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狩猎
旺火每天晚上都热火朝天。
单曲发的不错,乐队的演唱也顺利的进行了下去。
抱着吉他的阿怀沉熟专注的唱着一首总会被人传唱的歌。
“拥抱若未能令你兴奋——
便宜地唱出写在情歌的性感
还能凭甚么,要是爱不可感动人
俗套的歌词煽动你恻忍
谁人又相信一世一生这肤浅对白
来吧送给你叫几百万人流泪过的歌——”
自己创作的歌打场,但平日里还要唱些耳熟能详的歌平衡人气,当天发到易云音乐上的《给我的十六岁》反响不错,成为了苦瓜乐队第一首主打曲目。
顺利的组建让怀锋这几天都心情不错,只是开心或难过他都不擅长与写在脸上。
“我只想跟你未来浸在爱河
而你那呵欠绝得不能绝
绝到溶掉我——”
一首苦情歌结束,有人叫好,有人鼓掌。
但更多的还是聊着自己的天,吃着自己的东西的顾客。
“谢谢聆听。我们乐队会休息一下,大家一会见。”怀锋低声说完,将麦克从架上拆下来拿在手里,和小圣,武玥走下台。
“那天谢谢你!”
怀锋刚从舞台上下来,迎面走过来一个女孩子。
身形很瘦,穿一身白色套裙,束一个单马尾。望着怀锋笑意盈人,眼神明亮,大声致谢。
毕竟只有一面之缘,怀锋开始有点疑惑,看了女生半天才想起来。然后只是点点头将麦克和吉他放回吧台去。
林纾看起来却很高兴的跟在后面。
怀锋三个人坐到吧台前,林纾坐在旁边位子上。
“这位美女是...”无所事事的潮虫老板从身后拿喝的给三人,扭过身,善于发现异性的目光落过来。
“我叫林纾,你好呀。”女孩伸手大方的和潮虫握手。
“你好。”潮虫很高兴的伸过大手握了握,“早早的同学?”
怀锋这家伙平时寡言少语,在香城除了琴行的初中生,就没认识过别的女生。这看起来和池橙早差不多年纪的妹子便被潮虫这样问了。
“早早?”
林抒对这个没听过的词一脸茫然,又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怀峰,怀锋却只是坐在一边喝了一口酒,一手拿手机打着字,对两个人完全的置若罔闻。
早早来微信说,刚结束一场考试。怀锋问她考得如何。
好客的潮老板些许郁闷的挠挠头,但很快又冲女孩咧嘴笑:“没什么。你想来点什么吗?我请。”见林纾是认识怀锋,便大方请客。
“好啊,给我来一杯野格,谢谢了。”林抒也是不见外,笑着说。
“没问题。你也爱这个啊,这也是我一直喜欢的一款。”潮虫冲林纾放电,惹得女孩莞尔一笑,其实说他喜欢野格酒,他自己都不信。他就喜欢抱着啤酒杯子海吹。
“等一下,记得不要给我加冰!这里没有小食吗?给我来一些坚果吧!”看潮虫去调酒,林纾喊了一声,潮虫离开的身影做了个ok手势。
怀锋抬头撇了女孩一眼,又低下头去看手机,看来这个女孩对酒吧挺熟。
潮虫去给林抒调酒了,林抒就坐到桌子旁,打量起这旺火来。看了一圈,又将目光落在怀锋身上。
“没想到你唱歌那么好听。”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怀锋等待着手机消息,随口淡淡问。不知道女孩来找自己干嘛。
“碰巧啊。可能我们有缘分吧。”
怀锋没答话。
“不信?我看了你朋友圈的广告。”林纾只好笑着坦白。
“你这个人好冷淡,发的消息怎么总是不回我?”
怀锋看着手机的新消息,“考得不怎么样,光准备唱歌了,这考试完全是瞎写。可能只能拿个二三等奖了。现在和淇淇去吃点东西庆祝一下。”
“你是不是有女朋友?”
怀锋看着屏幕,回复一句。“不过来了吗?”
是旁边的女孩还在讲话,她声音细亮,却说得嘟囔:“交个朋友而已,我都不介意,你怕什么。我也是有男朋友的。”
“大概是不过去了,明天周一,我作业还一点没做。”早早回复道。
“嗯。”怀锋简单的回了一句。周一晚上早早要上舞蹈课,也是不会来玩的。架子鼓少了她还有小圣可代替,但这样就已经有四天见不到她了。
怀锋觉得有些失落,将手机扣在桌子上,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又点了一支烟。
“只不过我男朋友对我不好,还有...那天那几个家伙...”
但是听说她陪着同学参加了什么唱歌比赛,下次复赛能通过的话。自己就要两个月见不到她,这真让人有点抓狂。
“可能不想轻易放过我,这几天似乎又在跟踪我,所以天黑了我就不敢回家。想拜托你一会送我回家。”旁边的人在说话。
或许自己可以去看她比赛,如果她会一直比下去,比赛应该会允许亲友观看吧,潮虫这家伙会允许吗?应该也没什么问题。
怀锋盯着无人的舞台正盘算着,旁边忽然闯进一个声音。
“行吗?”一个女孩有些细亮的声音。
怀锋终于抬起头,看着女孩,林纾露出歉意又期待的神情。
她刚刚说了什么?没有听见...怀锋连忙想了一下,她的意思好像是问自己可不可以送她一趟。为什么送她?好像是说还会在路上遇到坏人。
林纾望着面前一直看起来没什么精神,却依旧俊俏帅气的男孩。
怀锋看起来不太情愿,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潮虫又端了一杯野格过来。
女孩却没有看到,只盯着去了台上,修长手指有节奏的拨着吉他的怀锋,眼睛眨一眨,一脸这个年纪的女生怀情的模样。
“美女,你的酒。”
潮虫将玻璃杯放在桌上,女孩还是没有回头。
“我们的乐队主唱很帅吧。”潮老板索性双手支着下巴,跟她一起看。
林纾收起目光,忽然问潮虫:“他多大了?”
“怀锋二十一。”
“比我大五岁。是我喜欢的年纪。”
“别看了...你看他多久,他也是不会看上你的。”
女孩没理他。
“你可以往别的地方看看了。”潮虫伸手放在林纾眼前,两根粗手指不停的动着,移动到自己面前,做了个手掌张开的姿势,想表示惊喜的意味,却让旁人看起来有些中二。
“这里其实也不错。”
林纾眼皮一抬,给他一记白眼。
“你不够好看,潮先生。”
“可是好看的先生,已经有女朋友了。”潮虫决定告诉林纾,怀锋已经有了池橙早,一个把他迷得颠三倒四的丫头。不说家境优渥,就是爽朗又温柔的性子和每个男生都想得到的漂亮脸蛋和气质,就是面前的女孩再来上十个也比不了的。所以趁早让她清醒吧。
“我又不会追求他,你怕什么?难道你喜欢他吗?”
这个男生有点惹人厌,林纾又白他一眼。没有人能的阻止她追求自己喜欢的人,喜欢的东西,只有握在手里才有安全感。
“我不喜欢他。”
潮虫被噎住,讪讪走了。店里有那么多事要忙,谁有空跟一个小姑娘搞笑。自己这么帅气逼人,怎么会喜欢男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