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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纵使相逢应不识

两日后的晚上,胡悠终于回到他位于滇州的小院里。

上一次他走得太急,都没来得及确认她恢复得如何就不得不赶回去。那边有太多事情需要他处理,想早离开一个时辰比登天还难。但今天他还算幸运,可以提前结束作为林煜的工作,做回他更喜欢的那个身份,胡悠。

“明明连日行千里都有,可惜没找到分身的功法。”胡悠抱怨。

他之前在翰林院藏典阁找到很多残破到连书皮都没有的功法典籍,这些秘法失传已久,世间几乎已无人相信它们的存在。就连林煜自己也是亲自验证过之后,才确认真有其事。

林煜每日去藏经阁,把他认为最有用的几种功法练了个**不离十。多亏其中一种秘法,他才能在纪风扬通知他子衿有难时,在一个时辰内从从京城赶到了滇州。

因为那本书没有封皮,他把这种功法称作“日行千里”。普通轻功注重提升脚力和平衡,但这种内功改变的却是身体周围空气的流动方式。就像飞得最快最远的鸟儿翅膀往往不动一样,日行千里能借助空气的变化完成看似毫不费力的快速移动。但不费力只是表象,使用者需要使用真气才能改变空气流向,所以哪怕是他,也很难做到当天在京城和滇州之间往返。

胡悠在院子里等得急了,走出去朝她来的方向张望。

夜色渐深,小院门前光滑的石板在月光的映照下散发出温柔的光。不少人家已经点上了灯,星星点点的灯火像萤火虫一样陪伴着沉睡的大地。除了虫鸣和水声外,这里还能听见蛙鸣。以前她说她爱听青蛙的叫声,所以他便在院子里挖了一座小池塘。

胡悠听到脚步声传来,赶忙跑回院里在竹椅上坐下,饮了一口茶,努力酝酿出风轻云淡的状态来。直到听到敲门上,他才慢悠悠地走上前去。

她虽然表情不善,但气色不错。

看见她没事,他的心情已轻松了大半,“金堂主请。”胡悠侧身请她进院。但她却一动不动,只死死盯住他看。

胡悠心里明白,她是觉得自己的脸模糊不清,所以总想要看清他的长相。但就算她把眼睛望穿了也没有用,因为通过这种被他称为“变幻莫测”的秘法,他的脸在她眼中是无法辨识也无法记住的。要想使用这种功法,需要他亲手把写好的符箓贴在目标身上,胡悠不禁想起桃花飞舞那天他以胡悠的身份第一次接近她时的光景。

她猛地撞开他的肩膀,走进院里。进去之后,她在他刚刚坐过的那张竹椅上坐下,架势不像是来做客,倒像是回到了家。

胡悠拿来一条木凳,在她对面坐下。

“为什么要偷格物剑?”

“无可奉告。”胡悠看着她质问时可爱的表情,忍不住笑了。

“你老板是谁?”

“无可奉告。”

她挑起一只眉毛,做出恐吓的样子,“你什么都不说,就不怕我把你偷格物剑的事情向全武林公开?”

胡悠想要摸摸她绯红的脸颊,但还是忍住了。“金女侠当时没有说,我想你以后大概也不会说。今天我邀金女侠来,是为你武林大会上的义举向你当面致谢,为此我准备了一份礼物,聊表谢意。”

他从怀里掏出那件他准备已久的东西,“这是用万年雪蛛丝织成的斗篷,不仅普通兵刃无法穿透,还轻薄透气,能浮于水。金女侠经常穿着,才算是物尽其用。”他把斗篷打开来,银白色的丝线熠熠生辉,

仿佛月光织成的一样。

她双眼圆睁,直盯着这件衣服看了半晌,就在胡悠以为她要伸手去拿时,她却忽然甩过头去,“昨天你救了我一次,武林大会上我救了你一次,咱们扯平了。”

胡悠心想,她如今懂得人情世故了,是好事。“昨天胡某只是行举手之劳,比不得金女侠的救命大恩。如若女侠不肯收下这份薄礼,在下必定寝食难安。”

“我不要你的礼物。万一你想害我,在上面施了什么咒,我岂不死得不明不白?”

胡悠安慰自己说,她现在知道谨慎行事了,是好事。“要不这样吧,你把我的罪行写下来,我在上面签字认罪。然后你把信交给一位你能信任的朋友,如果哪天……我得罪了你,你就让他把这封信公之于天下,如何?”

“你这样就更可疑了吧?”她皱起眉头,“为什么一定要我穿?”

胡悠表面上镇定自若,内心里却在扶额痛哭。“你看这样如何,除了刚才你问的那些问题,你应该还有其他想要知道的事。我把那些事的实情都告诉你,你可以再多写几封告密信。日后,如果你对我稍有怀疑,可以随时向那些当事人告发我,这样你可还放心?”

“那怎么能叫告密呢?”一边说着,她一边伸手接过了斗篷。“那你说说吧,你偷剑那晚都看到了什么?”

胡悠的心情这才真正放松下来,微微一笑,“我正要把剑从乘月门的藏宝阁中拿走时,有四个人走了进来,但他们都把我认成了别人。”

“为什么?”

胡悠叹了口气,“无可奉告。”

见她起身要走,胡悠赶忙说道:“你先听我往下说,那几个门主的事情你不想知道?”她狠狠看了他一眼,又坐回竹椅上。

胡悠说道,“江海门门主谢金雕前几年为了跟扶桑岛上的千代帮谈判,把自己七十多岁的老母亲送过去当人质。千代帮中的主战派为了挑起战争,在谈判期间将他的母亲残杀。所以那天晚上他看到的拿走格物剑的人应该是他母亲,否则不会一看见我就跪下磕头,还要我原谅他的不孝。”

“怪不得第二天他脑门上有一大片淤青。”她点了点头。

“江湖中人都知道,沙罗门门主冯毅的位置是靠他在比武中杀死自己的孪生哥哥冯择获得的,而他之所以自断一腿,是为了表示就算自己跟冯择条件相同也照样能赢他。但冯毅那天看到我时,却一直求我不要说出真相。”

“我猜,他是把你看成他弟弟,也就是真正的冯毅了。”

“聪明。”胡悠点头微笑,他想了半天才想明白的事情,她竟然一下就猜到了。“冯择早年在江湖上结下了不少仇家,再加上他又断了一腿,门主之位本来与他无缘。他的孪生弟弟冯毅为了让他顺利得到门主之位,决定与他互换身份。比武前他们俩互换了衣服,比武中冯毅故意输给了冯择,再被他杀死。从此以后,冯择就以他弟弟冯毅的身份成了沙罗门的门主。”

她冷哼一声,“真狡猾。人死债消,冯择结下的仇也就不了了之了。只是可怜了他弟弟,明明为哥哥牺牲了那么多,冯择再见到他,想的却只是自己的权势地位。”她抬起头来问道:“那颜清回呢?”

“乘月门门主颜清回原本只是乘月门的一个普通外门弟子,后来因为入赘颜家,娶了上一代门主的女儿颜可晴才得以成为新任门主。但在娶颜小姐之前,他已经有了一个名叫阿梅的妻子。颜清回不顾阿梅当时正怀有身孕,休掉了她。然而他成亲五年后颜夫人却没生下儿女,颜家怕后继无人,就把阿梅的孩子接过来抚养,那个孩子就是颜章。颜章被接走之后没过多久,阿梅就死了。”

“颜章脑筋异于常人,或许与此有关。”她的眉眼因为动了恻隐之心而显得格外柔和,“阿梅是因为离开孩子而郁郁而终的吗?”

“颜清回在把我认成阿梅之后,表现出来的并非愧疚,而是恐惧。他怕阿梅前来索命,怕到把颜夫人都给卖了。”胡悠轻蔑一笑,“他们夫妇两人手上怕是都沾了阿梅的血。”

“那杨柒潇呢?”她突然问道。

“他啊,大概没把我看成别人。”

“为何……”

“那我就不清楚了。”胡悠站起身,踱步到小池塘边停下。

她没有继续追问。

一声清脆的蛙鸣从池塘里传来。她跑过来蹲下身,像个孩子似的趴在池边看莲叶上的小青蛙。

看到这样的她,胡悠不禁更为自己即将问出的问题而难过:“我找到你时,你正要用真气攻击自己的心脉吧?”

“我本来是那样打算的,但后来我改主意了。”她抬头望着他,一脸轻松,“我想起了一个名字,在见到他之前我不想就这样离开。”

胡悠看着她的笑脸,心脏怦怦直跳。

“要是能在这儿喝上几杯就好了。”

胡悠假装回想了一下,“酒我倒是有一坛。对了,今天我还摘了点贡菜,给你尝尝。”

清脆爽口的贡菜是她最喜欢的下酒菜之一,还有就是春笋拌火腿,可惜那道菜对食材的要求很高,不太可能出现在这样的郊外。

不一会儿,胡悠端着菜和酒出来了。还没等他坐下,她就把手伸进盘子尝了一口,又拿起他为她倒的酒,一口饮下。

她打了个酒嗝,眯起眼睛,一脸享受的神情。

“你怎么不怕我给你下毒了?”

“无可奉告。”

“你慢点喝,酒就这么多,喝完就没有了。”

她翻了他一个白眼,开始吃菜,没过一会儿,那盘贡菜就见了底。

“就算没有酒,菜总该管够吧?”

胡悠无奈一笑,回屋取来了更多的贡菜。看她吃得这么香,胡悠也难得地心情舒畅,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其实,我本来不确定你有没有拿格物剑。”她忽然凑近他,脸上露出胜利的笑容。

胡悠的耳朵感觉到她温润的呼吸,-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

“但你自己承认了。”

胡悠觉得时间差不多了,砰的一声“晕倒”在桌上,在桌下偷偷吐出了掺了迷药的酒。

“胡悠?”她一边说一边晃他的胳膊。

看他没了反应,她又像那时在山洞里一样,用手把他的脸仔仔细细摸了个遍,直痒得他差点笑出声。

“真的不是他吗?”她坐回桌前,声音中有一丝失望。

忽然间,他感到脖颈处一阵酥痒。原来是她把鼻子凑到了他的颈窝上在嗅他的味道。他浑身燃起了一团热火,他想不顾一切拥她入怀,想像以前那样与她缠绵悱恻。

但他的身体却一动不动地僵在原地。他对自己说,在事情彻底解决之前,不能在她面前暴露身份。但他知道这只是一个借口,他心中有另一个声音对他说:“你没有资格。”

她为他牺牲了那么多愿望,又因他经历了那么多危险,而他又做到了什么?

以前的林煜已经失去了她身边的位置,现在的他需要重新获得资格。

终于,她放弃在他身上寻找林煜的影子。她发动内力把他背回屋放在床上,正要走出门口时,又返回来帮他把鞋脱掉方才离开。

胡悠躺在床上一动不动,闻着残留着她气味的空气,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胡悠起床后像往常一样走到池塘边,把手插入水下的淤泥之中。

但那里什么都没有。

胡悠不知此刻是该哭还是该笑,但有一件事可以确定,格物剑已被她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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