子被写信人带走之后,进行过一番清净,原本准备拿去二手市场卖掉的,但是在准备离开的卖掉之前,他看到了报纸上的新闻,于是便改变了主意。”

“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寄出了这封信,毕竟成功了就能够拿到1000英磅,而失败也只不过是坐一阵子的牢房罢了。”

以上的条件建立在一个前提上,那就是拿走这顶帽子的人知道这顶帽子就是劳伦斯的。

赌徒之所以被称为赌徒,那是因为他们可以面不改色的将人生的一切都压上赌桌,从手指到妻女,从金钱到道德。

只要能拿来当赌注的,他们都敢放上赌桌。

“最后就是你看到的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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