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那把剪刀断然不会平白无故地出现在破庙中,而无论陈中泽打听到的线索,还是素姑自己的交代,都没有那把剪刀的存在。
当然,在许长恒看来,若说宋睦便是真凶,疑点并不止这一个。
宋睦刚来南和县城没有几日,他是如何将秦英约到破庙的?秦英并非宋汐,她深居简出,素日很少出门,若是宋睦想与她相约,定然要经过她身边的那些人,但风婉却并未听说过此事,除非她在撒谎,否则宋睦不太可能以一人之力将秦英约到破庙之中。
更何况,秦英对宋汐的敌意是光明正大的,她既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栽赃嫁祸宋汐,便从未想过要隐瞒其他人她不喜欢宋汐的事实,若是她刻意要让宋汐兄妹难堪,怎会如此遮遮掩掩?不仅瞒住了云家的人,而且所有事情还亲力亲为,连去春明班那种地方都不惜女扮男装亲自前往,而这些事情,她大可吩咐一下其他人便能做到。
除非,她不敢让云家人知道她要做什么,难道她是在担心云向迎知道她又为难了宋汐后他会不高兴吗?可她是个敢与其他男人在自己私宅**的女子,而且那宅子还是她的相公云向迎为她购置的,有违妇道的事情她都不怕会触怒云向迎,又怎会因这点小事而担心他知道?
总之,整件事还有太多疑点。
“无论如何,都要先行抓到宋睦,只有将他捉拿归案,一切才有可能真相大白。”安子睿也方才的推断其实有太多不合情理的地方,皱眉望向了潘柏,“潘兄,可查到他的下落了?”
潘柏默然地摇了摇头。
最后见过他的人便是春明班的胡宁,自从他离开春明班后,便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了,而且他也未曾回客栈去,虽然他的行李也都还在那里。
不过,陈中泽送给他的那头毛驴倒也不见了。
那头毛驴有些与众不同,若是宋睦是骑着毛驴出城的,那守城的壮班衙役或城门附近的百姓很可能会留意到,可是,并没有人对那头毛驴有什么印象,也没有人能确定宋睦已经出了城。
略一思忖后,安子睿看向了陈中泽,道:“中泽,这两日还要你辛苦一番,早日查到宋睦究竟藏在了何处。”
陈中泽并不情愿,刚要回绝,却又听他道:“只有早日找到他,才能彻底洗刷宋姑娘身上的杀人嫌疑,否则,她不仅可能是共犯,也有可能就是唯一的杀人真凶,毕竟到目前为止,她是可以确定的最后一个在破庙见到秦氏的人。”
方全适时地叹息道:“是啊,南监女牢比男牢还要湿潮,到处都是蟑螂老鼠,虽说宋姑娘平时验尸时见过的那些东西可能更严重,但她毕竟是个姑娘家,总是待在那种地方实在是太可怜了些……”
说着,方全还看了一眼她,示意她也说两句。
她便只能会意地赞同他道:“没错,南监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我还在壮班的时候,成天在那里当值,你也该听说过,凡是进了女牢的女子……”
还未听她说完,陈中泽便噌地一声站了起来:“本公子这就去。”
等他的身影消失在议事堂不久后,院子里又传来了他略显不耐的声音:“姓潘的,你还不走?”
虽说他对自己的称呼颇为不敬,但潘柏显然并未与他计较,在看了一眼安子睿并得到他的同意后,他站起了身,往外走去。
安子睿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道:“昨夜你辛苦了,今日便在家里歇息吧。”
她摇头:“我不必……”
她的话还未说完,沈志远便也笑着道:“没错,春明班的那些姑娘可是在咱们南和县城出了名地狂野,个个都如狼似虎的,许兄弟在那里待了一夜,身子定然是吃不消的,你便不必客气了。”
连方全也认同地点了点头。
她甚是无语,解不解释都觉得不妥,最后只能默认,但还是道:“我还是想先去一趟破庙。”
安子睿问她道:“是觉得有何疑点吗?”
她摇了摇头,并未直言心中的疑惑:“我觉得那里可能还有我们没有找到的东西。”
虽然不知道她想干什么,但安子睿并未反对,沈志远提议与她一道过去,他也同意了。
到了破庙时,他们远远地看见一个人在门口徘徊,竟是南风馆的司玉。
他的手中提着一个篮子,里面装的都是纸钱冥币,一看便是想进去祭拜秦氏的,但因着里面有壮班的衙役守着,他进不去,却又不愿离开。
“我之前不是说过,等案子破了,你才能进去吗?”许长恒对他的执着稍有惊疑,问,“你为何如此心急?”
“官爷莫怪,只因我昨夜做了个梦,梦中云二夫人向我哭诉她死得冤枉,我心中不忍,便想来送她一程。”司玉的神色比之前更悲痛了几分,看起来也更为疲惫了些,“官爷不必为难,我也只是来试一试,大不了便在这里烧些纸钱给她便是。”
沈志远劝他道:“那阁下还是在这里烧吧,里面是进不得的,若是现场乱了,就有可能让真凶逍遥法外,那秦氏才真的是死不瞑目了。”
听了他们的话,司玉只能失望而归。
看着他的背影,沈志远感慨道:“自秦氏离世后,整个云府无一人来问案子进展如何更没有人来这里看一眼,倒是这南风馆的头牌还有些心意。”
进去后,她和沈志远兵分两路,开始各自搜查。
照着规矩,这里已经被查了三遍,但并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沈志远在殿中,毕竟那里是秦英遇害的地方,但这次,她却到了院子里。
因着这里要翻修,院子里有不少的坑,大多是挖树时留下的,被掀翻的地砖也被堆了不少,坑坑洼洼地到处都是一片狼藉。
虽说院子也被搜过了,但并未经仔细翻查,她特意盯上了一些看起来被雨水冲进了泥土的小坑。
借了院子里原本就有的小铁铲,她开始从坑里挖土,小半个时辰后,连守门的壮班衙役都躲在树荫下休息了,可她还在继续。
日头正是晒人的时候,过来帮忙的沈志远见她热得满头大汗,不由劝道:“不如咱们晚些再来吧,这会儿也太热了些。”
毕竟只是自己心血来潮,她不好连累他,道:“沈大哥,你还是先回去吧,这里留我一个人也行。”
见她不肯放弃,沈志远只能无奈道:“来的时候两个人,走的时候自然也是两个,哪能我一个人回去。”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没过多久后,她终于在泥土里翻到了一件很可能足以证实她推测的物件儿。
仔细地拨去外面的泥土,她能清晰地看见,在她的掌心躺着的,正是一枚金扳指。
她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对沈志远道:“沈大哥,找到了。”
沈志远闻言,凑了过去,看见那只金扳指,奇怪问道:“这是什么?”
“金扳指。”她眸光微动,道,“很可能是春明班的胡宁姑娘曾经看上的那枚金扳指。”
沈志远更是一头雾水:“什么?春明班?”
“春明班的胡宁姑娘说,那个将女客官泼了一身水的人,曾经打算送给她一枚金扳指,可那人走的时候,金扳指却并不在他身上,而是告诉胡宁说可能是落在了她的床上,让她自己再找一找。后来,胡宁并未在她的屋子里找到什么金扳指,以为她的那位客官是在骗她。不过,她以为金扳指是被他藏在身上拿走了,但事实并非如此。”她将金扳指又仔细地擦了干净,对沈志远道,“那个时候,金扳指其实已经在秦氏的身上了,而且还随着她来了这里。”
沈志远不仅还是不明白,而且愈加糊涂了:“许兄弟,你究竟在说些什么?”
“我们先回去吧。”她抬起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站起身来道,“无论如何,都要先确定这枚金扳指的主人究竟是谁。”
在回去的路上,她本想先找到陈中泽,确定一些事情,但因着他与潘柏去打听宋睦的下落,他们并未找到他。不过,她去了一趟曾经听陈中泽提起的一家金店,并在那里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回到衙门后,沈志远陪她去安宅找安子睿,他们到的时候,他与安川正在凉亭中下棋,看起来颇为悠闲。
只抬头看了她一眼,安子睿便惊讶道:“长恒,你这是掉泥坑里了吗,怎地满脸都是泥?”
她愣了一下,这才想起自己曾用手擦过脸,而她的手却并不干净,当时她并未多想,可这一路来,沈志远竟然也没有提醒过她。
沈志远替她道:“许兄弟去了破庙,在院子里一直翻土,挖了快一个时辰,终于找到了个什么金扳指。”
正盯着棋盘的安川终于抬头看了她一眼,问道:“什么金扳指?”
将包着金扳指的一方帕子递给了安子睿,她道:“这金扳指可能是宋睦的。”
不明所以的安子睿打开了帕子,递到了安川的面前让他瞧了瞧,然后问她道:“这是何意?”
“前几日,陈大哥为了讨好宋姑娘,曾经经常与宋睦一同出入。属下听他说,宋睦看上了一家金店的首饰,陈大哥便让他进去挑选了几件,然后为他付了钱,算是送给他的。”她的声音并不大,却因语气笃定而十分平静,“方才在回来的路上,属下与沈大哥已经去金店问过了,这一枚金扳指的确是他家的。”
安子睿问道:“那金店的掌柜又是如何确定金扳指是卖给宋睦的呢?”
“因为这种款式的金扳指店里只剩了最后一枚,而且还有些残缺,上面的雕纹少了一枚叶子,”沈志远解释道,“当时掌柜的还提醒过陈兄弟,可是他带来的那位公子却偏偏喜欢,戴手上便不愿摘下来了。”
在他的提醒下,安子睿也找到了金扳指上残缺的地方,并递给安川看了一眼,见他并无异议,才道:“果真如此,如此说来,宋睦的确去过破庙,这扳指便也算是他是真凶的一个物证了。他大概是在行凶后逃得太匆忙,故而将扳指弄丢了。”
沈志远也附和道:“这次真的是辛苦许兄弟了,我当时还不明白她在找什么,原来竟是这么关键的物证,这下便算得上认证物证齐全了,只要抓到宋睦,案子便彻底破了。”
沉默多时的安川的手中把玩着一枚棋子,突然问她道:“你怎么知道,宋睦会将扳指丢在破庙中?”
听他这么问,沈志远与安子睿也看向了她,皆心怀困惑。
她稍一迟疑后,道:“因为属下觉得,带这枚金扳指去破庙的人,并非宋睦,而是秦氏。”
众人皆是一怔,安子睿惊疑问道:“长恒,为何这么说?”
她略一思忖,答道:“因为在春明班用水淋湿秦英的并非是旁人,而是宋睦。”
当时,在春明班寻花问柳的宋睦恰好看见了女扮男装的秦英,因为他在秦英的私宅见过她,故而很快认出了她,并且为了泄愤,特意将一盆水从上泼到了她的身上。
后来,在素姑来找胡宁讨要衣裳时,他便借机将手上的金扳指藏在了那件衣裳的袖袋中,而胡宁也的确说过,是他亲自将衣裳递到了素姑的手上。所以,其实他的金扳指既不是落在了胡宁的床榻上,也不是自己带走了,而是在不知不觉中到了秦英的身上。
“你的意思是,宋睦将他的扳指藏在了秦氏所换的衣裳中?”沈志远不解地问道,“他为何要这么做?”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安子睿了然道,“宋睦是想冤枉秦氏偷了他的金扳指。”
所以,胡宁才会说,他最后一次与她上床时明明很着急,但出了门后却并未着急离开,而是一直站在栏杆旁等了许久。
那时,他应该是在等秦氏穿着那件衣裳现身,好将扳指的事情嫁祸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