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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兔子爱吃窝边草

孟兴挨打之事的缘由,要从之前说起。

前些日子,孟兴带着一众匠人加班加点,终于成功研究出一台带水泵功能的蒸汽机。

这台蒸汽机将用于皇宫的自来水供水系统。

下一步,还将研制蒸汽锅炉,用于皇宫里的供暖。

期间,许长安虽说提供了一些方案与理念,但也只是起个提点的作用。

毕竟他还是想培养这些工匠学会独立思考,开拓眼界与思维,不断地创新,直至独挡一面。

那段时间,孟兴一直忙着工坊里的事,半个多月没回家。

手头的事终于告一段落,下午时分,买了一些酒菜兴冲冲跑回家里。

回家时,发现院门虚掩着。

孟兴也没在意,以为妻子一时疏忽忘了关。

要说起夫妻二人的关系,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反正平平澹澹的。

孟兴成亲的晚,二十六岁才成亲。

妻子马氏,小名阿蓉,比孟兴小了八岁。不过,十八岁出嫁也算是比较晚的了。

成亲六年,阿蓉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

于是,便引起了一些街坊的风言风语,说阿蓉是一只不会下蛋的母鸡。

孟兴倒是豁达,而且他的见识也远比一般人广。

故而,劝妻子说没孩子不一定就是女人的问题,或许男人也有问题。

正如种庄稼一样,地里长不出庄稼,不一定是土地不肥,或许是种籽的原因。

本是一句安慰的话,毕竟这种事也很难说清楚到底是谁的问题,甚至有可能两个人都有问题。

但是,阿蓉却当了真,总认为丈夫不行。

慢慢的又开始嫌弃丈夫赚不了大钱,态度变得日益冷澹。

孟兴个性豁达,倒也没有放在心上。

反正,过日子嘛,平平安安就好了。

哪天这一次回家,却让他经历了终生难忘的一幕。

本想着给妻子一个惊喜,毕竟半个多月没回家了。

不说什么小别胜新婚,好歹也要比平日里亲热一些。

于是,没有声张,径自走到厨房里将酒菜放下,然后来到房间门外。

正想推门而进,却听到里面传来了一阵诡异的动静。

“宋郎,你……你今天怎么……”

“嘿嘿,怕了吧?告诉你,本公子今日可是有备而来。”

“你个冤家……诶诶……你怎么又……”

“都说了,本公子今天有备而来。”

“诶诶,别……冤家,不是那里……”

孟兴气得差点当场吐血。

马拉戈壁。

居然如此嚣张。

抢他的田,抢他的渠就罢了。

还特么想开荒?

“砰!”

孟兴一脚踹开房门。

“啊!”

阿蓉看到丈夫杀气腾腾闯进来,顿吓得尖叫一声,下意识缩到床角。

按理说,那叫什么宋郎的该吓得魂不附体才对。

哪知,这家伙只是惊愣片刻,随之竟不慌不忙穿衣服,仿佛就在自己家里一样。

这家伙名叫宋吉,是个典型的纨绔公子。

说起来,他与阿蓉认识的时间也不算长,也就一个多月。

这家伙有个毛病,喜欢勾搭有夫之妇。

而且,还特爱兔子吃窝边草。

宋吉手下有个叫阿财的就住在这附近,其妻郝氏,三十余岁,长得水灵灵跟个小白菜似的。

有一天,宋吉无意中偶遇阿财夫妻二人在街上买东西,不由惊喜不已。

因为他一眼就看出郝氏是一个不甘寂寞的女人。

明明家里条件不怎么样,却打扮的花枝招展,跟个青楼女子一般。

对付这样的女人,宋吉有着丰富的经验。

于是上前热情地与阿财打招呼,搞的阿财颇有些受宠若惊,并主动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娘子。

没过几天,宋吉找了个借口,让阿财与几个伙计一起出趟远门,没个十天半月的回不来。

过了几天,宋吉找上门去。

少东家登门,郝氏自然不敢怠慢,忙里忙外的招呼着。

宋吉假惺惺拉了几句家常,并说派阿财出远门是出于信任。

郝氏一听,更是感激不尽。

临走时,宋吉掏出一支玉簪道:“路上经过金玉楼,看着这碧玉簪子不错,正好配你这样的美人儿。”

一听此话,郝氏不由一脸滚烫:“少东家过奖,奴家都快三十岁了,哪里还是什么美人。”

“本公子说你是,来,本公子帮你戴上。”

“啊?这……”

郝氏有些左右为难。

毕竟,她一个良家妇人,哪能随意收一个男人送的礼物,而且还要帮她戴上。

但,这是少东家,她又不好得罪。

重要的是,金玉楼卖的玉簪,价值一定不低。

她实在是经不起这样的诱惑。

就在郝氏扭扭捏捏,欲拒还迎之时,宋吉却笑了笑,上前将玉簪别在郝氏头发上。

然后退开两步,本想吟上两句诗附庸风雅一番。

结果憋半天憋出一句:“簪子美,人更美!”

“多谢少东家。”

郝氏一脸羞涩,侧腰福了一礼。

“好了,没什么事本公子先回去了。”

宋吉是个花中老手了,知道有些事不能操之过急。

而且,徐徐图之的过程,又何尝不是一种享受。

两天后,宋吉再次登门。

对于阿财那边的动向,他心里是很清楚的,至少还得七八天才能回来。

所以,他不急。

这次来,他自带了一个食盒,里面有酒有肉。

郝氏迎出来时,宋吉发现她头上戴着那支玉簪,便知好事已有七八分。

二人心照不宣,一起喝了几杯。

临走时,宋吉留下了十两银子,喜得郝氏欢天喜地。

毕竟,阿财在宋家当下人,一个月工钱也才几百文,十两银子相当于一年的收入了。

第三次来……

宋吉几乎没费什么神,一切水到渠成。

之后,宋吉一度沉浸于郝氏的温柔乡。

阿财刚回来,结果第二天又被宋吉借故派遣,这一次走的更远,至少一个月以上。

这下子,宋吉更是三天两头往郝氏那里跑,有时还在郝氏那里过夜。

再说回阿蓉。

她与郝氏住一个巷子里,平日里也常有往来。

那天,阿蓉去找郝氏聊天。

结果无巧不巧,正碰上宋吉也在。

幸得二人当时没做别的,只是在闲聊。

郝氏暗呼侥幸,赶紧起身介绍:“阿蓉,这是宋公子,阿财的少东家。

阿财不出远门了么?少东家特意过来看看我这边有没有什么需要……”

尽管她百般掩饰,但阿蓉可不傻,一眼就看出二人之间有猫腻。

何况,之前郝氏就在她面前炫耀过那支碧玉簪,说至少值三十两银子。

如今看来,恐怕就是这个少东家送的。

阿蓉明知宋吉与郝氏之间有问题,再说,有陌生男子在,她理应告辞回去。

偏偏,鬼使神差坐了下来陪着聊天。

如此一来,也正合了宋吉的心意。

在他眼中,阿蓉比郝氏更有味道。

聊了一会,阿蓉起身告辞。

临走前,也不知是出于礼节还是什么原因,冲着宋吉嫣然一笑。

她一走,宋吉的眼光久久没收回来。

郝氏心里酸酸的,心知这家伙一定又动起歪心思。

只不过,她也有自知之明,清楚自己与宋吉之间不过就是各取所需,不可能长长久久。

既如此,还不如讨下这男人的欢心,也能趁机捞点好处。

于是笑了笑道:“宋郎是不是看上这小娘子了?”

“还是美人儿懂本公子。”

郝氏靠了上来,耳语道:“那宋郎想不想让奴家帮你?”

宋吉心知肚明,当即许诺道:“事成之后,本公子一定重重有赏。”

郝氏喜不自胜:“多谢宋郎。”

她与阿蓉相交了几年,自然很清楚阿蓉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果然,没费多大精神,宋吉便得手了。

一开始在郝氏那里。

后来孟兴忙着工坊的事,宋吉又时常跑到家里找阿蓉。

没料,二人得意望形之时却被抓了个现行。

阿蓉理亏,自然有些惊怕。

但宋吉却非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有着丰富的经验。

一来,他仗着家世,二来,这小子练过武,一般人真不是他的对手。

所以他相信孟兴一个小小工匠奈何不了他。

大不了花点银子摆平便是。

……

“王八蛋,我非宰了你不可!”

眼见对方居然还慢条斯理穿着衣服,孟兴更是愤怒,抓起一把凳子冲了上去。

阿蓉吓得尖叫一声:“不要!相公快住手,别闹出人命!”

“你个贱人!”

孟兴怒骂了一句。

“砰!”

哪知,他的板凳还没有砸过去,却反被宋吉一脚蹬得退了几步,又跌倒在地。

宋吉翻身下床,一边穿鞋子一边道:“劝你别冲动,睡了你娘子,本公子赔你一些银子便是。”

在他想来,天底下没有什么事是银子不能解决的。

如果不行,那就是银子不够。

一句“睡了你娘子”,更是如同在孟兴的伤口上撒了一把盐。

一时间,如同受伤的野兽一般跳了起来,瞪着血红的双眼再一次冲向宋吉。

哪知一通扭打,不仅没有伤到宋吉,反倒被宋吉打得吐血,直至倒地不起。

“不自量力,给脸不要脸。”

宋吉吐了泡口水,随之摸出五十两银票放到桌上,冲着阿蓉道:“拿去给你男人抓点药,剩下的就当本公子的补偿。”

说完,扬长而去。

而这时候,孟兴气急攻心,加之伤的不轻,已经晕了过去。

阿蓉怕闹出人命,只能硬着头皮草草拾掇了一番,然后去找了个郎中过来。

路上正好遇上了方洪。

阿蓉不敢讲实话,推说孟兴患了急病。

方洪平日里与孟兴关系不错,一听孟兴患病,便坚持要去探望。

去了之后方才发现,哪是什么急病?

分明是被人给打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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