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真正的友谊
何安予165的身高,在这么多男生里面,看起来小小的一只,但打起架来是真的狠。
她柔韧性好,腿伸到哪里都能一脚过去。
拳头不够硬,但是力道不小,打起人来还是疼。
本来在旁边负责“骂人”的三个女生联起手来围何安予。
他们这边一共六个人,另一边十几个。
陆远澄专门殴周琛易,莫铠他们几个男生几乎都是一挑二,何安予把剩下的三个女生耍得团团转。
之前被她打了一拳的男生,已经被撂倒了。
眼前的女生一副小太妹打扮,也不是什么好惹的主。
要是论消耗,何安予肯定坚持不了多久。
而周琛易打不过陆远澄,众所周知。
他一边被打一边骂人,陆远澄倒是拿出十二分认真,一句废话没有怼着他揍。
何安予手臂被抓了好几道痕,发狠道:“还想着叫谁来?叫啊!”
“卧槽!又是你们这帮垃圾!”
一道女声,何安予扭头去看,宁栩吹着口香糖泡泡路过,扔了书包就跑过来,对着扯何安予校服的女生就是一掌,毫不留情。
“你认识?”何安予问背后的宁栩。
宁栩:“打过几次,算熟。”
何安予被她逗笑。
“你倒是叫人了啊?宁栩,好久不见。”
小太妹道。
宁栩轻笑,“听你这么说,你是想念我还是想念我的拳头?”
没等她回答宁栩就出手了。
像宁栩这样酷的女生,身手自然不错。
她动手何安予几乎就相当于被晾着。
不满,“给我留一个,我还没打过瘾。”
三个女生让她们俩轮番打,刚才的气势都没了。
开始的时候还能反抗一下,后面干脆捂着防御了。
“别打了!我叫你们别打了!”
“宁栩!”
“住手,我们马上走!不要打啦!”
尖叫几乎划破耳膜,宁栩先收了手,把手上的女生往何安予那边推,何安予笑着把自己眼前的也推了过去,三个撞在一起,倒地。
宁栩整理好衣服头发,“你们几个还真是,被打了那么多次还赶上来找打。”
三个女生扶着起来,“妈的,你们俩是不是女的?”
何安予宁栩相视一笑。
何安予:“其实你们挺厉害的,就是我们太强了。”
“扑哧——”宁栩忍不住笑出来,“啧啧,班长看上的女孩果然不一样。”
她们俩已经把对手解决了,但男生还没有,尤其是陆远澄。
他把周琛易墙上,手臂卡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扬起来,随时要砸下去的样子。
“服不服?孙子。”
“我呸!”
拳头砸了下去。
给了他两拳。
那边的人已经被捶到认怂了,陈妄他们把人放走了。
看见陆远澄涨红的眼眶,何安予害怕他等会儿闹出大事,走过去抓住他的拳头。
“差不多得了,别闹大。”
现在看他们这么多个人,每个人脸上或身上多多少少都有受伤。
陆远澄嘴角额头也挂了彩,甚至流血,周琛易眼睛肿起来,感觉鼻子都歪了。
“还说不说?”
周琛易算是识相,沉默。
“我们回家吧。”帮陆远澄把书包跟外套都捡起来,何安予拉着他。
何安予也不懂怎么说周琛易这个人了,有事没事都要搞点事情。
安静不久又要作死,简直就是小强中的战斗机。
他也不怕打不过,这次打不过下次再来挨打。
“以后干这种事最好保密工作做好点儿。”
陆远澄反拉住何安予的手带她走出巷子。
宁栩他们几个跟在后面。
一起吃了顿饭,去药店买了点药大家就各自回家了。
何安予心里很感激他们这帮朋友,他们义气真诚,遇见就是无上的荣幸。
吃饭的时候趁陆远澄去洗手间,何安予好好感谢了他们一番。
结果陈妄却说,这次不单是帮陆远澄,还是帮他们自己。
打架的起因就是周琛易知道陆远澄他们喜欢nba的湖人队,他则喜欢骑士队,尤其喜欢勒布朗詹姆斯。
詹姆斯从来没有和科比正面刚过,他却在自己的空间明着面一踩一捧。
不单是个人,对于所属球队也出言不逊。
言语很激烈。
莫铠警告不喜欢可以不喜欢,但你没有资格这么比较,让他删了。
如果不删就采取在职谋私手段。
结果他又发了一篇更加恶劣。
还好啊,莫铠的学妹电脑手段挺黑的。
他这种人就是反骨,越说他越要反方向而行之。
看见别人不爽他就高兴了。
陆远澄最喜欢的球星莫过于科比,他当年学打球很大的原因就是科比。
每一场比赛他都反反复复看,房间里关于科比的杂志,科比代言的运动品牌,甚至小到一篇介绍他的文章都好好保存。
他坐的每一张桌子都偷偷刻了科比的名字。
科比·比恩·布莱恩特
以前陆远澄最喜欢的就是8号球衣,但2006—2007赛季之后,科比宣布把球衣换了24号,他就开始喜欢24号。
他说科比希望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篮球中,24就是24小时,24小时就是科比最好的诠释!
2010—2011赛季初,科比所在的湖人队拿了八连胜。湖人队的每一场胜利陆远澄都要兴奋好久,甚至当天晚上睡不着觉。
他用糖果,各种好吃的换何安予听他说赛事。
尽管何安予根本听不懂,也没多大兴趣。
但何安予永远记得他眼睛里的光,太亮,太让人无法忽视。
何安予曾经问过他,要是可以会去打职业篮球吗?
他说不会,自己只是科比的一个小小的粉丝。说不定哪一天科比不打了,他可能也就没那么喜欢篮球了。
小时候别的小朋友看动画片他看体育频道,何安予看见他目光停留最久的就是nba球赛,尽管可能没看懂。
所以何安予劝他尝试去打篮球。
一打就是十年,从未放弃过热爱。
他曾经也跟何安予说过他小时候为什么而喜欢看篮球比赛。
“因为我看见有个人,他好像能飞起来,我觉得他很酷。”
周琛易这么说他的偶像,陆远澄当时就想揍死他。
约完架之后愣是一下午没听课,还掰断了两根铅笔。
莫铠他们有一部分是为了自己喜欢的球队,另一部分就是为了陆远澄,所以才打架的。
何安予心里也清楚,还是认真感谢了每一个在场的同学。
不曾在辉煌的时候慕名而来,也不会在低谷的时候离你而去。
这就是友谊。
有老师说,高中时候的友谊最坚固。
在这个决定未来的阶段,你把时间交给了友情和爱情。
还有高考,也是一次人生的共患难吧。
回去的路上何安予问陆远澄,“为什么你们男生打架都喜欢脱衣服啊?”
陆远澄:“不然脱裤子总感觉哪里怪怪的。”
“……”
还是回去让他多写写语文试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