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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做人理念太重要

萧进宝不知道他这些冠冕堂皇的做人理论给自己的女儿人生带来了多少痛苦。

萧进宝的新生命无辜论,让电话那头的萧夏攥紧了拳头,坚定了决定,一股母爱涌上心头,这是从未有过的全新生命感受。

这是她的孩子,虽然他爹很坏,但孩子是无辜的,我一定要把他生下来。

然而,接下来,生命无辜论,发展出了孩子幸福论。

每个人都有追求和实现幸福的权利,也应该配有幸福。

作为父母,应该帮助孩子实现这个。

为了让孩子出生后,有爸爸有妈妈,不成为单亲的孩子,萧进宝怂恿自己的女儿尝试着接受贺吴庆。

在他看来,贺吴庆使得萧夏怀孕,得到萧夏的手段实在是卑劣,但是,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他是爱萧夏的。

不爱一个女人,对一个女人搞这么多干什么?

况且,在萧进宝看来,有哪个男人是不坏的?

男人不都是下半身的动物吗?

如果男人不坏,不想得到女人,这个世界上根本不会有人类。

男人坏是正常的,男人不坏是不正常的。

他甚至有点欣赏贺吴庆,敢于对自己认为是漂亮的女人下手,敢于追求自己想要得到的女人,哪怕是不择手段。

他没有想到过,也没有区分出,**和爱情是两个不同的东西。

贺吴庆只是想满足自己的**,而不是对萧夏真正的有爱情。

在萧进宝看来,萧进宝爱萧夏,才想要不顾一切的上了萧夏,导致她怀孕。

这不是一个十分坏的男人,因为他做了坏事之后,一直说要负责。

得知萧夏怀孕之后,即便是有了其他相好之后,依然决然的来对萧夏说要负责,要同她结婚,做孩子他爹。

这是极为难得的负责任的男人。

萧进宝分析着,怂恿着萧夏和贺吴庆在一起。

哪个男人是没有缺点的?

吸烟、喝酒,甚至沾花惹草,不都是男人常见的缺点吗?

作为女人,应该学会包容。

谁还没有缺点呢?

你自己就没有缺点吗?

软弱无能……等等,女人的缺点也是不少的。

再说,男人能够学会回家,能够回家,就已经算是好男人了。

所以,在萧进宝看来,即便贺吴庆有沾花惹草的行为和习惯,也不失为一个好男人,因为他懂得谁才是他的妻子和孩子。

萧夏从来没有听父亲说过这些话。

她十分讶异自己的父亲会说出这些话。

她到今天才意识到,自己的父亲也是一个男人。

一个深谙其他男人心理的男人。

萧进宝在论证贺吴庆的可接受性时,还特地谈到了那个生日晚会。

你看,这个男人对于你付出了多少。

你当众拒绝人家,人家原本是多么丢脸的事情。

如果你当时就同意做他的女朋友了,那么你接受的是光明正大的祝福,你们的关系、你的怀孕也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人家之所以对你这样,也是因为你自己不懂得尊重人家的缘故。

怀孕了,有了孩子,就要为孩子将来的幸福着想。

那么,对于孩子而言,是跟着一个单亲妈妈好呢?还是让他有父有母呢?

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有父有母的好。

贺吴庆是外省仔,但外省仔怎么啦?

外省仔就不是人?

外省仔就没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

我们g省人就是太排外。

人家也想娶g省的女孩做老婆。

这是赖蛤蟆想吃天鹅肉?

近年来,人家外省实际上也发展得很快,好不好?

再说,人家千里迢迢来g省打工,本身就是一种勇气,一种改变自身,改变未来的勇气。

萧进宝对于外省人并无偏见,他对于周围人排外的倾向甚至是抵触的。

只是他说这话时,多少有些理想主义,书生意气。

他无形中将自己的女儿当做救世主了。

为了另外一条生命而委屈牺牲女儿的幸福,为了一个外省男子的可怜可悯而忘却了,这即将改变的是女儿的人生。

萧进宝又论证了两个人在一起对于孩子成长的好处,经济上的,心灵上的。

女儿真的被他说动了。

至少一个坚决的念头从萧夏的最内心处萌生。

孩子-定要生下来。

无论怎么样艰难困苦,我都要将他拉扯大。

这是我的孩子。

我的生命。

我是母亲,孩子的母亲。

至于那个男人,似乎是为了孩子的将来,自己应该听爸爸的话,跟他在一起,同他结婚,只有这样对孩子的幸福才是最好的。

“当然,无论你最终怎么样抉择,爸爸都支持你,尊重你。

毕竟是,这个孩子出生了,养大个孩子不容易,虽然爸妈会帮你,但主要还是你辛苦。

是否接受贺吴庆,跟他结婚,一起组建家庭,养育孩子,也由你自己决定。

婚姻自由。

你已经长大了。

自己的人生大事,自己作主。”

萧进宝没有想到,自己的女儿虽然是二十岁了,但心智上其实并不成熟,还是个小孩。

此刻的女儿更多的是个无助的小孩。

对面临的事情,是空白的无知。

给女儿手机充好值,萧进宝回家,妻子萧氏立刻要他打电话给女儿。

萧氏的观点与萧进宝的观点完全不同。

萧氏要求女儿马上回来将胎儿打掉。

萧氏第一个不同意萧夏嫁给一个外省仔。

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到狐狸满山跑。

她自己嫁给萧进宝这个穷光蛋,已经是够一辈子辛苦了,她不希望自己的女儿比自己还要惨。

嫁到外省更穷更远的地方去。

在她眼里,外省到处都是穷山恶水,到处都是衣不蔽体,饱不裹腹,要吃没吃,要穿没穷。

要不然,那些外省人怎么千方百计离乡背井,来到自己g省打工?

来到了,什么工作都工,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儿也舍不得离开?

女儿是自己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她可舍不得她嫁到外省去。

她只愿女儿一辈子在自己的身边。

嫁到外省去了,自己从没有去过外省,一年到头,还能见到女儿吗?

她恨那个外省仔对自己的女儿死缠烂打,她恨那个外省仔心术不正,阴谋诡计搞大了自己女儿的肚子。

她的女儿如今只有打掉孩子才能重新回头,才能重新嫁个好人家。

否则带个拖油瓶,还能嫁?

就算是能嫁,也是要低人一等。

胎,必须打掉。

她做个母亲,没有人比她更清楚失去孩子的心痛。

死萧洒之前,她就曾经生下一个孩子,是个女婴,出生不到两天,就生病,养不活,死掉了。

死体就草草埋在家门口对面的河洲。

每当看向那个方向,她的心还在隐隐的揪着疼。

那是她的孩子。

死了,还是她的孩子。

她永远不会忘记她。

那曾经是自己身上的一块肉。

正因为如此,她更要女儿打掉胎儿。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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