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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一起看日出

那个江湖骗子满口谎言,但唯有一句话没有说错,她这一生,富贵如云,但是爱过的人,却注定一个一个地离开。

叶昀的事情处理结果迟迟未下,行政处分或许是免不了的,但是不管怎么样,他不用去面对牢狱之灾。经历了那件事,叶昀好像一夜之间成熟了不少,也安静了很多,整个人都沉静了下来,再也不是那个曾经懵懂的纯白少年。有一次,向远对他说:“如果不想再回到队里也不要紧,就到公司来帮我吧。公司有你的一份,这也算是你的分内事。”叶昀当时随口应了一句:“好啊。”

他太过安静了,也太过听话。只要向远说的,他什么都愿意,什么都点头。向远一时间不知道这样的改变究竟是好还是坏,也试过把心理医生请到家里来,尝试着跟叶昀沟通,希望叶昀能够摆脱那一段噩梦,可是他夜里再没有被梦魇惊醒过。礼貌地送走了心理医生,他笑着对向远说:“别担心,我没事。”

后来,向远和叶昀一起把孩子从医院接回了家。这个叫余生的男孩从刚降临到世界起就多灾多难,还没睁开眼睛,便永远地失去了亲生父母。他出生的时候没有足月,先天不足,孱弱多病。医生说,这孩子也算是幸运的,假如他生在普通人家,只怕逃不过早夭的命运。

幸运?向远抱着孩子,禁不住苦笑。孩子总是无辜的,他们降临到这个并不美丽的世界没有选择。有时看着那张皱巴巴的笑脸,还有他睡着了之后紧握的小手,向远总是会想,假如有一天,这孩子长大了,心中会不会有恨?然而他就这么措手不及地来到了她身边,这是向遥给她的最后的纪念,如果可以,向远愿意给孩子整个世界。

向远依旧要把很多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去,陪着孩子更多的那个人是叶昀。虽然家里请了专业的育婴人士,还有自称带大了很多个孩子的杨阿姨,但是叶昀在这个孩子身上倾注的心血比谁都多。他无微不至地守在这个孩子的身边,恨不得什么事都亲力亲为。小小的婴儿好像也知道谁对他好,所以仿佛跟叶昀特别亲。叶昀笨拙而生涩地把他抱在怀里时,他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显得特别安详,有时还会伸出稚嫩的小手,朝着叶昀咯咯地笑。只有当叶昀微笑地看着孩子的时候,向远才觉得他的心是安放着的,他在这个新的生命面前一点点地找到了救赎。

闲下来的时候,向远甚至会陪着叶昀在黄昏的时候,抱着孩子一起在附近散步。他们一家深居简出,平时车进车出,所以两人走在旧式的林荫道上,认得他们的人并不多。

孩子满月之后比原来好看了一些,本来嘛,向遥和滕俊都是漂亮的年轻人,这样一对男女的后代又能难看到哪里去?向远抱着他,偶尔也会有不认识的妇女和老人走上来逗逗孩子,当别人夸赞这孩子可爱又漂亮时,向远和叶昀心底都是油然而生的喜悦。有一次,一个中年大姐摸着那张粉红的小脸,连声说:“你们夫妇俩真有福气,孩子长大以后一定像爸爸那样标致。”

言者无心,听者心中却难免有意,向远和叶昀对视了一眼,彼此目光中都难免有些尴尬,他们都以为对方会开口辩解,但是谁都没有出声。那位大姐走后,叶昀把孩子从向远的手里接了过来,单手抱在怀里,另一只手则悄悄地把向远的手抓在手心。向远没有说话,却看着叶昀笑了。

是啊,何必解释呢?余生就是他们共同的孩子。

从那刻开始,叶昀的兴致就明显地高了起来。他故意地走到向远的面前,把脸和孩子贴近,煞有其事地问:“向远,你说我和孩子哪一个更好看?”

向远说:“我记得你最恨别人说你好看,我可不想惹麻烦。”

叶昀有些不好意思,“别人不能说,但我想听你说。”

这是滕俊那件事之后,叶昀第一次真正地开心了起来。向远的心也被夕阳的艳红映得暖暖的,她扑哧一笑,“谁都没有你好看。”

两个月后,就是叶骞泽失踪的五周年,也是一个涨潮的日子,向远和叶昀一道驱车到了海边,怀里抱着的,是从六榕寺取出的叶灵的骨灰。

向远站在湿漉漉的礁石上,看着比海更灰的天。白色的浪一道一道地扑过来,她觉得自己活着就像站在这浪里,总想爬到浪尖,可是就算好风凭借力,打到岩石上,还不是碎成无数的水沫。想起来,倒不如石沉大海那般安静。

她抓起一把叶灵的骨灰,撒向大海。假如这海水永不枯竭,日月永在,那么潮涨潮落,叶灵和叶骞泽总会有相遇的那一天。她和叶骞泽的这一辈子就这样吧,尘归尘,土归土,爱和恨都随今天的潮水走,山月的清辉永远在记忆里,是再也回不去了。

向远对着无尽的虚空,在心里默默地说,叶灵,你是对了,没到死的那一天,谁都不敢说得到。现在你得到了,他活着的时候不敢回答你的那句话,可这一生除了自己,他最爱的还是你。

叶昀站在不远处,把白色的花扯碎了,也抛进海水。他在祭奠逝去的那些人,也祭奠自己死去的昨天,当水渐渐漫到了足下,他小心翼翼地跳到向远的身边。

“他们都走了,我们回去吧。”

返回的路上,叶昀在副驾驶座不停地玩着自己的手机。向远无意中看到他的屏保,是余生的一张照片,他是真的爱这个孩子。

叶昀现了她的注视,笑着说:“你有没有觉得这孩子笑起来像我?”

“是吗?”向远忍俊不禁,一丁点大的孩子,谁看得出像不像。

叶昀似乎对她这两个字的敷衍相当不满意,认真地说:“今天早上杨阿姨抱着孩子在院子里看我打球,有一个女人从门口经过,还问这是不是我的小孩。你看,别人都这么说,证明真的有点像。”

“那你怎么回答她?”向远拐进回家的路口,漫不经心地问。

叶昀抿着嘴一笑,“我当然说是。”他停顿了一会儿,忽然把头扭向车窗的方向,“向远,假如……我是说假如啊,我们也有孩子,长得会像你还是像我?”

向远看了他一眼,他却怎么也不愿意转过脸来。

“这个啊,我没有想过。”

“哦。”叶昀应了一声,好像有些失望。

其实向远很想告诉他,她没有别的意思,只不过他们有了余生,就已经足够了。

叶昀很快就把话题转开了,“不知道孩子睡醒了没有。看孩子的大姐今天有事,家里就只有杨阿姨,她糊涂起来,该不会忘记喂孩子吃东西吧。”

向远笑他,“谁你都不放心,等一下你自己去看。”

叶昀不再说话,摆弄手机的手指却没有停过。

向远放在中控台上的手机忽然振动了起来,她腾出一只手去拿,叶昀却一把按住了她的手,“别看。”

“怎么了?”向远有些莫名地挑眉,接着有几分明白过来,“你的吗?又搞什么?”

叶昀别扭地不出声,半晌才说:“算了,你帮我删了它。”

“这怎么行,给我就是我的了,要删也得我来删。”她笑着撇开叶昀的手,那手机抓在掌心,叶昀词穷,只得低声哀求了一句,“现在别看……嗯,等到晚上好吗?”

“理由?”向远觉得好奇又好笑。

“反正等我睡着了之后你再看。”

“神神秘秘,不知道你想干什么。”

说话间,车子离叶家的老宅只有几十米了,隔着一个弯道,叶昀在座椅上忽然直起了背,“向远,你看,那是什么?”

向远眯了眯眼睛,朝叶昀所指的方向看去,她看到了碧绿的树梢,树梢的上头浓烟滚滚,直冲天空。而那棵树她多么熟悉,每天早晨当她拉开窗帘,几乎可以闻到那树叶的气息。

“火?”

向远下意识地踩了踩油门。然而过了那个弯道,车子便再也没办法前行了,围观的和四处慌张跑动的人把车道堵得水泄不通。

叶昀和向远从车上冲了下来,人们围观的焦点不是叶家是什么?浓烟从二楼的窗口滚滚涌出,伴随着隐约可见的火舌。

“起火了……叶家的大房子起火了……”

叶昀奋力拨开人群,挤到最前端。围观的人意识到屋主来了,也纷纷侧身让出一条窄道。有热心的人在一旁说,他们也是刚刚现这里出了事,火起得非常突然,没几分钟火势就变得非常猛烈,已经有人拨打了火警电话,但是救火车却仍没有出现。

叶昀和向远还来不及说话,叶家一楼的大门被人打开了,一个人影跌跌撞撞地跑了出来。叶昀捂着鼻子冲到院子里扶住了那个两条腿软的人,那人花白的头散乱,被烟呛得一脸的泪水,不是杨阿姨还能是谁。

“孩子呢?你出来了,怎么不见孩子?”向远也跑了过去,一把揪住杨阿姨急声追问。

杨阿姨咳个不停。

“说啊,孩子在哪里?”

“火……哎哟……我的妈呀……孩子在楼上……我就在一楼的沙上睡了一会儿……咳咳……差点没了老命……”杨阿姨吓得舌头都打了结。

向远一听,心神俱裂,疯了一样地推开拍着自己胸口的杨阿姨,“你,你怎么能只顾自己逃命,把孩子扔在楼上?”

叶昀一言不地回头望了一眼,越过许多人的头顶,救火车并没有如他所愿地在路口出现。也怪不得消防队误事,叶家是老房子,又恰逢干燥季节,一旦遇见火情便是一不可收拾,而且这火是从二楼起来的,短时间内如此凶猛,其中必有诡异。

“你干什么?”向远觉了叶昀的不对劲,及时扯住了他的衣袖,厉声喊道:“你要进去?疯了吗?上面烧成什么样子了你难道不知道!”

“我知道,所以我不能让孩子留在上面,他等不到消防车出现的。”

“不行,叶昀,不行,你不能去。”向远哭出声来。孩子还困在楼上,这已经令她绝望,如果叶昀再闯了进去,这就是把她往死路推。她不顾一切地拖住叶昀,“你这是去送死你知道吗?”

叶昀这个时候反而远比向远冷静,“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出事,我会带着他出来的,你等着我。”

“叶昀!”

向远的力气终究不如他。他用力地甩手,向远趔趄着退了几步,叶昀的身影便消失在杨阿姨逃出来时洞开的大门内。

一阵阵热浪扑面而来,向远分不清脸上的究竟是汗水还是泪水。叶昀听不到她的声音,她甚至也不记得自己当时究竟有没有出声音,只记得二楼的窗口上,喧嚣的浓烟里,一张惨白的女人的脸一闪而过,那张脸上甚至还带着奇异的笑容。

这是定格在向远那一天记忆里的最后一个画面。

她认得出那张脸—袁绣!

尽管消防人员赶来后极力抢救,那一天,叶家的老宅还是在一场烈火中几乎化成废墟。这场火来势汹汹,公安人员在一片狼藉里找到了据说是汽油罐燃烧残留物的证据,而与这栋老宅同归于尽的,还有一具女人炭黑的尸体。

向远没有爱过这栋老房子,这老房子和她生活在这里的记忆一样冷清,但是当它终于在她面前以最决绝的方式毁于一旦时,她的心却空了,里面好像除了劫后的灰烬,再也没有留下什么……

她坐在烧伤科隔离病房的帘子内,看着全身被纱布包裹着的叶昀。叶昀没有食言,最终还是在消防人员的协助下,和孩子一起回到了向远的身边,可是他同时带回来的,还有全身超过65%面积的二度以上烧伤。医生说,与他身体表面的烧伤相比,更令人担忧的是呼吸道、肺部的灼伤和吸入过量一氧化碳的中毒症状,稍有不慎,就会因为窒息和感染而身亡。从他被送入医院起,烧伤科全体医护人员就免假地调动了起来,医院组织了最好的专家进行会诊,整整二十三个小时的手术抢救,才把他的一条命从死神那里拉了回来,但是他一直都没有醒过来,也没有度过危险期和感染期,随时有可能死于一场微小的并症。

向远怪过叶昀,他明知冲进去是不智的,还是把她一个人扔在了外面,可他究竟为了什么连命都不要,向远也心知肚明。叶昀始终觉得自己欠了向遥一条人命,如果他眼睁睁地看着孩子被烧成焦炭,后半生的他或许不会比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更好受。

报应是什么?向远没有害怕过,但是她没有想到这报应会应验在叶昀身上,这才是所谓报应最狠毒之处。是她毁了袁绣的孩子,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袁绣还给了她一场熊熊燃烧的烈火。袁绣一定是误以为那孩子是向远的骨肉,因此才舍了命地疯狂报复。以眼还眼,因果循环,可是所有的孽都是她种下的,为什么不能自己还?

夜深了,病房里的仪器嘀嗒嘀嗒的运作声机械而冷酷。风打落了玻璃窗外的树叶,巴掌大的叶子,枯黄的颜色,拍打在玻璃上,啪的一声轻响,瞬间又不知被卷向了哪里。

叶昀以前说过,落叶是可怜的,时间到了,它再留恋枝头,也不得不走。

可是向远当时说,最可怜的不是落叶,是被迫留下来的树干。叶子走了,它自有它的归宿,而那棵树干看着曾经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一点一点地离开,最后什么都不剩,可是它还得矗立在那里,一直在那里。

消防员现叶昀的时候,他已经昏迷,但是仍然把孩子紧紧抱在怀里。向远宁愿他永远都不知道,早在救护人员到来之前,脆弱无比的孩子就已窒息身亡。孩子,可怜的孩子,他的余生就这么葬送了。

向远无意中看到自己的衣袖,为了能够靠近叶昀,她身上穿着防止细菌感染的隔离服。衣服是白色的,墙壁是白色的,天花板是白色的,病床上的叶昀是白色的……她开始觉得这一幕惊人地眼熟,这多么像她反反复复经常做的那个梦啊。梦中面目模糊的女人一身白衣,坐在四周都是白茫茫的所在,除了白,什么都没有。每次从这个梦中醒来,向远的心里都怅然无比,然而她竟一直没有想到,这个女人,原来就是她自己。

那个江湖骗子满口谎言,但唯有一句话没有说错,她这一生,富贵如云,但是爱过的人,却注定一个一个地离开。

向远这个时候才记起自己的手机,上面还有一条叶昀过来的没有来得及查看的短信。

叶昀说,你知不知道,大哥向你求婚的那个晚上,我一个人去看日出。天亮了,下了一场雨,太阳没有出来,我坐在车上大哭了一场。向远,我想知道你究竟有没有爱过我。

向远合上手机,慢慢地双膝跪在冰凉的地板上,跪在她从不相信的满天神魔面前,紧握着从叶昀外套口袋里找到的那半个断颈观音,平生第一次如信徒般虔诚乞求上苍的悲悯。

她不知道自己究竟保持这个姿势过了多久,直到叶昀床边的监护仪器上出现了异样的波动。值班的医生那边得到了讯号,匆忙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在他们到来之前,向远跪坐在床边,用最轻快的声音对床上的人说:“看啊,天要亮了,我们一起去看日出。”

番外一

我很幸福

琴声疏疏 注不盈 清冷的下午

雨中我是垂死的泳者

曳着长向你游泳

只为采一朵莲,一朵白莲

泅一整个夏天

—《回旋曲》

章粤认识许许多多的人,这些人在她的“左岸”来了又去,去了又来,有意思的人不在少数。也许“左岸”本身就是一个感性至极的所在,再冷硬的人坐在它摇曳的灯光下,心里总有那么几分柔软。章粤总喜欢问他们一个问题:假如你等不到你所要的幸福,你会怎么办?当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答案,有时候他们紧闭着嘴不肯回答,可是章粤什么都知道。

有的人死心眼,看似走得最坚决,其实不过是在原地绕圈子,走了一圈又一圈,结果还是站在最初的地方。

有的人漫无目的地寻找,在寻找的过程中,走着走着,忘记了寻找的初衷,挽住了另一个人的臂膀。

有的人选择远走高飞,看似最勇敢,其实只不过是害怕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所以说服了自己,假装什么都不爱。

有的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撞破了头,还笑着说至少血花绚烂。

有的人毁了得不到的人,有的人为了得不到的人毁了自己……

章粤常常想,自己属于哪一种,而沈居安又属于哪一种?

她一直认为自己是聪明的,可是这个问题,她从来都没有想明白。

有一种花开得最早最绚烂,却凋谢得很晚,章粤和它很像。她成熟得很早,而且从绽放那一刻开始,就享受着最美的花期。作为永凯的千金,章晋萌唯一的女儿,章粤从来不缺少爱,何况她总是枝头上最夺目的那一朵。十一岁那年,她就有了第一个小男朋友。那男孩聪明而漂亮,他们手牵着手度过了天真烂漫的几年,然而时间到了,免不了各奔天涯。很多年后,章粤在墨尔本的街头意外地与那个男孩重逢,他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爸爸,身材微微福了,留起了小胡子,可是他们还是一眼认出了对方,相视大笑,一起在路边的小酒馆喝到酣畅淋漓。

其实初恋之后,章粤身边的男朋友从来就没有间断过。她在国外长大,喜欢过的那些男人,或温柔,或热情,或聪明,或幽默,都是不约而同的可爱。每一段感情,她都全身心地投入,热情如火地爱着,然后平静友好地挥别。分手之后,大多数前男友都成了她的朋友,见了面,还可以小酌一杯。她与他们分享了最美好的季节,人人都爱最美丽的那朵玫瑰,但是没有谁可以摘下她。过后,他们或凋谢,或果实累累,她却常开不败—直到她遇到了那双流连却轻忽的手。

章粤初遇沈居安,那一年,她二十二岁,回国探望忙碌无比的父亲章晋萌。那时她的男朋友是尤利尔,一个褐色头,长着漂亮灰眼睛的法国男孩。他们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尤利尔黏得很紧,非要跟着章粤一起回国。两人都是年轻爱玩的个性,半个月里,几乎跑遍了这个城市每一个值得去的角落。原本快乐的日子还可以延长,可是尤利尔的家里打来了电话,他母亲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车祸,住进了医院。

尤利尔出生在里昂的一个律师世家,却离经叛道地浪迹在巴黎学绘画,因此才结识了章粤。他顿觉情投意合,相见恨晚,原本不相信天长地久的人却指天盟誓,要和他的东方玫瑰浪漫一生。母亲出了事故,他不得不赶回家去,可是章粤刚回国没有几天,还没有好好和自己的父亲说上几句话,所以这对小情人不得不依依惜别。

那天刚下过一场大雨,章粤从永凯大厦取车送尤利尔去机场。两人刚从地下停车场出来,想到要暂别近一个月,尤利尔禁不住在章粤耳边喃喃细述不舍之情,继而热情冲昏头脑,也不顾她手里正握着方向盘,就开始耳鬓厮磨。章粤虽一再嗔声警告,也不禁有些动情,车子越开越慢,一不小心,险些撞上一个莽撞地过马路的小孩。幸而她反应及时,堪堪避过,车轮却猛地轧过地面的低洼处,积水高高溅起,正好打在人行道边缘的一个人身上。

章粤本可以一踩油门离开,连骂声都听不见,可她当时虽然年少不羁,但并不是个骄横的人,心中有愧,赶忙下车查看。那人穿一件白色衬衫,一条米色西裤的大半边裤腿已被污水溅得星星点点。他倒也没有如章粤所料的那般破口大骂,只是低了头,微微俯身,徒劳地用手掸着裤子上的污渍。

章粤极是过意不去,匆忙找出纸巾,一边忙不迭地往那人手里递,一边连声表达歉意,“对不起啊,真对不起。先生,要不我赔你裤子的钱,或者……”

她递过去的纸巾和手被轻而坚决的力道推开。

“算了,没有这个必要。”那个人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放弃了无用的清理,直起腰来。

章粤自认为是个半吊子艺术家,可是她一直都没有找到恰当的词汇描述那一刹那的感觉。她只记得当时眼前的那双眼睛,没有愤怒,也没有过分的激动,而是礼貌的,甚至依旧是温和的,但在这些克制的背后,疏离一览无遗,或许还有一丝带着鄙夷的抗拒。

章粤想,假如车轮底下那一汪积水没有被惊碎,或许可以映出自己当时的狼狈:双唇微启,鲜艳的唇膏在热吻过后有些糊了,手里不知所措地捏着那一张雪白的纸巾。

无论什么场合,章粤都很少怯场,好看的男人她见过很多,早就习以为常,然而,这样一个清淡的夏日午后,一场大雨过后将晴未晴的天空下,在一个陌生的,满裤腿污水的男孩子面前,她莫名地涨红了脸。

他推开了章粤的手,平静地站在那里。恍惚间,章粤竟然想起了许多年前在江南写生时看到的莲,淡淡地立在漾漾的清波上,倒影翩翩,不染纤尘,而她哪里是什么玫瑰,不过是水里轻薄的浮萍。她忽然为自己先前的荒唐羞愤不已。

尤利尔似乎察觉到了异样,也推开车门走了出来,关切地在章粤耳边问怎么了,章粤转身摇头,再看过去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到了几步开外。

直到把尤利尔送上了飞机,返回的路上,章粤的手里仿佛还留着那个人拒绝时指尖的微凉。正值下午上班时间,她不管不顾地就往父亲章晋萌的办公室里赶,她需要有个人陪陪她,听她说说话。

那时,叶家的时代广场还没有兴建,永凯大厦是这个城市繁华地带的标志性高层建筑之一。章粤赶到父亲的办公室,章晋萌的秘书认得她,抱歉地说章董有一个相当重要的会议,问她可否稍等片刻。章粤在父亲的转椅上坐了十五分钟,等待让她的冲动沉淀,她忽然觉得自己也不知道该向父亲诉什么苦,于是不顾秘书的挽留,独自步入了下楼的电梯。

章晋萌的办公室位于大厦的顶楼,电梯载着章粤一人缓缓降下,透过三面环绕的透明玻璃,大半个城市尽收眼底,芸芸众生不过是浮世绘上的小小黑点。章粤不是商人,理解不了那种俯视的快感,只觉得太高了,没来由地心里就觉得冷,比起这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她更爱俗世的热闹和温暖。

电梯行至十六楼,有人走了进来。那人双手扶在钢制的栏杆上,背对章粤,看着玻璃外的世界,似乎已经认不出身边这个不久前刚闯了祸的女孩。章粤却看到了他已经干了大半的裤腿和上面若隐若现的污痕。她悄无声息地换了个角度,屏住呼吸打量他侧向她的容颜。

这些年情海漂浮,比起东方人的含蓄,章粤更偏爱异国男子的坦率天真和热情如火。然而遇上了他才知道,一个人喜恶的颠覆,不过是在呼吸的一瞬间。

他的白衬衣是廉价的,也并非崭新,裤腿更是惨不忍睹,但这些都无碍于他给人一种洁净到极致的感觉。他身长玉立,风仪静好,以至于不起眼的着装在他身上无比妥帖。这个男人,不,应该说是这个男孩子是出色的,但是他那种沉静而克制的气质却是章粤所不熟悉的。他专注地看着脚下的景致,握住栏杆的一双手上,指甲修剪得短而干净,指节修长,却并不细致,不知是否过于用力,青筋浅浅地浮现,脸上却是淡淡的,看不出什么表情。大概是章粤先前对他的印象过于深刻,此时又过于专注,以至于她可以微妙地感觉到电梯里不期而遇的他和马路上狭路相逢的他相比,有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改变,眉梢眼角依旧隐忍,但多了点不甘和失望,就连背影也显得落寞。章粤不知道自己的视线是否太过赤裸,只觉得身处的并非是平稳下降的电梯,而是在坐最惊心动魄的“过山车”,叮咚一声,电梯门打开,她的心还没有跟随身体的速度降落到地面。他转身走过她的身边,她竟然在电光石火间抓住了他的手。

“我叫章粤。”

我叫章粤……章粤!他是否在那一刻就记住了这个名字?没有任何多余的身份,没有任何符号,她就是她,她就是章粤。然而他只是愣了一愣,用最委婉的力道抽出了自己的手,点了点头,淡淡一笑,匆匆擦过她的肩膀便走了出去。

章粤却从这一天起记住了沈居安这个名字。十六楼是永凯人力资源部所在的楼层,那一天是公司年度对外招聘人员面试的日子。拿到他的资料不费吹灰之力,他不过是无数个挤破了头想要进入永凯的人之一。从人力资源部的备案材料来看,沈居安的条件无可挑剔,面试成绩也相当优秀,然而他并没有被录用,顶楼的一句话就足以把他拒之门外。

“爸爸,为什么不要他?给我一个理由。”章粤当天就拿着沈居安的材料找到了父亲章晋萌。

章晋萌说:“他是很优秀,表现得非常完美,就连填写的人力资源部的心理测试试卷都无懈可击,但这种完美有些可怕,我不喜欢这样的人。”

章粤闻言,像只撒娇的猫咪一样上前勾住父亲的脖子,这是她对付看起来严肃的父亲的必杀绝技。章晋萌拼命皱眉,一脸受不了的嫌恶表情,可隐约上扬的嘴角泄露了他无可奈何的笑意。他最宝贝的女儿说:“你不喜欢,但是我喜欢。”

一个月后,永凯的录用通知正式送到临近毕业的沈居安手中。章粤回法国的日子也将至,离开的前两天,恰逢五一长假开始,她的表弟程铮大老远地从北京飞过来,到G大“看望同学”。章粤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充当免费的车夫负责接送。她按图索骥地找到了沈居安自荐材料上的宿舍地址。午餐时间的滚滚人潮里,不少男孩子忍不住朝她张望,她却看到白衣黑裤的那个人,牵着一个女孩的手,轻笑低语地走过她的身边。那个女孩并不算十分美丽,衣着打扮甚为简朴,但是身材窈窕,眉目清秀,举手投足之间的沉静与他极为相似。

章粤从自己联想到所有电视剧里身为富家千金的女二号,要怎么纠缠,才可以让剧情看起来更精彩一点?以往故事里的女配角就算使尽了浑身解数,到了结局,男主角还是会回到女主角的身边。

她一句话不说地任他走远,直到一百米开外,沈居安还是回头看了一眼。章粤远远地给了他一个笑容,不知道他是否看得见。

那天晚上,碰了钉子的程铮吵着要章粤陪他喝上一杯。那小子酒量不好,酒品更差,几杯下肚,话多得没完没了,章粤为了耳根清净,只得彻底把他灌醉。趴倒之前,程铮还絮絮叨叨地向她展示那张史上绝无仅有的人工合成照片。章粤对着照片上那个被迫和程铮紧挨着头的可怜女孩端详了很久很久。次日,到了黄河心也不死的程铮决定再战江湖,章粤则告别了父亲,独自飞回了法国。

一年后,尤利尔求婚,章粤没有接受,正式回到国内定居。章晋萌为赋闲的女儿在自己眼皮底下安排了一个工作,虽说只是美术总监助理,但公司上下谁不知道她是章家的千金。璀璨夺目的一朵玫瑰,没有人不渴望拥有,但是都抬着头犹豫着,不敢贸然地伸出手,直到传来了策划部基层的一位小职员追求章家大小姐的传闻。

这是沈居安这个名字第一次在整个永凯如雷贯耳。

不少人都在笑这个甫出校门,全无背景的年轻男人自不量力。虽说他的魅力可以让不少前台的小美女暗自倾倒,可是在众星捧月的章粤面前是多么不值一提。人们纷纷猜测他屈膝在章粤面前将是怎样的卑微,没有人知道,他只是淡淡地微笑着伸出了手,章粤却回应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早在一年前的那个午后,章粤已经沉溺在莲叶下的深水里,他在风中轻轻舒展,她便不由自主地在藻间朝他的方向游动。

穷小子与有钱人家小姐的结合早已在传说中滥俗,沈居安和章粤的日渐亲密依然让人跌破了眼镜,可是他们含笑对望的时候,谁又能说他们不是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如风景般动人?

这对情侣之间最大的阻碍来自一向宽厚开明的章晋萌,他并非轻视那个年轻人出身寒门,都说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章家并不需要出卖女儿的幸福来换取更大的利益。沈居安这个人,章晋萌不动声色地观察过许久,他年轻、聪明、沉稳、决断,难得的是无半分浮躁,假以时日和机遇,未必不是大将之才。可是那种温润如玉后面的冰凉刺骨,才是章晋萌拒绝将女儿托付给他的原因。

尽管持不赞同的态度,但是章晋萌的教养、气度和他对女儿的爱,使得他没有办法用粗暴的手段去干涉这一段感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沈居安派往异地的分公司任职。女儿的脾性章晋萌清楚,她的热情总是来势汹涌,消散得也快,也许经过冷处理之后,以她的聪明,自然会现一个野心勃勃的谦谦君子并非良偶。

然而,某个周日的清晨,特意抽出时间亲自上门约女儿喝早茶的章晋萌敲开章粤的大门,却看到了衣衫不整来应门的章粤和从卧室的方向走出来的沈居安。一向宠溺女儿的章晋萌前所未有地了一场大火,侧身指着大门的方向对沈居安说:“走,马上给我走!”

沈居安没有辩解什么,回房简单收拾了一下便告辞了。离开的时候,他当着章晋萌的面轻轻吻了一下章粤的脸颊,经过章晋萌身边时,甚至还不卑不亢地欠身说了句:“董事长再见。”

章晋萌苦口婆心地劝章粤,“他喜欢的是章家的女儿,是章粤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东西,而不是你的人。”

这样的话,程铮也说过,只不过表达的方式更为直接,他指着沈居安的鼻子,说他看上的不过是钱,甚至还把整整十一万的现金砸了沈居安一头一脸。不过,那已经是章粤义无反顾地嫁给沈居安之后的事了。当年那个总是抿着唇、沉默寡言的女孩成了程铮命中注定的冤家。

他们都这么说,他们都这么劝。章粤不是傻子,有些事,她比谁都明白。这个世界,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厮守自有其道理,有人爱上了容貌,有人爱上了才华,自然也有人爱上了钱。她也不敢说自己爱上了沈居安的什么,难道真的是灵魂?可是灵魂虚无缥缈,她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东西。没错,沈居安爱的是章家的女儿,他爱的是永凯的钱,可她章粤就是章家唯一的女儿,她拥有永凯的钱,那么,他爱的不就是她?

沈居安是一个好丈夫,待章粤无微不至,甚至比章粤对他更关怀备至,他的唇吻着她时,就是最极致的缠绵。他总是把每一件事情都做得尽善尽美,一如扮演好一个爱人的角色,一如他在日益高升的岗位上游刃有余。虽然,他的心里藏着那个“长寿”字样的金戒指,可章粤对自己说,我不在乎。谁又真的触得到另一个人的灵魂?那个戒指的主人就可以吗?沈居安给那个女人的,除了怀念,还能有什么?怀念是虚空的,但肉体的厮守多么温暖。

从那时起,章粤从公司里乏味的朝九晚五中脱身,开了一座娱乐城,名字叫作“左岸”。或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它把我们的一颗心分作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祈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这些话,章粤对很多人说过。她如此爱她的左岸,所以她总是在那里。

这一切都是她的选择,有多少个女人一生一世和自己所爱的人厮守?是的,一生一世,沈居安都不会离开她,即使他找到了那个戒指的主人,即使他的心也在荡漾,但是他不会离开。

“为什么?”戒指的主人找到了章粤,那个苍白而娟秀的女人这样问。

章粤一边玩着手指上的结婚戒指,一边回答她,“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离开。”

章粤在这场没有悬念的战役中不战而屈人之兵,甚至不需要在这个可怜的女人面前用语言来陈述她的胜利和优势。她远比那个女人美丽,远比她有钱,远比她聪明,她的爱又比谁少呢?而且凭着那一句为什么,章粤还知道,那个女人甚至没有她了解沈居安。好的女人有千千万万,但是章粤只有一个。或许会有人说,真爱不需要任何理由,有的人可以不计代价不问因由,带着心里的那个人浪迹天涯。章粤想说,这样的人也许是真的存在的,但是沈居安不是他们。

后来,那个女人将剩下的戒指赠给了另一个男人,章粤还来不及头疼,就有人先下手为强地毁掉了那个不该出生的孩子。章粤记得有一个凌晨,沈居安的电话在枕畔震动了一夜,她喝得微醺,但是犹可以察觉到身边那个人的辗转难眠。最后,她坐起身来,轻轻地把电话塞到沈居安的手里,“接吧,也许真的有事。”可是沈居安迟疑了几秒,取下了手机电池,无声地拥紧了章粤。两天以后,本地媒体铺天盖地的都是同一则新闻—江源少东家叶骞泽与女伴疑是前日遭人绑架,双双失踪。

章粤时常凝望着那张睡着后如寒玉一般的面容,人人都知道莲花高逸出尘,清而不妖,可是谁记得它的根还扎在最浊的淤泥里,它赖以生存的,是最冰凉的水。她在左岸,而他开在离岸的水中央,她不顾一切地朝他游去,然后溺毙。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酒越喝越多,戒了又喝,喝了又戒。向远说,如果《东邪西毒》里那壶叫作醉生梦死的酒真的存在,就应该呈上来给章粤。可是张国荣扮演的欧阳锋不是也说吗?醉生梦死,原本就是一个玩笑。

酒是个好东西,也是个要命的东西,喝多了,想醉也不容易。大多数时候她可以自己开车回家,有时不得不需要沈居安亲自把她接回去。他皱着眉,小心为她擦拭着面颊的时候,章粤总是笑着闭上眼睛,她只要记得他这一刻微微的心疼,却不要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歉疚。

为什么要歉疚?沈居安以为自己娶的是一个美丽多金的皮囊,甚至希望章粤去找自己的欢乐,一如初见时留在他印象里那个放浪形骸的轻浮形象,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冷冷地,微笑地看着她,然后若无其事地去履行他的人生,问心无愧地如愿以偿。可是她给了他措手不及的美好和芬芳。

后来,一场大火把叶家的老宅烧成了灰烬,沈居安的回忆也成了枯骨。章粤托人出面,悄无声息地安葬了那个女人。那天夜里,她没有喝酒,醉的反倒是一向清醒的沈居安,他倚在章粤的肩上,章粤轻轻抚着他的脸,他安心地沉醉。

入睡之前,沈居安深深地叹了口气,说:“章粤,你为什么要那么好……”

章粤用一根手指抵住他的唇,“别往下说了。我很幸福。”

章粤忽然想起了向远。大火过后,向远连公司都很少去了,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陪伴叶昀复健。章粤有一次去医院探望,私底下问向远,“你究竟把他当作什么?弟弟,小叔子,情人,还是一个寄托?”

向远沉吟片刻,回答道:“不,我把他当作我的所有。”

向远从来没有说过她爱着叶昀,可是爱是什么东西?当叶昀站起来的时候,谁敢说那不是向远有生以来最大的幸福?

其实,她们都一样。

幸福就是求仁得仁,那是最私密的东西,只属于自己,不需要谁的打扰。

番外二

叶昀

“叶昀,叶昀……”

他听到她在呼唤,一声又一声,好像近在耳边,又好像离得很远。对了,她一定是在山脚下叫他回家。游客们源源不断地涌进他们的小村落,农家乐的饭桌上正等着他摘回的野菜。肩上背的小竹篓已经装得满满的,他还站在山顶的悬崖边上,探出半个身子去折那枝开在峭壁上的花。

下山的路又窄又陡,他走起来却像一阵风,手中野花的香气似有还无,他已经用小刀削去了上面的尖刺。她站在村口,脸上带着担忧和嗔怪,他心一急,脚下不由得打滑,骨碌碌地翻了个跟头,被她好气又好笑地拉起来。

他顾不上自己的伤口,急不可耐地将双手朝她递去。

“向远姐,你看这花……”

她接过那“花”,扑哧一笑。因为他摔跤的缘故,光秃秃的枝条上只剩下残破不堪的花蕊。

“你真傻。”她说。

你真傻,叶昀,你真傻……

不对,他忽然想了起来,那时的他还不姓叶,偏僻的山村里只有一个叫作邹昀的男孩。

原来这又是一场梦,如他以往无数次的梦并无分别。她的脸渐渐模糊,花枝上最后一片花瓣悄无声息地落下。

接着,他像坠入最深最酷寒的水底,肺里的空气慢慢变少,就快要喘不过气来。那是山脚下的野鸭滩,前一秒他们还在欢快地嬉戏。向遥贴在他耳边笑嘻嘻地说:“我们把向迤骗到水里。”她脑袋后的小辫湿漉漉地贴在脖子上。

向迤的老黄狗在岸上“汪汪”直叫,向遥装作溺水的模样扑腾着,她的双胞胎弟弟急得直跺脚,终于跳下水朝她游来。向迤的水性不佳,同样是向远手把手教会的游泳,他游得远不如邹昀和向遥,然而,这丝毫不影响他是向远心中最听话最贴心的小弟弟。

邹昀很想提醒自己最好的朋友:别上当,那只是向遥的恶作剧!

可他始终没有叫出口,眼睁睁看着向迤笨拙却努力地朝向遥靠近。只要再等一会儿,就一小会儿,等他呛了口水,我就去把他拉上岸。到时候,向远也会知道是他救了向迤,她会摸着他的头,说他才是最棒的。

谁也没有想到,向迤消失在水面是那么快且突然。邹昀一惊,猛地扎进水里,四处摸索,却怎么也够不着伙伴的身体,他往更深处潜去,向遥不顾一切地把他的头拉到了水面上。

“不能再往更深的地方去了,那里有漩涡。”她的调皮促狭荡然无存,全身着抖,嘴唇乌青,满脸的水珠中不知道是否夹杂着眼泪。邹昀用力推开向遥,再度潜进水里。潭底冷得像坟墓,向迤的影子似乎在昏暗中一闪而过,邹昀一口气已到了尽头,不管他如何拼命蹬腿,却依然靠近不了那个影子。水面上的世界离他越来越远,好像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拖着他的脚往下沉,他看到了自己面孔上方的一串气泡,找不到向迤,就让他也死在水底吧。

这卑微的愿望仍以失望终结,他活着看到了天空和向远煞白的脸,感受到自己肺部火烧一样的痛楚,听到了向遥哭泣着说出的“对不起”。

他也想哀求向远的原谅,却一点声音也不出来,好像一半的灵魂还游荡在浑浊冰冷的水潭里,这是他永远不会醒来的一个梦境。他依然追逐着向迤的影子,或许属于他的某一部分已在水底和那个影子融为一体。那个影子本该是向远最亲的人和最大的安慰,从此他将偿还她双倍。

那个呼唤他的声音依然还在。

莫非是他妈妈?不不不,他一点也不想回到属于邹昀的那个家。他的妈妈在人前从不抱怨半句苦,然而夜深的时候,当她的瘸子丈夫睡去,当她日日膜拜的那些神也睡去,她总是哭。他知道她的悲恸从何而来,哪怕那时的他还是个孩子,可他一直都知道。每当李二叔送来城里的来信,注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村里的人都说邹昀和他哥哥长得很像,只有他自己清楚,哪怕有着相似的面孔和血脉,他和哥哥也永远不会一样。大哥自小离开他们共同的母亲,他生活在别处,每年只寄来零星的信件和汇款单,他记得更深的是身为叶家长子的责任,而叶昀记得的却是妈妈的眼泪。

可大哥毕竟是有家的,邹昀却没有,哪怕忽然之间他成了叶昀,依然是个没有家的人。妈妈死后,继父的家不属于他,城里那个叶家同样不属于他,虽然尔后的十几年他和他们朝夕相处,看着他们欢笑、哭泣,相爱、相离……

其实他们都是好人。

邹瘸子待他不薄,至少没有让他受冻挨饿,虽然当他得知阿昀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之后,欢天喜地地将他还给了城里的家人,换来一笔丰厚的抚养费。

他的亲生父亲也不似想象中无情。相反,叶秉林对小儿子百依百顺,恨不得摘下天上的月亮来补偿自己在儿子童年时期的缺位,他会狠狠地斥责叶骞泽,却从来不会强求叶昀,虽然他们都知道最平凡且真实的父子之爱绝非歉疚和偿还,但他已经尽力了。

大哥更是对叶昀关心备至,想方设法让他融入新的家庭生活。叶昀也对大哥敬爱有加,然而他们兄弟之间永远不可能心无芥蒂,原因只有一个,不可能替代,也不可能释怀,他们彼此都心中有数,但却很有默契地绝口不提。

就连叶灵和叶太太也和他相处得不错,他们同在一个屋檐下,各自守着各自的秘密相安无事。

叶昀心中从来就没有怨恨,他也努力地对他们每一个人表达自己的善意。可他眷恋的温暖只有一个人可以给,那个人懂他、包容他、心疼他,也会责备他、要求他。她比所有的骨肉至亲都离他更近,比他只会哭泣的母亲更有力量。

叶昀,叶昀……这的确是她的声音,他的半生都在朝她跋涉,可如今在一片荒芜中他四顾茫然,找不到她,只觉得疼,像被地狱的烈焰反复灼烧。

对于疼痛,叶昀并不陌生。

那个早晨,下了场大雨。他坐在借来的车里,对着电话说:“没关系,真的没关系。”

他答应过向远再也不掉眼泪的,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他什么都听她的,可这一回他背弃了自己的承诺,像懦夫一样痛哭失声。他习惯一次次地等待,从希望到失望,反复轮回,她不会来了,日出之约本来就是一场梦,今天的雨停后,明天的早上或许就有霞光万丈,然而当她成了他名正言顺的家人,他的嫂嫂,这等待何以为继?

父亲办公室里的一张转椅在他暴怒的一脚之下几乎散了架。

“你说过你对不起我和我妈,只要我想要的你都会给我对吧?那好,你现在就可以补偿。”这样要挟多么无耻,尤其面对他垂暮之年的亲生父亲,可是叶昀顾不上这些,这是他仅存的稻草。

“如果我死了,我会把一半的叶家资产都留给你,你哥哥也答应了,除了家里的老房子,其余不动产他都让给你,阿昀,你是我儿子……”

“我一分钱都不要你的!”

“那向远依然会嫁给你哥哥,那是她自己的选择!” 父亲的脸上满是疲惫。

原来不需要他开口,他们都知道。连地上那张破椅子都在笑话他。

这是她的选择!哪怕这个选择是错误的。

他好像又站在了只有他和大哥的客厅里,老旧的座钟不停地嘀嗒嘀嗒。

“她不该嫁给你,在你眼里她只是保住叶家的工具。”

大哥站在窗边,透过轻轻撩起一角的窗帘看着外面。这又是相隔许久之后的梦了吧,叶家的老宅已经烙上新女主人的痕迹。那时父亲已安家佛堂,他也许久没有踏进老宅一步,远离“哥哥嫂嫂”的恩爱缠绵,他或许会好受些,但想不到的是看到他们夫妻俩争吵冷战,他一样难过不已。

“你根本就不爱她!”叶昀冷冷地对大哥说。

这在他看来毫无疑问是个事实,然而一直背对他,沉默接受他指控的叶骞泽却在这时缓缓转过头来。

“不。阿昀,你还不懂。”

那个时候大哥完全没有必要骗他。可叶昀宁愿不懂。他不得不接受向远作为他嫂嫂身份的存在,然而爱一个人,难道不是豁出全部换她幸福?

叶昀从未问过向远是否幸福,他甚至没有在她面前对自己的感情吐露过半个字,仿佛只要不说出来,那份感情就是安全的,隐秘的。

温泉山庄的夜凉如水,一墙之隔的短暂甜蜜终于化为静寂。他们熄了灯,谁也没有看到那个在黑暗中摸索一颗心的人。他朝着风的方向追出去很长一段距离,直到把那张轻飘飘的黑桃K抓在手里。没有人会问他为什么那么做,他也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他把从他们手中飘走的心悄悄藏在自己身上,为自己保留做傻事的权利。

那颗扑克牌做的心转瞬又在向遥的掌心。

叶昀,叶昀,她也这样反复地叫着他的名字,用那和她姐姐相似的嗓音。

她喝醉了,倒在叶昀的宿舍门外,他不得不将她扶进屋里,而她的手臂比清醒时更有力量,紧紧地缠住他,在他身上摸索着,带着一团火。叶昀面红耳赤地抵挡,却被她不安分的手从口袋里翻出了那张已经变得残旧的扑克牌。

“向远给你的?”

“不。”他试图夺回,向遥的身体灵活得像一条蛇。

“那就把它给我。我爱的从来就不是滕俊,和他在一起都是为了气你们,为了……为了气你。”她呢喃着,带着浓浓的酒气。“我爱的一直是你。”

叶昀没有经历过这些,有短暂的瞬间,他感觉到美好。这是他等待了许多年的一句话。

我爱的一直是你。

真的吗?

当他抱紧向遥的那刻,她哭了。

“我知道你爱她。带我走,你可以一辈子把我当作她。”

叶昀几乎就在这一瞬间醒来,他为自己的混乱而感到羞愧,情急中用力将怀里的人推开。

“你和她一点都不像。”

他不知道这句话到底伤了向遥多深,她掴了他一巴掌,慢慢退出他的房间,从此再也没有和他联系过,直到许久以后的那个深夜,她匍匐着,用带血的手抓住叶昀的裤脚。

“叶昀,看在我爱过你的分上……”

那是向遥对他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她想要他放过滕俊,她孩子的爸爸。可叶昀杀了他。

叶昀,叶昀……

这是滕俊的声音,充满了惊恐,他不想死,然而当他高举着一只手扬言要将向远的罪证公之于众时,便已为自己掘开了坟墓。

叶昀的子弹狠而准,执勤多年,他没有朝活人开过一枪,然而扣动扳机的时候,他没有犹豫过。因为他知道滕俊说的是真的,向远杀了他大哥,她做得出,他也知道她为什么会那么做。

许多时候,我们明知做出的决定是错的,可是那道题只有一个选择。

滕俊的血迸射在叶昀的身上,和向遥的血融为一体。叶昀看着他缓缓倒在脏污的砖墙上,抽搐着,一颗扑克牌叠成的心从他衣服口袋里掉了出来。当他咽下最后一口气,叶昀拾起了他手里的U盘,还有那颗不知道属于谁的心。

后来的一切都很模糊。据说同事赶来时,他的枪口正抵着自己的头,然后他就失去了枪。也许早在朝滕俊开枪的瞬间,叶昀便已经死去,余生也救赎不了他的罪过。他更大的罪孽来自于执迷不悟—他忏悔,却并未后悔。如果唯有这样才能保全他誓言一生守护的人,那么重来一次他依然会那么做。

叶昀,叶昀……老屋的火炙烤着他。向远的呼声在门外,余生在他怀里。

若余生长大成人,会叫他“叔叔”,还是会恨他?这些都已不再重要。

妈妈、爸爸、大哥、叶灵、向遥和滕俊在浓烟中朝他走来。他想再看烟雾外的人一眼,可是到了该走的时候,疼痛中永生的释怀拥有无限的诱惑。他用一条命替她偿清,从此便可安静地去往一个安静的世界。

虽然那个世界没有了她。

叶昀,叶昀……她还没有放弃。

眷恋停留的每一秒都是无尽的折磨,还有一小步,他便脱离炼狱,然而前方漫天的神佛都长着一张和向远一模一样的脸,或流泪,或低喃。

叶昀,叶昀……她要他留下来。

他们还有一场日出来不及去看。

他恍然想起自己名字的来由,这是上学前他妈妈让向远给取的。

那时她说:昀,即是日出。

日出之美便在于它脱胎于最深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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