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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心窍藏神(一)

朱砂痣美的极艳,一点红梅剥开一层细腻的皮肤,血肉被一道锋芒锐气层层剥开,露出一截妖艳的红光剑芒。

红芒在眉心位置飞刺出去,剑光飞跃的极快。

小公子眉间,瞬间刺穿他头颅的“朱砂痣”,恰是刘奉安压箱底的飞剑“点血”!

“点血”飞剑刺穿眉心神窍。

此时此刻,刘奉安就站着小公子的身后,脸上一副慈眉善目的神态,他的人和剑,距离都近到了宛若薄纸之隔。

……

电光火石间,这一剑注定无人可挡。

红色的剑芒刺穿眉心后,迅速遁入夜色的雨幕之中。

刘奉安擅飞剑之术,他将一把飞剑藏匿在夜色大雨里,便成了自己最大的底牌。

剑光刺穿的瞬间,小公子的眉心只留下浅浅的一道剑痕。先是芝麻粒大小的“朱砂痣”,随着他脸上难以置信的表情露出,寸寸肌肤被剑气撕裂开。

“朱砂痣”逐渐变成了一抹裂开的一线天缝隙,血液掺杂着一些黄白浆液,隐约渗出几滴,滴进小公子瞪大的瞳眸里。

……

“刘……刘爷……”

……

瞪大的瞳眸满是血丝,小公子对这突如其来的飞剑没有丝毫的防备心。

刘奉安的飞剑,速度很快。

快到一剑刺穿眉心,小公子还有短暂的思考空隙。他惊异的想要呼喊刘奉安的名字,转过头颅的时候,目光触碰到这个鹤发白袍的老剑客,略带一丝歉意的慈爱眼神。

一瞬间,头颅里钻心的痛楚炸开。

沈小公子一个踉跄,整个身子直挺挺的摔倒在山野泥地里。这张白净俊俏的脸蛋,彻底没入山地的泥浆内。

飞剑刺穿眉心,小公子的身子抽搐了几下后,整个人再也感受不到生息。

……

“公子莫要怪我啊。

我的剑很快,只会痛那么一瞬间,就这一瞬间的事,一切都尘归尘,土归土。

您安心上路……

老刘我有愧于您,今晚聚宝号这一众人碍于公子的情面,我不取他们头颅。

您啊……

可惜了,偏偏生在这样的世家大族里。倘若这世上真有轮回转世一说,来世投个普通人家就好,待刘某修成了陆地神仙,去寻你真灵,了这一桩因果罢了。”

……

怜惜的摇了摇头,刘奉安看着这小公子方才还高傲清冷,骄傲的像一朵牡丹。现在身子抽搐在烂泥滩上,污浊的像是一泡狗屎。

人啊,生死也就一瞬间的事。

轻轻叹了口气,白袍独臂的老剑客蹲下身子,他翻过小公子的身体,仅剩的一只手缓缓拂过他的面庞,将那双溅入泥浆的眼睛合上。

身为聚宝号的供奉,刘奉安突然刺杀沈小公子的变动实在太大。

大到一旁聚宝号的私骑一个个不知所措,眼神全部望向一侧的沈三爷。

……

“刘,奉,安!”

……

统一的将决定权放到沈三爷身上,这个一直憨态可掬的胖子,此刻怒目冲冠,身上竟迸发出一丝让刘奉安感到危险的气息。

刚刚的一切发生的太快,快到没有人察觉,小公子的身子就抽搐到了地上。

也没有人会怀疑,怀疑聚宝号这位首席供奉会出手害了公子的性命。刘奉安受聚宝号供奉多年,和这个商号经历过不少次生死濒危的大战。

甚至……公子年少时,多次受刘奉安所救才能脱困。

对于这个白袍独臂的飞剑客,聚宝号里小公子对他的敬重和沈三爷平齐。

饶是小公子那样骄傲的性子,在遇敌时也会念叨一句“倘若刘爷爷在,一剑就能斩了那厮的贼脑袋。”

……

深受信赖,地位超然的刘奉安,方才还和大家伙一起经历了那场惊心动魄的飞剑交锋。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是真刀真剑的干!

稍不留神,就会被敌方的飞剑削去头颅。

那一战逼出了刘奉安的“点血”飞剑,将这个老剑客熬到快油尽灯枯。然后就在刚才,“点血”洞穿了小公子的眉心。

……

沈三爷回过神的时候,牙关紧咬,只能喝出刘奉安三个字来表达自己的愤怒。

听着咬牙切齿的三个字,刘奉安慢悠悠的从沈小公子尸身旁站了起来。

他淡定自若的直视沈三爷的眼神,沈家的人或多或少都会敬畏三爷一层面子,但刘奉安此刻不惧。

因为……他本身就是聚宝号的首席供奉,是有着两把飞剑的“绝世剑仙”!

脱离了自己的聚宝号,不值一提。

此时此刻,刘奉安的单手袖袍内一缕青气绽放,招牌飞剑“寸青”剑锋划开风隙,啸出一阵剑鸣。

“寸青”傍身,“点血”藏匿。

两把飞剑尽出的刘奉安,一身白袍,硬生生让这老货在山野风雨里装出了一点道骨仙风的烂俗臭气。

……

“三爷,莫怪我。

刘某也是为了大道通天,你应该清楚,小公子他本身就是沈家最大的一个变故,他没了,对大家都好。

天底下有这么多姓沈的,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你我为奴,主子的姓还是那个姓,人是谁,有那么重要吗?

……

唉,说句心里话,这些年小公子以长辈之礼待我,我心里头也是疼惜这娃娃的。

所以,我尽力让他走的快一点,省的往后被卷入那个漩涡,求个痛快都不行。

碍着公子的面子,其他人刘某都可以不杀。

三爷您难道还想拦我不成,聚宝号里没有人能拦得住我。

或许您雇刀的这位,有本事和刘某的飞剑抗衡,可与神通大妖一战,小兄弟也是风中残烛的灯火,同为开窍入玄的同道,大家心里门清。

他不会为了你一些雇佣的银两,和刘某的飞剑硬碰。

三爷,还请让开吧。

刘某给公子一个全尸,让你们为他收尸入棺,落得一个干净,也算还清了这些年的情分。”

……

仰仗着“寸青”,“点血”。刘奉安自认为两把飞剑在手,出入此地如无人之境。

他对自己的本事,有极大的自信。

唯一的变数,也就是那个能搏杀大妖的开窍同道。

但刘奉安明白开窍之人的惯性,那就是惜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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