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光明使者佣兵团
戒疤又称香疤。指佛教徒为求受清净戒体而燃香于身上所遗留的疤痕。其行为根据或系起自于舍身供养之思想,或系为断除我执。受戒时燃戒疤又称‘烧香疤’,所燃香疤之数目一般有一、二、三、六、九、十二几种。十二点表示是受的戒律中最高的“菩萨戒”。在家众多于受菩萨戒日的前腋、烧戒疤于手腕;出家众的戒疤多烧于头顶。关于其起源,依谈玄《中国和尚受戒·香疤考证》所述,相传始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沙门志德住持金陵天禧寺时,与七众授戒,燃香于顶,指为终身之誓。此事逐渐演变成惯例。后世中国佛教徒往往以此表示自己的信心,出家众之烧戒疤更成为是否受戒的辨识方式。然此并非佛制,且为中国所独有,并未见于其他国家。
1983年12月,中国佛教协会理事扩大会议作出了《关于汉族佛教寺庙剃度传戒问题的决议》。该决议中说:受戒时在受戒人头顶烧戒疤的做法“并非佛教原有的仪制,因有损身体健康,今后一律废止”。从此以后,新受戒的汉族僧人,头顶上再也不会有戒疤了。
来历
《梵网经》四十八轻戒之第十六条说:“若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烧身、臂、指供养诸佛,非出家菩萨。”
《大佛顶首楞严经》卷六说:“其有比丘发心决定修三摩地,能于如来形像之前,身燃一灯,烧一指,及于身上爇一香炷,我说是人无始宿债一时酬毕。”
又《法华经•药王菩萨本事品》中说:“有一切众生喜见菩萨烧身、烧臂供养诸佛。”
从这几段经文的内容,说明了原来烧身有二重意义:一、是用以表伸至高无上的供养;二、为了消除业障。至于燃烧的位置,则不局限于头顶,身、臂、指都是可以的。
有的和尚头顶上有一些经香火烧灼而留下的疤痕,这是汉地佛教出家人的一种明显的外在标志,于是很多人都误认为凡和尚都要烧戒疤的。在一些搬演唐宋时代故事的电影或电视片里,出现在银幕或屏幕上的和尚们都煞有介事地“烧”上了戒疤,凡稍有佛教历史知识的人看了,都感到十分可笑。
其实,佛教是不兴烧戒疤的,佛教的戒律中,并没有在受教人头顶上烧戒疤的规定。因此,除了汉地的和尚以外,世界各国和中国少数民族的和尚是看不到戒疤的;即使是中国汉族出家人,凡是在宋朝以前受戒的,头顶上也不会出现戒疤。
烧戒疤的习俗,据说起源于元代,当时有位志德和尚受到元世祖的尊崇,他传戒时,规定受戒者每人燃香于头项,受沙弥戒的燃三柱香,受比丘戒的燃十二柱香,作为终身之誓。这样一个小小的发明,后来居然悄悄地流传开来,并且世代传袭下来。这当然是一种残害身体的陋习,是汉地佛教文化的小小的土特产。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汉地佛教文化圈的一点特色,简单地说,就是佛教发展到后期,“大众信仰”比极少数思想家(佛学家)所构成的“精英文化”拥有强大得多的能量。发明烧香疤(俗称“烫香洞”)的元僧志德根本算不得一个佛学家,但他的这个小发明,流传之广和深远却是慧能以后任何著名高僧的学说所不能比拟的。
另说中国和尚烧戒始于南朝梁代的梁武帝,梁武帝是个狂热的佛教徒,他曾三次舍身佛寺当和尚,又三次被大臣用重金向寺庙赎回。当时,他大赦天下死囚,令其信佛当和尚。但又怕他们逃出寺院,重新犯罪,就以黔刑(在脸面刺字的一种刑法)为范本,在头上烧上戒疤以便随时识别,加以捕获,此即中国佛教徒烧戒的开始。后来,烧戒被认为是入佛门苦修的开始,逐渐适用于所有的和尚,并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世俗人眼中和尚的标识之一。
戒疤的数目
凡是出家当和尚或尼姑的人都要剃光头发,这在佛教中叫做剃度。
佛门除了剃度仪式外,还有“清心”仪式。即入寺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成绩优秀者,老和尚会用线香为他们点上僧侣生涯的第一颗戒疤,称之为“清心”。然后在接下来的一两年内,如果表现良好,则有资格得到第二个戒疤,名为“乐福”。
一般而言,如果顺利的话,庙里一些年长的老和尚大多可以拥有五六个戒疤;而像少林寺等重要寺庙的住持,则有八或九个戒疤的“高级和尚”或是“特级和尚”。而第十个戒疤却不是一般和尚所能拥有的,除了达摩祖师、六祖禅师以外。在中国十个戒疤的“首席和尚”不超过五个。
相关资料
偶而有人问起如何分辨中国佛教和尚。答案是∶看他头顶。除非他蓄发,否则在头皮上应看得见几排小小圆圆的白色疤。这些圆点称作‘香疤’,是受戒末了用艾草在头皮上燃成的。我不曾深入探查有关的历史,不过或许可上溯至宋朝。据一位受访者说,雍正帝(1723~1736)中止官发戒牒后,和尚转借燃疤作为辨识之法。另一位受访者说,燃疤犹如燃指,原初是为了供佛。不论如何起源,燃疤在本世纪中国僧侣是很普遍的。广东省属例外。在广东的鼎湖山及其他寺院,燃疤处是在左前臂内侧,不是头上。布雷特(J. B. Pratt)写道,和尚‘依自己的热忱和勇气’,可以燃三个、九个、或十二个疤。在宝华山却没有选择的余地,受比丘戒者一律燃十二个疤,不多不少。受优婆塞戒者,九个。沙弥,三个。疤数在江苏全境内据说相似,但到了他地寺院,数目的确有异。如果某年传戒师父规定至少要燃九个疤,戒子可以多燃三个疤,以示虔诚。
通常(在宝华山)在受菩萨戒的前一天烧香疤。不过有些寺院是在菩萨戒后。不论任何一种情况,都不能在天色太晚时进行,其原因普利普·摩勒(Prip-Moler)说得很详尽。他在所著《中国佛教寺院》(Chinese Bud-dlist Monasteries)书中对于炙疤的介绍,值得在这里引述。
‘沙弥将祈祷毯紧紧裹在颈项上,手拿着在前项典礼领得的小红袋。袋里装着十二到十四颗用艾草作成的黑色小粒艾绒,每颗约一公分高。沙弥面前站着主事和尚中的一位,他把用龙眼干作成的腊,涂在左手拇指上。从递来的小红袋中取出易燃的艾绒后,这位和尚将腊涂在艾绒底部,再一个个放置在沙弥头皮上点有小圈的部位。接着,他拿起纸捻迅速点燃十二粒艾绒。他一个人,或者再加上一位站在沙弥(现在跪着)身后的助手,用手紧按着沙弥的头,使头部固定不动。由于灼痛,沙弥必定会发出不由自主的动作,这时艾绒可能翻滚,烙疤在错处,因此这道程序以及在颈上裹毯都是必要的。在准备阶段,以及艾绒点着、燃烧时,沙弥及助理和尚不停念着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或阿弥陀佛。当十二个炽燃的小点逐渐接近头皮时,我们几乎可以根据念佛的节奏,衡量痛楚的程度。佛号在沙弥口中越来越快的重覆,音调也逐渐上扬,最后--通常是火烧着头皮的刹那--在痛喊声中停止,艾绒大约燃烧一分钟左右。笔者见过接受酷刑、毫不退缩的人,也见过老人、小孩用手捶打主事和尚的膝部,仿佛他们同样都是年轻人。在成人之间观察时,我不曾见任何女尼或女信徒烙疤时--不论三个或十二个--不出一声或不颤抖,留意这点是很有趣的。
一时的痛楚,并不是烙疤唯一的不良后果。如果不采取预防措施,并且必然会损及视力与视觉系统。烙疤后睡觉,会引起短暂的血液中毒,然而睡眠几乎是难以抗拒的。如果沙弥抵挡不了沉沉的睡意,躺下来睡着了,无可挽救的后患将是无法避免的。如视力减弱或失明、头肿胀等。为帮助沙弥对抗睡意,院方宣布允许他们随心所欲漫游全寺各个角落,见见男人与女人,到客堂、方丈室等等,利用天生的好奇心,帮助他们保持清醒。慧居寺在上午九点燃疤,南京古林寺也一样,当天整日可见沙弥游逛各处,窥视或浏览平时绝对禁止他们前往的房舍。晚上九点,方丈下令他们保持清醒,直到午夜十二点。过了十二点,他们才放下心,让疲倦的漫游者寻找他们应得而且等待已久的休息。’
宝华山那位前方丈说,他们那天应该多吃瓜类退火(南华寺是吃栗子)。另一外受访者否认有失明危险。唯一的可能,是和尚在受戒期间隐藏罪行--举例来说,他杀过人,但是不照实回答问题(因为杀人者没有资格受戒)--被害者的鬼魂在他烙疤后,致使他昏厥,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