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是贝里席杀了你父亲,亲爱的珊莎
一进门,乔佛里就看到躺在珊莎怀里的朱厌,和正在剥山竹珊莎(别在意有什么水果,我也不知道,随便写了)。
朱厌正一脸享受的枕在珊莎的大熊猫上,14岁的珊莎身高一米六,胸前发育良好,枣红色的长发、精致的五官,按照乔佛里的想法,妥妥的童颜御姐。
看到乔弗里进来,珊莎脸上露出一抹恐惧之色,连忙想要起身行礼,可朱厌躺在怀里让她有些手忙脚乱。
“不必行李,我是来找朱厌的,别看他小,其实他非常危险。”朱厌此刻只有一米多点,但根据描述,朱厌生下来就能手撕虎豹。
珊莎揉了揉埋在自己大熊猫里的小脑袋:“陛下,原来它叫朱厌呀,真是奇怪的名字。”
“我觉得它很可爱啊,粘人又听话。”
珊莎今天早上在阳台发呆的时候,看到了正飞檐走壁的朱厌,她以为这是商人进献给乔弗里奇珍异兽然后自己跑出来的。
在见到乔弗里没有生气,她也稍微放下了心中的恐惧,毕竟她蛮喜欢这只小红猴的,而乔弗里经常有虐杀生命的习惯。
找了个凳子坐下,乔弗里拿了一个甜瓜边吃边问:“是不是觉得我不守信用,杀了你的父亲?”
珊莎脸色一僵,但她此刻已经不再是刚来君临的傻白甜了。
“我父亲犯了叛国罪,陛下杀他是应该的。”
“我本来答应了你,让你父亲披上黑衣去长城当一个守夜人,按照你父亲威望,它可以成为守夜人总司令,你父亲的封地又在北境,你哥哥罗柏只要支援一些物资,你父亲也可以生活的很好,甚至你们都可以去看望你们的父亲。”
“最主要的是...你父亲没有犯叛国罪,这子虚乌有的罪名!”
珊莎到底还是一个14岁的小女孩儿,听到乔弗里的话后再也忍不住,豆大的眼泪跟下雨似的哗哗的往下掉。
乔弗里见状知道时机已到,上前搂住三傻的肩膀,将珊莎的脑袋放在自己的胸膛上。
“我要对你道歉,我亲爱的王后。”
“小指头告诉我,只要我杀掉你的父亲并封他为谷地公爵,他就会带领谷地效忠于我并且将多年的积蓄献给国库。”
“你是知道的,珊莎,我才14岁。我刚当上国王,我的父亲让七国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想改变这一切,但我需要钱和权利,我被小指头的蛊惑冲昏了大脑!抱歉,珊莎!”
得知一部分真相的珊莎立刻原谅了乔佛里,她就说嘛,一直彬彬有礼的帅气国王,怎么会言而无信,这一切都是自己母亲的那个舔狗小指头的阴谋。
被乔佛里温柔的语气一番轰炸,直接抱着乔佛里放声大哭起来,乔佛里摸着珊莎的头发,嘴角露出微笑。
等珊莎渐渐平和下来,朱厌给珊莎抹了抹眼泪,乔弗里继续说道:
“我最近刚得知消息,找人刺杀你弟弟布兰的是小指头的人,然后嫁祸给我舅舅提利昂,最后则是欺骗了你父亲,让你父亲和母亲闹翻,这样他就能借机杀了你父亲,挑起狮子与狼的战争,借机争权夺利。”
“并且他还和你的姨妈偷情,并且下毒害死了你父亲的养父,嫁祸给兰尼斯特。”
珊莎抽泣的说道:“我的父亲不该相信贝里席的,我这就得写信给罗柏和母亲,不能让小指头阴谋得逞。”
乔佛里则说道:“我会在信上签上我的名字,盖上国王印章,我一定会拿下小指头的,
到时候会交给你发落!”
“谢谢陛下!”珊莎向乔佛里感谢道。
乔佛里将珊莎拦腰抱起,放到了床上。
他今天不打算回自己房间了,此刻脆弱的王后需要国王的安慰。
珊莎耳根子都成红色了的了,她前几天刚来了月事,这意味着她已经可以同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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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话,乔佛里只是单纯的搂着珊莎而已,毕竟乔佛里十几年的教育经历实在让他无法对一个14岁的小丫头下手,哪怕在这里14岁同房很正常。
一大早,乔佛里就在珊莎的扶持下穿好了王袍,珊莎笑的跟个小傻子似的,乔佛里也是笑容满面,只等血色婚礼发生,北境和财政大臣之位都将成为自己的囊中之物了。
而付出的代建仅仅是拥有了一位14岁的御姐老婆,这或许连代价都算不上。
乔佛里召见了吕布和提利昂、派席尔、瓦里斯。
吕布等人很快就来到了会议大殿。
等最后一位颤颤巍巍的派席尔大学习到来后,会议正式开始。
乔佛里面露不悦的说道:“派席尔学士,下次你在装成颤颤巍巍的样子耽搁大家时间,我就让人把你活埋了。”
派席尔颤抖的身体一下子停住了,国王陛下连这都知道?好吧,瓦里斯现在效忠于乔佛里,知道也正常。
“抱歉陛下,以后不会了。”
提利昂心里大笑,这个老东西,表面上都快老死了,实际上连女人都还能上的动,之前提利昂也发现了这件事。
“舅舅,听说你要我三妹嫁娶多恩?”乔佛里这段时间也接触了托曼和弥赛拉,二弟就是一个憨憨的小孩子,-弥赛拉却是异常的乖巧懂事,让乔佛里很喜欢。
他前世就想要一个妹妹,但是他老妈却生了一个弟弟,这两天的区别对待,差点让托曼以为自己是捡来的。
提利昂看向乔佛里:“我本来是这么打算拉拢多恩的,但昨天我做了一个恐怖的噩梦,我觉得这件事还得您来定夺!!!”
“从今天开始,只能是别处的女人往拜拉席恩嫁,并且以后公主只招入赘,概不外嫁!”
“谨遵国王之命。”提利昂此刻心里正想着你就是去直接废除七国公爵我也不拦着你。
“吕布,史坦尼斯的舰队已经沉入了大海,现在我们只需要面对他在风息堡的两万大军就好了。”
“你去平民区招收2万新兵,稍微训练一下后主动出击,边打边练兵。”
“至于待遇嘛,一个月半枚金龙,此后每两年增加半枚金龙。”
维斯特洛是一个比烂的地方,这里的士兵都是刚放下粪叉的农夫,跟着自己的领主打仗,赢了就能烧杀抢掠,输了就直接死在战场上。
低下的生产力并不支持支持大量的脱产士兵。
比如北境,罗柏要打仗就要先召集向自己宣誓效忠的贵族和骑士,然后受过训练的贵族和骑士们指挥着自己手下的农夫们打仗。
操蛋的是领主打仗只需要准备粮草,军饷则是农兵们自己抢。
北境这种贫瘠的地方,仅仅征集了2万多青壮就让整个北境的农业几乎停产,而像河湾地这种富饶的地方,极限情况下完全可以拉起一支12万人的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