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战斗机
就在宋青瑶的新书开始引发新一波热潮, 大街小巷都讨论着书中的未来世界,手机、电脑、智脑等等词汇出现在每个街头的时候,《变猫记》终于要发售了。
普通一本书售价是六角, 如果愿意多掏四角钱,就可以提前预订精装版本,扉页上还有作者的亲笔签名,燕白推出精装版本的时候, 一口气直接要求印刷厂制作了一千册,本来报社的人很担心会卖不出去。
毕竟精装版要一块钱可比市面上的书籍贵太多了, 可谁知精装版预订的消息刚刚登报,不过一天, 读者的预订电话, 预订信就像雪花一样的飞来,如果不是考虑到亲笔签名会把宋青瑶签废,就是五千本都卖的出去。
最后,仅仅追订了五百本, 就这,一千五百本书, 宋青瑶足足签了一个星期才签完, 签到后面, 她都快不认识忆白这两个字了。
呜呜, 这真是痛并快乐着啊。
精装版书籍很快就销售一空,舍不得掏钱, 或者没机会排到精装版的读者们把目光投向了普通版本。
于是,新书发售那天,各大书店门口排起了长龙。
“让让,让让, 哎呦,我去,这是在干啥啊,排队等着投胎吗?”
看着长长的队伍,一个穿着骚粉色衬衫,胸口别着一朵红玫瑰的青年站在拥挤的人群中,惊慌失措的捂着自己梳得油光水亮的头发,一会儿又因为锃亮的皮鞋被人踩了一脚,心疼地跳起脚。
他终于忍不住了,看向混血美少年:“白—元—羽!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怒吼的声音很快又被拥挤的人声给淹没了,被迫在人群里挤来挤去的狼狈男人是白元羽的发小,今天白元羽这小子突然神秘兮兮拉着他,告诉他要带他去一个好地方。
可把张新宇激动坏了,他还以为这小子终于良心发现,要介绍一个女神姐姐给他呢,张新宇出门前特别骚包的偷喷了亲妈那名贵的外国香水,打扮的宛如个花孔雀,一边走,张新宇还特稀罕道:
“早听说你这大情圣这两天又忙着替谁当老师,今天啥风啊,竟然让您老人家想起我来了。对了,找你的那冤种是谁啊,这么想不开,说出来让哥们乐呵乐呵?”
质疑他人品可以,但是质疑他在爱情上的本事那可就不行,于是,本来答应了要保密的白元羽挺起了胸膛,特骄傲道:“小瞧我的本事?来找我咨询的可是你整天挂在嘴边的偶像呢。”
他偶像?张新宇一时间难以理解这个词汇,半晌,他突然睁大了眼睛,惊呼出声:“我去,咱沈大哥?!他追女人要找你?完了,完了,那我得离你远点。”
“为什么?”
“那可是万年铁树难得开花一回啊,你给人搞砸了,可就造孽了啊,沈大哥肯定饶不了你,回头再连累我就糟糕了。”
白元羽小脾气顿时上来了:“呸,你才搞砸呢,看着吧,小爷我肯定使出看家本事帮沈大哥,一个月内保准他抱得美人归!”
“你就吹牛吧,就你那三两下我还不清楚?小元子?哎哎,说不过你还真动手啊,你这臭小子!”
几分钟后,张新宇捂着胸口,一边小心翼翼保护着胸口的玫瑰花,看着发小停下脚步,张新宇立刻期待满满道:“到了吗?到了吗?我女神呢?”
然后,看着长到占据了半条街,看不到尽头的队伍,张新宇沉默了。
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张新宇颤抖着指着前面:“你说的好地方,该不会就是这儿吧……”
头发微卷的精致少年扬了扬下巴,得意道:“那可不,今天可是忆白先生的新书发售,这还不是好地方?”
张新宇忍不住扶额,他想起来了,这臭小子可是忆白的狂热粉丝,整天张嘴闭嘴就是忆白,新书发售可不就是好地方吗。
“你这小子,你早说啊,早说我就不跟你出来了啊!”
现在好了,他穿这么一身衣服丢人丢大了,张新宇想起刚刚那些人看自己的奇怪眼神,他就羞得不敢见人。
白元羽笑嘻嘻:“我这不是以为你喜欢这么打扮。”
“滚蛋!去去去!我没闲功夫陪你玩,我走了。”
“别啊,阿宇,阿宇,我找你来是请你帮个忙。”少年连忙做出求饶的神情。
张新宇离开的脚步停顿了:“我能帮上你什么忙?”
白元羽理所当然道:“买书啊,新书发售,每人限购一本,你来了,就能帮我多买一本了。”
“你不是已经有了一本精修版了吗?普通版本买一本不就好了?”
“哼哼,你这个文盲当然不懂我们书迷的乐趣,精修版和普通版当然要各一本收藏起来,怎么能用来看呢?所以我还需要一本普通版本的书用来日常读啊。”
显然,绝大多数读者和白元羽抱有同样的想法,喜欢的书,当然要收藏一本,读一本了,因此才刚刚破晓,书店还没开门呢,着说话的一会儿功夫,队伍已经从店门口排到了街道尽头。
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排队领钱呢。
对于白元羽文盲的指责,张新宇当然不能承认了,虽然他是不爱读书,但是好歹也是个读过书的人,比如……
“我最近就很喜欢读忆白的《凌英探案集》,在我眼里这本书才是作者写得最好的书,什么《变猫记》都差远了。”
白元羽顿时气了:“你胡说,明明是《变猫记》才是忆白先生写得最好的书!”
两人对视,确认了,是对家。
张新宇:“《变猫记》只能算是忆白先生试水之作,写作并不娴熟,还有炫技的嫌疑。而《凌英探案集》就不同了,文笔成熟,剧情精彩,未来世界的背景更是彰显了忆白先生绝妙的构思,过人的想象力,这才是忆白先生最为出色的作品。”
白元羽冷哼一声:“明明《变猫记》才是最棒的,这本书里处处隐喻,既揭露了当今社会纸醉金迷背后的**一面,更是歌颂了人性之美,尤其是这本书还是忆白先生第一本书,集结了作者全部的灵气,不可多得,要我说,阿宇你还是多读读书,不然说出去,会显得你很没有文化的。”
“哎,这位小兄弟,你说的就不对了,喜欢《凌英探案集》怎么就算是没文化呢?我就赞同你身边那位小兄弟的看法 ,我觉得这本书很不错,比《变猫记》还要出色。”
突然,一个沉闷男声从前面传来,原来是排队的书迷一直听着身后两人争论哪本书更好,终于忍不住了。
可谁知他话音刚落,白元羽还没有反驳呢,两人身后又传来了一个急促的声音:“你们是眼瞎了吗?明明是《凌英探案集》更好看!”
“呸!你才是眼瞎,《变猫记》这么有深度的书你竟然说它比不上一本哗众取宠的书?”
“哎哎?这位先生你怎么说话的?什么叫哗众取宠?那叫精彩绝伦,前所未有!”其他书粉也忍不住加入了战场。
“呸,还精彩绝伦呢,明明就是《变猫记》更好!”
“胡说,是《凌英探案集》更好!”
“《变猫记》更好!”
“《凌英探案集》!”
“《变猫记》!”
眼见着几个人就要打起来,一个穿着长袍留着一把小山羊胡的中年男人打断了众人:“诸位,诸位!听我一言可好,我来说一个公道话,我们大家同是忆白先生的书迷,两本书又都是忆白先生所著,何必非要争个高下呢?”
此话一出,几位书迷冷静了下来,其中一人突然在人群中喊:“那你说,哪本书更好?”
山羊胡子捋胡子的手一顿:“这,这……如果非要在下品评一番的话,这两本书各有千秋,都是忆白先生最为精彩的作品,《变猫记》文笔绝佳,充满灵气,《凌英探案集》构思巧妙,剧情精彩绝伦。”
众人听此点了点头,嗯嗯,说得很中肯。
“只是吧……”
嗯??只是?众人点头的动作停顿了,下一秒,只听见那个山羊胡子用十分诚恳的语气道:
“这《凌英探案集》虽好,依在下之见,和《变猫记》相比,还是差了点意思,当然,我不是说《探案集》不好,只是吧,这个故事在剧情上未免有些过于脱离实际,天马行空了些,所以……”
“he~tui!”
话还未尽,一口痰吐到了山羊胡子脚边,空气瞬间静了静,下一秒,山羊胡子爆发出怒吼:“谁?是谁干的!”
“你老子!怎么了?《凌英探案集》就是好,你个老阴比,夸一踩一当我听不出来?”
“对,当我们是傻子吗?《变猫记》和《凌英探案集》比就是个弟弟!”
“我呸,你们这群文盲,《变猫记》才是最有文采的!”
“《变猫记》好!”
“《凌英探案集》更好!”
“《变猫记》!”
“《凌英探案集》!”
“你敢吐我口水,我今天就要替你爹教训你个□□崽子!”
“来啊,谁怕谁是孙子!”
“哎呦,谁扯我胡子,快松开,快松开,我宝贝的胡子呦。”
“啊啊,我的脚,你们别打了,踩到我了!”
一时间,混战波及的人群越来越多,不少排队的读者都卷入了这场凌猫之争,整条昌盛大街乱作了一团,在拥挤的人群中,一个骚粉色西装的男人跌跌撞撞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等他终于挤出来的时候,今天早上出门前的光鲜亮丽彻底不见,头发乱成了鸡窝,西装外套被人撕烂了个大口子,胸口的玫瑰花更是早就不知道飞哪去了。
男人弯着腰还没喘口气,头顶就传来了一个轻松的少年声音:
“呦,阿宇,你出来了?”
这场纷争的始作俑者之一,一头微卷软毛的精致少年,翘了翘唇,得意洋洋地晃了晃自己怀里的书。
张新宇大喘着气:“你,呼,你哪来的书。”
白元羽:“哼哼,当然是小爷我聪明,趁乱买的喽,行了,看你虚的,你别喘了,赶快趁着他们还争着,赶快去买书。”
张新宇无语了,好家伙,他喘成这样是因为谁啊,这人就没点罪魁祸首的自觉吗?竟然还有心情趁乱买书?这也太阴险了吧,像自己这么有道德底线的人当然不会与伙同了,他自然是,自然是……
张新宇拔腿就冲向了书店,大喊一声:“伙计,我朋友在后面忙着打架,我替他买,给我两本!”
…………
这场书粉之争最后以巡逻队到场告终,好在大家都是读书人,并没有造成什么伤亡,反倒给《变猫记》的发售,以及忆白的新书又宣传了一波。
毕竟,同一个作者名下的两本书的书粉,因为争论谁才是作者最优秀的作品而当众打起来,属实是一件离谱的事情,接连上了好几天的报纸头版头条,闹得整个沪上都知道了,顺便知道了忆白的新书《凌英探案集》是一本不可多得,十分精彩的书。
毕竟,读者都能为了它打架了,于是本来对科幻小说不感兴趣的很多人,都花钱买来了报纸读一读,这一读,可不了得了。
“飞机?高铁?磁悬浮列车?智能机器人,这些东西也太神奇了吧,这就是未来世界吗?”
抓着报纸读个不停的少年叫裴泽正,是沪上大学飞机制造专业的一名大三学生,同时也是文学社的社长,十分沉迷文学作品。
最近更是成了忆白先生的书粉,连夜读完了《变猫记》后,听说《凌英探案集》开始连载,张新宇第一时间买全了报纸,天天定点打卡读书。
见此,裴泽正的父亲,沪上大学飞机制造工程教授裴义很是不满,他既是严父又是严师,独子学了相同的专业,并且十分有天赋,这个科研狂人就恨不得儿子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到科研上,尤为厌恶儿子沉迷读小说,浪费时间。
“咳咳。”
严肃的咳嗽声从身后传来,裴泽正身子一僵,慌忙把桌子上的东西盖住,父亲的声音已经来到了跟前:“别挡了,我都看见了,哼!”
裴泽正只好站起来虚笑着:“父亲。”
中年男人即使在家中也身着正装,他正襟危坐,眉间有着几道深深地竖痕更显严肃,开始日常教训儿子:“我早就说过,你如今正是关键时期,不要把精力浪费在其他无用的事情上,你的论文写完了吗?你的实验出结果了吗?整天游手好闲,你就算是我的儿子,如果达不到要求,我也不会给你开后门的……”
男人一句句的训斥,裴泽正低着头撇了撇嘴,小声道:“不用您帮忙,我也能毕业。”
中年男人顿时眉毛一竖,他抓起桌面上的报纸:“《凌英探案集》?科幻小说?一群连最基本的科学知识都不懂的人胡编乱造产物,你也看?还什么未来世界?简直是……不知所谓!”
自己心爱的书被贬低,裴泽正站不住了,他急切地抬起头来:“父亲,这不是胡编乱造,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里面很多东西很有参考价值,就比里面这个能隐身使用光能做武器的激光战斗机,我觉得设想很好啊,我们其实可以……”
“闭嘴!还说不是胡编乱造!”
就在裴泽正兴致勃勃地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时候,他的父亲终于忍不住了,怒火冲冲一拍桌子:“什么水激光武器,还隐身?你当时变戏法?这是科学,不是幻想!”
裴泽正的父亲裴教授是个非常讨厌科幻小说的人,原因很简单,他曾经非常看好的一名学生就因为沉迷于看小说,不仅成绩下滑,毕业后不从事本专业,还跑去和人开了报社,写起了科幻小说,说是什么要借着小说普及科学知识。
本来嘛,裴教授还不至于非要干涉门下学生就业,可没多久,这家伙竟然被抓进了大牢,原因是和别人为了争女人大打出手,失手把人打死了。
原来这货明面上说是为了普及科学知识,创业,实际上,他是个好色之徒,天天借着自己高材生文化人的身份到处泡妞打牌,还找裴教授借过钱呢。
这下可是把裴教授的脸面丢尽了,那阵子他可是天天和老友炫耀自己有一个为了普及科学知识献身的学生呢。
想到这一层,裴教授脸更加黑了,他下了死命令:“立刻把你这些不知所谓的书都给我扔了,半年之内把你的课题研究结果交上来!”
说完,裴教授怒气冲冲地走了,徒留裴泽正站在原地唉声叹气,他看着桌面上的报纸,看着那些令他心动不已的设想,看着,看着,突然,裴泽正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为什么,他不尝试着把书中的东西做出来呢?
裴泽正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他竟然会有这样的想法,他当然知道科幻小说的幻想虽然有意思,但是很多细细一考究都是不符合逻辑的,父亲说得其实很多都是对的,可是……裴泽正抓紧了报纸,他就是觉得这篇文中的许多幻想十分真实,就好像是真实存在,作者亲眼所见一般。
里面浅浅提到的一些科学原理,以他这个从小对科学十分热爱,读了无数书籍的人来看,竟然也是站的住脚的。
甚至,可以称得上一句,天才的设想,超前的科技!
裴泽正越想,心情越发地激动,他的心脏砰砰砰地加速跳动,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真的实现书中的设想,但是,他想试一试,他想证明给父亲看。
忆白先生的书不是不知所谓,他也不是浪费时间!
想到此处,裴泽正坐不住了,他抓起报纸就冲回了学校,竟是一刻也不愿意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