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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森林中的雄鹰

学校的事情告一段落,李有才的危机解除。

校长钱一松再三考虑之后,决定无限延长李有才的休养之期。

在他的心里,李有才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家伙,所有与之有交集的人,最终都站到了他那一边,好像他会某种魔法一样,可以控制别人的思想。

那他会不会控制自己的思想?

会不会威胁到自己的地位?

无论如何,此事都需要从长计议,慢慢思虑。

钱一松甚至将其视之为此生最大的敌人。

而李有才这边,他也正好需要时间,来研究一下断肠之地,毕竟孙可云是非救不可的,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战斗,他自己也要努力学习道术,便把目光放在了天元丹法之上。

李有才曾仔细读过一遍,了解到天元丹法,区别于普通炼丹的最大不同,就在于介质。

天元丹法也是一种炼丹之术,却是更为高级,更为神秘的炼丹术,所用的炼丹之火,名为极火,据书中记载,此火初成青色,当温度达到顶点之后,就会变成黑色,可焚尽天地万物,所有可见与不可见之物,在黑色的极火面前,都会化为乌有。

书中还有关于极火道术的详解,名为极火焚天诀,说是修炼成功之后,可于掌心出现极火,这时,才是真正开始天元丹法的炼丹之途。

李有才看着天元丹法,自言自语:“天元丹法高深莫测,可能会炼出起死回生的良药,断肠之地一战,是早晚必会发生的,不如趁早做些准备,到时候也会有些底气。”

李有才合上书本,将它放进怀中。

“自己的灵气是风属性与电属性的,而极火焚天诀属于火属性的道术,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学会,不如把它还给葛长友老道,说不定以他的资质能够学会一二,要是能够炼出天元丹法之中的良药,就再好不过了。”

李有才决定之后,就赶收拾了几件衣服,立刻出发。

他的目标是金丹派。

金丹派坐落在,距离飞源市东边一百多公里外的牙山之上,之所以叫做牙山,是因为那里群山险峻,如一个个突出的犬齿,其中最大最高的一坐山峰,就叫做牙山。

车程不过三个小时,李有才坐着长途汽车,晕乎乎的下了站,继续向着东边步行。

这里被称为牙山县,属于金丹派的活动范围之内,此地之人,大都相信土制偏方,尤其对于丹药之类,更是深信不疑。

继续往前,便可看到群山的山脚,郁郁葱葱的全是树木,山峰非常挺拔,远远看去,显得尖锐无比,真如那犬齿,十分相像。

李有才沿途打听了一下,说牙山之上,有一座道观,唤作金丹道观,传说金丹真人便于牙山巅峰羽化成仙的,真人所炼制的丹药,闪闪发光,满是金色,是真正的金丹,可以治愈天下一切顽疾,后世弟子虽不及真人万分之一,却依然可以拯救疾苦,此地民众基本上都听说过,金丹真人的传说,而且传的神乎其神。

比如,曾以一颗金丹,就驯化了可以飞天翱翔的妖魔。

比如,真人自己服下一颗金丹,就打败了群魔乱舞。

用金丹降妖,真是闻所未闻,无法想象的怪事。

可能真有其事,只因年代久远,口口相传的有些变化,无法看到原本的真实面目了,于是,就成为了传说。

时间已经过了正午,李有才步入到牙山山脉的深处,这里大树遮天蔽日,没有任何人类活动的痕迹,空气潮湿,杂草丛生,一幅原始森林的画面感,油然而生。

“是不是我走错路了,怎么越走越偏,连路都没有了。”

李有才一边拨动横路的树枝,一边艰难的前行。

“金丹派真的在这树林深处吗,自己不会迷路了吧?”

李有才根本不担心,他在等着日落之后,世界陷入黑暗之时,召出九尾狐便可一路风驰电掣的跑出这里。

现在毕竟还是白天,在光天化日之下,骑着一个庞大的白色妖狐,在丛林里穿梭,万一被人看到,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李有才耐着性子继续前进,不一会就听到,似有似无的歌声传入耳中,浅吟哼唱,像是一位少女,空灵无比。

李有才寻声而去,竟然走到了一条小路上。

“大山深处,没有人烟,怎么会有少女在此处唱歌?”

李有才愈发着急的想要看看此人模样,一是心中好奇,也要向她打听一下牙山的道路,二是心中感激,没有歌声引路,自己恐怕整个下午,都要在树林里乱窜了,想要上前夸赞一下她的歌喉。

他加快脚步,果然看到一个曼妙的身影,在前方林中缓缓行走。

真有一个少女?

李有才感觉心中有些慌乱。

自己竟被一个少女的背影,给扰的心神不定?

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左顾右盼之时,突然抬头看到了不远处,有一只雄鹰立在树枝上,浑身漆黑的羽毛,像是染了墨汁一样,与林中树荫融为一体,不仔细看根本不容易发现。

李有才之所以一眼看到了它,是因为它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黑色气体,宛如烟雾,缠绕盘旋。

李有才对这种黑色气体,记忆尤深,几天前在梦境之地里,鬼郎中飞身一击的时候,自己在使出,化整为零御风上天超级瞬移九千六百次仙风云体之遁法之前,就看到了鬼郎中的身上,散发着这种黑气。

不同的是,当时鬼郎中身上的黑气非常浓郁,比雄鹰浓上百倍都不止,简直把它整个身体都笼罩了。

没有血瞳之眼,是看不到这番景象的。

前面那位少女,依然哼着歌曲,安然前行,显然没有发现有一只古怪的雄鹰,正莫名的注视着她。

雄鹰似乎感受到李有才的目光,犀利的鹰眼忽然一转,歪头看向了李有才。

四目一接,李有才对自己心中的想法,便坚信不疑了。

它盯着自己的眼睛,是在揣测自己的内心。

动物的本能,是应该观察对方的动作,盯着来人的手脚才对。

还有,雄鹰不是在天空中盘旋的吗?

不是习惯俯冲而下,抓获猎物的吗?

它绝对不是一只普通的雄鹰。

血瞳之眼再次大发神威,发现到常人所不能发现之物。

李有才暗暗盘算。

现在是白天,它如果是妖怪,是圣民的话,就不会选择在此时现身,它一定会耐心等待,等到夜幕降临,将自己的优势发挥到极致之时,才会动手。

虽然有可能它察觉出,自己已经发现了它。

但它应该也不会冒险,白天动手,猎物会有很大的几率逃脱,一旦此林有妖怪出没的消息散播出去,别人会更加防范,甚至选择绕道,这对于它的目的或者计划,乃是致命的。

自己也不能贸然出击,这样就会逼得它不得不现身,前方的女子就会被卷入危机。

毕竟是她的歌声,将自己引到正路上来的,也算有些恩情,不如救她一把,把恩情还给她吧。

李有才想着,立刻冲上去。

雄鹰也在这时,向着少女俯冲而下。

它这是要干什么?

在没有现身,散发妖气之时的袭击,几乎是没有任何威胁的。

那它有什么目的。

李有才管不了那么多,用力一跳,抢先一步来到少女的身后,顺势一抱。

雄鹰估计被他这一举动给吓了一跳,一个区区人类,竟然可以跳这么远,便扑扇着翅膀,调整方向,向一旁划过去,没有动手。

少女被他这么多一抱,注意力全都集中在身后李有才的身上,根本没有发觉与妖怪擦肩而过,惊慌之际,扭头一看,看到了一张男人的脸,顿时挣扎了起来。

“你想要做什么?”

“臭流氓!”

“放手!”

李有才眼看雄鹰离去,就松了手,被骂的眨巴着眼睛,支支吾吾的说:“我,我是臭流氓?”

少女年纪娇小,美貌如花,紧张的抱着胸前,往后直退。

“你要不是臭流氓话,你为什么要抱我?”

我救了你,你不感激就算了,还侮辱我的人格。

今天必须跟你说道说道。

李有才板着脸说:“我可没有耍流氓,我长的一表人才,像是那种会耍流氓的人吗,我这是为了保护你知不知道。”

“保护我?”少女一脸疑惑,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为什么要保护我?”

李有才理所当然的说:“为了保护你不受老鹰的伤害呀。”

老鹰刚刚扑扇翅膀的声音非常大,她不可能没有听到,直接和她点明缘由,可以快速的解决目前的矛盾,也会让她自己思考,刚刚翅膀的声音,从何而来,这样一切误会,都会迎刃而解。

少女问道:“老鹰呢?”

这个问题,让李有才大感意外,她怎么避重就轻,不去想刚刚翅膀的声音,却要问老鹰现在在何处。

李有才回头看着身后许久,草丛里毫无动静,哪里还有雄鹰的身影,回答道:“飞走了。”

少女看他的目光更加怪异,连连后退。

像是在审视神经病的眼神。

少女说:“这里林木茂盛,老鹰怎么可能会冒险进来,而且这里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老鹰,我真是倒霉,竟然遇到了你这个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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