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玫瑰酒店和落魄小哥
这个酒店和其他吵吵嚷嚷的地方截然不同,占地极大,装饰得很是温馨,干净整洁也无人大声喧哗。
而吧台却坐满了人,大家礼貌地彼此碰杯交流,与街上的粗野情景形成鲜明对比,让人看到就情不自禁地心里一暖。
萧剑歌敏锐地发现一个细节,那些粗野的地痞流氓和佣兵,偏偏不敢在这家酒店门口造次,勾肩搭背的痞子们路过酒店门口,自觉不自觉地都会加快脚步,抓紧路过。
萧剑歌微微扬眉,这地方,似乎是个不错的歇脚场所。
而走近再看,萧剑歌却是微微一惊,暗叫犀利。
门口迎宾的小哥中等身材,笑容很是柔和,但是整个人却散发着专属于修炼者的强悍气息。
一个月来萧剑歌经常和柳风领主探讨修炼者的种种细节。其中一个重要的情况便是,修炼者随着武技和心境的提升,自身的气质会越来越彪悍,甚至会从内而外表现出一种威压。
这种威压足以让普通人遇之胆寒,不敢直视,级别越高,威压越强。
而萧剑歌在华夏时便是内外兼修,经过和柳风的探讨,他对修炼者的气场感应几乎是从不出错。
眼前这个热情的迎宾,居然有勇者级的修为。
这家酒店不简单!
也难怪那些不够级别的痞子和佣兵不敢在这儿造次,一个迎宾都这么能打,酒店里还不一定藏着什么怪物。
但是萧剑歌浑不在意地溜达过去,和迎宾小哥打招呼表示要住店。
迎宾小哥见到萧剑歌也是微微一惊,这货的气质太奇怪了,看脚步扎实轻盈,看身材高大健硕,也能感应到若有若无的修炼者气息,明显不简单。
但偏偏就是探不到底,在普通人和修炼者之间反复横跳。
仔细观看,只看到一张笑嘻嘻人畜无害的脸,仿佛一把锋锐无匹的大剑塞进个皮套,皮套上写着俩字:“菜刀”。
这种奇怪的反差感让迎宾提起十二分的谨慎,赶忙招呼道:“尊贵的客人,您是用餐,还是住店?”
萧剑歌礼貌地欠身:“谢谢,住店,请安排一间普通客房。”
萧剑歌原以为这混乱的城市,酒店怕是也要偷奸耍滑大宰外来客,或者嫌贫爱富给人脸色。
却不曾想迎宾听到萧剑歌只要一间“普通”客房时,脸色却没有任何变化,依旧热情:“好嘞,一间普通客房,每天3银币,您这边请。”
3银币,价格也算公道。
这大陆的货币分为铜币、银币、金币三类,以1比100兑换,通常一铜币可以买个烤饼,差不多也就是华夏1人民币的购买力。
3银币,1天300人民币,华夏的快捷酒店也不外乎如此了。
萧剑歌临行前,柳风领主和柳月领村民们极其豪爽地帮忙凑出了盘缠,足足5个金币,还有些散碎的银币铜板。而萧剑歌一路风餐露宿很是俭省,到眼下,5个金币一分没动,足够住个小半年。
而以他萧剑歌的本事,怕是一个月不到就能找到挣钱的门路,经济问题,萧剑歌从不担心。
眼前这个勇者级别的迎宾小哥很是殷勤,帮萧剑歌取下行李办理入住,并安排人一路送萧剑歌到房间。
萧剑歌本想给接待他的店员一个银币小费“表示”一下,却被笑着婉拒。
店员表示:“客人,咱们这儿可不兴这个,我们老板的要求那就是,玫瑰酒店,宾至如归。咱们可没有让客人额外破费的规矩。”
这句话让萧剑歌大生好感,而转念一想,却想到一点:这座城市这么个混乱的风气,这家酒店却如此“格格不入”,这个店的老板不简单。
于是萧剑歌索性装作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又和店员攀谈道:“小哥,我这刚出来,也不懂啥,咱这儿一看就是好地方,有规矩没,我怕坏了规矩不好。”
店员小哥嘿嘿一笑,只留下一句话:“客人您尽管住着,没啥大规矩,只不过我们这小店,店内禁止动武。”
“不过看您是柳月领出来的,应该也只是个来行医的医生吧?那就没事儿,安心住。您休息,我告辞了。”
店员礼貌地退出门去,留下萧剑歌坐在床上,若有所思。
小夜已经困得半死,歪倒在床呼呼大睡。萧剑歌却毫无睡意,这家店,谜团可是不少。
毕竟,手下不差钱,地痞不敢惹,高朋常满座,恐怕只有黑白通吃的主儿,才能有这种能量。
而且,“宾至如归,禁止动武”,言外之意不外乎就是:我们可以好好伺候着您,但是您要是在店里捣乱动手,那动手的代价您承受不起,门口那个勇者级的迎宾就是最好的例证。
这肯定也是地痞流氓绕着走的原因。
在这么个混乱的城市里有这么一家别致的酒店,事情可是越来越有趣了。
次日,萧剑歌洗漱一番,把睡得四仰八叉的小夜捞起放在肩头,准备上街转转,想办法谋个差使。
下得楼去吃早餐,酒店的吧台依旧高朋满座,而衣冠楚楚的人群里,萧剑歌却一眼发现一个满眼潦倒的年轻人,闷头喝着一杯小麦酒。
这个年轻人双眼无神,胡子拉碴,头发蓬乱,却着实生得俊俏,满脸憔悴都没掩住他白皙的皮肤和几乎能让苍蝇滑滑梯的高挺鼻梁,而且这个年轻人举手投足间文雅十足,浑然没有落魄男人大口灌酒的怂样。
“落魄贵公子吗?这小哥有故事。”萧剑歌也并未多想,匆匆吃了早餐面包,起身准备离开。
正要走的当口,却听得门口一阵喧哗。一个衣冠楚楚却满脸轻浮的年轻公子哥,搂着个明明生得清秀却浓妆艳抹的少女走进门,留下一串张扬的大笑,后边紧跟着四个随从。
“呵,官二代还是富二代吗?不过这逼格也不咋地,四个随从愣是连勇者都没到。”萧剑歌斜眼望着乱七八糟的几人,懒得多管。
本想出门,却听到公子哥指着角落大喊一声:“哟,小穷鬼,跑这儿喝酒等死呢?”
张扬的音调听得萧剑歌眉头一皱,扭头看去,却看见公子哥正指着刚刚的落魄小哥,肆无忌惮地嘲讽着。
而公子哥搂着的女孩目光对上落魄小哥,却猛地一下愣住,随即转开目光,不敢直视。
落魄小哥苦笑一下,低下头置之不理。
可公子哥仍旧不依不饶,一路搂着女孩晃到落魄小哥身前:“来,看看,你养不起的妞儿,跟我混得多好!”
萧剑歌脸色沉了下来,看这样子,是富二代包养个拜金女,然后遇到拜金女的前男友?
真特么狗血。
而落魄小哥却根本不接富二代的话,垂下眼睛站起身,淡淡地说一句:“今天是我在这儿的最后一天,打扰了。”便迈步准备离开。
萧剑歌都不好判断这小哥是涵养好,还是太怂。
公子哥冷哼一声:“没出息的傻货!”随即给手下的随从打手使个眼色。
心领神会的打手阴笑着摸到小哥身后,伸腿就是一绊!
【作者题外话】:三更,今日铺垫差不多了,明天恭迎正宫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