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军歌
连续两天急行军后,人困马乏。
残月悬空,篝火燃起,军队宿营,埋锅造饭。
孙玉林安排伍剑、贺天雄两个随行的军中修士监督凡人军士们布置警戒,饲喂龙鳞马,烧水做饭。
武威卫军纪严明,哪怕明知不可能遇到什么危险,老兵们依旧一丝不苟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只要一天不退出兵役,他们依旧是战兵,依旧保持着战兵的一口气,保持着战兵行军打仗的固有习惯。
与军士们的忙碌相比,几位仙长就要轻松多了。
萧云湖没有辱没“皇家子弟”四个大字,干净的要死,行军在外竟然还要洗热水澡,还得拨出两个军士专门服侍你,可你洗澡洗就是了,拿着老子的枯血小刀在哪来比划什么?难道想要自宫?
看人家赵千山就踏实多了,赤膊上阵,正在河边给坐骑赤龙洗澡,洗的那叫一个热火朝天,对马比对老婆还好,当然,听说赵千山还没老婆。
烈焰马也有强弱之分,赵千山的坐骑赤龙无疑是烈焰马中的王,奔跑起来快如疾风,对撞敢和龙鳞马硬扛,只是注定无法开启灵智长久陪伴赵千山,即便如此,赵千山也拿他当宝贝,萧云湖用自己的皇家坐骑去换都遭到的白眼。
萧瑶占据了全军唯一的帐篷,一个人呆在里面不知做些什么,修炼、练毒还是发呆,总不能和萧云湖一样在洗澡吧!算了,看两眼就行了,那冷面大姐大性格太怪异,还是少招惹为妙。
回想营帐中的误会,两人交谈的过程,林默觉得冷面大姐大也不是太冷,可第二天见面,林默笑着主动打招呼却是得到一个冷冰冰的白眼,着实体会了一把什么叫热脸贴了冷屁股。
该,自找没趣。
“哟,大哥,你也太有兴致了。”眼看着司徒枫高徒孙玉林站在河边吹起了箫,白衣飘飘,玉箫青翠的……林默就感觉百般无语。
你是这支队伍中修为最高的仙长,哪怕你把萧吹成唢呐也没人会编排你,可你站立的位置正冲着人家长公主的帐篷口算什么?
难道你想引起长公主的注意?
这个完全可以,一会儿老子就去给你做媒,说不定真的能成功。
转头一看,李豹、元雾、齐杰、聂武、田元中那五个侥幸活下来莽夫正围坐在一起交谈着什么,时不时的发出一两声大笑,好不惬意。
相比那些死去的人,他们是幸运的,虽然损失了货物,但却保住了小命,而且因为护宝有功,李豹已将他们的事迹向南北商盟禀报,作为青阳国官办商盟,不会亏待他们。
老房会做人,哪怕是地位高高在上的仙长将军,还是亲自关心了他们一下,让他们跟随队伍返回青阳城,享有军士相同待遇。
虽是凡人,可怎么说也一起经历过生死,尤其那个元雾,对自己真心不错,还拼命救过自己,虽然他已经还了人情,可命与命的人情不是那么算的,不能因为你救我一命我救你一命就两清了。
李豹的归处不用问,元雾、齐杰等人的归处还是要过问一下的。
“元雾,齐杰,你们返回青阳城有什么打算?”
身份地位上的隔阂一旦形成,也就再也无法回到过去,眼见林默到来,五人同时起身,恭敬拜见,眼神中满是敬服。
起死回生之术,保护他们杀出重围,灭杀乌狮儿,转眼间就能和赵千山、萧云湖那样的贵人称兄道弟,听说还和长公主在营帐中独处了半夜……一件件,一桩桩事下来,那是什么?那就是传奇啊!
传奇仙长关心一下自己,元雾、齐杰四人自然受宠若惊,立刻做出回应。
你一眼我一语的说了半天,林默总算听明白了。
四人原本都是紫阳国人,紫阳国被灭后他们到青阳城讨生活,原本想着走马经商,以命换钱,可经过这一遭后方才发现想法是好的,现实却多有残酷,对他们来说以命博钱就是一个笑话。
四人决定回到青阳城之后找个其他营生,总归是不敢在做这走马经商,以命换钱的勾当了,死去的五十七个同伴那可是血淋淋的教训。
看着四个心有余悸的年轻人,想想死掉的商队同伴,林默心有悲戚内心无语。
都是活生生的人,凡人的命也是命啊!
转头看到李豹,不由得就来气,一脚将其踹翻在地。
李豹不会反驳也不敢反驳,他岂能不知道商队遭到灭顶之灾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大人息怒,李豹大哥已和小的四人结为兄弟,从此之后有难同当,有福同享。”
生怕林默继续殴打李豹,元雾、齐杰四人连忙为李豹求情。
“算你有良心。”林默瞪了一眼李豹,此事就算了了。
人家都是兄弟了,你在打人家大哥就不好了,李豹总归有个一官半职,强弱不说总归是个修士,有他照顾着,想来元雾四人回到青阳城不会受什么为难。
曾是患难兄弟,自己是不是也该做个什么承诺?可想想自己孤身一人,未来还不知在哪里,林默心中轻轻一声叹息。
暂时算了吧!
书上早就说过:“谦卑而慎行,话不能随意乱说,事不能胡乱承诺。”
嗯?有歌声,歌声雄壮,不是孙玉林那个做作鬼能唱出来的。
林默竖耳倾听,一句句歌声传入耳中。
批铁甲兮,挎长刀。
与子征战兮,路漫长。
同敌忾兮,共死生。
与子征战兮,心不怠。
踏鬼方兮,逐匈魄。
与子征战兮,歌无畏。
……
开始之时是几个人在唱,几句之后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活,在篝火映照中拿起马刀、盾牌甚至两只马镫,打着节拍,用他们粗犷豪迈的嗓音唱起了青阳国威武雄壮的军歌“踏平鬼方”。
歌声响起,赵千山光着膀子站在火堆中间,展臂高歌,音调激昂,竟然没有丝毫破锣之音;早已穿戴整齐的萧云湖一手抓着一只马镫,随着音调用力敲击着,神情万分投入;就连做作鬼孙玉林也收起了那只玉箫,站在人群中引吭高歌。
萧瑶从帐篷中走了出来,面容依旧冰冷,只是眼神中多了一种女人少有的激荡,嘴唇微微合动,两只手掌攥拳在腰腹之处上下摆动,与众共鸣。
李豹五人也早早站起,扯开了嗓门加入其中。
批铁甲兮,挎长刀。
与子征战兮,路漫长。
同敌忾兮,共死生。
与子征战兮,心不怠。
踏鬼方兮,逐匈魄。
与子征战兮,歌无畏。
……
五百人,歌声辽阔,挟着豪迈之气直冲天际,令人热血沸腾,豪情高涨。
在石泉城中,林默听过这首军歌,但此情此景更易引起共鸣,不由得,他也张开嘴巴随之哼唱起来:“批铁甲兮,挎长刀。与子征战兮,路漫长……”
“青阳、青阳、青阳……”
一曲唱罢,当所有军士高举双手齐声呼喊“青阳”二字,尤其是元雾、齐杰四个曾经的紫阳国人毫无心结的跟随时,林默看到了一个族群的凝聚力。
转头看到伙头军正在备酒,林默心有所动,想想连续急行军的疲劳,抓起一个空酒坛子拿出了盛放着玉髓珍珠红的红色酒葫芦……
半刻时间后,林默取代了伙头军的位置,站在几个硕大木箱累起的高台上拿着马勺高声呼喊道:“兄弟们,听诸位军歌一曲,林某心有同感倍感振奋,今日请大家饮酒,每人三碗。”
闻着酒香,听着林默的说辞,一众军士高呼感谢之言,而看到这一幕赵千山和萧云湖眼都直了。
酒水三碗,敬同仇敌忾、无畏生死之勇士,愿所向无敌、百战不殆。
酒水三碗,敬萍水相逢、不期而遇之缘分,愿今生无忧、来生在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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